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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汉冶萍公司研究的回顾与前瞻

2020-05-11杨洋

社会科学动态 2020年1期
关键词:国内改革开放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在汉冶萍公司的史料整理、公司史研究以及各专门领域的研究方面都有很大进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且研究团队日益壮大。在汉阳铁厂选址、设备采购、外债、中外合办、体制转变、失败原因分析等传统研究领域均有学术创新,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汉冶萍公司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虽然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但汉冶萍公司研究在史料整理、史志编撰、研究方法及研究领域等方面也存在着不少空白和不足,尚待进一步思考和完善。

关键词:改革开放;国内;汉冶萍研究;回顾与前瞻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汉冶萍档案文献的搜集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4ZDB044)

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982(2020)01-0056-19

汉冶萍公司始于1890年时任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创办的汉阳铁厂,其时主体厂矿还包括大冶铁矿、马鞍山煤矿等。1898年萍乡煤矿大规模开发后,盛宣怀于1908年整合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按照大清商律注册为商办公司,名为“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简称汉冶萍公司。其后,1924年大冶新厂(铁厂)建成投产,同年汉阳铁厂停产,1926年大冶新厂停产,1928年萍乡煤矿被江西省政府接管,此后仅有大冶铁矿持续经营,汉冶萍公司从一个钢铁集团逐渐沦落为日本钢铁工业的原材料供应商。抗战爆发后,1938年汉阳铁厂迁建重庆,大冶铁矿被日本占领。1948年盛恩颐向清理委员会移交汉冶萍公司,“汉冶萍公司名称从此在中国历史上正式消亡”①。

目前学术界根据公司所有权以及经营模式的差异,将汉冶萍公司近60年发展历程分为官办(1890—1896)、官督商办(1896—1908)和商办(1908—1948)三个阶段。汉冶萍公司跨越中国近代史上清末和民国两个急剧变动的历史时期,历经晚清、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在体制上经历官办、官督商办和商办三种中国近代史上的典型模式,与美国、德国、英国、比利时及日本等多个国家有着广泛的联系,因企业规模巨大,且产业链较长,其主体厂矿地跨两省三地,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是中国唯一的大型钢铁集团,不仅蕴含极其丰富的史料信息,而且对中國的早期现代化、区域现代化、工业化、钢铁产业、煤炭产业、政企关系、企业经营模式、近代重要人物、企业体制及经营管理、资本市场、企业债务、产业布局、产业协同、科技教育及外交等诸多方面的研究都有着重要的价值。从某种程度上讲,汉冶萍公司是中国近代工业化的缩影和标志,研究中国近代工业史难以忽略汉冶萍公司。难能可贵的是,汉冶萍公司比较重视档案管理,留下了大量的原始档案,为全面而深入地开展汉冶萍公司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支撑。

一、汉冶萍公司研究概说

百余年来,汉冶萍公司一直备受关注。李江较为详细地梳理和回顾了2005年以前汉冶萍公司的研究情况,重点对新中国成立后学术界的汉冶萍公司研究做了述评,阐述了关于汉冶萍公司研究焦点问题的主要观点②。李海涛梳理了2006年以来近10年国内汉冶萍公司研究的特点、主要观点和存在的不足③。除此之外,部分学者在论著中亦回顾了汉冶萍公司的研究情况,如方一兵按照汉冶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分三个时段梳理了国内实业界、学界对汉冶萍公司的研究情况④。左世元介绍了汉冶萍公司研究的主要领域并重点阐述了汉冶萍公司政企关系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现实价值⑤。这些回顾和述评较为全面的概述了汉冶萍公司研究情况,但其研究的广度、深度和对近几年的研究动态尚有关注不够之处。本文拟重点介绍改革开放后汉冶萍公司的研究状况,在着眼介绍汉冶萍公司研究领域基础上,阐述关于汉冶萍公司研究焦点问题的新观点,并对汉冶萍公司研究存在的不足予以剖析及展望。

