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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城市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的实践与对策

2020-05-11姚迈新

党政干部学刊 2020年10期
关键词:路向数字化

姚迈新

[摘  要]伴随数字化转型时代的来临,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为城市社会治理充分赋能:充分利用数据溯源,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发挥数字资源效能,满足差异化服务需求;提供数字化支撑,优化社会治理决策;推动智慧治理应用,实施精准化社会治理;依靠数字化手段,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分析广州市数字化技术推动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提出城市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构建的相关建议:提高社会治理数据集成度;理顺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促进政府数据进一步开放;完善数据立法;培养数字技术相关人才等。

[关键词]数字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慧治理;路向

[中图分类号]C9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20)10-0066-08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1]。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深入发展,数字化技术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从发展角度而言,建设数字中国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从国家角度而言,建设数字中国有利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从治理角度分析,建设数字中国有助于将数字资源转化为治理优势。在社会治理领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3]进入21世纪,数字化既是信息技术革命的重要引擎,也是在中国社会治理体系中落实“科技支撑”的支点所在。

一、数字化技术为城市社会治理赋能

以数字化技术为手段的社会治理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包括促进城市社会结构转型,改变城市社会成员的生活方式,推动城市社会阶层和结构的快速流动等。与此同时,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与迭代发展,有助于“推进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高效化”[4],为城市社会治理模式带来了突破性的变革,为整体提升城市社会治理效能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案。

(一)充分利用数据溯源,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

当前,为切实扭转传统社会治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处置转向源头治理,成为从中央到地方达成的关于社会治理的共识。数字化技术的应用,特别是充分利用数据溯源,能够从风险源头着力强化防控,增强城市社会治理的可预见性。例如,在食品安全管理中,依靠现代数字化信息技术,把食品的“产地准出”和“市場准入”结合起来,做到从原辅料采购到生产、销售的全过程控制与追溯;借助数字化技术,建立起上下呼应、左右联动的智慧监管平台,将食品(药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多种业态纳入监管,形成全链式的安全监管模式,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防范转变。再如,在城市渣土车治理方面,通过将渣土车GPS全部接入数字化城管平台,及时获取与渣土车行驶路线、行驶时间和其他行驶状况相关的信息,从源头上治理渣土车横冲直撞、超载越时、抛洒滴漏等种种违规行为,减少或杜绝由此带来的安全风险与隐患。此外,数字化技术中的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能够将各个领域中的基础信息进行有效集成,通过深度挖掘和交互分析,从中提取有关联的信息,从而提前对社会领域中的风险与问题进行预判和识别,进而实施及时的干预和管理。例如,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利用区块链技术,抗疫物资的始发、走向、滞留地、分发情况都可在链上实时记录,数据多点存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这极大地提升了信息的透明度,增强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二)发挥数字资源效能,满足差异化服务需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数字化技术在城市社会中的广泛运用,使得公众对政务服务、民生保障的需求呈现出个性化、多样化的新特点。充分挖掘数字资源的潜能,一是能够极大地丰富公共服务的内容。网络基础设施、宽带、无线频段等数字公共资源给公共服务注入了新的内容,使社会公众能享有的公共服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包括数据服务、智能分析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在内的公共服务成为“新宠”。与此同时,数字技术有力地推动了服务数据化发展,能够为各类主体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提供更为便捷的条件,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供给量,从而弥补公共服务种类及数量的不足。二是可以针对城市不同人群的需求提供差异化服务。例如,通过大数据的精准分析,收集和捕捉公众的公共服务需求,进行公共服务的“市场细分”,以公众的需求为导向,提供主动服务,推动数字技术与民生服务等的高度相融,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人群最迫切的服务需求,实现公共服务的“广覆盖、多层次、差异化、高品质”,走出公共服务“吃力不讨好,老百姓不买账”的怪圈,更好地解决民生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三)提供数字化支撑,优化社会治理决策

在传统社会治理中,受技术和信息来源的限制,决策者主要依靠主观经验及有限信息作出判断和决策,决策结构呈现出相对单一与封闭的特征,过程性监督和反馈性效果严重不足。当前,数字化技术对城市社会的全面渗透,使得人们的生产、生活与交流逐步走向了高度网络化和数据化,社会治理决策也呈现出多向开放、高度互动的结构特征。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对海量数据进行汇聚和分析,有助于破解决策中的“信息不对称”及“单向度指令”,提高决策者在城市复杂系统中掌控全局并作出科学决策的能力。例如,2016年杭州在全国率先提出利用数字化技术建设“城市大脑”,为城市生活打造了一个数字化的界面,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为城市治理者打造了实现科学决策的最佳工具。“城市大脑”启动建设后,杭州城区的大数据平台得到完善,各种数据信息颗粒度变小、精准度放大,并得以实时呈现。“城市大脑”根据不断触发的需求对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提炼所需内容,成为了城市社会治理的全新工具,实时掌握的一手资料和数字化处理技术,有助于城市治理者作出更为科学智能的决策。

