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前期宰相本官与兼官制度考论
2020-05-19田志光
摘 要:北宋元丰改制前,宋朝施行官、职、差遣分离制度。在官僚集团中作为最高级别的宰相,其列衔仍然有官、职、差遣的区分,官员会以不同的本官拜任宰相,拜相前本官品级的高低、拜相次数都是影响拜相时所带本官高低的重要因素。宋太祖朝以后,初次拜相时官员所带本官通常偏低,这与宋朝帝王的权术、时局变化有关。任相期间,宰相本官会发生相应的迁转,迁转速度不固定,但迁官顺序则有相应的规定,迁官原因多与国家政局、皇帝态度息息相关。罢相降官的情况不多,且罢相时所除本官都不低于六部侍郎。宰相兼官实质上是本官(寄禄官)之一种,“兼”字仅作系衔之用。“侍中”虽为宰相称谓,但侍中衔宰相仍带“平章事”,这与“平章事”成为任相的主流以及宋人认知观念密切相关。
关键词:北宋;宰相;本官;兼官
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20)05-0133-19
作者简介:田志光,河南大学黄河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研究员 (河南 开封 475001)
宋朝建立后,沿袭唐五代时期的使职制度,并加以细化实施官、职、差遣分离的职官制度,以本官为寄禄官,“差遣以治内外之事”,时人“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本官实际上阶官化,用以“寓禄秩、叙位著”。但本官与差遣仍有密切联系,出任重要差遣者所带本官普遍较高。北宋元丰改制之前,“宰相不专用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为正宰相”。那么,这一时期官员拜相前后本官会有哪些具体变化?任相期间宰相本官的迁转情况又是怎样的?目前,专门研究成果尚付阙如,只有部分论著偶有提及,如王原茵《北宋宰相罢相述论》主要论述了宋代宰相罢相类型和原因。甄鹏《北宋前期首相考》提出宰相衔、正官和馆职是影响宰相杂压合班的三个因素。常沁飞《北宋宰相加官问题考论》对宰相加官的类型及特点进行了总结,并指出宋仁宗在为宰臣恢复相位时,习惯将宰相前期在任时所加的尚书官衔悉数重新授予。但上述论文各有侧重点,都没有从正面论述宰相本官的变化特征。迟景德《北宋宰相的名称与官阶》对宰相本官与兼官问题有所阐述,认为三师三公为宰相本官,侍中不是宰相的本官而是宰相兼官,左、右仆射只可为宰相本官,不可作为宰相兼官。中书侍郎、门下侍郎既可为宰相本官,也可做宰相兼官。迟振汉《北宋宰相制度》第一章涉及北宋宰相本官、兼官的部分较多,且与迟景德的文章观点一致。不过,这两部论著对拜相时官员本官变化情况、任相期间本官迁转情况的论述甚少。另外,对宰相兼官性质和定位论述值得商榷。关于北宋元丰改制前宰相所带差遣、带职(贴职)问题,学界已有深入探讨,而宰相所带官阶问题仍有许多方面值得详细探讨,一些问题尚未厘清,一些似是而非的記载仍需要厘正。本文通过总结北宋前期官员拜相时、任相期间、罢相时的本官变化情况,进而分析引起变化的因素,以及宰相本官、兼官的本质,侍中衔宰相的根本特征等。
一、宰相拜任时所带本官分析
宋朝官、职、差遣相分离,同样的差遣可以有不同的本官,官员在带同平章事差遣成为宰相时也有不同的本官。宋建立至元丰改制期间,共拜相42人(不包括范质、王溥、魏仁浦)。他们拜相前的本官有三种情况:东宫官:太子太保。三省部门:右谏议大夫(中书省);侍中、左谏议大夫、给事中(门下省);六部侍郎、尚书左丞、尚书右丞、六部尚书、左仆射、右仆射(尚书省)。另外,还有部分拜相前不带本官的情况。参见表1:
表1宋元丰改制前,官员拜相前与拜相时本官变化表按:此表主要依据《宋史·宰辅表》、《宋大诏令集》、《宋宰辅编年录校补》、《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辑稿》、《东都事略》、《隆平集》、《名臣碑传琬琰集》、《两宋明贤小集》等文献史籍制定。
据表1,拜相前本官为六部尚书或侍郎的官员,一般以本官拜相。“本朝宰相有以侍郎为之,而无左右丞为之者。”“唐制,宰相不兼尚书左、右丞,盖仆射常为宰相,而丞辖留省中领事。元和中,韦贯之为右丞、平章事,不久而迁中书侍郎。”拜相前本官为左、右丞的官员,则迁六部尚书拜相。当拜相前本官为给事中与左、右谏议大夫时,除吕蒙正外,其余4人均迁官至六部侍郎。“国朝宰相、枢密使必以侍郎以上为之。若官旧尊,则加守本官;官卑,则躐迁侍郎。”这里“国朝”特指宋元丰改制前,这一说法基本概括了该时期官员拜相前后本官变化的特点,但仍有小部分例外,如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九月,太子太保赵普以司徒兼侍中第二次拜相。太宗端拱元年(988)二月,给事中、参知政事吕蒙正迁中书侍郎兼户部尚书拜相。真宗天禧元年(1017)八月,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钦若自本官右仆射迁左仆射兼中书侍郎拜相。仁宗天圣元年(1023)九月,王钦若第二次拜相,本官自刑部尚书迁司空兼门下侍郎。。那么,当官员初相、再相、第三次拜相时所带本官情况是否存在差异?影响拜相时本官高低的因素有哪些?“天圣时,二府之相,犹以其职高下定位。”按:北宋元丰改制前中书门下(简称“中书”)与枢密院号称为“二府”,然而枢密院长贰官员,枢密使与枢密副使等并不能称为“相(宰相)”,只有中书的正长官(同)平章事才可称为宰相。是否意味着本官不再被看重?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讨论。
(一)初次拜相:罕除左、右仆射
尚书仆射一官不轻易除人。“故事,尝为宰相而除枢密使,始得迁仆射。”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八月,时任宰相向敏中由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迁右仆射兼门下侍郎。真宗对翰林学士李宗谔说:“朕自即位,未尝除仆射,今命敏中,此殊命也,敏中应甚喜。”洪迈指出此事有虚构嫌疑,“真宗朝自敏中之前,拜仆射者六人……及敏中转右仆射……是时李昌武死四年矣。昌武者,宗谔也”。尽管如此,这也足以反映出仆射官阶在当时官员选任中的重要地位。
宋元丰改制前,以尚书左、右仆射为本官初相者只有2人,即真宗朝的王钦若、冯拯。天禧元年(1017)八月,枢密使、尚书右仆射王钦若以左仆射初相。。宋真宗很早前即想令王钦若为相,只因宰相王旦的阻挠作罢,王旦曾言:“钦若遭逢陛下,恩礼已隆,且乞令在枢密院,两府任用亦均。臣见祖宗朝未尝使南方人当国,虽古称立贤无方,然必贤士乃可,臣位居元宰,不敢阻抑人,此亦公议也。”王钦若也曾说:“为王子明故,使我作相晚却十年。”王钦若拜相前本官已至右仆射,以左仆射拜相也在情理之中。而枢密使、吏部尚书冯拯以右仆射初相则是宰相李迪、丁谓斗争的结果。天禧四年(1020)十一月,李迪指责“(丁)谓奸邪弄权”,“钱惟演亦谓之姻家”,“曹利用、冯拯亦相朋党”。真宗十分愤怒,将李迪、丁谓同时罢免。当时契丹使者即将至京师开封,宰相位置不能空缺,钱惟演建议“冯拯旧臣,过中书甚便”。于是,真宗便拜冯拯为宰相。但是丁谓却在辞谢时,趁真宗病重健忘之际,耍起了花样。丁谓将责任全部推给李迪,认为自己不应被罢。真宗并未表示异议,即而命人赐坐,丁谓便说道:“有旨复平章事。”经过丁谓的搅乱,其结果是,“吏部尚书、平章事丁谓加左仆射、门下侍郎、兼太子少师”,枢密使、吏部尚书、同平章事冯拯为“右仆射、中书侍郎、兼少傅、平章事”。