1949年以前涉及汉冶萍公司的文章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介绍汉冶萍公司生产经营、历史沿革等情况的,包括公司经营者如叶景葵⑥、李维格⑦、吴健⑧等撰写的文章,政府、学界对汉冶萍公司的调查报告,如周泽南⑨、胡庶华⑩等。另外,部分外国官员、同行出于不同目的亦对汉冶萍公司做了介绍,如日本政府在大冶铁矿的主要代表西泽公雄{11}、美国钢铁专家马尔根{12} 等;另一类是对汉冶萍公司进行分析、力图提出挽救方案的文章,如樵梅友{13}、胡庶华{14} 等等。

总体来看,这一阶段关于汉冶萍公司的研究大多属于论述类,侧重介绍汉冶萍公司历史沿革、重大事件和生产经营情况,部分文章分析了汉冶萍公司的失败原因及挽救方案,但是相对缺乏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思考。部分作者是汉冶萍公司发展的推动者与见证者,获取的往往是第一手资料,所以这些文章虽然深度有所欠缺,但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亦有部分文章被后世学者质疑存在不实之处,如张实《关于叶景葵及其〈述汉冶萍产生之历史〉的考证》{15} 《西泽公雄的〈大冶铁矿历史谈〉不可信》{16} 等对叶景葵、西泽公雄的文章内容可信度提出了质疑。

1949年至改革开放前,由于种种原因学界关于汉冶萍公司的研究成果并不多,部分近代史史料辑和专题研究对汉冶萍公司做了介绍和研究,前者如严中平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17}、陈真主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18}、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19} 等。少数学者对汉冶萍公司做了专题研究,如代鲁《安源矿工参加萍浏醴起义史料考辨》{20}、彭泽周《汉冶萍公司与日本的初期关系》、《辛亥革命与汉冶萍公司》{21}。这一阶段公开出版的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主要包括北京大学整理出版的《盛宣怀未刊信稿》{22},收录了《愚斋存稿》之外的部分盛宣怀信函。20世纪60年代武汉大学经济系编写了《汉冶萍公司史》,但未正式出版。公开出版的公司史有全汉昇著《汉冶萍公司史略》{23}。

改革开放以后汉冶萍公司研究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在史料整理、史志编撰、专题研究方面都有很大进展,先后涌现出诸如代鲁、夏东元、全汉昇、郑润培、林援森、陈旭麓、李培德、刘明汉、周积明、朱英、郭莹、袁为鹏、方一兵、李玉、左世元、李海涛等一大批汉冶萍公司研究的专家,学术研究的老中青队伍持续在壮大。

二、改革开放以来汉冶萍公司史料整理情况

史料是史学研究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和学术界加大了对汉冶萍公司史料的挖掘整理力度,为汉冶萍公司研究提供了基础。

(一)部分近代工业史、经济史研究中涉及汉冶萍公司的史料

中共中央党校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选编》{24}、祝寿慈的《中国近代工业史》{25}均有不少涉及汉冶萍公司的史料。部分钢铁工业研究史亦涉及汉冶萍公司,如黄逸平《旧中国的钢铁工业》{26}、李海涛《近代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研究(1840—1927)》{27}、张训毅《中国的钢铁》{28} 等。李海涛在文中梳理了汉冶萍公司1927年以前的发展历程,对汉阳铁厂建厂时期设备采购来源、设备采购中的争议点(如“误”购酸性炼钢设备)等问题提出了新的视角和解读。

(二)专门的汉冶萍公司档案资料集

1985年武汉大学编辑出版了《旧中国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关系史料选辑》{29},整理汇编了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关系方面的相关史料。20世纪80年代后出版的最重要的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辑包括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主编的《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四——汉冶萍公司》{30} 和湖北省档案馆编写的《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31}。另外吴伦霓霞、王爾敏主编的《盛宣怀实业朋僚函稿》(上、中、下册){32}、《盛宣怀实业函电稿》(上、下册){33} 亦有不少涉及汉冶萍公司的史料。这些资料集主要收录汉冶萍公司相关的信函、电稿,为学界深入研究汉冶萍公司史乃至中国近代工业史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三)汉冶萍公司史志