(四)推动智慧治理应用,实施精准化社会治理

城市社会公共问题多发,社会治理即针对社会公共问题,借助有效治理对策,最终促进社会问题解决,保持社会的和谐有序,其中,如何推动落实社会治理活动的“精准化”尤为关键。数字化技术的蓬勃发展,一是有助于廓清社会公共问题,使“真问题”浮出水面,实现社会治理对“真问题”的聚集,从而对“真问题”进行有效治理。二是有助于促进技术与社会治理的高度融合,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等,搭建起多元化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平台,便于实施精准化社会治理(如精准交通、精准医疗、精准教育、精准养老、精准化解社会矛盾)。三是有助于加速社会治理的技术嵌入,推动数字化技术助力社会治理,形成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

(五)依靠数字化手段,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城市社会作为一个“高密度”的“巨系统”,对比乡村地区有着非同一般的“风险性”和“脆弱性”。如何在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方面获得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如何拥有一个稳定和谐有序的城市社会环境,对城市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面对城市社会治理难题,治理者们普遍运用法律、道德作为规范性的力量,但局限性日渐明显。良好的社会信用有助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际和谐,而数字化技术的广泛运用,能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使社会信用成为法律、纪律和道德之外另一种规范性力量,进而扩充社会治理工具的选择范围,更好地解决当前城市社会中激增的矛盾和问题。例如,区块链技术具有公开透明、不可篡改、集体维护和隐私保护等特点,能够解决交易的信任和安全问题,以及社会交往中的信任构建问题。在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运用的基础之上,发挥区块链技术系统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能够有效地解决民生、公益、监管等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进而打造新型社会信用体系,挖掘社会治理的内在潜能。

二、广州市数字化技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实践

作为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5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广州市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成长中的烦恼”,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秩序紊乱、资源短缺、社会矛盾频发等,从本质上分析,广州市所面临的上述问题,归根到底是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产品供给未能跟上城市容量和复杂性程度不断增加的步伐。因此,要不断创新和提升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水平,尽可能地满足公众对良好社会秩序的期待。其中,通过数字化技术为城市社会治理“赋能”,通过智能化手段为城市居民群众“减压”,成为了广州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广州市给公众留下的传统印象是“千年商都”,往往被认为对新科技的发展反应延迟。然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与普华永道联合发布的《机遇之城2020》报告显示,从10个维度观察国内42个城市的发展状况,广州市在“智力资本和创新”维度方面与北京市并列全国第一位,该维度从“移动电话普及率、移动支付、数字中国、专利授权”四个变量出发,重点衡量城市的技术发展水平。该报告研究发现,广州市在移动电话普及率和数字中國两个变量上表现优秀,数字信息技术的使用率位于全国前列。近年来,广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加快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不但促进了数字化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而且着力强化了数字化技术在诸多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场景中的应用,广州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步伐明显加快。无论在数字政府、平安建设、智慧交通、环境治理还是在秩序维护方面,广州市充分发挥数字化科技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与创新,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其做法和经验值得各省、市借鉴、推广与应用。

(一)打造数字政府

打造数字政府,就是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的特点,将条块分割的政府大数据平台变革为系统化设置,通过保持和促进政府部门之间数据信息的共享,产生数量大、层次多的大数据池,为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和公共服务高效化的目标提供支持。目前,广州市以数字政府建设疏解各类民生服务“堵点”,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例如,全面推广身份证明材料复用,解决身份证和居住证反复提交问题;免除教育类各项证明,解决中小学生转学难,学籍、就读证明无法共享等问题;通过签发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破除医保、就业和社保保险程序繁琐堵点。2019年,《广州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正式发布,广州市进一步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等新一代信息科技,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深度剖析私人信息,发掘政务数据价值,实现公共服务由“千人一面”向“定向推广”的转变,向公众提供随时、随需的个性化政府信息在线服务,优化政府服务公众的效果。

