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血脂异常患者中医体质类型及与血脂指标的相关性研究
2020-05-20杨月花张堪宝郑冬冬
杨月花, 张堪宝, 郑冬冬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综合区,广东广州 510430)
目前,精神分裂症仍被认为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类疾患,发病原因尚未明确。其发病常在青年或壮年时期。精神分裂症病程漫长,反复发作,治愈相当困难[1]。当前仍以药物控制为主要治疗手段,但长期服药对身体造成极大的负担[2],尤其对血脂有较大的不良影响[3]。已被证实血脂异常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最重要的危险因素。如果长期血脂异常,势必导致精神分裂症患者不良后果的产生和生活质量的下降。目前,有关精神分裂症血脂异常患者的体质类型及其与血脂指标的相关研究报道还较少。本研究主要对100例精神分裂症血脂异常患者的中医体质类型与血脂指标的关系进行了探讨,旨在为今后精神分裂症血脂异常患者运用中医临床治疗和干预提供参考,现将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 1 研究对象选取2017 年9 月~2018 年3 月间在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综合区住院的100 例精神分裂症血脂异常患者为研究对象,其中男69 例,女31例,平均年龄(56±9)岁。
1.2 诊断标准
1.2.1 西医诊断标准 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参照精神分裂症国际疾病分类第10 版(ICD-10)标准。血脂异常诊断标准:参照2016 年《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4]所推荐的标准,血清总胆固醇(TC)>5.2 mmol/L 或甘油三酯(TG)>1.70 mmol/L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3.4 mmol/L。
1.2.2 中医体质分型标准 使用中华中医药学会2009 年颁布的《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5]中的标准。判定方法:由中医科医生提问和填写《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电子量表,根据量表对体质类型做出判断。它由平和质分量表和8种偏颇体质分量表组成,共60 项。首先算出各亚量表的原始得分,即条目分值之和,得分越高,则越倾向于该亚量表的体质类型。然后将原始得分换算为转化分,转化分=[(原始得分-条目数)/(条目数×4)]×100。偏颇体质的判定标准:(1)转化分<30 分,判定为“否”;(2)转化分为30~39 分,判定为“倾向是”;(3)转化分≥40 分,判定为“是”。平和质的判断标准:(1)转化分≥60 分,其余8种偏颇体质转化分均<30 分,则判定为“是”;(2)转化分≥60分,8 种偏颇质转化分均<40 分,判定为“倾向是”;(3)不满足上述2 项,判定为“否”。
1.3 纳入标准①符合精神分裂症及高脂血症的诊断标准;②未服用降脂药,或曾服用降脂药但已停药2周或以上,检测血脂仍符合高脂血症诊断标准的患者。
1. 4 排除标准①患有其他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②有服降脂药,但停药未达2 周以上的患者;③过敏体质患者。
1. 5 研究方法根据《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电子量表,确定体质类型。采用全自动生化仪测定TC、TG、HDL-C、LDL-C、载脂蛋白A1(ApoA1)、载脂蛋白B(ApoB);测量并计算出患者体质量指数(BMI)、腰臀比(WHR)。BMI 是反映体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根据BMI 水平对患者的肥胖情况进行分组:BMI在18~25 kg/m2者为正常组,BMI 在26~30 kg/m2者为超重组,BMI 在31 kg/m2以上者为肥胖组;而WHR = 腰围/臀围,是反映皮下和腹部脂肪分布情况的一项重要指标,男性WHR ≥0.90、女性WHR ≥0.85,即为腹型肥胖。比较不同体质类型患者的BMI、WHR 及血脂水平,观察BMI 与各项血脂指标的相关性。
1. 6 统计方法采用SPSS 19.0 统计软件进行数据的统计分析。 计量资料用均数± 标准差(±s)表示。采用方差分析对多组单因素正态分布数据进行方差齐性分析;若方差不齐,则采用韦尔奇近似方差分析;采用LSD 检验进行多重比较;对非正态分布数据则采用非参数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 1 100 例患者的中医体质分布情况表1 结果显示:性别方面,100 例患者中,男69 例,女31 例;体质类型方面,以偏颇体质为主(占91.0%),平和质较少(占9.0%)。而偏颇体质中,以气虚质所占比例最高(占26.0%),其他从高到低依次为痰湿质(占23.0%)、阳虚质(占12.0%)、气郁质(占10.0%)、血瘀质和湿热质(各占7.0%),最少为阴虚质(占6.0%)。