随着史料档案的发掘、整理,汉冶萍公司史志得以汇编出版。刘明汉主编的《汉冶萍公司志》{34} 以丰富的史料、图文并茂的形式和翔实的数据介绍了汉冶萍公司的发展历程并分析了其失败原因。张国辉《论汉冶萍公司的创建、发展和历史结局》{35} 回顾了汉冶萍公司的发展历程并分析了其失败原因。刘金林《汉冶萍历史续编》{36}对1948年汉冶萍公司消亡后其演化的实体——中华钢铁厂及其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演变、发展做了研究,延伸了汉冶萍公司的研究。张后铨的《汉冶萍公司史》{37}详细地阐述了汉冶萍公司的产生、发展、衰落及消亡;张后铨的《招商局与汉冶萍》{38}则以招商局与汉冶萍公司的相互关系为视角阐释了汉冶萍公司的发展历程,个别厂矿的史志亦得以编撰出版,如武钢公司编写的《大冶钢厂志》{39}、《大冶铁矿志》{40}、萍乡矿务局编写的《萍乡矿务局志》(内部资料){41}等。但作为汉冶萍公司主体的汉阳铁厂至今并无专门的史志整理出版,颇为遗憾。

另有部分学者对汉冶萍公司个别厂矿的历史做了研究,如郑润培《清季萍乡煤矿的开发(1898—1908)》{42} 和《中国现代化历程:汉阳铁厂(1890—1908)》{43} 对晚清时期萍乡煤矿和汉阳铁厂的发展史做了研究。陈庆发{44} 对萍乡煤矿不同时期的功能角色、内部管理、生产销售、政企关系等做了研究。张忠民{45}对汉阳铁厂官办时期的管理模式、用人权限、用工形式、洋员管理等做了考察。

三、改革开放以来汉冶萍公司研究涉及的主要领域

汉冶萍公司作为20世纪20年代前中国唯一的大型钢铁集团,存续时间从1890年到1948年,蕴藏着丰富的信息,涉及广泛的领域,从而为学界多角度研究汉冶萍公司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改革开放以来,学界围绕汉冶萍公司做了广泛研究,以知网数据为例,输入“汉冶萍”可查询到各类学术论文1200多篇,成果较为丰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也有汉冶萍公司研究课题,如2014年周积明领衔的课题《汉冶萍公司档案的搜集整理与研究》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017年李柏林担纲的课题《核心利益视角下中日争夺汉冶萍公司控制权研究》被当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立项。综合来看,学界对汉冶萍公司的专题研究主要包括以下13个方面:

(一)晚清民国人物与汉冶萍公司关系

汉冶萍公司是晚清、民国时期众多社会名人的活动舞台,研究这些人物大多会涉及汉冶萍公司。相关研究主要包括:

1. 张之洞。张之洞是汉阳铁厂的创办者,并且长期负有“考察”汉阳铁厂的职责,对汉阳铁厂影响深远。改革开放前社会和学界对张之洞在汉阳铁厂创办中的作用多持否定态度,将汉阳铁厂的失败归咎于张之洞。改革开放后学者倾向于更为客观地评价张之洞的功过是非。代鲁{46} 从汉阳铁厂选址、聘任洋匠和失败原因等方面客观分析评价了张之洞的功过,批判了社会和学界对张之洞的部分不实指责。姜铎{47} 介绍了张之洞创办近代企业的功绩、优点和不足。张实{48} 以较长的篇幅和大量细节揭示了张之洞创办汉阳铁厂的背景、历程和艰辛。谭玉龙{49} 分析了张之洞在创办汉阳铁厂过程中积极引进西方设备及人才、积累原始资本、开拓市场、减免税收等举措和功绩,正面评价了张之洞对于汉阳铁厂创建和发展的功劳。

2. 盛宣怀。盛宣怀是汉冶萍公司官督商办和商办时期的核心人物,对汉冶萍公司发展有着最为重要的影响。夏东元的《盛宣怀传》{50} 以大量史料展示了盛宣怀经营汉冶萍公司的举措和成效。夏东元《盛宣怀年谱长编》{51} 考证收录了诸多《愚斋存稿》等尚未收录的史料并做了部分点评。左世元、李海涛{52}揭示了盛宣怀为开拓国内外钢铁市场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另如赵晓雷、易慧莉、左世元也对盛宣怀做了较为详细的研究{53}。