(二)建设平安广州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要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广州市全面推进安全服务数字化建设,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快推进平安广州市建设,为把广州市建设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提供了有力保障。例如,在公安安全视频联网方面,广州早于2016年即获评全国唯一“示范城市”。2019年初,广州市已建视频点152万个,联网整合各类视频资源达18.2万个,在物联网、视频监控、电子围栏等支撑下的“智慧新警务”助力抓获在逃人员千人以上,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持续保持高位。再如,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过程中,广州市通过智能化的供应链,借助数据、算法、技术和经验服务于社会治安领域,对疫情传播的状况进行及早感知和预测;铁路12306平台的实名制售票数据,密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快速地追踪密切接触者,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蔓延与传播;广州市部分社区配置人脸识别卡口、智能门锁等智能设施,实现了“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安全监测防控,有效地应对了基层社区公共安全应急治理难题。

(三)建设智慧交通

公安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市汽车保有量为280.3万辆;2018年5月底,广州市登记在册的外来人口967.33万人,户籍人口911.98万人;2019年广州市的城市道路网密度指标位列全国城市排位第五名。从车辆保有量、居住人口数量和道路网密度来看,兼顾考虑广州市交通潮汐特点突出,广州市近年来城市交通运行状况不容乐观。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广州市交通“亚健康”状况,广州市从2001年开始建设智能交通系统,经过近20年的持续发展,已构建较为稳定的智慧交通体系。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自动控制等信息技术的集成式应用,使得广州市的交通系统具备了感知、互联、分析、预测和控制的能力,“DG(数据治理)警务”从理念走向了实际操作,为保障交通安全,实现通畅的公众出行和高效的交通管理提供了“智能支持”。下一步广州市将进一步统筹推进交通服务数字化建设,致力于打造更加完备的“一个中心、三大平台、四项保障”的广州市智慧交通体系。

(四)维护社会秩序

广州市作为中国超大城市之一,管辖范围大,居住人口数量多,外来流动人口所占比重高,社会的复杂性和分化程度引起各方高度关注。近年来,广州市运用数字化技术,坚持智慧理念打造安定有序的社会治理新环境,为探索构建全领域的数字城市走出了一条新路。例如,广州市在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上寻求突破,强化在外国人服务和管理等领域的科技应用,运用大数据精准查控在穗“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如利用出入境管理系统中的重点外国人聚集数据监控模型发出预警;借助外籍人口管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公安大数据平台,强化相关涉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挖掘和分析等,成效斐然。再如,广州市番禺区于2016年全面引入“伴生活”智能门禁系统,有效解决了流动人口登记难、管理难、数据对接难的历史问题,一方面可及时发现身份可疑人员并实现快速锁定,另一方面通过居民居住信息登记也能帮助相关部门及时掌握最新民情,为辖区群众提供精准化服务。当前,数字化技术正加速融入社会秩序维护的各个环节,并以精细化、智能化手段维护广州市社会环境的安定有序。

(五)优化人居环境

近年来,广州市围绕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目标,把优化城市规划与加强环境整治结合起来,通过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并借助数字化技术,带动城区人居环境提升。例如,在治理城市“散乱污”场所[位于政府划片的工业园区外、手续不全、非法经营并污染环境的企业(场所)]的过程中,广州市借助南方电网开发的“特大城市‘散乱污大数据智能监管与治理示范性项目”,用大数据手段对各区、镇(街)、村、工业园区的用电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从中排查出“散乱污”场所疑似点,由负责清查治理“散乱污”的街道基层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之后由上一级工作人员展开二次核查,所有核查信息均可在数据化系统中得到体现,从而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并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再如,广州市加紧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并由原来硬性的维护、建设、拆除等单点项目改造,演化为对整个街区、整个城市片区的系统更新和改造,正在建设的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监管平台系统,将用于城市更新项目数字化管理及应用。

(六)加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为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主动性的服务,打通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2012年广州市即开始试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将与居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社会服务和城市管理事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管理、消防安全、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人口计生服务、垃圾分类)作为纳入网格服务管理的基础事项,力图将问题解决在网格,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过程中,广州市依托数字化技术,建立起了互联互通、融合共享的网格化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一方面,通过将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信息纳入数据库管理,实现社区管理和服务数据统一采集、动态管理、共建共享,彻底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孤岛”,建立起一套规范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流程,切实减少了基层社会治理成本;另一方面,将网格内的基本情况全部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的管理和共享,使得群众需求能够得到及时的反映,与民生等有关的“堵点”和“痛点”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疏解,社会服务也由过去的“政府配餐”转变为了“群众点菜”,为实现精准化社会治理奠定了基础。

