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泉汉简(壹)》中出入符初探
2020-05-12袁雅洁
袁雅洁
内容摘要:通过对《悬泉汉简(壹)》中10枚简文的认识,以及对肩水金关汉简73EJT34:11的理解,认为河西地区出土的出入符内容除记载吏、家属等具体信息之外,还有“田关外以符出者”需要登记具体田亩数的要求,进而推测“田关外以符出者”与吏及家属出入符之间有密切的联系。
关键词:悬泉汉简;出入符;田亩数
中图分类号:K87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20)05-0134-07
A Preliminary Study on the Passport Document in
Han Dynasty Slips from Xuanquan(I)
YUAN Yajie
(School of History,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48)
Abstract: Based on the information in 10 bamboo slips from Han Dynasty Slips from Xuanquan (I) and manuscript 73EJT34:11from Jianshuijinguan, it has been found that the passport documents unearthed in the Hexi area not only include specific information about the passport holders, such as official position and familial relationships, but also records the exact amount of land they owned. Furthermore, it is inferred that there is a strong relationship between“people holding passports to travel to their land beyond the pass”and the passports issued to people for official or familial reasons.
Keywords: Han dynasty slips from Xuanquan, passport; amount of land
悬泉置遗址是一处汉晋邮驿机构的遗址。1990年10月—1992年12月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遗址进行了全面清理发掘,出土简牍35000余枚,其中有字者23000余枚[1]。材质以木质为主,竹简很少。形制可分为简、两行、牍、觚、封检、削衣6种[1]11。这批汉简虽以邮驿资料为主,但鉴于邮驿机构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的综合功能,简文内容又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2]。
一 相关简文的梳理
《悬泉汉简(壹)》收录了悬泉置遗址中
Ⅰ90T0108、T0109、T0110、T0111、T0112、T0114、
T0116、T0205、T0206、T0207、T0208出土的汉简,共计约2300余枚{1}。其中有10枚简的内容应与出入符相关,或可对以往出入符的研究有所补充。见简:
1. 破胡里辛文田一顷卅五亩 □□ Ⅰ90DXT0109 S:182A
符(左侧刻齿内)
Ⅰ90DXT0109 S:182B
2. 定汉里张刲田五十二亩
Ⅰ90DXT0110{1}:73A
符(左侧刻齿内)
Ⅰ90DXT0110{1}:73B
3. 益光里吴君已田卅亩
Ⅰ90DXT0111{1}:2A
符(左侧刻齿内)
Ⅰ90DXT0111{1}:2B
4. 敦煌乐世里莫同田五十亩 当川Ⅰ90DXT0109{2}:4A
符(右側刻齿内)
Ⅰ90DXT0109{2}:4B
5. 宜禾里公孙益有田一顷四亩
西□Ⅰ90DXT0109{2}:18A
符(左侧刻齿内)
Ⅰ90DXT0109{2}:18B
6. 齐心里乐护田七十六亩 第一