3. 汉冶萍公司其他管理者。学界对汉冶萍公司的其他主要管理者与公司的关系亦有研究。本文只做例举,不一一详细介绍。涉及郑观应的,包括杨华山的《郑观应与汉阳铁厂》{54}等;涉及李维格的,包括佘禄章的《李维格与汉阳铁厂》{55}、柳和城的《从书生到实业家——李维格其人其事》{56}、李海涛、自在的《李维格与汉冶萍公司述论》{57}、李海涛、张鹏飞、王同起的《拓荒钢铁情系中华——记近代中国钢铁工业的奠基者李维格先生》{58};涉及其他管理者的,如张燕、武乐堂的《萍乡煤矿总办张赞宸》{59}、徐泓的《徐建寅会办湖北铁政局前后》、《大冶铁矿总办解茂承与矿石运售日本的矛盾》{60}、黄仂的《李寿铨与萍乡煤矿》{61}等。但是学界对汉冶萍公司发展历程中的其他重要人物如孙宝琦、盛恩颐、夏偕复、蔡锡勇、吴健等与汉冶萍公司的关系的研究相对缺乏。

4. 公司外部其他人物。晚清民国诸多政要、地方官吏与汉冶萍公司有不少交集,学界对此亦有研究。如刘恩格的《孙中山与汉冶萍》{62}、易惠莉的《孙中山与中日合办汉冶萍借款案》{63}、刘文彦的《宋子文在汉冶萍公司任职辩实》{64}、曾实的《文廷式与近代萍乡煤炭资源的开发》{65}、张实的《顾家相与萍乡铁路购地的博弈》{66} 等。除此尚有不少近代重要人物如袁世凯、蒋介石等都与汉冶萍公司有诸多交集,学界对此研究略显不足。另外中国共产党早期工人运动的领导人物如毛泽东、刘少奇、李立三都曾在汉冶萍公司组织发动工人运动,刘少奇甚至提出一系列挽救汉冶萍公司的方案,学界对此亦缺乏专文进行详细研究。

(二)公司体制

涉及汉冶萍公司从官办向官督商办、完全商办的转变。谢国兴{67}重点对民国初年汉冶萍公司体制发展面临的中日合办、官办、官商合办和维持商办等多种选择和博弈做了详细分析考察。代鲁{68}解析了汉阳铁厂“招商承办”的历程和各方博弈,揭示了汉阳铁厂此次体制转变的必然性。李玉{69}重点阐述了汉冶萍公司从官办转为官督商办、转为商办的过程、深层次原因,分析了体制转变背后的利益动机。陈强{70}以汉冶萍公司1896年体制转变为例,把汉冶萍公司从官办到官督商办的转换历史与当代国企改革进行了纵向比较研究。李玉勤{71}分阶段研究汉冶萍公司官办、官督商办到商办三个阶段嬗变的原因、动机、决策过程、实际作用,特别对影响决策的动机,包括晚清政治斗争、利益动机等潜规则进行了详细阐述。李培德{72}分析了1896年汉阳铁厂体制转变的内外部原因。袁为鹏{73}分析了清廷内部派系权争、时局变化等因素对汉阳铁厂体制变迁的影响。另如李海涛等学者对此问题亦做了考察研究{74}。

学界对汉冶萍公司体制转变的研究多以某个阶段的研究为主,鲜有学者站在汉冶萍公司58年发展历程的全景角度总体把握汉冶萍公司体制转变、反复(如汉冶萍公司在官督商办和商办期间盛宣怀亦多次有“国有”动议、民国初年江西省地方亦有“省有”萍乡煤矿的举动、国民政府多次意图接管整顿汉冶萍公司实现“国有”、1928年江西省政府接收萍乡煤矿等)及其背后折射的企业制度现代化等问题。

另有部分学者对汉冶萍公司体制转变涉及的融资情况等做了研究。朱荫贵{75}研究了汉冶萍公司发展过程中为解决资金难题而采取的各种举措,指出在内部股权、债权融资不足及政府扶持力度偏弱的局限下汉冶萍公司举借外债的必然性。张实{76}对官督商办前期盛宣怀的招股融资做了考证。李海涛{77}通过分析清末民初汉冶萍公司融资方式的变化揭示了汉冶萍公司在内资不足的情况下一步步陷入日债的困境,巨额的资金成本严重制约了汉冶萍公司的生存发展。郭莹、陈锴{78}分析了汉冶萍公司商办初期面临的招股困境。陈庆发{79}以萍乡煤矿为例分析近代中国企业融资规模与市场需求的相互关系及对企业发展的利弊影响。

