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传播
2020-05-15黄立安梁建业
黄立安 梁建业
【摘要】宗族是文化的载体,它奠定了每一个成员的自我认识和文化身份特性。宗族势力越大,宗族文化就越强盛。广西南宁市虎邱村和宁明县明江镇都是千年古村落,都曾有显赫的宗族势力,宗族文化强势,至今两大宗族文化或衍变或消亡。分析民族地区宗族文化衍变与消亡的现象,重塑宗族记忆、集体记忆、文化记忆,增强民族文化身份特性,扩大民族文化的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从而达到构筑民族身份认同和提高文化获得感的双重传播意义,促进民族地区繁荣发展、和谐稳定,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
【关键词】宗族文化;记忆;身份认同;文化获得感
马克斯·韦伯指出:“如果说我们能从经济发展史学到什么,那就是文化会使局面几乎完全不一样。”[1]这里的“不一样”,主要体现在文化价值观上,文化既可以阻碍经济的发展,也可以促进经济的进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二十字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从现实意义上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我国西南民族地区既是多民族聚居、国境沿边,又是跨文化、异文化和多文化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区域,边境少数民族的身份特性不明确,文化获得感不强。一些地方民族文化传播缺失,周边国家通过宗教信仰活动进行宗教传播,农村迷信思想弥漫,村民自治弊端明显,农民过于计较个人得失,对公共事业漠不关心,与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生冲突。广西地处西南边境,有多民族聚集的特点,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民族文化的传播是否真的“使局面几乎完全不一样”呢?本文基于广西南宁市虎邱村和宁明县明江镇的田野调查,对宗族文化的传播展开更深层次的思考与讨论。
一、关于宗族文化与民族文化
宗族,即氏族,是社会组织关系中通过同一血缘关系聚集而成的家族群体,有共同的土地、财产、族谱、族规、祠堂和墓地。宗族文化,是指某个氏族以共同的祖先崇拜和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同一思想意识、价值观、行为规范、社会组织和人际关系。可以说,宗族是文化的载体,它为每一个成员奠定了自我认识和文化身份特性的基石。宗族势力越大,宗族文化就越强盛。必须明确的是,宗族文化与民族文化相互关联,是民族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文化是民族共享的并在社会传播的思想、价值和观念,它“包含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2]。由此可知,宗族文化属于民族传统文化;传播宗族文化,即是传播民族文化。宗族文化的传播以傳承乡村传统文化礼俗为特征,以山歌、龙舟、祭祖、族谱、祠堂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以宗族观念、宗族感情、寻根问祖、祠堂祭拜、祖训族规等为主要内容,唤起了宗族记忆、集体记忆、文化记忆,增强了民族文化身份特性,扩大了民族文化的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从而达到构筑民族身份认同和提高文化获得感的双重传播意义,促进边境地区民族和谐、繁荣发展、社会稳定,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
二、南宁市虎邱村宗族文化的衍变
虎邱村位于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街道。据虎邱村黄氏家族的族谱记载,虎邱村始建于北宋中期(公元1075年前后),原名为大黄坟。1928年正式更名为虎邱村。虎邱村建村已有940余年,总人口15000余人,村民均姓黄,约3000人,流动人口13000余人,是典型的“城市里的村庄”。
公元1052年,北宋广源州壮族首领侬智高举兵反宋,攻破邕州城,自立国号为大南国。北宋派遣大将军狄青率大军征讨侬智高,山东白马县桥头村人黄华卿与其长子黄仲儒随同狄青南下广西征战后,因看中虎邱“猛虎擒羊”的地势而安营扎寨驻守,从此定居虎邱,开辟创建虎邱村。