(二)初次拜相:六部尚书、侍郎多为宰相本官
太宗朝初相者共6人。端拱元年(988)之前初相者的本官都不低于工部尚书。太平兴国八年(983)十一月,刑部尚书、参知政事宋琪,工部尚书、参知政事李昉均守本官拜相。本来宋琪为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上(太宗)将以工部尚书李昉参预国政,以琪先入,乃迁琪为刑部尚书。”这也说明早在宰辅位置的人,其本官一般不会低于晚于他升任宰辅者。淳化二年(991)九月,刑部侍郎、参知政事张齐贤迁吏部侍郎拜相。至道元年(995)四月,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吕端迁户部侍郎拜相。与之前拜相的卢多逊、宋琪、李昉、吕蒙正相比,不难看出太宗朝初次拜相时的本官呈现前期高后期低的特征。从宋太宗朝以后,多以六部尚书、侍郎为拜相者的本官。据笔者统计(见表二),从开宝九年(976)宋太宗即位至神宗元丰五年(1082),以六部尚书、六部侍郎为本官初相的共35人,而元丰五年(1082)以前初相人数才39人,占比89.74%。
(三)再相、三相:所除本官较高
此期间再相者共20人(后周留任的宰相范质、王溥、魏仁浦视作再相),本官普遍较高。以三师三公为本官再相者共4人,范质、王溥、赵普、王钦若。以尚书左、右仆射为本官再相者5人,魏仁浦、李昉、丁谓、王曾、富弼。以六部尚书为本官再相者共10人,吕蒙正、张齐贤、向敏中、张士逊、寇凖、李迪、吕夷简、陈执中、文彦博、王安石。以六部侍郎再相者最少,只有韩绛1人以吏部侍郎为本官再相。三相者共4人,其本官分别为:赵普守太保、吕蒙正为左仆射、张士逊为兵部尚书、吕夷简为右仆射。
综上所述,初相时,以六部侍郎为本官者最多,六部尚书次之,尚书仆射最少。再相、三相时,以六部尚书为本官者最多,六部侍郎最少。这表明一般情况下,初相者的本官普遍较低,再相者的本官普遍偏高。
表2北宋元丰改制前初相者所带本官情况表按:此表主要依据《宋史·宰辅表》、《宋大诏令集》、《宋宰辅编年录校补》、《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辑稿》、《东都事略》、《隆平集》、《名臣碑传琬琰集》、《两宋明贤小集》等文献史籍制定。
由表2可知,北宋元丰改制前,拜相者共42人,其中以尚书左、右仆射为本官初相者2人;以六部尚书为本官初相者共11人,工部尚书最多,共4人,兵部尚书为零;以六部侍郎为本官初相者共24人,户部侍郎最多,共7人,吏部侍郎次之,共6人,刑部侍郎為零。
北宋元丰改制前,以六部侍郎为本官初相的情况最多。太祖朝以后,初相时所带本官阶普遍偏低,这一现象在太宗朝已经显现,仁宗朝以六部侍郎为本官初相者比以他官初相者多出一半,至神宗朝已经没有以尚书仆射、中书侍郎、门下侍郎为本官初相者。笔者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国家建立不久,所任命的宰相多为跟随太祖、太宗多年的亲旧功臣,拜相时,超迁这些功臣的本官能显示帝王的恩宠,起到激励他们为国效力的作用。二、太宗朝开始,国家转入承平时期,各项制度规定也趋于稳定。而且太祖、太宗奠定的“防弊之政”也渐渐显露弊端,宋仁宗时期,因循守旧之风盛行,用人重资历、履历,轻学识、才干,超迁本官也就失去存在的理由。宋仁宗曾向大臣询问“用人以资与才孰先”的问题,得到的回答是“承平宜用资,边事未平宜用才”。三、官阶本身多阶化、繁复化,加恩、推恩等升迁官阶的机会增加,可以借此笼络臣僚。
二、宰相任期中的本官迁转
宰相本官的高低并不会扩大或减少其职权范围,但宰相本官的变动与朝政时局密切相关,隐含丰富的政治信息。皇帝可借此突显皇权的威严或君臣关系的亲疏,向外界释放相应的政治信号。笔者认为,根据宋代的特定语境,“加”有本官之外再加一官的含义,如真宗咸平二年(999)十一月,“宰相兵部尚书张齐贤加门下侍郎”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咸平二年十一月丁亥,第968页。。也有迁官之意。以向敏中为例,真宗天禧元年(1017)二月,“中书侍郎、兼兵部尚书、平章事向敏中加吏部尚书”。即由兵部尚书升到吏部尚书。再如天禧元年(1017)八月,“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平章事向敏中加右仆射、门下侍郎”。根据《宋大诏令集》“向敏中进官制天禧元年八月壬申”条“开府仪同三司、行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景灵宫使、集贤殿大学士、上柱国、河内郡开国公向敏中。……可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加食邑食实封如故”可知,这是向敏中由吏部尚书迁右仆射,由中书侍郎迁门下侍郎。关于宰相任期过程中本官的迁转问题,笔者拟从宰相本官迁转速度、顺序、影响迁转的因素等角度探讨。
(一)宰相迁官的速度与顺序
宰相本官迁转速度并不固定,如卢多逊、李昉、章得象等六七年不迁一官,而吕端、李沆、张齐贤、吕夷简、寇凖、文彦博等任相两年内便得以转官;赵普、沈伦、王曾、韩琦等任相三四年内得以转官,王安石、王珪、吴充等在任相三四年内没有转官。宰相转官的频率虽不固定,但每一次转官都与时局、朝政和皇帝态度等因素相关。
宰相迁官的顺序有一定规律可循,据《宋史》卷169之《文臣京官至三师叙迁之制》载:
工部侍郎(正四品下)→兵部侍郎(正四品下)。
礼部侍郎(正四品下)→吏部侍郎(正四品上)。
刑部侍郎(正四品下)、户部侍郎(正四品下)、兵部侍郎(正四品下)、吏部侍郎(正四品上)→礼部尚书(正三品)→户部尚书(正三品)→吏部尚书(正三品)→左仆射(正二品)→司空(正一品)→司徒(正一品)→太保(正一品)→太傅(正一品)→太尉(正一品)→太师(正一品)。
工部尚书(正三品)→刑部尚书(正三品)→兵部尚书(正三品)→右仆射(正二品)→左仆射(正二品)→司空(正一品)→司徒(正一品)→太保(正一品)→太傅(正一品)→太尉(正一品)→太师(正一品)。左右仆射,唐代从二品。然治平二年(1065),富弼上章以疾坚辞枢密使之职,英宗优礼两朝老臣,“除仆射及使相”。富弼再三恳辞,他说:“仆射是正二品官,师长百寮,使相者文武中并是第一等俸禄,臣因病退,反有此授,固不敢当。”最后折中,只授使相而罢仆射。由此可知,元丰改制前,仆射已升为正二品。
以上为宰相本官迁转的基本制度,这只作为重要的参考,仍有一部分宰相的本官迁转并未严格遵循这一制度。如太宗至道二年(996)正月,南郊结束后,尚书户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呂端“可门下侍郎、兼兵部尚书、依前同平章事”。真宗景德二年(1005)十一月,“兵部侍郎、平章事寇凖加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仁宗天圣七年(1029)八月,户部侍郎、同平章事吕夷简加吏部侍郎、昭文馆大学士。仁宗皇祐中,宋庠“拜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享明堂,迁工部尚书”。上述四人按照宰相迁官顺序应当迁礼部尚书。而事实则是,吕端迁门下侍郎兼兵部尚书,寇凖迁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吕夷简迁吏部侍郎,宋庠迁工部尚书。吕端、寇凖、宋庠三人的本官或迁至兵部尚书,或迁至工部尚书,官品与礼部尚书一样均为正三品。只有吕夷简的本官由户部侍郎(正四品下)迁至吏部侍郎(正四品上)。那么,吕夷简的本官迁转为何如此特别?