(三)厂矿选址

主要是关于汉阳铁厂选址合理性的研究。汉阳铁厂选址历来存在争议,学术界对此褒贬不一。包括袁为鹏发表的一系列文章论述汉阳铁厂选址汉阳的动机、过程和合理性,如《清末汉阳铁厂厂址定位问题新解》{80} 从晚清官僚政治斗争、区域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等角度论证了张之洞选择汉阳的主要动机;《张之洞与湖北工业化的起始:汉阳铁厂“由粤移鄂”透视》{81} 分析了清廷中枢对铁厂选址的重要影响;《盛宣怀与汉阳铁厂(汉冶萍公司)之再布局试析》{82} 通过对决策过程的探究并结合特定的经济地理条件解释了选址汉阳的原因,并进一步探讨了近代工业布局的区位因素;《经济与政治之间:张、李之争与汉阳铁厂之厂址决策》{83} 侧重分析洋务派两大派系之间的政治斗争对汉阳铁厂选址的影响;《聚集与扩散:中国近代工业布局》{84} 以汉冶萍公司为个案分析近代工业布局的影响因素,指出自然因素、经济因素以及社会政治与文化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影响近代中国钢铁企业的宏观布局、中观布局、微观布局和厂址调整(再布局)。左世元等学者对此亦做了研究{85}。

少数学者对公司新铁厂选址进行了研究,如左世元{86}从决策者个人视野、地区人文风情、经济性等角度分析了新铁厂选址大冶的原因。

(四)中外合办

汉冶萍公司在发展历程中经历多次中外合办风波,学界研究的热点主要是1912年和1915年中日合办。学界从不同角度解析了中日合办的动议、原因、历程、结局及产生的影响。代鲁《南京临时政府所谓汉冶萍借款的历史真象》{87} 及《汉冶萍公司史研究》{88} 收录的《晚清时期汉冶萍公司日债述析》、《民国时期汉冶萍公司日债述析》、《汉冶萍公司1500万日元大借款签订始末》等文章研究了南京临时政府为解决财政资金不足而以汉冶萍公司名义对日借款及由此引发的中日合办事件,并对涉事各方行为做了评价。易慧莉{89} 分析了孙中山为解决南京临时政府资金困境而主动推动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以谋求借款的过程、盛宣怀对此的应对和南京临时政府、盛宣怀的得失。左世元{90}对汉冶萍公司经历的官办时期中外合办、1915年“二十一条”涉及的中日合办、1916年中日合办九州制钢厂做了考察,从资金和社会政治经济环境角度分析了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的必然性。刘远铮{91}从新闻传播学的视角对1912年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过程中舆论风潮的演变做了研究,分析了新兴媒体对社会重大事件的影响力。陈潮、黄德发等学者亦对1912年中日合办问题从不同角度做了研究{92}。李海涛{93}对1915年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的背景、直接原因、中日双方政府及汉冶萍公司的出面交涉做了考察。

学界关于合办的研究主要集中在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中日合办,除此汉冶萍公司还有三次中外合办的动议,包括在1896年官办向官督商办转变前张之洞曾有过召集外商入股、中外合办的动议,并有外商与之洽談,后因社会反对而作罢;1915年日本与袁世凯政府关于“二十一条”的谈判中涉及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因为袁世凯政府的敷衍、社会反对和股东反对而作罢;1916年公司与日本签订协议在日本合办九州制钢厂并实际实施,但投产后受国际钢铁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而停产。除上述四次规模较大的中外合办动议外,汉冶萍公司在官督商办、商办期间盛宣怀亦有中外合办的动议。学界关于这些合办动议的研究略为不足。

(五)外债

外债在汉冶萍公司发展历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既为汉冶萍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亦使汉冶萍公司陷入最终的困境。学界对汉冶萍公司外债的研究主要是日债。汪熙{94}对日债的部分积极作用、殖民性质做了分析,并从偿还能力和投资效果两个角度对改革开放后国家和企业利用外资提出借鉴。易惠莉{95}论证了汉冶萍公司官督商办时期在内部融资困难和外部殖民资本输出的时代背景下,盛宣怀举借日债的无奈和相对合理性。向明亮{96}分析了日债对汉冶萍公司造成的巨大负面作用并分析了其背后的原因。朱英、许龙生{97}从中日双方角度审视了日债对彼此的影响。另有车维汉等学者对日债做了研究{98}。