表1 100例患者的中医体质分布情况Table 1 Distribution of TCM constitution types in 100 cases of schizophrenic patients [n/例(p/%)]
2.2 不同体质类型患者的BMI、WHR及血脂水平比较
2.2.1 不同体质类型患者的BMI、WHR比较 表2结果显示:痰湿质患者的BMI、WHR 明显高于其他体质类型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2 不同体质类型患者的血脂水平比较 表2结果显示:痰湿质和气虚质患者的TC、LDL-C 水平明显高于其他体质类型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而各体质类型患者之间的TG、HDL-C、ApoA1、ApoB 水平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2.3 不同BMI 组患者的血脂水平比较表3 结果显示:超重组和肥胖组的HDL-C、ApoA1 水平均明显低于正常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3组间TC、TG、LDL-C、ApoB 水平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表2 不同体质类型患者的BMI、WHR及血脂水平比较Table 2 Comparison of BMI,WHR,and blood lipid levels in the schizophrenic patients with various TCM constitution types (±s)
表2 不同体质类型患者的BMI、WHR及血脂水平比较Table 2 Comparison of BMI,WHR,and blood lipid levels in the schizophrenic patients with various TCM constitution types (±s)
①P<0.05,与其他体质类型比较
体质类型平和质阳虚质阴虚质气虚质气郁质血瘀质湿热质痰湿质FP N/例9 12 6 26 10 77 23 TC[c/(mmol·L-1)]4.75±0.46 5.26±0.39 4.69±0.42 5.79±0.37①4.71±0.24 5.23±0.43 5.31±0.35 5.83±0.49①1.875 0.042 TG[c/(mmol·L-1)]1.49±0.52 2.14±0.36 1.61±0.46 2.32±0.69 1.59±0.47 1.83±0.36 1.96±0.45 2.28±0.56 1.263 0.263 LDL-C[c/(mmol·L-1)]2.84±0.36 3.45±0.52 2.89±0.49 3.57±0.52①2.92±0.63 3.13±0.38 3.29±0.58 3.75±0.63①2.361 0.458 HDL-C[c/(mmol·L-1)]0.93±0.26 0.89±0.32 0.96±0.45 0.78±0.47 0.82±0.36 1.03±0.29 0.83±0.46 0.72±0.52 0.862 0.460 ApoA1[ρ/(g·L-1)]1.39±0.45 1.24±0.56 1.19±0.49 1.23±0.37 1.06±0.48 1.12±0.51 1.09±0.53 1.18±0.41 0.649 0.621 ApoB[ρ/(g·L-1)]0.64±0.52 0.70±0.39 0.72±0.46 0.65±0.52 0.73±0.56 0.69±0.26 0.76±0.32 0.76±0.39 0.713 0.456 BMI[ρA/(kg·m-2)]25.16±3.36 26.49±3.71 26.45±3.54 27.62±2.62 25.64±3.12 26.31±3.24 27.85±2.89 28.64±4.13①1.239 0.272 WHR 0.99±0.05 0.93±0.06 0.97±0.08 1.02±0.07 0.96±0.09 0.96±0.09 0.96±0.08 1.28±0.07①2.341 0.029
表3 不同BMI组患者的血脂水平比较Table 3 Comparison of blood lipid levels in the schizophrenic patients with various BMI (±s)
表3 不同BMI组患者的血脂水平比较Table 3 Comparison of blood lipid levels in the schizophrenic patients with various BMI (±s)
①P<0.05,与正常组比较
组别超重组肥胖组正常组FP N/例38 10 52 HDL-C[c/(mmol·L-1)]0.87±0.38①0.92±0.43①1.23±0.47 3.678 0.032 TC[c/(mmol·L-1)]4.96±0.64 4.88±0.59 4.92±0.49 1.098 0.139 TG[c/(mmol·L-1)]2.24±0.53 2.36±0.61 2.29±0.58 1.632 0.239 LDL-C[c/(mmol·L-1)]2.69±0.76 2.81±0.68 2.74±0.61 0.678 0.832 ApoA1[ρ/(g·L-1)]1.13±0.43①1.08±0.38①1.35±0.46 1.726 0.019 ApoB[ρ/(g·L-1)]0.76±0.56 0.72±0.62 0.74±0.59 0.984 0.632