仁宗天圣七年(1029)一月,“枢密使曹利用罢”。宰相张士逊为其求情,触怒刘太后,二月,张士逊罢相出知江宁府,吕夷简拜相。六月,“大雷雨,玉清昭应宫灾”。苏舜钦通过登闻鼓院上书给皇帝:“今岁自春徂夏,霖雨阴晦,未尝少止,农田被灾者几于十九。臣以谓任用失人,政令多乖,赏罚失中之所召也。……察辅弼及左右无裨国体者罢之。”再加上,王曾之前曾多次忤逆刘太后。“始,太后受尊号册,将御天安殿,曾执不可。及长宁节上寿,曾执不可如前,皆供张别殿。太后左右姻家稍通请谒,曾多所裁正,太后滋不悦。” 于是,王曾罢相知青州。天圣七年(1029)的前半年,宰辅大臣变更频繁,先是,枢密使曹利用被罢,而后,宰相张士逊、王曾相继去位,宰相仅剩新除拜的吕夷简。不久,河北大水成灾。八月,天空出现日食。又因“上封者言职田有无不均,吏或不良,往往多取以残细民”。皇帝与三司等部门商议后,下诏“罢天下职田,官收其入,以所直均给之”。实际上是皇帝对天谴做出的回应。“宰臣吕夷简加吏部侍郎、昭文馆大学士。”首相去位,次相替补本是常例,虽然迁昭文相往往伴随着本官的升迁,但除拜新相才是迁旧相本官的直接原因,与是否进昭文相关系不大。如仁宗庆历七年,宰相陈执中守本官工部侍郎迁昭文相。吕蒙正、丁谓、韩绛、王安石迁昭文相时本官均未发生变化。因此,吕夷简的这次转官比较特殊,频繁更换宰辅大臣,贬抑宰相不利于政局的稳定和日常工作的运行,所以,此次迁官是刘太后和仁宗对吕夷简的勉励,希望他能尽力辅助自己,同时也对群臣释放出中书得人,天灾也会很快消失的信号。
(二)宰相迁官的原因
1、郊祀
宋太祖时期,郊祀,宰臣只加恩(如勋、爵、食邑、功臣号等赏赐)不迁官,“太祖四郊,二府加恩而已,未尝进官”。宋太宗时, “郊祀行庆,群臣率多进改”。宰相也不例外,太宗“雍熙元年郊祀,命(李)昉与(宋)琪并为左右仆射,昉固辞”。最后,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宋琪迁门下侍郎、昭文馆大学士。。太宗至道二年(996)正月,南郊结束后,户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吕端“可门下侍郎、兼兵部尚书、依前同平章事”。至道三年(997)九月,左正言、直史馆孙何建议:“自今郊祀,群官不得一例迁陟,必若绩用有闻,才名夙著,自可待之不次,岂祇历阶而升。”“上(宋真宗)览而善之。”真宗咸平四年(1001)四月,“上既用孙何、耿望等议,罢郊祀进改”。由此可知,孙何的建议最终被宋真宗所采纳。不过,这一政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真宗咸平五年(1002)十一月,“壬寅(11日),合祭天地于圜丘,大赦” 。八天后,“庚戌(19日),左仆射、平章事吕蒙正加司空。门下侍郎、平章事李沆加右仆射”。真宗景德二年(1005)十一月“丁巳(13日),合祭天地于圜丘。大赦”。六天后,“癸亥(19日),兵部侍郎、平章事寇凖加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真宗天禧三年(1019)十二月,宋真宗在南郊结束后,除右仆射向敏中为左仆射、昭文馆大学士。除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寇凖为右仆射、集贤殿大学士。。宰臣因郊祀迁官的情形在宋仁宗时期才发生改变。仁宗天圣二年(1024)十一月,“丁酉,合祀天地于圜丘,大赦”,“故事,辅臣例迁官,参知政事吕夷简与同列豫辞之,遂著于式”。所以,郊祀迁官的情况在宋太宗时期出现,到宋真宗时期,情况有所改变,但宰相仍会因郊祀迁官,天圣二年(1024)后,宰相不再因郊祀而迁官。
2、皇帝即位
新即位的皇帝为显示对先皇的尊重,也出于安定人心的考虑,通常会对上任皇帝宰辅大臣予以礼遇,升其本官就是常用的手段之一。开宝九年(976)十月,开国皇帝赵匡胤去世,其弟赵光义继承皇位,同月,“宰相薛居正加左仆射,沈伦加右仆射”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开宝九年十月庚申,第382页。。至道三年(997)四月,“真宗即位,覃恩除(吕端)右仆射、监修国史”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二,至道元年四月癸未,第72页。。乾兴元年(1022)二月,宋仁宗即位,“宰臣丁谓加司徒、冯拯加司空”。嘉祐八年(1063)四月,英宗即位,“癸酉(初二),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百官进官一等”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八,嘉祐八年四月癸酉,第4794页。。“甲申(13日),宰相韩琦加门下侍郎兼兵部尚书。”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八,嘉祐八年四月甲申,第4799页。此前韩琦的本官为刑部尚书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上》卷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50册,第8—9页。。吏部侍郎、同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曾公亮,“加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治平四年,“神宗立,拜司空兼侍中,为英宗山陵使”,“加(宰相曾公亮)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
3、对外战争获胜
因对外战争取胜而迁宰相本官的情况主要出现在太祖、太宗两朝。太祖乾德五年(967)正月,“丁巳(28日),赏伐蜀功,曹彬、刘光义等进爵有差”。三月,“丙午(17日),门下侍郎、平章事赵普加左仆射,充昭文馆大学士”。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十月,“文武官预平太原者皆迁秩有差”。齐王赵廷美晋封秦王,宰相左仆射薛居正迁司空,右仆射沈伦迁左仆射。
4、除拜宰相
除拜宰相是国家大事,皇帝非常重视,所谓“人主之职,在于任相”。旧相去位,新相除拜之际,仍在任的宰相一般会迁转本官。《石林燕语》卷八载:
国朝宰相,自崇宁以前,乾德二年,范质、王溥、魏仁浦罢,赵普相,开宝六年罢,独相者十年;雍熙二年,宋琪罢,李昉在位,端拱元年罢,独相者四年;淳化元年赵普罢,吕蒙正在位,独相者踰年;景德三年,寇凖罢,王旦相,祥符五年向敏中相,旦独相者七年;天圣七年王曾罢,吕夷简在位,明道元年张士逊复相,夷简独相者三年;皇祐三年,宋庠、文彦博罢,庞籍相,独相者三年;元祐九年吕大防罢,章惇相,七年罢,独相者七年。七朝独相者七人,惟赵韩王十年,其次王魏公、章申公七年,最久云。
由上可知,北宋时期,独相者较少,从宋太祖朝到宋哲宗元祐末,这132年中独相者7人,独相时间共35年。独相时间短,也就意味着旧相去位后很快就有新相除拜。