顺应新技术革命浪潮,当前广州市社会治理实践中“数字化”“智能化”应用越来越深入,数字化技术在广州市社会治理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也加速推动了社会治理变革。“科技支撑”和“技术引导”成为未来广州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解决社会治理過程中的信息不对称、行动反应迟缓、治理效能低下等问题。然而从平台搭建、法治保障、数据开放、公众参与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来观察,广州市社会治理数字化体系构建正处于起步阶段,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广州市的城市运行还没有全面数字化,不同领域的数字资源往往是分散、孤立和互不相通的,社会治理数据集成化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二是广州市政务数据开放的深度和广度不足,经济统计数据的开放程度高于社会信息和脱敏数据的开放,文本、链接的数据开放形式远多于可机读数据形式等,与数字化社会治理的需求有一定差距。三是广州市在实施数字化社会治理过程中尚未理顺治理关系,制约了整体、协同、系统的数字化治理格局的形成。四是数字化社会治理相关立法落后,可能引发社会法律、伦理和道德等方面的风险。五是当前广州市市民的数字素养和能力没有完全跟上数字技术发展的趋势,数字产业人才亦明显不足。综上所述,广州市数字化社会治理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暴露出来的问题,为各个地方充分发掘数字化技术潜能,完善和优化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样本”和“发展路径”。

三、构建城市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的对策

构建城市社会治理数字化体系的目标,是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提供配套支持,全面提升城市社会的治理能力,对社会资源进行聚合、将各方力量进行聚集、充分释放社会的活力和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针对社会治理数字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党政干部应树立起“数字化社会治理”思维,高度重视数字化工作,坚持“大视角、小切口”,把城市社会治理创新与数字化技术应用结合起来,实现城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和优化,力图构建起适应“共建共治共享”要求的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

(一)提高社会治理数据集成度,走向协同治理

进入数字化时代,城市社会治理各个领域工作的开展,都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与信息,并对各种数据和信息(涉及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之间要进行有效的集成,透过海量的数据发现真问题,及时了解社会的各种需求,以走向协同式社会治理。

1.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基础信息平台,将人口基础信息、违法犯罪信息、网络舆情信息、公共卫生信息、劳资关系信息等多种信息源和社会统计资源集成起来,提高数字化时代社会治理的信息协同水平。

2.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城市社会治理领域中的运用。区块链作为多向度基础信息的技术载体,能通过大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交互分析,将看似没有关联的事件进行有序性关联,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精准预警和处置的能力。在新技术的发展阶段,要把区块链技术与具体应用场景结合起来,推动区块链技术在社会治理领域内不断取得集成式的应用性成果

3.引入“整体性治理”思维,消除社会治理实践中的数据壁垒和数据孤岛。在数据信息的搜集和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各职能部门容易持有“各自为战”的思维,形成了一座座“信息孤岛”。基于社会治理数字化时代的要求,要力求打破部门间的行政壁垒、数字封锁和信息封闭,将分散于政府各个部门的数字资源整合起来,形成统筹协同、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的数字化社会治理模式。

(二)理顺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增强社会治理效果

对于城市各级干部而言,要清醒地认识到,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应用,既关乎于技术手段的应用,也离不开各治理主体作用的发挥。

1.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的“元治理”主体功能和作用。着力营造具有“分工协作、边界清晰、平衡互动”特征的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关系,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到治理中[5]。在面对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处置时,政府要起到主导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协调多元主体参与数字化治理的作用,依托自身的强制力、公信力保障各协同参与主体发布真实、可靠和完整的数据信息。

2.依托专业性机构进行科学社会治理。作为专业性很强的机构如医疗卫生机构等,要通过数据信息平台发布关键性专业信息,确保为重大公共事件处置提供精准的信息,引导社会公众科学应对、有效解决自身遇到的“微问题”。

3.推动各类型参与主体参与数字化社会治理。其他类型的参与主体,如电商和物流企业,应当依托其强大的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恰当发挥自身独特优势,配合政府合理调配重大公共事件处置所涉物资,为数字化治理之下营造平稳的社会环境提供強大的支持。

4.协调处理好政府内部关系。从政府内部来看,数字化时代的社会治理情境下,应当处理好政府部门与部门、条与块、块与块之间的三重关系,有针对性地解决“条块不协同”“部门各自为政”“横向系统数据分割”和“纵向统筹协调不力”等与数字化社会治理需求相悖的问题。

(三)促进政府数据进一步开放,推动社会治理转型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要客观评估所在区域政府数据开放的丰富度、复杂度与整合度,加大政府数据开放的力度与实际应用价值。从传统社会治理转向数字化社会治理模式,要高度重视政府数据的基础性作用。通过适时、适度开放政府数据,进而深度挖掘数据价值,有助于依据数据变化调整治理方式,在满足社会公众的权利需求的同时,推动传统社会治理模式的数字化转型。要“在提升政府整体数据分析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城市数据开放共享”[6],为了显著提高数字化社会治理的水平,为民众提供更便利的服务,使社会运行更加高效,未来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促进政府数据的开放。

