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背景下的老年教育研究
2020-05-14彭彤
彭彤
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与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9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25388万人,占总人口的18.1%。如何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才优势,事关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老年教育应该在这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现状
1.发展历程
我国自1999年正式进入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预计到2050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的34.9%[1]。与其他老龄化国家相比,我国的老龄化速度更快、人数更多、养老压力更大。因此,发展终身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老年教育作为终身教育的最后阶段和学习型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社会建设的构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自1983年我国第一个老年教育机构山东省红十字老年人大学成立,我国的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已近40年。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出要“发展老年教育”,该法案于2009年、2012年、2015年和2018年经过四次修订,进一步强调“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并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要按照“保障权益、机会均等”的原则,“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努力让不同年龄层次、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健康状况的老年人均有接受教育的机会”[2]。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推进老年教育机构逐步纳入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办好老年大学,有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首次明确了老年教育属于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范畴。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出台,进一步推动了全国各地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
2.特点
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的一项数据显示,全国目前已有老年大学、老年学校约7.6万所,学员约1300万人(含远程教育在线注册学员)[3],参加其他形式老年教育的老年人群更是不计其数。我国老年教育具有三个特征:
(1)老年教育事业仍在探索阶段,办学模式相对单一。尽管我国老年教育发展较快,但从总体上看,仍然处于萌芽初期和探索阶段。一是对于教育方针如何制定、教学内容如何确定、教学质量如何保证和教学效果如何评价,还需要进一步定位、规范和细化。二是由于老年大学的教育对象是老年人群的特殊性,对于应当提出什么样的教学目的,教学过程中应当提出什么样的具体要求,推动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市场目标相统一,推动老年人的教育事业真正融入市场经济大潮中,均需进一步探索,并逐渐规范化、市场化。
(2)老年人参加老年大学或其他形式的老年教育,目的是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和文化需求。使自己生活更充实的同时,提高生活质量。提升自我,甚至为再就业创造条件。
(3)老年教育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有待提升。长期以来,老龄产业被划分为公益事业类别,因此,老年教育事业不像其他产业需要追求最大利润、最大效益,但要调动市场资源投入,老年教育事业就需要参与市场竞争,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紧密结合,相辅相成。同时,老年教育事业只有接受了市场经济规律的约束,才能在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
3.必要性
(1)转化再就业人口压力。随着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越来越多的到达退休年龄的老人,实际上身体素质、智力水平还处于较高状态,是潜在的“实际劳动者”,发展老年教育,可以提高其再就业能力、延长就业时间,达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个人价值的双赢。既可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教”,又能更好宣传贯彻社会治理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老龄人口思想稳定和社会稳定。
天浩日融 李艳明/摄
(2)适应老年人需求。相对而言,身体健康服务需求是老年人基本需求。积极开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与生命尊严等方面的教育,能够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探索体验式学习、远程学习以及在线学习等模式;参与读书、讲座、参观、展演、游学和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鼓励老年人展开自主学习,支持建立不同类型的学习团队。
(3)适应社会治理新要求。教育随时都能以最好的方式提供必要的知识技能和创造必要的学习条件。老年教育作为终身教育的最后阶段,把老年教育列入教育系列,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学习型社会是非常必要的。
对策建议
1.在推动老年教育发展过程中,要真正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为主导、第三方组织、市场和社区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体系。老年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政府的主导作用并未完全发挥出来,建议从四个方面改进:
(1)将老年教育经费纳入国家公共财政预算范畴,加大各级财政对老年教育的投入保障。
(2)加大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在老年教育方面的转移支付力度,以上率下。
(3)建设一些高水平的老年大学,类似于“双一流”高校、“双高”职业院校,起到社会引领作用。
(4)通过立法明确老年大学和其他老年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规划、编制和预算等。
2.建立高效统一的政府管理机构,统筹老年教育各项事业
从国家层面来讲,目前的老年教育尚未实现归口管理,多头管理可能引发资源浪费、管理不畅。建议从中央到地方统一归口教育部门管理。
(1)明确主管部门职责。老年教育具有国民教育属性,是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终身教育的末端部分,由教育部门主管,有利于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更好地解决师资队伍、专业和教材等方面的问题,加快老年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2)建立统一、上下对口、职权明确的老年教育管理部门。建议将老年教育纳入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归口教育统计序列。
(3)发挥涉老、涉教等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调动企业、高校、部队、社会团体及私人等办学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激发市场活力,构建更加立体的老年教育体系
在政府主导的同时,要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调动多方因素,形成合力,促成老年教育快速有序发展。
(1)抓好第三方主体。推进老年教育非政府性社会团体的发展完善,可以从行业规范、职业准入和专业学术等方面协助政府指导老年教育的发展。
(2)激发市场活力,以产业促进事业发展。做大做强老年教育产业市场,引导更多的资本投入到老年教育产业中。目前,一些非老年教育机构已经涉足老年教育,如地产项目将老年教育作为增值服务以提升竞争力,还有些民营老年教育机构通过游学、衍生品销售等多元化模式获得收入。政府在引导过程中,要做好资源整合和制度规范等工作,推进老年教育规划化、制度化发展。
(3)充分调动社区、高校等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高校丰富的师资、课程和环境等资源,在开展老年教育时对老年人更具吸引力。目前,很多高校也做了一些尝试,如复旦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相继开设了老年教育模块,融知识、趣味、技能于一体的授课模式受到了老年人的欢迎。社区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场所,利用社区开展老年教育,既能体现对老年人的关心,又能更加贴近老年人需求,容易被老年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