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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研究

2020-05-19李外禾

经济研究导刊 2020年9期
关键词:营商环境民营企业问题

李外禾

摘 要:涪陵区在不断治理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市场门槛有瑕疵、政商边界有模糊、行政执法有漏洞、人才培育有空挡、融资贷款有障碍等问题。因此,需要强化政府市场监管职能,为民营企业发展扫除市场壁垒;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环境;构筑人才培育蓄水池,为民营企业发展积累人力资本;完善银商协作联动机制,为民营企业发展解除融资障碍。

关键词:民营企业;营商环境;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09-0026-03

近年来,涪陵区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的治理工作,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有所改善。为了进一步推动涪陵区民营企业发展,课题组对企业负责人、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行业协会或商会人员及人大代表开展了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问卷调查,通过对调研中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进行综合梳理發现,涪陵区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着力解决。

一、涪陵区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治理的成效

1.政策环境更加有利。从中央看,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了安心谋发展的“定心丸”。从涪陵看,先后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支持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涪陵区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以有利政策保障民营企业发展。2018年8月,涪陵区召开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以坚如磐石的定力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心,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高质量新发展。目前涪陵市场主体共89 161家,民营企业20 787家(其中,第一产业5 067家,第二产业2 844家,第三产业12 876家),民营企业占全区企业主体的94%,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3.3%。

2.政务环境日益规范。在行政审批方面,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不断推进审批服务集成化、智能化、便利化、高效化和规范化护航民营经济。全区311项行政审批事项和466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平台,多个领域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持续推动“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将更多证照纳入整合范围,已全面落实“31证合一”整合,首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在招商引资方面,政府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国有企业主体严格兑现招商引资政策、履行合同约定。政府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同共计680份,完全得到执行。在制度规范方面,对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2018年共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45件,其中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共计16件,区政府各部门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5件,拟废止3件,修改3件。

3.空间环境日渐开放。涪陵区处于重庆直辖市腹心,位于长江和乌江交汇处,素有“乌江门户”之称。从空间距离来看,渝涪高速公路、渝涪高速铁路40分钟左右便到达重庆主城区。从空间布局来看,布局了涪陵新城工业园区、龙桥化工园区、白涛化工园区、涪陵石沱重装及石化产业带、清溪铜铝特色工业园区;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建设,规划面积2.7平方公里;大力建设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聚企业近200家,已形成食品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四大支柱产业,2018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877亿元,有进出口业务企业23家,进出口总额约占涪陵区50%份额。民营企业发展的空间环境日渐开阔,为其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众多机遇。

4.法治环境逐步善治。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从制度上推动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妥善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纠纷调解工作,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大力推进涉及民营企业纠纷调解工作,为民营企业化解纠纷200余件,一定程度上减少和避免了执法乱象给民营企业带来的困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监管方式,竭力避免对民营企业的随意检查、多重检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持续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减少和避免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执法乱象给民营企业带来的困扰,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2017年9月以来,涪陵区公安局努力践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对涉企案件有警必接、有案必受、受案必查,累计破获涉企刑事案件35起,挽回经济损失1 557万元,并配合相关部门侦办涉及涪陵区民营企业案事件3件,获得民营企业好评。

5.服务环境不断优化。2018年8月,涪陵区开展了树立企业无小事理念优化营商环境的“三百”行动,即“百名领导联系企业,百个科室对接企业,百项涉企问题化解”。30名区领导、97名部门负责人与151家企业直接完成联系对接。“三百”行动开展以来,涪陵各项涉企问题实现持续稳定化解,目前已成功化解处置问题42个,占比33.9%;部分化解问题36个,占29%,剩余问题的化解正在有序推进中。同时,涪陵区成立了“创业、融资、抱团发展”三大服务平台,帮助申办微企2 467户,发放银行贷款2亿多元,小贷公司优惠利率贷款5 000余万元,累计为民营企业融资3.76亿元,提供转贷应急资金5.87亿元。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的35条实施办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供精准服务。

二、涪陵区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1.市场门槛有瑕疵。许多民营企业无法与国有企业进行平等竞争,没有做到与国有、集体企业一视同仁,不利于民营企业放手发展。有的政策门槛过高,比如技改门槛定在500万以上,小微企业根本达不到要求。在市场运行方面,有的民营企业公司属财政招标中标单位,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些问题不公开、不公平、不透明化,导致民营企业运作难。问卷调查中,有43.11%的人认为市场准入门槛有差别,存在较多隐形壁垒;有13.03%的人认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民营企业的市场监管效果“不够好”;有32.08%的人认为实施公正监管、高效监管、审慎监管等方面仍需加强。

2.政商边界有模糊。经济发展,离不开“商”;“商”正常运转,需要“政”服务,现实中政商边界存有模糊地带。调研中发现企业融资审批手续时间过长,如两江新区的审批程序从接件到出件不超过4个小时,而涪陵要几天,导致企业资金真空时间长,资金压力大。尤其是建筑民营企业,工程竣工验收后,审计时间较长,工程尾款至少要拖2—3年才能结算清楚,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问卷调查中有37.5%左右的人认为行政审批“一次办结”机制落实不够好;12.5%左右的人认为还存在互为前置审批的情形;12.5%左右的人认为部门之间、处(科)室之间相互推诿;20%的人认为职能部门内部报批程序多、时间久,审批效率不够高;15%的人认为推行网上审批效果不够好;个别人还认为存在相关职能部门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办理相关事宜,且收费偏高现象。