1.统一政府数据标准,提高数据的可用性。政府和公共部门作为最大的信息数据生产、收集、使用、发布单位,掌握着大量的数据资源,但不同部门与领域的数据之间并没有实现完全的统一,差异度很大,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政府数据的应用能力。有必要制定统一的标准(涉及政府数据采集、质量保障和安全管理等),不断完善政府数据结构,使政府数据的采集、整理、交换和维护等各个环节都有统一的标准可供参考。

2.推动政府部门间协同合作,使数据开放真正“落地”。伴随数字化时代来临,政府实现数据开放是必然的趋势。激活政府数据资产,打破数据孤岛,实现各部门、各级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有利于提高政府数据交互效率,为数据开放的“落地”创造前提条件。

3.注重政府数据需求方调查,保障数据开放的质量。要十分注重对公众(企业及其他组织等)关于政府数据的需求调查,把握需求方对政府数据的重点关注内容,有针对性地提高数据开放的质量。

(四)完善数据立法,为社会治理提供安全保障

数字化给社会行为和关系各方面带来许多新的内容:社会公众的行为方式呈现出跨越时空、虚实交织、人机协同的全新状态。在公众参与社会事务方面,智慧政务、网络监督和网络论坛等成为常见的参与渠道。各地方城市政府部门作为“元治理”主体,必须顺应新的社会行为和关系,在考察新的社会关系和治理规则的同时,完善数字化社会治理立法,对数字化时代社会治理制度进行优化完善。

1.对数字赋能、数字采集、数据开发利用等领域进行立法规范。数字化时代的到来,重新定义了人们对许多已经确信的社会事务的认识,也给城市治理者带来新的挑战,包括数据资产区别于传统物品,可以无限复制和共享;全球范围内的信息呈现出去中心化流动的状况,导致舆论传播的形态发生根本变革等。对数字化时代面临的新问题进行相应的立法规范,及时跟进完善,是立法部门和城市治理者必须正视和重视的课题。

2.加强和完善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领域的数字化立法。当前,在城市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领域,“数字化”的地位和作用日渐凸显。注重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领域的数字化立法,一方面有利于融合运用数据智能技术,大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另一方面有利于优化民生服务,凸显社会治理效果。

3.对数字虚拟空间中的立法进行前瞻性探索。适应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必须进一步针对数字虚拟空间中出现的数据鸿沟、网络纠纷、网络犯罪等新问题,探索数字化时代社会治理规则和法治秩序,为提升城市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提供安全保障。

(五)培养数字化技术相关人才,驱动社会治理创新

当前,数字化技术人才的短缺,直接制约了社会治理创新的深度与广度。伴随数字化技术的蓬勃发展与广泛应用,中国数字化人才供给不足的短板十分突出,公众的数字化素养不高,没有完全跟上数字技术发展的趋势。为了破除“数字鸿沟”对数字化技术应用的负面影响,为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提供充分的人才支撑,各地需要从两类群体(数字产业人才和数字公民)入手加大培养力度。一方面,就数字产业人才而言,各地应当依托数字平台企业、数字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等数字初创人才基地、数字应用类企业和组织等,重点培养以下六种类型的人才——数字战略管理、深度分析、产品研发、先进制造、数字化运营和数字营销人才。另一方面,就数字公民而言,要努力提升人口现代化水平,加紧普及数字化教育,将数字化知识作为公众“终身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达到全年龄段培育数字公民群体的目标。因此,须正视数字化人才需求的长期性和多样性,通过各类组织和行业尽早谋划,打造“数字化人才”高地,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参考文献:

[1]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OL].http://www.xinhuanet.com/2017-10/27/c_1121867529.htm.

[2]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  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  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EB/OL].http://cpc.people.com.cn/n1/2018/0423/c64094-29942244.html.

[3]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http://www.gov.cn/zhengce/2019-11/05/content_5449023.htm.

[4]李韬.推动数字化时代的社会治理创新[J].社会治理,2019,(11):26-29.

[5]向玉琼.精确性与情境性:数据治理的两个面向[J].浙江学刊,2019,(5):144-152+2.

[6]姜晓萍,董家鸣.城市社会治理的三维理论认知:底色、特色与亮色[J].中国行政管理,2019,(5):60-66.

责任编辑  王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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