Ⅰ90DXT0109{3}:13A
符(右侧刻齿内)
Ⅰ90DXT0109{3}:13B
7. 委粟里孙彊田一顷五十亩
Ⅰ90DXT0109S:101A
符(左侧刻齿内)
Ⅰ90DXT0109S:101B
8. □春君田廿九亩
Ⅰ90DXT0116{2}:17A
符(左侧刻齿内)
Ⅰ90DXT0116{2}:17B
这8枚简A面记载的内容全部与个人占有的田亩数相关,简1—7的格式基本一致,即籍贯+姓名+田亩数。其中简1A面记载的辛文为破胡里人,占有的田亩数为1顷35亩;简2定汉里张刲所有的田亩数是52亩;简3所记吴君已籍贯为益光里,占有30亩田地;简4敦煌乐世里人莫同占有田亩50亩;简5公孙益的籍贯为宜禾里,占有1顷4亩地;简6齐心里人乐护有76亩田;简7委粟里人孙彊有田1顷50亩。简8因残断,现能释读出的简文只有姓名和田亩数,缺少前7枚简中的籍贯信息,只知春君有29亩。
B面都写有“符”字,且都留有刻齿的痕迹,说明曾被一分为二,需要合二为一方可验证。《说文解字》:“符,分而相合。”[3]由此可知,这8枚简应属于某种类型的符。已知河西地区出土符的类型有出入符、日迹符、警候符等[4]。而肩水金关汉简中的一则简文可帮助探究悬泉置出土的这8枚简属于何种类型的符,见简:
9. 以传出者,得人马牛食谷毋过廿斗;及田关外以符出者,得以顷亩出
73EJT34:11{2}
该简下部残断,字迹书写工整,简文内容是对“传”和“符”二者内容的具体要求,或属于某个简册的一部分。大意为:因某种情况以“传”出入关的人,需要详细记录出关人及携带牛马所用的粮食,定额不能超过二十斗;因田地在关外而以“符”出关的人,需要详细记载田亩数。该简应是对传、符等出关凭证在开具时的具体要求。其中对“符”的要求与简1—8的内容相印证。故认为简1—8的内容应属于出入符,并暂且将其称为“田关外以符出者”简。
除简1—8的内容之外,与“田关外以符出者”相关的简文,《悬泉汉简(壹)》还有2则记录。见简:
10. 常利里王彭
Ⅰ90DXT0111{2}:15A
田卅三亩(右侧齿内)
Ⅰ90DXT0111{2}:15B
11. 定汉里张到
Ⅰ90DXT0112{1}:98A
田六十二畝(左侧齿内半字)
Ⅰ90DXT0112{1}:98B
这两枚简残断,残存简文虽无“符”字,但两枚简都有刻齿,且同样记载个人的田亩数,故也属于“田关外以符出者”的简文。
由上可知,“田关外以符出者”所用的出入符内容至少包括出入关者的籍贯、姓名和田亩数等信息。这对以往出土的出入符内容可作补充,也使人对“田关外以符出者”的身份产生好奇。
二 对出入符信息的补充
出入符和传都是出入凭证。《汉书·宣帝纪》:
(本始四年)民以车船载谷入关者,得毋用传。师古注:“传,符也。”[5]
二者常常互为解释。随着相关文献的出土,学者们对出入符和传的区别展开了讨论,认为其主要是在形制和使用群体及范围上有所差异。李均明认为二者之形制、体式皆有较大的区别:符长六寸,可知符是由可相合的若干部分构成,汉简中屡见“出入六寸符券”语。而传长当在一尺以上,汉简所见抄件长度约23厘米左右[6]。李晓伟认为:
二者除了长度大小不同外,符最大的特点是一分为二,分左右,合符而行,有刻齿,这些是传所没有的[7]。
张家山汉简《津关令》中记有:
县邑传塞,及备塞都尉、关吏、官属人、军吏卒乘塞者□其□□□□□日□□牧□□塞邮、门亭行书者得以符出入。[8]
涉及了使用出入符的群体,同时居延地区出土的汉简中也有数量较多的出入符实物。
目前学界将居延地区出土的出入符分为“只写编号的出入符”和“吏及家属出入符”两大类,二者的差异明显,那么悬泉汉简中“田关外以符出者”简文与哪一类符的内容更为相近?
(一)只写编号的出入符
这类符大都长六寸,《说文》:
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3]91
此类符郭伟涛称为序号符,并根据居延出土汉简认为这类符的使用范围较为广泛,不仅橐他候官塞可以使用,北部居延地区亦可使用[9]。李迎春称为有编号的“出入六寸符”,并认为普通民众和有官方或军方身份的人都可以使用这类符[10]。符上不写有出入关人的姓名,只写编号,如:
12. 元凤二年二月癸卯居延与金关为出入六寸符券齿百
从第一至千左居官右移金关符合以从事第九百五十九73EJT26:16
13. 始元七年闰月甲辰居延与金关为出入六寸符券齿百从第一至
千左居官右移金关符合以从事 ·第八(有刻齿) 65.7{1}
