促进乡村振兴的投融资机制分析
2020-05-25郭向好
郭向好
摘 要:促进乡村振兴,是加速全面小康社会进程,核心内容,也是衡量“三农”工作质量的参考标准。因此,需要对乡村振兴的投融资机制进行分析,优化当前的投融资机制,从而提升资金投入力度,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乡村振兴目标的加速实现。
关键词: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分析
我国乡村经济建设一路发展,成绩有目共睹,但受自身基础等诸多因素影响,与城市相比,以及存在明显差距,其滞后性也随之暴露出来。随着全面小康社会的阶段性胜利,势必要消除城乡差距,促进乡村振兴,为广大农民同胞提供更加平等社会待遇,享受到国家发展带来的利好。但是从农村资金供给机制可以了解到,当前乡村投融资机制已经难以满足新时代背景下乡村振兴的需求。基于此,本文尝试分析当前乡村投融资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探究优化现有融资渠道机制,促进乡村振兴。
一、乡村投融资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土地产权不明确影响资金支持
我国土地长期执行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承包结合的双向经营方式,从而规定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与承包权,这不仅调动了广大农民同胞的积极性,还推动了我国农业的有效发展,带动的农村经济提升。但是由于国家政策规定,农民没有资格抵押土地,而农民自身的资产并不充足,导致农民在需要金融信贷时,难以获得资金的支持。加之我国社会的保障体制与承包权利不集中,将其他社会资金投资农业具有较大的风险,因此银行方面支持力度不大。
(二)融资渠道十分有限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在发展建设过程中,主要的资金来源都依赖中央财政拨款与地方资金,但是由于地方财政支付能力有限,很多配到资金难都没有是按拨付到位。农民与农村集体经济始终是我国农村建设发展的主要经济支持。因此,农业与农村投资问题会对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产生影响,从而对乡村振兴带来影响。由于资金安全保证机制不健全,金融机构贷款存在惜贷想象,贷款比例并不乐观。在土地产权与经营规模的限制与影响下,农业难以获得来自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投入[1]。
二、优化当前投融资机制,实现乡村经济振兴
(一)提升财政资金落实能力
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农业发展始终予以大力支持,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用于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与农村始终是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从长远的发展角度分析来看,国家对农业与农村的资金支持程度,与实际情况依旧存在明显差距。自2018年开始,中央已经下达文件明确提出,财政支出倾向与农业、农村、农民,从而保证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任务具有一致性。因此,未来中央财政部门会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财政资金问题会得到有效的缓解。
(二)推进农村土地出让实现收益下乡
长久以来,在城市经济建设发展的过程中,经常出现低价征用农村土地,转手以高价卖给地产开发商的行为,这种丰厚的报酬收益几乎不需承担任何风险。而这背后利益的来源是农村的耕种土地,但耕地并没有发挥出建设农村的作用,而是为城市建设发展添砖加瓦,从而形成了这种农村资源用于城市建设的畸形的现象。因此,在振兴乡村经济的关键时刻,势必要杜绝类似农村土地收益没有用于农村建设,或者是只有少部分用于农村建设的现象,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将农村土地获得的收益主要用于农村与农业发展上,从而实现乡村振兴。
(三)吸引更多资金用于乡村振兴
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形成各项资金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发展方式。国家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进一步改进并完善财政资金引导政策,从而满足社会资本对风险的规避心理,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的追求,从而提高社会资本在农业与农村投资中取得的收益,促进金融与社会资本在投资农业、农村、农民时,所存在的缺乏动力问题。促使更多的金融资本与社会资本投入到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中,实现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多元投融资有机相结合的发展格局[2]。
(四)金融机构进行创新,支持乡村振兴
经过近年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在支持“三农”贷款方面已经有明显的改善,但是与新时代乡村振兴发展的目标依旧存在明显差距。为此,金融机构需要与乡村振兴深入结合,强化农村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动力机制。在农村金融机制改革的过程中,勢必要将乡村振兴与全面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为基础,不断壮大当前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合作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农村金融建设发展。将政府猜中与金融机构构建联动机制,从而为金融支农提供弥补。
三、乡村振兴的投融资机制创新
首先,要做到创新融资方式,我们要意识到乡村振兴并未单单是乡村自己的任务,是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事情。在新时期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要把握好时机,从整体出发,统筹兼顾,明确未来发展方向,在融资方式上进行大胆创新。在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过程中,很多基础建设项目都会为乡村振兴带来新增土地与政府占补平衡指标,例如:集中土地、土地治理等。在这些城乡建设增减挂钩指标与新增土地方面,可以在金融市场中进行融资抵押,从而支持乡村振兴。其次,要做好创新运行模式,不论乡村振兴如何开展与实施,最终都要保证农民收益有所提升,农村文明建设有所成效上。农民是乡村振兴最大的利益相关者,也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因此,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势必要以农民的全面参与为资金运作的基础原则。在保证农民全面参与的条件下,积极组织各项乡村振兴项目的部署与开展,提高融资效率及吸引投资建设。确保资金能够得到合理的运作与使用,并取得显著的效率[3]。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全面开展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财政资金具有领导性与带头性。在财政资金的引导下,要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金等多元资金投入,从而促进乡村振兴持续稳健进行,为之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从而让乡村振兴进入良性轨道运行中。
参考文献:
[1]杨晖.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实践、挑战和对策——基于赣州市的调查与思考[J].金融与经济,2019(02):60-64.
[2]董翀.乡村振兴投融资保障机制研究[J].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9,12(04):119-127.
[3]李少民,张静.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和模式探索——基于国家开发银行在湖北省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的投融资实践[J].开发性金融研究,2019(02):8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