日债是汉冶萍公司的最大债务,但在发展历程中汉冶萍公司亦举借德国等国家债务,学界目前对此研究较少。

(六)生产、销售、运输、经营方面的研究

代鲁{99}对汉冶萍公司的产品销售进行了考察,指出我国近代钢铁市场的狭小与环境的恶劣是汉冶萍公司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张实{100}对大冶铁矿矿石因含磷高导致产品质量低劣且不适应贝色麻炉进行了辩驳,指出主要原因在于萍乡煤炭含磷偏高,并揭露了盛宣怀、李维格将大冶低磷铁矿石输出日本、迫使汉冶萍公司使用高磷铁矿石的真相。李海涛{101}对萍乡煤矿不同时期的生产销售及功能角色做了研究,分析了萍乡煤矿功能角色转变背后的原因,指出“市场定位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和“企业规模扩张要权衡自身条件,合理安排各生产要素”。李海涛、张泰山{102}分别考证了汉阳铁厂创办时期机器设备的采购来源和辛亥革命前汉阳铁厂工艺改造及厂矿规模的扩张过程。李玉勤{103}分析了汉冶萍公司1908—1911年盈利的原因并指出其举借日债导致的巨大隐忧。另如闫文华、张宏森等研究了汉冶萍公司原料、燃料运输{104}。

(七)劳动管理

包括员工的招聘、用工形式、培养、奖惩、劳资关系等。张忠民{105}分析了汉阳铁厂官办时期用人权限、职员管理、用工形式和洋员管理。郭莹、杨洋《汉冶萍公司用人权限问题考论》和《汉冶萍公司包工制及其变革述论》等论文{106}分别对汉冶萍公司用人权限和包工制的变迁做了考察研究,分析了变迁过程及其背后的博弈因素。蔡明伦、高秀英{107}以萍乡煤矿警长的任免权为视角揭示了各方对萍乡煤矿的控制权博弈。马学军《把头包工制:近代中国工业化中的雇佣和生产方式》一文{108}涉及汉冶萍公司存在的包工制,作者指出“即使在大型的萍乡安源煤矿和开滦煤矿,虽然在洗煤、炼焦、运输等环节引入了机械化设备,但煤矿开采业务还主要以承包方式完成”。方一兵、潜伟{109}以汉冶萍公司培养的中国近代钢铁工业化进程中的首批本土工程师为考察对象,借助海内外翔实史料叙述了该群体的培养及在技术移植中的作用等。另如潘淑真、王淼华及部分硕士论文对汉冶萍公司的劳动管理做了考察{110}。但此方面专题研究的内容较少,学者关注度远远不够,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有很大欠缺。

(八)失败原因

学界从不同视角剖析汉冶萍公司这个中国近代工业航母失败的原因。部分学者在论著中分析了汉冶萍公司的失败原因,如张国辉{111}从汉冶萍公司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和日债视角分析了汉冶萍公司的失败原因。林援森{112}从财务管理和企业管理两个方面探究汉冶萍公司的失败原因。代鲁{113}从钢铁市场容量的角度分析了汉冶萍公司的失败原因。另有部分学者专题分析了汉冶萍公司的失败原因,如刘德军{114}从汉冶萍公司的经营理念、政府功能发挥、工业化整体水平与产业协同等角度分析了汉冶萍的公司失败原因。

(九)汉冶萍公司与其他产业的关系

汉冶萍公司所处钢铁煤炭行业价值链长,与其他产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方一兵、潜伟{115}论述了汉阳铁厂与我国早期铁路建设的关系,充分肯定了汉阳铁厂的钢轨生产在中国铁路建设史上的重要地位。方一兵 {116} 还重点剖析了1890—1925年汉冶萍公司技术引进和技术传播扩散对中国近代钢铁技术体系建构的影响。钢铁产业在现代工业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与很多产业都有关系,汉冶萍公司与各个产业的关系研究还存在着很多空白。