虎邱建村后,黄氏族人为祭祀先祖,始在村中建造黄氏宗祠。1939年,黄氏宗祠被日本侵略军强制拆除,1946年抗战胜利后,黄氏后人重修宗祠。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对宗族文化政策的开放,民间传统的认祖归宗的祭祖活动逐渐兴盛。1992年,虎邱村在宗祠原址兴建虎邱小学,黄氏宗祠迁址至先祖黄仲儒陵园。黄氏宗祠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祭祀广场占地2128平方米,可同时容纳万人祭祀。宗祠内部设有忠孝大殿,正面座放黄姓始祖惠连公像,还有历代黄氏共同先祖像107座,两边安放黄氏各分支先祖灵牌680位,供来自全国各地的黄氏族人祭祀祖先,认祖归宗。日常生活中,村民家中有事,都邀请掌管家族事务的族人到祠堂共餐商议,遵循“慎终追远”的守礼孝道仪式。每年农历九月二十六,来自全国各地的几十万黄氏族人聚集虎邱村黄氏宗祠,怀念先祖,敬老孝亲,传播生前尽孝、死后重祭的黄氏宗族文化。
黄氏宗族文化的强盛传播,推动虎邱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虎邱黄氏宗族在解放思想的大前提下,继承“忠”与“孝”的祖训,强调“忠在兴国、孝在旺族”,发扬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国情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精髓。在祭祖的同时,还开展商贸洽谈等活动,用特有的黄氏宗族文化价值观的传播,引导虎邱村民推动社区发展,改变社区生活,努力构建和谐、文明、富裕的新农村。截至2018年,虎邱村共有农贸市场、南宁市旺一旺贸易有限公司等集体经济项目20多个,固定资产达3000多万元,年创利税近50万元。虎邱村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先后修建村中公园、文化娱乐室、老年人活动中心;建造治安岗,组建护村联防队,坚持24小时巡逻值班,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以村民自治为主线,逐步探索出一条对村民实行“自治式”服务管理、对出租屋实行“公寓式”服务管理、对流动人口实行“帮扶式”服务管理的“三式管理”新路子。2018年11月3日(农历九月二十六),来自广西和全国各地的黄氏族人聚集虎邱村,举行宗族聚会,达成共识:共根同源同祭祖,共兴共发共昌盛;黄氏宗亲亲如一家人;共同友好发展,牢记祖先遗训;同全国人民一道,发愤图强,共筑中国梦。至此,虎邱村黄氏宗族文化已衍变为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其所特有的内在价值观在引导虎邱民众创造新生活。
三、宁明县明江镇宗族文化的消亡
(一)黄氏宗族文化的显贵与衰落
宁明县是壮族、汉族杂居之地,壮汉族文化浸染交融,形成独特的社会习俗,深刻影响着社会经济发展。自唐玄宗先天二年(公元713年)设羁縻思明州以来,宁明县明江镇成为西南民族地区的政治、军事重镇。自宋仁宗皇祐(公元1053年)壮族将领黄善璋首任土司始,经元明清世代世袭,黄氏宗族实力大增,在与汉文化的交叉融合中,黄氏土司作为封建帝制时代的偏远地区少数民族统治阶级首领,兼具地主、宗族主、领主属性,有财力、武力、人力资源;相对于封建帝制流官制度下的统治方式,土司在管辖范围内的控制力、影响力更为深入与彻底。[3]黄氏土司府衙中设有规模庞大、显贵堂皇的宗族祠堂,形成了宁明一带传播广泛、影响深远的黄氏宗族文化。
据当地老乡长、老书记介绍,黄氏土司府衙是形制宏大的官府式宅邸,位于明江镇中心地带,也是现今明江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库房就直接建在府衙宗族祠堂旧址上。进入镇人民政府实地勘察发现,历经多次毁损改造,土司府衙的历史遗留痕迹所剩无几,占地广大的空间沿中轴对称布局的建筑已成废墟。黄氏土司宗族扎根宁明统治已久,宗族庞大,枝繁叶茂,其族人流散分布广西各地。然而,黄氏土司宗族的后人在现今明江镇乃至宁明县范围已几近销声匿迹。从与村民、村干部的访谈中得知,黄姓在当今明江镇已是小姓氏族群,且多是没有宗族传承脉络可寻,如没有族谱、祭祀堂号等。尝试走访一些当地黄姓村民,得知曾经显赫一方的黄氏土司祠堂现已尘埃落地,黄氏宗族文化也随之烟消云散。
(二)陈氏宗族文化的富丽与消失
在走访过程中从多位老村民的叙述中得知,清中后期,明江镇发展成为西南民族地区的经济中心,主要原因是明江镇除黄氏土司宗族外,清朝中后期又出现了富甲一方的陈氏宗族。据悉,陈氏宗族来自广东,清朝中后期携巨额钱财来到明江镇,初来乍到便大量购置田宅,又通过水路运输做商品买卖,短期内就成为明江镇中的一支富庶大族。陈氏宗族在明江镇中心地带盖起了一座大宅第,宗族祠堂富丽堂皇。包括老乡长和老书记在内的多位老村民介绍,陈氏是民国时期明江镇的第一大族,人丁兴旺,钱财丰厚,田宅众多,且明江地界上的军政人员多由陈氏族人出任,因此陈氏宗族揽有军政财各种资源,把握着明江镇政治、经济、军事大权,从而声名大噪。
据村民讲述,陈氏宗族仿造广州陈氏书院(即陈家祠)修筑宅邸,只是规模形制略小,但递进格局、风格样式都与广州陈氏书院相仿,既是家宅,也是祠堂,兼设私塾,启蒙乡中孩童读书认字。广州陈氏书院,又称陈家祠,坐落在广州荔湾区中山七路,是广东规模最大、装饰华丽、保存完好的传统岭南祠堂式建筑,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由大小十九座单体建筑组成。来到号称“明江镇陈家祠”的陈氏大宅旧址,眼前已是颓垣断瓦,人去宅空,往日的喧哗已消亡。
