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中的“的”与“地”
2020-05-15法俊佳
法俊佳
摘要:我们习惯把“的”一分为三:语气助词,同类如:“呢、吗、啊”;结构助词,同类如:“的、地”;时态助词,同类如:“着、了、过”。结构助词中的“的”“地”都可以写成“的”。为什么呢?1.关于二者使用从来都是不区分很清楚的,也是人为划分,写成一样的,并未见其明显影响,不会在上下文理解中出现歧义;2.两者分别在语义上、句法上具有同一性;3.有历史的印证。
关键词:“的”;“地”;合并;同一性
一、先说“的”字
的:说起“的”,可以分别附在三个语法单位的后面:名词性的、形容词性的、副词性的;虚词中对它的研究也最深入。(1)“的”是现代汉语使用频率较高的虚词之一。
(一)结构助词“的”
结构助词“的”,放在修饰语和中心语之间,有时用在句末。如:春的味,夏的色,秋的意境与冬的姿态,总看不够,例子中标记的“的”字为结构助词。
(二)时态助词“的”
时态助词“的”表达动作过去发生,在动词性语法单位和名词性语法单位中间。如:我妈前天去的姐姐家,例子中标记的“的”字为时态助词。
(三)语气助词“的”
语气助词“的”,用在句尾,表示事实情况的肯定。如:东北,夏当然也是有的。例子中标记的“的”字是语气助词。
“的”字另一种用法,比较特殊:如果想构成“是……的”结构的话,“的”字必然处在核心谓语的位置上才可以。(2)
二、“的”与“地”结构助词怎么分
我们先看一下不区分“的”跟“地”,好像没有影响语义的表达,这种情况均出现在五四青年运动之前了,你要把“的”跟“地”合成一个,怎么能说成是在废弃标点符号呢?不能废弃标点符号,更不能废除“的”;务必要重视“的”跟“地”同时存在的讨论工作。把“的”看作是结构助词,那么就要充分注意到这个虚词在句法中的作用,如果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语序在句法中的作用,就必须要区分“的”与“地”了。
结构助词“的”与“地”一般是怎么分别承担角色的呢?谓词性的偏正结构一般用“地”。名词性的偏正结构用“的”。但是在电影电视剧翻译字幕和文学作品中,并没有明确地对它们进行过区分,“地”被写成“的”,太平常了。甚至在中学语文教材中也不能完全找到劃定二者的明确界限。
针对上述的状况,我们听到了三种不同的声音:一部分学者认为必须要分开使用,并且加以规范;一部分学者则认为没有必要这么麻烦,应该将二者合并;最后还有一些声音,觉得可以合用也可以分用,有好处也有坏处,平分秋色。
像这种高频词的使用情况,必须要综合考量,首先看必须区分“的”跟“地”,交际起来会容易吗?在书面语的使用中无疑增加了难度,中国学生如此,更何况面对母语非中文的其他学生,可想而知难度有多大;其次如果将“的”跟“地”合用的话,第一受益群体当属留学生,还有所有学习汉语的同学们,汉语错综复杂,可以算得上是世界上最难的语言之一,学生再也不用在如何正确使用“的”跟“地”方面纠结,会比较便利。结构助词“的”跟“地”都能写作“的”吗?
(一)“的”之 源
汉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底蕴,语言随着发展,也发生了很大的变革。来看对“的”字的研究,我们认为不能从中间突然就插入,这样也无法彻底深入的准确地研究这个汉字。从最原始的时期考究,在上古时期,并未发现有“的”的痕迹。“的”字原来读作[ti],本字是“旳”,日代表太阳,勺代表灼,意思是太阳灼烧,阳光很强烈。后来日字加一点变成白,强调清楚明白。(1)然后引申出清楚明白的含义,如:的的确确。再引申出“醒目的标靶”的含义,如:有的放矢。最终引申为助词,如:新的[ti];旧的[ti]。我们认为现代的“的”出自宋元以前的“底”的虚词用法,官话入声消失后,“的”的读音与“底”趋同,并且其常用含义(靶子)比“底(最下方)”更不常用,所以逐渐代替了“底”,用作形容词和所有格后缀。至于“底”的虚词用法,可能源于“之”的上古音,这是一个字在俗语中的发音更接近古时的标准发音现象的一个表现。“之”的文读音声母颚化之后,没有经过颚化的俗音就被人们用“底”标记,后来又用“的”标记,其实都是一脉相承的。如:“某尝言,今教导之法,皆失真,无一个人晓得。说道理【底】,尽说错了,说从别处去。做文章【底】,也只学做那不好【底】文章;做诗【底】,也不识好诗;以至说禅【底】,也不是他元来佛祖【底】禅;修养者,也非老庄之道。”(2)
在1980年,王力先生曾经说明:最早的“的”一般用作底,可以在唐代禅家语录找寻到痕迹:如a.暖底雪,活底花,嫩底柳。(《南湖诗余》)b.真实底事做什么生举?(《景德传灯录》)(3)
到了元代后,“底”字开始被“的”取代:a.林教头是个性急的人,摸不着便要杀人放火。(4)b.帝认的是爱弟张飞。(5)
1919年5月4日后,开始区别副词和形容词,“的”跟“地”渐渐把“底”给替换了。我们绝对不能忽略“底”从“之”而来,“底”也是一个没有区别意义的词尾。不难看出,从唐代的用法中找痕迹,发现“底”和“之”是并存的一个模式。
另,如果在主谓之间添加成分,会改变句子结构,比如说加入“之”句子就从主谓结构变为短语,短语为名词性的。我们把这一种迹象,统称为:助语化。如:《论语·阳货》,“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译为:在亲人离世后,守孝期间的君子,食之无味,听之无悦,坐立不安的样子。
“之”:1.复指,介于两个名词中间,渐渐出现“底”,在现代又有了“的”;“的”字有二:标记所有格/形容词;2.宾格,代词。如:爱之,恨之。
(二)“的”“地”可能相通吗?