真宗咸平四年(1001)三月“庚寅,左仆射吕蒙正、兵部侍郎参知政事向敏中并守本官、平章事,中书侍郎、平章事李沆加门下侍郎” 。仁宗天圣三年(1025)十二月,枢密副使、尚书右丞张知白“加工部尚书、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集贤殿大学士王曾“可特授门下侍郎、兼户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玉清昭应宫使、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仁宗明道元年(1032)二月,知许州、定国节度使张士逊“为刑部尚书、平章事”,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吕夷简迁中书侍郎兼兵部尚书。仁宗皇祐元年(1049)八月,首相陈执中罢相出任青州知州,枢密使、工部侍郎宋庠“为兵部侍郎、平章事”,“礼部侍郎、平章事文彦博加吏部侍郎、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仁宗至和二年(1055)六月,宰相陈执中第三次罢相,“忠武节度使、知永兴军文彦博为吏部尚书、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宣徽南院使、判并州富弼为户部侍郎、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工部侍郎、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刘沆加兵部侍郎、监修国史”。仁宗嘉祐三年(1058)六月,首相文彦博罢相出判河南府。“枢密使、工部尚书韩琦依前官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户部侍郎、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富弼加礼部尚书、昭文馆大学士。”嘉祐六年(1062)闰八月,“枢密使、礼部侍郎曾公亮为吏部侍郎、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工部尚书、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韩琦加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五,嘉祐六年闰八月庚子,第4718页。。仁宗天圣六年(1028)三月,“枢密副使张士逊为礼部尚书、平章事”。宰相王曾“加吏部尚书”。当然,也有例外,如天圣元年八月,刑部尚书、知江宁府王钦若拜昭文相,宰相王曾本官未变。这与王钦若拜相的原因有关。“太后有复相王钦若意”,“辅臣皆不与闻”。天圣七年(1029)二月,“户部侍郎、参知政事吕夷简以本官平章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天圣七年二月丙寅,第2495页。。作为首相的王曾,其本官保持不变,一是吕夷简这次拜相出于偶然,宰相张士逊因替曹利用求情被罢,吕夷简这才得以拜相。二是此前一年,张士逊拜相,王曾的本官迁至吏部尚书,一年后,再次因除拜新相而迁官,显得迁官速度过快。另外也不难发现,在皇帝任命宰相的同时,旧相本官在迁官的同时,通常还伴随馆职的升迁。
5、其他升迁原因
从上述几种情况看,宰相本官的升迁与国家的重要事件联系密切。其他情况下的迁官也是如此。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十二月,“辛丑,工部尚书、平章事王旦为中书侍郎、兼刑部尚书、平章事”。大中祥符四年,真宗祀汾阴,除王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大中祥符七年(1014)十一月,玉清昭应宫建成,“加玉清昭应宫使王旦司空”。
真宗天禧五年(1021)三月,“辅臣以天章阁成,并进秩”。宰相丁谓迁司空,冯拯迁左仆射。
仁宗明道元年(1032)十一月,“甲戌,上以修内成,恭谢天地于天安殿,遂谒太庙,大赦,改元,优赏诸军,百官皆进官一等,不隔磨勘,选人及十二考历任无赃罪并许磨勘引见”。中书侍郎、兼兵部尚书、同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吕夷简加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本来宋仁宗要除吕夷简右仆射、兼门下侍郎,但被吕夷简婉拒。宰相由兵部尚书转右仆射是符合制度规定的,吕夷简推辞并无其他因素干扰,是他行事作風的体现。刑部尚书、同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张士逊则“加中书侍郎、兼兵部尚书”。
大中祥符九年(1016)二月,“监修国史王旦等上两朝国史一百二十卷,优诏答之”,“加旦守司徒”。
仁宗皇祐二年(1050)九月“辛亥(27日),大飨天地于明堂,以太祖、太宗、真宗配,从祀如圜丘。大赦,文武职官及分司、致仕官,并特与转官”,“冬十月丙辰(初二),宰臣文彦博加礼部尚书,宋庠加工部尚书”。
神宗熙宁八年(1075)六月,“吏部尚书、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王安石加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吕惠卿加给事中,右正言、天章阁待制王昉加龙图阁直学士,太子中允、馆阁校勘吕升卿直集贤院,并以修《诗》、《书》、《周礼义解》毕,推恩也”。
6、天灾与政治斗争
任相期间,宰相本官升迁的情况较多,降官的情况较少。“阴阳不和,责在宰相。”每当天灾出现后,宰相为了避免政敌的攻击,通常主动请求降官或罢相,但若无其他深层原因,皇帝一般都不会答应其请求。如太宗淳化三年(992)夏季,“旱蝗,既雨。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居宰辅,以燮理非材,上表待罪,上不之罪”。淳化四年(993)九月,“上(太宗)以阴阳愆伏,罪由公府,切责宰相李昉及参知政事贾黄中、李沆”。但这次只是口头上的责罚,宋太宗并没有降宰辅的本官。仁宗明道二年(1033),“旱蝗,士逊请如汉故事册免,不许。及帝自损尊号,士逊又请降官一等,以答天变,帝慰勉之”。宋仁宗庆历时,倒有一例宰相因旱灾降官的事。仁宗庆历七年(1047)三月大旱,“贾昌朝引汉故事乞罢相”。仁宗避殿减膳,“幸西太一宫祈雨,所过神祠,皆遣中使致祷”。“昌朝既罢,执中等复申前请,于是各降官一等而辅政如故。”宰相陈执中由工部侍郎降为给事中,成为宋朝唯一一个以给事中为本官的宰相。其实,宰相贾昌朝罢相的深层次原因是他与枢密副使吴育的矛盾,“昌朝与育数争论帝前,论者多不直昌朝”。一个月后,陈执中等人“皆复所降官”。因此,“所谓的天灾不过是政治斗争的借口”。
综上所述,宋代宰相的本官迁转与国家大事、朝政时局相联系,皇帝正好借机迁转宰相本官。这其实是帝王驾驭大臣的手段之一,以宰相为代表的百官在接受皇恩的同时,皇权的威严也在无形之中得以提高。另外,在任宰相很少有降官的。因为降低宰相本官,并不能有助于任何实际问题的解决。如果宰相不再被皇帝信任或不称职,皇帝一般会采取更直接更实际的措施,即将其罢免,选用更合适的官员任相。
三、宰相罢任时本官的变化
宰相罢任时本官的变化呈现阶段性特征,以宋仁宗朝之前,皇帝对罢相者的礼遇程度主要通过罢相时所授本官的高低来体现。仁宗朝以后至元丰改制前,与本官的高低相比,罢相者更看重使相与职名。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六载:
祖宗故事,宰相去位,例除本官,稍优则进官一等,或易东宫三少。惟赵韩王以开国旧臣,且相十年,故以使相罢,盖异恩也。自是迄太宗、真宗世,皆不易旧制。天圣初,冯魏公以疾辞位,始除武胜军节度使。宰相建节,自魏公始。明道末,吕申公罢,仁宗眷之厚,始复加使相。盖自韩公以来,申公方继之。其后王文惠、陈文惠罢日,相继除,遂以为例。宰相除使相,自申公始。景祐末,王沂公罢相,除资政殿大学士,判郓州。宰相除职,自沂公始。至皇祐,贾文元罢,除观文殿大学士,自是遂以为例。盖自非降黜皆建节,或使相为优恩加职名为常例,迄今不改也。
据此可知,太祖、太宗、真宗朝,宰相以本官罢相是常态,如果政绩优异或者皇帝特殊眷顾则往往迁升本官。宋人把罢相后担任使相视为十分荣耀的事。宋仁宗皇祐年间,贾昌朝罢相后担任观文殿大学士,此后,罢相加职名成为常例,本官受重视程度有所减弱。但罢相者本官的高低仍“寓有礼遇或黜退之意”。
(一)仁宗朝之前:本官的升降为主要惩奖手段
仁宗天圣元年之前,当罢相前官员本官为三师三公、左右仆射时,罢相时多改换东宫官,而以检校官为使相罢相的只有赵普一人。天圣元年之后,出现超迁本官罢相的情况,而且宰相罢为使相的数量在增多。这表明宋朝对曾经担任宰相要职的官员优礼越来越重。
1.罢相时改换东宫官
宋仁宗天圣元年以前,当罢相前本官为三师三公、左右仆射时,多改换东宫官罢相。这样的做法在宋太祖朝曾实施。如乾德二年范质、王溥、魏仁浦三人同时罢相。司徒(正一品)兼侍中(正二品)范质与司空(正一品)兼门下侍郎(正三品)王溥改为东宫官,分别为太子太傅(从一品)、太子太保(从一品)。右仆射魏仁浦迁一官为左仆射。虽然范质、王溥罢相时的官品有所降低,但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已经是东宫官中官品最高的。范质、王溥、魏仁浦作为留任的前朝宰相,宋太祖能这样对待他们已经是不错的优待了。
宋太宗朝,没有以东宫官罢相者。因为罢相前本官在右仆射及以上的只有赵普、沈伦、李昉三人。淳化元年(990)正月,太保兼侍中赵普守太保兼中书令罢相。因为赵普是宋朝的开国元勋,所以受到特殊照顾。太平兴国七年(982)四月,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沈伦因卢多逊勾结赵廷美的事受到牵连,罢为工部尚书。淳化四年(993)十月,右仆射、平章事李昉则因受到翰林学士张洎的弹劾,罢守本官。
宋真宗时期,以东宫官罢相者最多。天禧三年(1019)六月,“(王)钦若恩遇浸衰,人有言其受金者,钦若于上前自辨,乞下御史台覆实。上不悦”,“钦若皇恐,因求出藩”,最后“左仆射、平章事王钦若罢为太子太保”,“制辞以均劳之意,从优礼云”。天禧四年(1020)六月,“时上(真宗)不豫,艰于语言,政事多中宫所决,(丁)谓等交通诡秘,其党日固”。又因为宰相寇凖与刘皇后、丁谓、曹利用不和,最后,“以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平章事寇凖为太子太傅、莱国公”。罢相制辞中言,“升宫傅之崇资,启国封于宁宇。仍移美号。益表隆恩”。至道三年(997)四月,宰相吕端迁右仆射、监修国史。咸平元年(998)十月,“吕端久被病”“累上疏求解”,“罢为太子太保”。咸平六年(1003)九月,“司空、平章事吕蒙正七上表求退,甲辰,罢为太子太师,封莱国公”。从罢相制辞中,不难看出,东宫官一般是宋朝皇帝用以优待卸任宰相者的官职。当罢相前本官为三师三公或左右仆射时,罢相时本官多改换东宫官,即便是有较大过失的宰相也不例外。如乾兴元年(1022)六月,司徒(正一品)兼侍中(正二品)丁谓因勾结宦官雷允恭等事,“降守太子少保(从二品),分司西京”。这也体现出宋朝对高级官员的优容程度相当高。
2.有微过,罢相时所得本官略有浮动
当宰相因小过错或触怒皇帝而罢相时,皇帝一般让其守本官或略升、略降其本官。
守本官:淳化四年(993)十月,宋太宗欲让右仆射、平章事李昉以左仆射罢相。翰林学士张洎表示反对,他认为李昉“居辅相之任,职在燮调阴阳”,“近霖霪百余日”,“而昉宴然自若,无归咎引退之意”,“宜加黜削,以儆具臣”。宋太宗“以昉耆旧,不欲深谴,但令罢守本官”。咸平三年(1000)十一月冬至,宋真宗宴会群臣。门下侍郎、兼兵部尚书、平章事张齐贤醉酒失仪,被御史中丞弹劾。张齐贤谢罪,“罢守本官”。
略降官:天禧四年(1020)十一月,李迪“欲得中书侍郎、尚书”,宰相丁謂“专意抑迪”,“迪加中书侍郎、兼左丞”。本来“两省侍郎无兼左右丞者”,李迪不能忍受丁谓的羞辱,“引手板欲击谓,谓走得免”。两人不和,令真宗十分恼怒。吏部尚书丁谓“可户部尚书归班”,吏部侍郎李迪“可户部侍郎归班”。咸平五年(1002)十月,因违法购买薛居正的宅邸,传出与张齐贤争娶薛惟吉遗孀的绯闻,兵部侍郎、平章事向敏中罢为户部侍郎。
略升官:淳化四年(993)六月,“王延德与朱贻业同掌京庾,欲求补外,贻业与参政李沆有姻娅,托之以请于沆,沆为请于齐贤,齐贤以闻。太宗以延德尝事晋邸,怒其不自陈而干祈执政,召见诘责。延德、贻业皆讳不以实对,齐贤不欲累沆,独任其责。四年六月,罢为尚书左丞”。罢相前张齐贤的本官为吏部侍郎,虽然吏部侍郎与尚书左丞均为正四品上,但后者官阶略高。景德三年(1006)二月,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平章事寇凖居功自傲,“无大臣体”,“罢为刑部尚书”。按迁转次序,刑部尚书官阶略高于工部尚书。
宋人所说“旧制二府侍从有薄罪,多以本官归班,朝请而已”。这句话的精神实质是指,宰相有微过,在罢相时本官官品一般不会有太大的变动。这样的原则也一直在延续,如庆历五年(1045)正月,陈执中抨击宰相杜衍“欺罔擅权”、“怀奸不忠”。仁宗听信其言,“工部侍郎、平章事、兼枢密使杜衍罢为尚书左丞,知兖州”。再如庆历四年九月,晏殊由刑部尚书、平章事罢为工部尚书、知颖州,本官略有降低。这中间夹杂着宋仁宗复杂的感情因素,因为晏殊为李宸妃写的志文“并没有说明刘太后只是仁宗养母而李宸妃才是仁宗生母这件事”。这件事成了宋仁宗心中的隐痛,晏殊也终因撰写碑文的事而受影响。
3.皇帝异恩对惯例的破坏
皇帝对大臣的恩礼很容易突破惯例的束缚。如开宝六年(973)八月,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赵普免本官罢相,以检校太傅、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河阳三城节度使徐松等。这是宋太祖对赵普这位元老重臣的特殊礼遇。宋人洪迈说:“国初以来,宰相带三公官居位,及罢去,多有改他官者……天禧以前,唯赵普,王旦依旧公师,仍复迁秩。”洪迈:《容斋随笔》卷九,第119页。淳化二年(991),宰相赵普“三上表求致仕,上勉从之,以普为西京留守、河南尹,依前守太保兼中书令”。李昉也得到宋太宗的优容。端拱元年(988)二月,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平章事李昉,因“不忧边思职,但赋诗饮酒并置女乐”罢相。宋太宗却命翰林学士贾黄中草制,“授昉右仆射罢政”。真宗对王旦更为优待。天禧元年(1017)七月,“王旦以病,坚求罢相”。守太保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旦“可太尉,依前充玉清昭应宮使”。仁宗康定元年(1040)五月,门下侍郎兼兵部尚书、平章事张士逊,无所作为,被谏官弹劾。“优拜太傅,进封邓国公致仕。”
(二)仁宗朝及其以后:使相为优恩,加职名为常例,但本官仍有褒贬的政治含义
仁宗天圣元年(1023)之前,宋朝皇帝对宰相已经十分优礼了,之后,对宰相更为优礼。除了体现在罢相加职名或改任使相上,还体现在罢相者本官的变化上。