一位程姓老伯与老乡长讲述了一则陈氏宗族文化的故事:陈氏在宗族祠堂开设私塾,让乡中小孩以较低的学费就读,私塾中有两位教书先生,一位只教陈氏族人子弟,另一位则对外教村中其他孩童。陈家院落中有一鱼池,孩童多喜欢投喂池中养的鱼,陈丁福便在鱼池旁放置鱼食,任凭孩童投喂,还时常告诫孩童:“喂鱼花钱不多,任凭你们玩耍,但你们只顾喂鱼玩儿荒废读书则不能怪我了。”村里人都认为陈氏宗族身为地主,把祠堂当作私塾,是个大方人,能善待乡民,善待佃户,没有过分作恶为害,作威作福,大多数村民并不怨恨陈氏宗族。后来的政治运动中,陈氏因地主的身份被当成阶级斗争对象,所有田、宅、物、业等不动产,连带钱财家私等全都充公,如今陈宅已杂草丛生。改革开放后,陈氏族人逐渐离开明江镇,分赴外地谋生,居住明江镇的陈氏后人寥寥无几。
四、传播民族文化,提高边境少数民族文化获得感
宗族文化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南宁市虎邱村地处“城中村”,黄姓族人利用宗族文化祭祀先祖,分享信仰、价值观,在传承民族文化的同时,不忘发展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明江镇是西南民族地区重镇,没有了宗族间最基本的人际交往,也失去了本土的宗族文化传播场所,遗失了可以继承发展的民族文化遗产。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通过重拾集体记忆、重塑文化记忆、构筑民族身份认同,明确文化身份特性,在与乡风建设相结合中,传播民族文化,提高边境少数民族的文化获得感,顺利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传播民族文化要与重拾集体记忆相结合
宗族不是封闭、孤立的社会群体,宗族集体记忆植根于土地、祠堂等物质和精神的观念之中,犹如一种基因,融化在集体文化血液里,它不会消解于其他各类社会群体中。宗族“总是能够成功地激发起成员之间的互爱,即使彼此分离,即使远隔千山万水也不能阻断这种爱”,“情感的表达仍然是通过家庭的结构来规范”。[4]也就是说,宗族集体的记忆不取决于宗族成员之间的亲近疏远,情感才是宗族成员群体聚集和文化身份特性的黏合劑。通过爱的情感表达,唤起宗族对土地、祠堂等文化身份特性的集体记忆。
扬·阿斯曼认为,“各种类型的集体都倾向于将回忆空间化”,任何一个想稳定下来的群体,都想方设法营造一个空间,并加以保护,因为这些空间“不仅为群体成员间的各种交流提供场所,而且是他们身份与认同的象征,是他们回忆的线索”。[5]虎邱村充分利用黄氏宗祠作为宗族的回忆空间,宣扬宗族同根同源同祖的情感,唤醒宗族的集体记忆,发愤图强,使黄氏宗亲更加兴旺发达。借助虎邱村的经验,明江镇可以充分利用黄氏宗族和陈氏宗族的历史文化故事,还府衙旧址于民间,重建两大宗族文化活动场所,为流落在外的后世子孙设置重构宗族文化传播的空间,重拾宗族集体记忆,回忆宗族重大的事件,如故乡、土地、田园、节日、生活等身份特性因素。通过这些被经历的时间或被唤醒的空间形式,使集体记忆站在真实的、鲜活的传播场景,倾诉宗族爱的情感和价值观,实现宗族文化认同,焕发乡风民俗,从而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使乡村振兴战略切实落到实处。
(二)传播民族文化要与重温文化记忆相结合
扬·阿斯曼认为,“对于文化记忆来说,重要的不是有据可查的历史,而只是被回忆的历史”。[6]就是说,文化记忆要以过去某些具有重要意义的历史事件作为固定点,通过一定的文化形式,如文本、仪式、庆典、舞蹈、图像、纪念碑等作为记忆的媒介,构成一系列文本系统、仪式系统和意象系统,使实在的历史转化为回忆中的历史,使宗族集体记忆上升为宗族文化记忆,有利于构建宗族集体的身份特性。
传播过去发生的故事,展现文化的起源,并告诉所有的文化成员他们的文化身份特性是什么。因此,文化可以通过传播历史来塑造其成员。南宁市虎邱村每年农历九月二十六举行宗亲大会,诵读“我们是黄国传人,我们同一个祖先,黄国基因传承,江夏血液流淌”,演绎“君臣道”“师生道”“父母道”“老人道”“兄弟姐妹道”“朋友道”等忠孝观念,构建宗族集体的身份特性,重温宗族文化记忆。宁明县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既具有世界文化遗产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也有中国南方壮族先民骆越人的历史传说。明江镇可借助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结合花山岩画和壮族先民传说,通过宗族文化记忆的传播活动,如花山故事、先人节庆、黄善璋受封等,开展移风易俗行动,丰富乡村精神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增强边境民族地区的文化身份特性。
(三)传播民族文化要与民族身份认同相结合
乡村振兴战略要达到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目标,离不开振兴民族文化,更离不开民族身份认同。身份认同是文化研究的重要概念,思考的是:我是谁?从哪来?到哪去?“与一系列理论问题相关联,诸如主体、语言、心理、意识形态、权力、阶级、性别、种族等”。[7]由此可以看出,民族身份认同起源于宗族认同,结成于集体认同,是一种个体文化到集体文化的身份认同过程,其中包含姓氏、宗族、血缘、性别等宗族文化因素,它们共同构成了宗族集体独有的故事传说、祠堂仪式、文化象征等身份认同的基础。宗族就是一个标签,是族群认同的一个标杆。从本质上来讲,民族身份认同给人以一种存在感,其涉及个体的宗族文化传播,包含个体和他者间的复杂牵连。