3 讨论
中医体质学说是根据中医理论基础而创立的,研究各类体质的分属特征及其各体质类型的病理生理特点的一门学科。中医认为,体质决定着某些疾病的易感倾向,以及疾病的类型,甚至疾病的预后和转归趋势。体质理论在治未病及已病防变、防传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在疾病与体质关系的研究方面更加深入。结合临床实际工作,我们从精神分裂症血脂异常患者与中医体质相关性研究入手,以期从治未病的角度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不同疾病的同时发生可能存在着“共同的土壤”——同一种体质。本研究结果显示,气虚质和痰湿质可能是精神分裂症与血脂异常的“共同土壤”。
中国古代文献并无精神分裂症和血脂异常的病名,可分别归属于“癫狂症”和“膏”“脂”等范畴。刘雅芳等[6]指出,古籍中有关发狂、癫狂、痴呆、呆病、狂癫痫、风癫、诸风、魅候、鬼交、杂症、恍惚等的记载,与现代医学的精神分裂症相似。《灵枢》对“膏”有如下记载:“五谷之津液和合而为膏者,内渗于骨空,补益脑髓,而下流于阴股”。张景岳在解释《类经》时也提出,人体之膏源于水谷精微,是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充养、滋润人体的作用。近年来徐林群等[7]对450 例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体质分析发现,气虚质、湿热质、痰湿质患者的病情较严重;而有研究者[8-9]在报道中指出,痰湿质、气虚质、阳虚质和湿热质为血脂异常的常见体质类型。
本研究结果显示,痰湿质和气虚质为精神分裂症血脂异常患者的主要体质类型(P<0.05),这两种体质类型有可能是精神分裂症血脂异常的危险因素。气虚质患者多数因先天禀赋不足、后天失于充养,或过度劳累等导致脏腑功能低下。而精神分裂症患者服用的抗精神药物具有镇静作用,在使患者安静的同时也导致活动量减少,故病程越长越容易出现气虚质;随着脏腑功能的退化,消耗的减少,以及脂肪转化能力的下降,患者往往合并血脂异常[10]。中医认为,血脂属于脂膏一类,其运化代谢完全依赖于脏腑气化功能,尤其与脾之运化密切相关。痰湿质者多因脾虚,脾运失健而导致水谷精微运化失司; 或因饮食不节,肥甘厚腻不绝于口,而出现痰湿内聚,外显于形则多见肥胖之人。现代也有学者[11]以痰来立论精神分裂症,更有学者[12]论述了痰瘀致精神分裂症的生物学机制,进而从生物学角度阐述了痰湿与血脂代谢异常的相关性。
BMI是临床上用来判断患者是否肥胖的一项检测指标,而WHR是反映腹型肥胖的重要指标。有研究[3]表明,腹内脂肪的沉积增加与胰岛素抵抗密切相关。本研究结果显示,痰湿质患者的BMI 及WHR 明显高于其他体质类型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这一结果与中医“肥人多痰”理论相符合,与苏健等[13]报道的随着BMI和腰围水平的增加,血脂异常的患病率增加的结论相一致。精神分裂症患者血脂异常深受饮食习惯的改变、运动量减少的影响[3]。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对血脂亦有较大的不良影响,容易造成患者的BMI 和腰围增加[14]。可见,精神分裂症血脂异常的发生与体质类型、BMI水平、向心型肥胖密切相关。从中医角度,正确地识别精神分裂症血脂异常的体质特点,对精神分裂症血脂异常患者有关血脂异常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均具有非常重要的临床意义。气虚、痰湿、湿热和血瘀这几类体质可作为精神分裂症患者防治血脂异常的重点干预类别。体质可辨、可调,重视对精神分裂症血脂异常危险人群开展健康教育,积极发挥中医“治未病”的早期干预作用,根据不同体质制定个性化的调节方案,为精神分裂症血脂异常患者防治血脂异常、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率和病死率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在临床中应重视超重、高TG等危险因素的变化,指导有血脂异常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早期诊断和干预,尽量避免并发症的发生。对有肥胖或中心型肥胖倾向的人群应积极控制体质量和体型,通过合理饮食、加强运动等方法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以维持健康的体质量和体型。
总之,精神分裂症血脂异常患者的中医体质类别具有明显的分布特点,以气虚质和痰湿质为主,且气虚质和痰湿质患者的TC、LDL-C 水平明显高于其他体质类型的患者。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对于高危体质类型的患者,应采用有效的治疗或干预措施。由于样本量相对较少,本研究的结论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倚,故确切的结论有待进一步开展设计更加严密、实施更加科学的大样本的临床研究加以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