宋朝文官十分重视职名。仁宗景祐四年(1037)四月,王曾因与首相吕夷简相互攻讦,同时罢相。王曾带职出守,以左仆射、充资政殿大学士,判郓州,“宰相罢政而带职自曾始”,“观文殿大学士,非曾为宰相不除。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及学士,并以宠辅臣之去位者”。那么,带职衔罢相者,其本官在罢相前后有什么变化?
表3元丰改制前,罢相即除观文殿大学士、资政殿大学士表按:此表主要依据《宋史·宰辅表》、《宋大诏令集》、《宋宰辅编年录校补》、《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辑稿》、《东都事略》、《隆平集》、《名臣碑传琬琰集》、《两宋明贤小集》等文献史籍制定。
从表3可以清楚地看到,充资政殿大学士罢相的只有王曾一人。本来是令王曾出判青州,而青州正是王曾的故乡。或许出于避嫌的考虑,在向皇帝辭谢时,王曾请求改任郓州,仁宗批准,又令他充资政殿大学士以示优礼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景祐四年四月甲子,第2827页。。充观文殿大学士罢相者共6人,这些人的本官都得以升至六部尚书,有的从工部侍郎迁吏部尚书,有的从工部尚书迁刑部尚书。官员罢相时只要带职,本官则均有升迁。
使相是对卸任宰相的高级礼遇。宋承唐制“以节度使兼中书令或侍中或中书门下平章事,皆谓之使相”,“以待勋贤故老及宰相久次罢政者,随其旧职或检校官加节度使出判大藩,通谓之使相”。那么罢相即为使相者,其本官会出现怎样的变化呢?据笔者统计,宋仁宗朝以使相罢相的最多,共9人:冯拯、吕夷简、王随、陈尧佐、章得象、贾昌朝、文彦博、陈执中。宋仁宗朝之前,只有赵普一人。宋仁宗朝之后至元丰改制前,共4人:韩琦、富弼、曾公亮、王安石参考《宋史·宰辅表》、《宋大诏令集》、《宋宰辅编年录校补》、《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辑稿》、《东都事略》、《隆平集》、《名臣碑传琬琰集》、《两宋明贤小集》等文献史籍。。以至于富弼感叹,“终仁宗一朝,罢相罢枢密使者,皆除使相,其间最为不可者数人,并以不称职及过恶彰露,台谏官互有弹劾,本合得罪黜削,而亦皆除使相,领大藩,人情非常不允”。以使相罢相者(未统计赵普),免去本官者有7人,吕夷简、王随、陈尧佐、章得象、贾昌朝、文彦博、陈执中。带本官者共5人,冯拯、韩琦、富弼、曾公亮、王安石,除冯拯外,其余4人,在宋神宗在位期间罢为使相的。韩琦、富弼、曾公亮都曾是宋仁宗朝的宰相,王安石曾是神宗熙宁变法的主要推动者,这是神宗皇帝对元老重臣的优待。
表4天圣元年至元丰改制前,官至仆射者罢相情况表按:此表主要依据《宋史·宰辅表》、《宋大诏令集》、《宋宰辅编年录校补》、《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辑稿》、《东都事略》、《隆平集》、《名臣碑传琬琰集》、《两宋明贤小集》等文献史籍制定。
通过上表可知,“若罢平章事而官已至仆射者,仍旧领之”的记载,其实有误。如前文所述,天圣元年之前,若宰相本官为左右仆射,多改换东宫官罢相。据表4所统计,天圣元年至元丰改制前,除“仍旧领之”的情况外,还存在免本官(如吕夷简)或升本官(曾公亮)的情况。
综上所述,宋朝宰相罢相时,责降本官情况不多,贬官力度也不大。从宋仁宗朝开始,对曾任宰相的官员加学士职成为惯例,罢相后为使相的官员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与唐朝形成鲜明的对比。“唐宰相既无定员,又多以他官兼领,以故用之亦易,多自下僚超拜,同时或至有十七人。及其贬责,亦无复礼貌。”据周道济先生统计,唐代宰相三百多人,“其中正居相位时,身遭惨死者盖有四十一人”,“唐宰相于罢相后身遭惨死者则有四十二人”。而宋朝就大为不同,即便在政治斗争激烈的时期,其责授的本官也不会低于六部侍郎。如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76)四月,赵普指责卢多逊“与秦王廷美交通”,其由中书侍郎兼兵部尚书、同平章事责授兵部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沈伦,在这场政治斗争中受到牵连,责授工部尚书。但不久,“复授伦左仆射致仕”。再如奸相丁谓因交通宦官雷允恭和擅自改动真宗陵墓,由司徒兼侍中降授太子少保、分司西京。
四、宰相之兼官及其他问题
宰相本官的除授和迁转问题前文已述,而宰相“兼官”亦是一个重要问题,对此笔者提出一些新的思考。《宋史·职官志》中将“兼官”特指“宪衔”。也有学者将职事官之外所充之差遣作为“兼官”。而宰相的“兼官”则是其阶官之一种,指本官之外另带的他官,如宰相在本官之外加带的中书侍郎、门下侍郎、侍中等。也有学者提出北宋前期宰相的本官有两部分组成的观点,但未展开论述。
(一) 中书侍郎、门下侍郎
有学者认为,“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不在元丰改制前的本官序列中,而是只有某些宰相才会兼带,故也可将其视为宰相特有的兼官衔” 方诚峰:《再论宋代的三公官》,《唐宋历史评论》第5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该文认为“宰相兼门下、中书侍郎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本官是三公三师或者左右仆射,二是差遣一定是同平章事,而不是侍中”。。也有学者认为,北宋前期,中书侍郎、门下侍郎(两省侍郎)一般为宰相本官,很少单独除授。以上两种论述并无冲突。其实第一种情况应特指宰相本官为三公三师或者尚书左、右仆射时。如建隆元年(960)二月,司徒兼门下侍郎范质“加兼侍中”。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王溥“加守司空兼门下侍郎”。中书侍郎魏仁浦“加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第二种情况则重在说明宋朝有以中书侍郎、门下侍郎为宰相本官的情况。如乾德二年(964)正月“推忠协谋佐理功臣、枢密使、光禄大夫、检校太保、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天水县开国伯、食邑七百户赵普。……可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功臣、散官、勋、封、如故”。
北宋元丰改制前,中书侍郎、门下侍郎作为寄禄官存在,但当宰相的系衔中有两省侍郎兼六部尚书时,笔者仍倾向于六部尚书为宰相的本官。原因有三:两省侍郎几乎没有迁转空间。六部尚书排班在两省侍郎之前,俸禄也比两省侍郎高徐松等。最后,此观点与宋朝人的认知相符。太宗端拱元年(988)正月,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平章事李昉“罢为右仆射”。翰林学士贾黄中评价道:“仆射师长百僚,旧宰相之任,今自工部尚书拜,乃殊迁,非黜责之义也。”可见,贾黄中认为工部尚书才是李昉的本官。真宗咸平三年(1000)十一月冬至,宋真宗宴会群臣。门下侍郎、兼兵部尚书、平章事张齐贤“罢守本官”。《宋会要辑稿》则记为,咸平三年(1000)“十一月二十二日,门下侍郎、兼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张齐贤罢为兵部尚书归班”。这就表明此处的“兵部尚书”是宰相张齐贤的本官。真宗乾兴元年(1022)七月,礼部尚书、参知政事王曾“可特授行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宋史》卷三一○载:“(王曾)拜中书侍郎兼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会灵观使。”可知,礼部尚书为王曾的本官。《中国历史大辞典》认为,“北宋前期,朝官加除三省、台、省、寺、监之官……若新除官品級与寄禄官同,系衔时于寄禄官前加‘兼字”。这一概括未必适用于全部官僚群体,但恰恰适用于两省侍郎兼六部尚书的情况。此处将“兼”字理解为系衔时所用,这给笔者以启发,进而推测“兼”字前后的两种官应当没有实质区别,但为行文方便,当《宋史》卷169之《文臣京官至三师叙迁之制》所载范围内的寄禄官与该范围之外的寄禄官(如中书侍郎、门下侍郎、侍中等)“兼”任时,以在叙迁范围内的寄禄官为宰相的本官,有时也将以上官衔一起称为本官,如称“中书侍郎兼兵部尚书”为宰相本官。