南宁市虎邱村自建村以来,同根同源同祖,毫无外族,姓氏单一,身份认同毫无问题;宁明县地处中国西南民族边境地区,自古以来壮、瑶、汉族人民相融杂居,他们有着相同的集体记忆,也有相互认同的文化基础,而这种文化基础正是来源于千百年来传承的宗族文化。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8]不论壮族、汉族抑或其他民族的人民,基于共同创造的历史、共同传承的文化,如黄氏土司宗族在宁明统治数百年,撇除阶级剥削不说,其在保护地区稳定、保障社会生产、促进多民族文化融合方面都有积极的促进意义。同时,黄氏土司宗族或陈氏土豪宗族的更迭兴衰也从侧面反映了民族融合发展,尤其是壮族受到汉族宗族文化影响、同化的一面。在这一视角下,壮、汉在宗族文化上更多的是趋同,而非趋异,正是趋同性使得壮汉族群间更多的是文化上的认同而非敌对。也正是宗族文化认同,推动了民族身份认同,增强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文化获得感,为保持地区稳定、发展、繁荣提供了基础。
(四)传播民族文化要与乡风建设相结合
宗族文化的基础是宗族认同、集体认同、文化认同的基础,更是一种民族身份特性认同的基础。虎邱村姓氏单一,宗族文化鲜明突出;而明江镇的宗族文化更显示出跨越壮、汉界限,民族文化融合发展的特点。从历史上看,宗族文化传播除了提供祭祀功能外,同时也包含启智教育、乡规约束、民风驯化等乡风建设内容。现代中国全面推广普及义务教育,宗族文化传播不再需要凸显其教育启智功能,但在乡规民约、培育社会主义新风尚方面仍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因此,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文明体系过程中,应该对传播乡村宗族文化即传统文化引起必要的重视。另外,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虎邱村除黄氏宗祠外,还设有老人协会、娱乐室、虎邱之家等乡村文化设施,社区和谐文明,其乐融融;而明江镇缺乏足够的公共空间给予乡民进行利于乡风文明建设的休闲活动,一些乡老在牌坊旧址的榕树下聚集,或闲聊,或打牌,娱乐消遣。如果宗族文化能够作为一种公共活动的空间提供给乡民,再与新乡风文明结合,将有一举多得的积极意义。其前提是民族文化的传播,有一个固定的公共空间能够为收集与记录集体历史记忆提供传播基础条件;同时,宗族文化具有祭祀、教育、集合、商讨等功能,在宗族文化里进行的传播活动很大程度上受集体重视、集体注意甚至集体监督,对现有乡村文化里的消极因素是一条有效的改良路径。
传播民族传统文化,构建新时代乡风文明,以集体认同、文化认同、身份认同为基础,明确民族的文化身份特性,增强文化获得感,是一条具有可行性的通路。在民族融合发展的视角下,集体认同是不可磨灭的共同记忆,文化认同与民族身份认同是水乳交融的共同财富。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视角下,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乡风建设需要从历史文化中出发,在增强文化获得感中实现。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安全视角下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生态安全研究”(项目编号:13XMZ036)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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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扬·阿斯曼.文化回忆[M].金寿福,黄晓晨,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31.
[6]扬·阿斯曼:文化回忆[M].金寿福,黄晓晨,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46.
[7]陶家俊.身份认同导论[J].外国文学,2004(2).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669.
(黄立安为广西财经学院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副研究员,博士;梁建业为广西财经学院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讲师,博士)
编校:王 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