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不能逾越法律边界
2020-05-25
刘振宁律师
近日,“大衣哥”朱之文家大门被踹的视频发到网上后,引起网友极大关注。朱之文回应家门被踹,称不跟不懂事的人一般见识,但心里也有委屈。4月18日,山东菏泽市单县警方通报称,4月15日16时许,单县公安局郭村派出所接报警称,朱之文家中大门被人强踹。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时嫌疑人已离开。朱之文表示因理解其是粉丝,虽行为不当,不建议追究责任。鉴于违法事实存在,单县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董某伦酒后慕名欲见朱之文。到后,见朱之文家中大门关闭,便与同在现场的周某鲁用脚踹开大门。董、周两人非朱之文同乡,且互不相识。目前,两名涉嫌寻衅滋事的嫌疑人董某伦、周某鲁均已抓获归案,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继“大衣哥每天被直播”后,“朱之文家门被踹”再次成为网络热点。原本和其他村民看上去没什么两样,甚至在挣钱能力上还赶不上其他村民的朱之文,凭借自己出众的歌唱技能,成为“草根明星”和励志样本。与许多出身农村的年轻明星选择在城市生活不同,今年已经50岁出头的朱之文选择了继续留在乡村。
朱之文家的小院本应是私人空间,却异化為公共空间;那些指望靠他直播挣钱的人们,以及形形色色慕名找上门来的人们,让朱之文一家不堪其扰却又无可奈何。
从法律角度说,朱之文即使是明星,仍然具有肖像权,也拥有拒绝他人上门的权利,有权禁止他人直播其生活,也有权要求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下架直播其生活的视频。只不过“大衣哥”朱之文或是出于人情世故,自愿牺牲个人的一部分私生活和隐私,默许同村邻居、村民和粉丝每天在他家周围直播他的个人生活,把他当成变现的摇钱树。这实际上是朱之文的善良与包容。但这不等于粉丝、村民在“追星”或直播“大衣哥”朱之文私生活的时候就可以为所欲为,不讲底线,肆意羞辱和践踏朱之文的底线,不能把“大衣哥”的善良当成无视朱之文个人底线的资本。
在有些人眼中,唱歌挣钱的朱之文并没有多么辛苦,却挣了许多钱,难免会引发他们的“红眼病”与心理失衡。朱之文为公益付出了很多,还是有村民觉得不满意,甚至还有人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朱之文在财富、声望等社会指标上已经远远超过了许多普通人。一些人依靠消费和利用“大衣哥”来挣钱,村里也渴望依托名人效应来发展旅游经济;朱之文不从村里搬走,固然有情感因素,也有道德压力以及其他因素的考量。
粉丝飞踹“大衣哥”朱之文家大门被治安处罚,再次以鲜活案例给广大粉丝和直播从业人员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警示他们追星与直播都不能逾越法律边界,必须在法律许可范围之内进行。否则,即使明星本人表示不追究责任,仍然需要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追星和直播是一种权利,但前提是要守法,对逾越法律边界和突破道德底线的追星和直播,必须依法惩治,不能放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