(十)汉冶萍公司与政府的关系

左世元独立或联合他人开展的一系列研究汇编成书《汉冶萍公司与政府关系研究》{117} ,比较全面辩证地分析了汉冶萍公司所面对的历届政府对汉冶萍公司发展的影响和作用,涉及晚清政府、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国民政府。李柏林{118} 考察了武汉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围绕政府接管汉冶萍公司问题中国政府、汉冶萍公司、日本政府三方开展的一系列博弈。李超{119} 考察了辛亥革命背景下湖北地方政府、日本政府和南京临时政府围绕接管大冶铁厂和没收汉冶萍公司在鄂资产所做的博弈。许龙生{120}以一战期间汉冶萍公司订购国外电机案为出发点分析了汉冶萍公司与北洋政府、日本政府的关系。另如王智、许晓斌等从其他视角对汉冶萍公司政企关系做了研究{121}。

(十一)公司与当时大事件的关系

汉冶萍公司所处晚清民国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剧烈变动,内外环境对汉冶萍公司发展有着多重影响。李玉勤{122}分析了甲午战争引发的资金困境、经济政策变局和政治势力变革对汉阳铁厂1896年体制转变的加速推动作用。李玉勤{123}分析了1902年袁世凯与盛宣怀对轮船招商局、电报局的争夺过程,及由此引发了两方面的后果:汉冶萍公司资金紧张走上依赖日债的道路;盛宣怀加速推进汉冶萍公司商办以确保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左世元{124}分析了辛亥革命诱发汉冶萍公司资金紧张、地方势力觊觎爭夺的困境,盛宣怀采取“中日合办”、疏通湖南都督制衡湖北、江西地方政府对公司的侵夺、股东上书申请“国有”和争取北洋政府支持等举措保护汉冶萍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王淼华{125}分析了萍乡煤矿在晚清萍浏醴起义中的三重角色:延缓了起义爆发、工人成为起义主力和借助自身的铁路、电报等系统积极镇压起义。汉冶萍公司所处的晚清、民国时期社会急剧变动、重大事件频发,学界对此研究尚有不足。

(十二)汉冶萍公司与国家和区域现代化、城市化的关系

汉冶萍公司是中国近代工业化的缩影和标志之一,对中国近代史有着重要影响。代鲁{126}以汉冶萍公司与日本煤铁互换、预售铁矿石等交易为例分析了国家独立对于经济交往的重要性。另有部分学者从晚清宪政等视角分析汉冶萍公司与中国近代化的关系{127}。袁为鹏{128}分析了汉阳铁厂建设对武汉交通、堤防、就业和文教的促进作用及武汉早期现代化对汉阳铁厂的巩固、发展作用。刘金林{129}分析了不同时期大冶铁矿对大冶地区工业地位的重要意义。另有李海涛等学者研究了汉冶萍公司对汉阳、黄石、萍乡等地区区域城市化的积极影响{130}。

(十三)汉冶萍公司工业遗产保护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工业文明及文化遗产保护的日益重视,学界开始研究汉冶萍公司工业遗产保护问题。方一兵{131}系统梳理了汉冶萍公司工业遗产现状、保护和利用情况及特点。刘金林独立或联合他人发表一系列文章探讨了汉冶萍公司在黄石的工业遗产情况及保护策略,论著包括《永不沉没的汉冶萍——探寻黄石工业遗产》{132}、《汉冶萍铁路与黄石工业遗产特区旅游》{133}、《汉冶萍公司与近代长江经济带的初步形成——以大冶重工业基地的创建为中心》{134}、《汉冶萍铁路的工业遗产价值》{135}、《中国工业遗产旅游的百年实践与探索研究——以黄石汉冶萍铁路工业遗产旅游为例》{136} 等。田燕{137}对汉冶萍公司工业遗产做了系统梳理,确定了汉冶萍公司工业遗产的价值和分级体系,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与利用的基本策略。

还有学者拓展了研究视角、方法,丰富了汉冶萍公司研究,如蔡明伦对汉冶萍公司所处治安环境做了研究{138},夏冬、李海涛对汉冶萍公司与当代宝钢、晚清民国时期日本钢铁工业发展做了纵向、横向比较研究{139},张实对晚清民初部分涉及汉冶萍公司的文章的可信度做了考证{140},在此不一一列示。