此外,北宋前期,宰相加除门下侍郎、中书侍郎是否为迁官?真宗咸平二年(999)十一月,“宰相兵部尚书张齐贤加门下侍郎,户部侍郎李沆加中书侍郎”。李焘在《续资治通鉴长编》注文中解释道:“宰相转官,旧制,兵书当转吏书,户侍当转礼书,今但加门侍、中侍,非进改也。”因为张齐贤多加了一个门下侍郎,本官仍是兵部尚书。李沆的本官虽从户部侍郎(从四品)变为中书侍郎(正三品),但中书侍郎、门下侍郎不在元丰改制前的本官叙迁体系之中,户部侍郎隶属于尚书省系统,中书侍郎隶属中书省,不在同一系统内。这应是李焘认为宰相张齐贤、李沆并未迁官的理由。本文则认为凡不在“叙迁之制”内的本官变化情况,则以官品的变化与否作为迁官之标准。如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四月,“吏部侍郎、知枢密院事王随,户部侍郎、知郑州陈尧佐,并为平章事,随加门下侍郎,尧佐守本官”。“自薛居正后,初相无越迁门下侍郎者,丁度始误草制,因不复改。”另据《宋大诏令集》中《王随罢免建节制》载,王随自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罢为太傅、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彰信军节度。可知,吏部侍郎、知枢密院事王随迁门下侍郎(正三品)、平章事后,便不再带吏部侍郎(正四品上)。因前后官品发生了改变,可视为迁官的情况。另外,当中书侍郎单独作为宰相的本官时,则中书侍郎迁门下侍郎可视为迁官。如咸平四年(1001)三月,“中书侍郎、平章事李沆加门下侍郎”。《宋大诏令集》卷五九亦载:“光禄大夫、行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上柱国、陇西郡开国公李沆……可门下侍郎加食邑。”题记为“李沆迁官制”。
加除中书侍郎或门下侍郎也是皇帝奖励宰相的手段之一。如太宗雍熙元年(984)十二月,南郊大礼结束后,宰相宋琪由刑部尚书加门下侍郎,李昉由工部尚书加中书侍郎钱若水撰,范学辉校注:《宋太宗皇帝实录校注》卷三一,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 253页。。仁宗明道二年(1033)四月,行中书侍郎、兼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张士逊“可特授行门下侍郎、兼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大中祥符五年(1012),宋真宗大力倡导的神道设教活动渐入高潮阶段。十月,“九天司命上卿保生天尊降于延恩殿”,“大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咸除之”。然后“以天尊降临,分命辅臣告天地、宗庙、社稷”。十一月,“丙午,宰臣王旦加门下侍郎,向敏中中书侍郎”。此前,宰相王旦的本官为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向敏中本官为刑部尚书。
(二)关于“侍中”衔宰相
洪迈《容斋随笔》卷一二之“三省长官”条记载:“见任宰相带侍中者才五人,范鲁公质、赵韩王普、丁晋公谓、冯魏公拯、韩魏王琦。”洪迈:《容斋随笔》卷一二,第154页。再加上辞而不拜的王旦、富弼,共七人。
陈振先生《关于北宋前期的宰相制度》认为,宋前期真拜侍中即为真宰相,无需再“平章事”。该文在对赵普以侍中拜相的史料做出一番考证后,认为赵普以侍中拜相而不带平章事。治平四年,门下侍郎兼兵部尚书、同平章事韩琦“拜司空兼侍中”。以此证明韩琦以侍中拜相而不以平章事结衔。又以王旦、富弼辞而不拜的例子为辅证,证明以侍中拜相在制度上具有可行性。张祎赞成陈振先生观点,并认为“中书令、侍中与同平章事均为宰相职衔,前二者与后者之间不能构成本官与差遣的搭配关系。具体说来,就是北宋前期以侍中任宰相,不会再带同平章事衔”。笔者《北宋前期宰相官衔再探》认为,侍中为宰相之兼官,不单拜,元丰改制前,在任相期间,有以他官加侍中的,但没有仅以侍中衔拜相的情况。王旦、富弼辞而不拜。范质、丁谓、冯拯、韩琦则是在宰相任上加侍中。对于赵普在第二、第三次任相的制文中没有“同平章事”的记载,认为赵普第一次是以“同平章事”为相,且任相近十年之久。进而推测制文中应是省略了“同平章事”,并不能说赵普这两次是以“侍中”拜相。而且赵普任相的本官是三公之一的司徒与三师之一的太保,侍中在此只是兼官。赵普自从兼带“侍中”一衔后,无论是入朝为相还是罢相后赴外任职,其“侍中”衔一直兼带,直至第三次罢相时,“侍中”升至更高的“中书令”。
由上可知,其实两文论述的重心并不同。陈振先生主要是说“真拜侍中”为宰相,不会再带同平章事衔。其主要依据是赵普第二次、三次拜相时带“侍中”却不带“平章事”。笔者则重在说明宋朝没有以“侍中”衔拜相(任命为宰相)的实例,而是在宰相任上加侍中。至于赵普的第二、三次拜相,也能找到带“平章事”的相关史料支撑。如李埴《皇宋十朝纲要校正》卷二记载了赵普第三次拜相同样带“同平章事”的差遣:
(端拱元年)二月庚子,李昉罢为右仆射,山南东道节度兼侍中赵普为太保兼侍中,给事中、参知政事吕蒙正为中书侍郎兼户部尚书,并同平章事。普昭文馆大学士,蒙正监修国史。
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二所记与李埴相同:
(端拱元年二月庚子),普自检校太师兼侍中、山南东道节度使除太保兼侍中、昭文馆大学士,三入相;蒙正自给事中、参知政事除中书侍郎兼户部尚书、监修国史,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二,端拱元年二月庚子,第49页。