简12出土于肩水金关遗址。简13出土于地湾(A33),即肩水候官遗址。二者的内容基本相近,是适用于金关的出入符。《玉篇》:
符,符节也。分欲两边,各持其一,合之为信。[11]
“符券刻齿,即可用以合符,又起区分左右的作用”[6]433。简中的“左居官右移金关”是指出入符的左符留存,右符作为信物随着出关人至金关使用。简中的“第九百五十九”和“第八”分别是编号。
这类符基本格式是年号+适用地区+为出入六寸符券齿百从第一至千+左居官右某处符合以从事+编号。李均明认为这类出入符只署文号不署人名,表明它不仅供一人长期使用,而是需要时发放给某人,用完归还,反复使用[6]434。而悬泉汉简中的“田关外以符出者”的简文明确记载的是某人所占有的田亩数,与这类出入符的格式大相径庭,故不予考虑。
(二)吏及家属出入符
这类符是官吏及其家属出入关时所使用的出关凭证。郭伟涛认为金关简仅见肩水、橐他、广地等三个候官塞的家属符,未见肩水县和北部居延都尉辖区的家属符[9]96。其书写形式也比较多样,藤田胜久曾将金关汉简中的吏及家属出入符大致分为三类:
1. 类似只写编号的出入符,符中也是不记人名只有连续号码;
2. 符的顶端记有候官名字,其后记有里及其家属的名字和特征,侧面有刻齿;
3. 符上除记有地点、吏职及姓名、家属的名字和特征外,还记有时间,侧面有刻齿[12]。
本文赞成藤田先生的观点,但为讨论方便,暂且将他所分的第2、3类家属符归为一类。
1. 不记人名有连续号码的家属符{1}
这类家属符没有出入关吏家属的具体信息,见简:
14. 橐他候官与肩水金关为吏妻子葆庸出入符齿十
从第一至百左居官右移金关葆合以从事 第卅一(左侧有刻齿)
73EJT24:19
这类符仅见于肩水金关汉简中。这枚简和简73EJT22:99的内容基本一致,仅刻齿位置不同。藤田胜久认为这类家属符与只写编号的出入符一样,以不特定的吏及家属为对象,发放的候官各给金关和出行的吏、家属以右符和左符,以便出行使用。吏、家属出行结束后需将符还给候官,以便符重复使用[12]609。李迎春认为这类符的使用时代较早,大概是昭帝时期[10]260。这类符的基本格式应是:候官名+适用地区+出行原因+为吏妻子葆庸出入符齿十从第一至百左+左居官右某处符合以从事+编号。这类符不写吏及家属的姓名等具体信息,而悬泉简中有关“田关外以符出者” 的内容恰恰要写出行者的个人信息及占有的田亩数,二者相差甚远,不予考虑。
2. 记有出行人具体信息的家属符
这类家属符中记有出入吏家属的具体个人信息,具有特定性,不能多人重复使用。见简:
15. 妻大女昭武万岁里孙弟卿年廿一
永光四年正月己酉 子小女王女年三岁
弟小女耳年九岁
橐他延寿隧长孙晦符
皆黑色29.1(有刻齿)
16. 妻大女阳年廿三 车牛一两
橐他曲河亭长昭武宜春里 子小女顷闾年三岁 用牛二头
陆永家属符(简右侧有一刻齿)
73EJT37:761
二简都出土于(A32)肩水金关遗址,简15格式属藤田先生分的第3类家属符,是橐他候官辖属的延寿隧长孙晦的家属出入符,符中详细记载了孙晦的职位,其妻女、兄弟的名字、年龄及他们出行的日期。简16属藤田先生分的第2类家属符,是橐他曲河亭长陆永的家属出入符,除记录其妻儿的信息之外,还记其携带车具、牲畜的数量,符中没有对其出行日期予以记录。
总的来说,这类家属符的内容主要包括吏的姓名、职位、家属信息、携带物品、出行日期等信息。其与悬泉汉简中“田关外以符出者”的简文都涉及了出行者的个人信息,所以本文认为悬泉汉简中“田关外以符出者”的简文与吏及家属出入符有比较密切的联系。
三 “田关外以符出者”的身份臆测
上文认为悬泉置遗址出土的10枚“田关外以符出者”简属于出入符,并经过与居延地区出土的不同类别出入符的比较,认为“田关外以符出者”的简文很可能与吏及家属出入符中的吏及家属相关。
(一)籍貫上的认识
首先,就籍贯而言,“田关外以符出者”简和吏及家属出入符中出行者都是当地人。黄艳萍通过统计19 枚西北汉简中较为完整的家属出入符简,认为19枚“家属出入符”中的候长、候吏、隧长、亭长的妻眷籍贯基本为张掖郡人,为当地人[13]。为方便观察现将“田关外以符出者”简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表1)。
以上10枚简记载了9位出行者的籍贯信息,其中仅简Ⅰ90DXT0109{2}:4的籍贯信息完善,可以清楚地知道莫同为敦煌乐世里人,其余8位的籍贯信息都只有里名,县名不知,或是因简残断致使信息丢失,也可能因这8位出行者都是当地人,所以省略了县名。金关简有类似的简文,见:
17. 居延卅井诚南隧长市阳里周仁年卅六岁73EJH2:14
该简属于名籍简。简中周仁为卅井隧长,其籍贯只写了里名市阳里。考虑到戍卒服役时间等因素,居延屯戍机构中的戍吏基本都是当地人。该简中虽无县名,但仍认为周仁是当地人,所以籍贯省略了县名。那么表中8位只留里名的出行者很可能和周仁一样。这8位出行者的里名也曾在《悬泉汉简(壹)》的其他简文中出现,或可作以补充,见简:
18. ……完城旦大男赵顺 故效谷定汉里坐Ⅰ90DXT0114{2}:16
19. 初元二年十一月丁巳朔庚申效谷宜禾里石广宗为三月□□至
□富□为一月御贾钱千三百今余九百钱月十五日毕
Ⅰ90DXT0116{2}:146
20. 龙勒东乡里杨博二斗 □
龙勒万年里赵护二斗 □
龙勒破胡里乐赏二斗 □
龙勒临泽里闾丘尚二斗 □
龙勒破胡里周生风二斗 □
龙勒长通里侯宜二斗 □
Ⅰ90DXT0114{1}:238
简18、20应属于名籍简。简19的内容与偿还债务相关。由这3枚简可知,定汉里和宜禾里都属敦煌郡的效谷县,破胡里属敦煌郡的龙勒县。考虑到这3枚简与表中的10枚简出土地相同,那么表中的定汉里和宜禾里很可能就由效谷县管辖,龙勒县管辖破胡里。
再加上如果田地远离生活地,往返需不低的花销,对于基层民众来说也是不切合实际的,所以认为上表中10位出行者都是敦煌当地人。
(二) 对其所占田亩数的比较
其次再看田关外以符出者信息表中出行人所占的田亩数,最少的为29亩,最多者1顷50亩,其中大多都在50亩以上。汉代的一顷为100亩,以此换算,表中最多的田亩数为150亩。据《汉书·食货志》记晁错向文帝呈上的《论贵粟疏》: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 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14]
说明汉初五口之家所占可耕作的田亩数不过百亩。武帝时为褒奖富豪卜式不匿财的做法,“超拜式为中郎,赐爵左庶长,田十顷”[14]1167。汉中后期张禹家中以田为业,及其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15]。但这一时期土地兼并严重,“富者田连仟佰,贫者亡立锥之地 ”[14]1137,贫富差距加大,更多的是普通民众的土地减少。
与之相比,田关外以符出者信息表中出行人所占最多的田亩数相当于晁错所说的“农夫五口之家”所能耕田数,有3位超过百亩,以此来推,信息表中田关外以符出者的家庭人口数不会很少。依据现在河西地区出土的汉简资料来看,这种情况很可能发生在官吏身上。居延汉简有2枚简可加以参考,见简:
21. 妻妻 宅一区直三千 妻 妻一人
子男一人 田五十亩直五千 男子一人 子男二人
男同产一人 用牛一直五千 子女二人
三[土焦]隧长居延西道里公乘徐宗年五十 徐宗年五十 女同产二人 男同产二人
不大 女同产二人
曹少方二千石 24.1B
22. 小奴二人直三万 用马五匹直二万 宅一区万
候长[角乐]得广昌里公乘礼忠年卅 大婢一人二万 牛车二两直四千 田五顷五万
轺车二乘直万 服牛二六千 ·凡訾直十五万37.35
简21出土于A8(破城子),即甲渠候官遗址。简22出土于A32(金关),即肩水金关遗址。永田英正认为这两枚简是边境吏卒的家庭、财产档案一类的东西,为不同用途而制成的军吏名籍[16]。简中信息包括徐宗和礼忠的职位、籍贯、年龄、家属信息、田亩数、畜产等内容。这两人所有的田亩数与信息表中出行者所有的田亩数基本接近。那么就可以此二人为切入点,探究“田关外以符出者”的身份。
从其籍贯来说,二者都为当地人,礼忠为[角乐]得广昌里人,徐宗为居延西道里人,两人都是张掖本地人,在居延屯戍机构中充任官吏。
从其职务来论,礼忠任候长一职,徐宗任隧长。二人的职位有高低之差,候长是隧长的直接上级。其俸例也有差异,据陈梦家的研究,候长秩级比二百石,月俸钱为1200 ,汉中期益俸后,涨至1600或1800;隧长秩级佐史,月俸钱为600,汉中期益俸后,涨至900[17]。二者的俸例差异明显。同时他们所占有田亩数的差距也较为明显,礼忠有500亩,徐宗有50亩,有可能是因其俸例之差造成了占有的田亩数之差。礼忠和徐宗占有的田亩数与“田关外以符出者”信息表中出行者所有的田亩数相近,故推测信息表中的出行者很可能就是这些吏员的家属。