3.行政执法有漏洞。个别执法单位履行法定程序不严、不到位,履行告知义务适用条文不当,文书送达不及时、不严谨,相关证据保存不当,甚至有超越法定职权行为发生。部分执法机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尚停留在“一单两库一细则”上,执法检查中的运用仍存在主观认识、技术条件等方面的制约。少数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意识淡薄,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透、运用不熟,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导致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现象。问卷调查中,有6.27%的人认为存在多头多重执法和重复执法、执法不公、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等现象,有1.5%的人认为行政执法“乱作为”,有0.25%左右的人没关注和不清楚。

4.人才培育有空挡。民营企业受自身发展条件限制,需要的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招聘、培养、交流情况复杂,加之受地理位置限制,当地可供的高素质人才和专业人才少,离主城远、配套设施不完善、交通不便等因素影响,招聘核心技术及管理人才难。新旧员工交替招聘、培养有创新实力的人才方面压力大。民营企业人才培养机制匮乏,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措施和培养机制,民营企业人才的继续教育和发展提高问题基本无人管,难以实现人才的培养和市场化配置,导致企业引进高素质人才、专业人才市场匮乏,同时人才流动市场壁垒太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民营企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制约了企业做大做强。

5.融资贷款有障碍。民营企业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主要是融资流程和手续烦琐,特别是贷款手续繁多,且必须有抵押物;贷款时间过长,少则两个月,多则半年;银行对抵押贷款条件苛刻,导致融资难、融资成本高,民营企业发展壮大难,市场竞争力较弱。比如,天木农业开发公司扎根于大木乡,以农业为基础发展旅游,投资期长,回报率低,通过兴农担保公司贷款300万元,但融资金额低、成本高、每年还款手续复杂,影响了公司发展壮大。政府虽出台了许多政策,但金融机构只按自己规矩开展业务,没有形成适应民营企业特点的信贷文化,融资矛盾突出。问卷调查中,有 47.12%的人认为金融机构不愿意向民营企业放贷,33.33%的人认为贷款手续烦琐且审批时间过长,39.1%的人认为对民营企业提供的抵押物估值明显偏低,32.08%的人认为融资综合成本高。

三、涪陵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的对策

1.强化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为民营企业发展扫除市场壁垒。一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和成本,依法为民营企业创造充足发展空间。二是在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不要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与退出条件;公布特许经营权目录清单,未经公平竞争,不要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要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要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者事前备案程序,不要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程序,不要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等。三是深入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大力营造本地民营企业与外来企业、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待遇的外部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严格禁止各种刁难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责问责。

2.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区块链技术分布式管理、不可篡改、安全可信、全程留痕的特性,真正切中了商业活动聚集区行政审批服务数量大和需要对企业信用全程留痕的“痛点”。运用区块链的分布式管理,审批材料、审批环节将全部实现防篡改、防抵赖、可溯可查。因此,一是要围绕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为目标,大力应用区块链技术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流程优化再造,真正实现审批流程的“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二是要形成“一个窗口服务、一套审批办结、营业执照和公章一次到手”,助力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三是加强行政审批权运行监督,全面推行“全渝通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工作制度,切实解决少数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推诿拖拉和吃拿卡要等问题,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四是应用区块链技术,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联系渠道,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切实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依法帮助民营企业破解发展难题。

3.實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为民企发展营造法治环境。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规范涉及民营企业检查行为,实施包容执法。对那些未知大于已知的新业态采取包容态度,只要新业态不触碰安全底线,不对其市场活动过度干预,切实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二是严查行政执法活动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实施审慎执法。当新业态刚出现还看不准时,不要一上来就“管死”,而要给它一个“观察期”。同时,严守安全底线,对谋财害命、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不管是传统业态还是新业态都要采取严厉监管措施,坚决依法打击。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实施柔性执法。对民营企业初次违法且有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将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不予行政处罚。坚决摒除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炫耀式执法、重复处罚等行为。四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4.构筑人才培育蓄水池,为民营企业发展积累人力资本。新时代民营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大力推进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政府应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构筑“蓄水池”“活水源”,为民营企业积累人力资本。一是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公共就业服务力度,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免费组织跨区县、跨省市和高校引才专场招聘及引才活动,免费提供信息服务。二是放宽民营企业人才职称申报条件,民营企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审不受户籍、地域、身份等制约。三是企业制定科学的培训目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和途径,努力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学习培训的良好条件;要在企业内部建立各种专业技术小组,由企业科协组织牵头,每年确定几个项目进行攻关,提供研究经费,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四是建立民营企业用工保障“市场+公共就业服务”机制,积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企业用工保障中的主渠道作用。

5.完善银商协作联动机制,为民营企业发展解除融资障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一是聚焦痛点难点,建设跨部门信息平台,与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司法部门共同推动“银税互动”“银商合作”等机制,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提高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三是强化银行转变发展方式,注重大小客户一起抓,平等对待国有和民营经济,改革内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尽职免责纠错机制,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贷款使用效率,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消除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隐形壁垒。四是积极探索开发符合民营企业经营特征、生产周期和产业特点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科技,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定价水平,提高审贷、放贷效率。五是加强地方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推进依法监管,共同构建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着力提高服务质量,贯彻落实好促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回应民营企业的新关切,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涪陵区人大办公室.关于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评议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区政府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等相关资料[EB/OL].涪陵区政府网,2019-03.

[2]  刘咏江.重庆市涪陵区创新活动助推民企发展[J].光彩,2019,(2).

[3]  中国银保监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J].求是,2018,(12).

[4]  王翔.涪陵民營企业美心翼申:解决民营企业“七难”为企业“走出去”打好基础[EB/OL].中国网,2018-11-13.

[5]  夏林,朱志强.重庆涪陵: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 担当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EB/OL].中国网,2018-08-17.

[6]  涪陵区公安局.涪陵区公安局践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获企业好评[EB/OL].华龙网,2018-06-22.

[责任编辑 刘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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