郭洋辰《北宋元丰改制前宰相名衔新探》认为宋人对北宋元丰改制前的宰相名衔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是“以同平章事为宰相之职”。二是“中书令、侍中,丞郎以上至三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为正宰相。”对此,郭洋辰认为前者是对时事的总结,后者是制度设计。笔者并不反对这一观点。从宋初制度规定上看,侍中确为宰相名衔,但宋人对侍中任相的理解未必与制度条文相一致。如宋徽宗朝,时任尚书左丞的李邦彦言:“三省者,人主出令之地也,故旧制宰相同平章事而已,新制则仆射兼侍郎而已,亦不敢专也。”这就表明在李邦彦看来,元丰改制前,宰相必带同平章事。章汝愚《群书考索》续集卷三十言:“宋初三省长官皆为空名不与朝政,其命官必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惟其真拜侍中则不带平章事。”那么,章汝愚所认为的“真拜侍中”当指本官与差遣的合一,“不带平章事”当指在诏书中不会出现“平章事”的字样,即所谓侍中任相应理解为省去“平章事”。这可与唐朝的情况相类比,唐武德年间(618—626),侍中等三省实际长官为宰相,同时会带“知政事”之类的使职(宋朝的差遣与此类似),至唐末,宰相罢职,常称“罢知政事”。只是这样的使职名号一般不会出现在正式的诏书之中。宋初,“平章事”已替代了“知政事”,成为表示官员是否具有宰相职权的唯一标志。虽然宋承唐制,在制度条文上侍中可以为真宰相,但毕竟现实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晚唐五代,以侍中拜相者人数不多,而且大部分是在宰相任上迁侍中。北宋元丰改制前更是以平章事任相,《宋大詔令集》载赵普后两次任相不带同平章事属于孤例、特例,其中原委只能合理推测。《两朝国史志》言:“中书令,国朝罕除。侍中,虽常除,亦罕预政事。同平章事是为宰相之职,掌邦国之政令,弼庶务,和万邦,佐天子,执大政。”这正表明以侍中拜相已非任命宰相的常态,以平章事为宰相是宋人包括高级官员的普遍认知。
结 语
综上所述,元丰官制改革之前,官员拜相时所除本官有如下规律:初次拜相时,多以六部侍郎作为宰相的本官。二次拜相时,多以六部尚书作为宰相的本官。三次拜相者仅赵普、吕蒙正、张士逊、吕夷简4人而已,只有张士逊的本官最低,为刑部尚书,其余三人本官均不低于尚书右仆射。太祖朝以后,初相时所带本官阶普遍偏低。从开宝九年(976)宋太宗即位至神宗元丰五年(1082),以六部尚书、六部侍郎为本官初相的共35人,而元丰五年(1082)以前初相人数才39人,占比89.74%。任相期间,宰相本官会发生相应的迁转,但迁转的速度不定,有任相三年就迁官的,也有任相五六年不迁一官的。宰相迁官的顺序则有相应的规定。其迁官原因多种多样,但都与国家时局、皇帝的态度相关,如郊祀、皇帝即位、对外战争获胜、除拜宰相、天灾等都是宰相迁官的契机。天圣元年,应吕夷简等人的请求,郊祀,宰相不再迁官。罢相时,总体来看,罢相降官的人数不多,罢相后所除本官均不低于六部侍郎。宋仁宗朝天圣元年之前,宰相罢相前本官在尚书右仆射及以上时,多改换东宫官罢相。天圣元年之后,罢相时的待遇更高。在此之前,宰相以使相罢者仅赵普一人。此后,人数达12人之多。宋王朝对高级官员的优待程度之高可见一斑。在相应史料的基础上,对宰相的“兼官”提出新的认识和思考,认为 “兼”字仅作系衔之用。侍中任相存在带“平章事”的可能,应与唐朝的“知政事”的情况类似,只是一个单纯的差遣,即有实际职事,但没有品位。因宋朝以参知政事为副宰相,所以,以“知政事”代指宰相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又因实际以侍中拜相者仅赵普一人,以平章事任相是宋人的通常认识,因而在某些史籍中会存在以“侍中”为相而带“平章事”的记载。在宋代,相权与皇权的强弱关系姑且不论,但从北宋元丰改制前四十多位官员拜相前、任相中、罢相时本官的迁转情况来看,宋朝宰相确实得到了皇帝的充分尊重。
本官的升降是皇帝以示奖惩的重要手段,因而无实际执掌的本官仍具有非常现实的政治意义。与汉唐相比,北宋中前期文官政治制度愈发成熟,君主处理君臣关系的手段更为温和,作为文官之首的宰相,在罢任时均得到皇帝不同程度的礼遇,即便存在较大过失的宰相也能较为体面的罢相,不会立刻受到严重的责罚。这也从侧面体现出皇帝与宰执大臣共治天下的时代特征。优礼宰相一方面便于培育良好的官场风气,避免政治恶斗,另一方面也为广大士人树立了成功的榜样,有助于激励士风、优化政风。
(责任编辑:陈炜祺)
The Officials System of Prime Minister in the Early
Stage of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Tian Zhiguang
Abstract: Before the reform of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Yuanfeng, the Song Dynasty implemented the separation system of officials, posts, and divisions. As prime minister, there are still distinctions between officials, positions, and sentiments. Officials will serve as prime ministers with different officials. The level of worship and the number of worships before the worship are all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worship. An important factor in bringing the height of the official. After the Taizu dynasty, the official ranks of the officials at the initial stage were usually low, which was related to the changes in the power and time of the Song Dynasty emperors. During the tenure period, the prime minister will have a corresponding transfer, and the speed of change is not fixed. However, there are corresponding regulations in the order of relocation. The reasons for the relocation are closely related to the state political situation and the attitude of the emperor. There were not many people who went to the ranks of the officers, and the officials were not lower than the six ministers. The prime minister "Simultaneous official" is essentially a kind of official, "Pingzhangshi" becoming the mainstream of the Song people's cognition.
Keywords: Northern Song; Prime Minister; Officers; Simultaneous Official
收稿日期:2019-09-16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宋代宰相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9FZSB03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