虽然这两枚简出土于张掖郡的居延地区,而文中谈及的“田关外以符出者”简却出土于敦煌郡的悬泉置遗址,二者出土于不同地方,但敦煌郡和张掖郡在经过西汉、窦融时期、东汉时的管理,两个地域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等方面存在很强的一致性,所以本文认为“田关外以符出者”简中的出行者很可能与吏及家属符中的出行者有联系。
依此来看,信息表中田亩数在50亩到过百亩者的职务很可能低于候长礼忠,却略高于隧长徐宗,表中田亩数低于50者的职务很可能低于或与隧长平级。
同時,这10枚“田关外以符出者”的简文都出土在悬泉置遗址。《悬泉汉简研究》曾谈及此地是一处汉魏驿置机构,不仅保存了大量的邮驿资料,也因其地处中西交通的必经之地而保留了大量西域各国使者途经悬泉置的有关记录[2]14-17。正是因为其作为官方机构的特殊性,途经并停留此处的路人想必多半都是机构中人,普通民众不多,那么这也增加了表中10位“田关外以符出者”为吏家属的可能性。
总之,通过对“田关外以符出者”的籍贯分析,可知他们都是当地人。同时对相关简文加以讨论,当地吏员存在占有与表中相近田亩数的可能,故推测“田关外以符出者”有可能就是当地的吏员家属。
综上所述,通过对《悬泉汉简(壹)》中10枚简文的讨论,出入符内容中还存在“田关外以符出者”需要在符中列出田亩数的要求,进而推测“田关外以符出者”的身份,并认为“田关外以符出者”与吏及家属出入符有很大的联系,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其为普通民众的可能性。
值得一提的是,文中提到的那枚涉及对“传”和“符”二者内容具体要求的简文是出土在张掖的居延屯戍地区,而其“田关外以符出者”的实物却出土在敦煌的悬泉置遗址,或也可以说明这种对“符”“传”出入凭证的具体要求在汉代的整个河西地区都在实行。
参考文献:
[1]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敦煌汉代悬泉置遗址发掘简报[J].文物,2000(5):4-20.
[2]张德芳,郝树声.悬泉汉简研究[M].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09:18.
[3]许慎.说文解字[M].徐铉,校定.北京:中华书局,2013:91.
[4]李均明.秦汉简牍文书分类辑解[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432-435.
[5]班固.汉书:卷8:宣帝纪[M].北京:中华书局,1962:245.
[6]李均明,刘军.简牍文书学[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274.
[7]李晓伟.秦汉通行凭证研究[D].郑州:河南大学,2016:38.
[8]张家山二四七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205.
[9]郭伟涛.汉代的出入关符与肩水金关[G]//简牍学研究:第7辑.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18:119.
[10]李迎春.论肩水金关出入关符的类型和使用[G]//简帛研究2019:春夏卷.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252-271.
[11]顾野王.宋本玉篇[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3:271.
[12]藤田勝久.肩水金关与汉代交通:传与符之用途[C]//金塔居延遗址与丝绸之路历史文化研究.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14:606-608.
[13]黄艳萍.汉代边境的家属出入符研究:以西北汉简为例[J].理论月刊,2015(1):74-78.
[14]班固.汉书:卷24:食货志[M].北京:中华书局 ,1962:1132.
[15]班固.汉书:卷81:张禹传[M].北京:中华书局 ,1962:3349.
[16]永田英正.居延汉简研究[M]. 张学锋,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436.
[17]陈梦家.汉简缀述[M].北京:中华书局,198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