“的”跟“地”都是修饰与被修饰的关系,用于偏正结构中,语义关系和句法关系的表达上具有相通性。(6)举例说明:
1.美美的装扮、大理石(的)桌子。
2.快快地走、勤奋(地)学习。
不难看出,这两个例句都是修饰与被修饰的偏正结构的短语,那么试想一下,把两个例子中的“的”跟“地”互相替换一下位置,会不会影响句子的意思呢?答案是很明显的,也是肯定的。他们是完全相等的一种存在关系:快快的走、勤奋(的)学习。还有大量的像例句中表达的句子,即使不用“的”跟“地”,他们就是主谓结构了吗?或者就不是偏正结构了吗?答案说明,他们不会受到影响,句子结构根本不会发生任何变化。这就说明他们是具有相通性,所以不管是状中结构还是定中结构,他们在句意上是完全相通的,可以等同的。再如:大理石桌子、快快走。
我们从上文可以看到,把“地”写成“的”对句子本身并未看出有什么影響,偏正结构也不会因为二者的因素变成动宾结构或者主谓结构,“的”跟“地”在相通的分布环境中,甚至可以将它们去掉,也没有影响到结构本身的陈述性、指称性。(1)所以,我们得出结论:将“的”跟“地”合二为一。
(三)“的”“地”有什么理由不合呢?
我们看到“地”虽不是“的”,却可合并在一起。我们知道的“的”“地”不混用的,只能“的”同前词形成“的”字结构,而“地”就不能。他们的性质是如此的不同,勉强地合并之后,会增加单独区分“的”的麻烦吗?我们说其实有大量词语都不能与“的”构成“的”字结构。如此,构不构成“的”字不作为“的”跟“地”分合的参考依据。(2)例如:她今天才来乌鲁木齐的;这件衣服是我买的。他不会考虑你的提议。
一般,我们不从“的”字来区分,而是看它承担的句法功能。所以,“的”跟“地”合不合,不作为“的”字结构的判断依据。
(四)“的”“地”合二为一有据可循
我们可以回答这个问题:结构助词“的”与“地”可以都写成“的”吗?答案是肯定的,甚至可以反问一句,为什么不合呢?学校教学“的”被认作定语的标志,“地”被看作状语标志。有质疑声指出,明确“的”跟“地”可以在书写上使人一眼就能认出定语还是状语。(3)“地”被看成“的”之后,虽然都是偏正结构,状中结构和定中结构会变得不好区分,这两个结构也会因为二者的合并而失去区分的标记。我们说,其实如果被修饰的成分它的词性是一定的话,写成什么都不会影响我们来区分定语或者状语了。
我们从不同角度来说明它们的分合问题:
首先,更倾向于用“的”,而不是“地”一般是表示语气的状语后。如:真的好恨你、如此的相似。
其次,我们在外出看“的”和“地”不分的影视字幕或文学作品时,一点儿都没有感觉到它的不便。
最后,我们说如果必须有标记才能区分定中结构或者状中结构的话,所有的状语和定语就不能省略,每一次的使用都必须带上“的”跟“地”,却偏偏就有许多偏正结构不带或不能带“的”或“地”,我们看一下强势使用“的”和“地”的情况吧。如:
我的帅气的丈夫的新的发型,多酷。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省略,更好呢?其实是必须省略,实在过于冗长,完全违背汉语发展事实。(4)
三、“的”与“地”合二为一的补充原因
总结一下“的”与“地”合二为一的另外两条补充原因:
(一)难
教师感到难教,学生感到难学。
(二)不必要
“的”和“地”是两个没有区别意义的同音词,所以还有必要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