欧美国家亦有不少学者对汉冶萍公司进行了研究,如美国学者费维恺先后发表了《中国早期工业化——盛宣怀(1844—1916)和官督商办企业》{141}和《19世纪的中国工业化: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个案》{142} 分析汉冶萍公司体制变迁及其在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角色和影响因素。

四、改革开放以来汉冶萍公司研究涉及的主要观点

综合来看,学界主要是对下述七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

(一)汉阳铁厂的选址(汉冶萍公司的布局)问题

铁厂筹办阶段时人关于选址就有不同意见,当时铁厂布局的选项包括广州、大冶、武昌,张之洞最终选择了汉阳。时人及后世学者主流观点认为铁厂选址汉阳是张之洞本人为了管理的便利而忽略了钢铁企业建设自身的规律和经济性的错误决策,该决策严重影响了汉冶萍公司的发展乃至导致汉冶萍公司失败{143}。李玉勤补充认为“左右张氏选择汉阳的真正原因有二:一是张之洞本人的官本位意识;二是当时张、李对铁厂控制权争夺的矛盾”{144}。李海涛对厂址选择的随意性进行了批评,“在短短数天之内,在缺乏科学论证的情况下,一座大型钢铁企业的厂址就这样任意变更,这种处事态度和方法应受到批评”{145}。

近年来不少学者重新审视铁厂选址问题并提出了肯定意见。张国辉提出“在铁厂选址方面,张之洞坚持建在汉阳大别山下,固然也有一定的理由”{146},具体是哪些理由,张国辉未展开详细论证。其他持肯定观点的学者主要从以下角度论证:其一,减少政治腐败,如方一兵认为“由于深知中国社会这一弊端(论者注:官僚腐败),他(论者注:张之洞)选择了以技术上的不经济来换取减少因技术外原因而导致的不经济,这是一种权衡之后的谨慎选择,这一决策已经超出了单纯的技术经济性范畴”{147}。其二,武汉区位优势显著,如方一兵提出“从技术经济角度看,我们认为其失误不在铁厂本身的选址上,而在于炼焦地点的选择。虽然汉阳铁厂的原料运输距离较远,但汉阳濒临长江,交通便利,且为华中之政治经济中心,从人才和物流考虑,这样的选址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汉冶萍公司将炼焦地点设在萍乡,炼焦和炼铁分离,不能充分利用高炉和焦炉副产物,这无形中增加铁厂原料的供应费用,导致了不经济性的发生”{148}。其三,经济合理性,代鲁从张之洞选址汉阳的客观利弊得失、主观意图是否合理和日后成败与选址的关系三个层面分析选址合理性,认为张之洞选址汉阳客观上有诸多好处,在主观上充分考虑了中国国情,并进一步指出“从事实结果看,汉厂建成后,张之洞之所以办不下去,同厂址的关系并不大”{149},导致汉厂办不下去的核心原因在于煤焦不足,而建厂之时煤焦采购方面汉阳无疑优于大冶。其四,次优选择说,即选择汉阳是由于难以克服的因素,不得已的选择。如袁为鹏从宏观布局(由粤移汉)、中观布局(弃大冶而选武汉)、微观布局(定址于汉阳)及后期厂址调整(再布局)等不同视角分析选址汉阳的合理性{150}。运用跨学科的理论与方法综合考察经济、政治、社会、自然因素等对汉阳铁厂(汉冶萍公司)厂矿布局的制约和影响,较之单纯研究个人素质对汉阳铁厂选址的影响在方法论上无疑是一个较大的进步。

从现代视角看,钢铁工业的选址亦是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环保等综合效益因素,既需要考虑正向的效益,也不能忽略存在的制约因素,部分因素的利弊随着时间变迁而转换。以我国当代部分钢铁企业为例,既有就近铁矿的(如攀钢),也有就近煤矿的(如马钢),也有就近港口和市场的(如宝钢)等,单纯从经济角度评价钢铁企业选址的合理性存在一定的局限。

(二)张之洞在汉阳铁厂建厂时期设备采购的失误

学界普遍认为导致汉阳铁厂早期发展缓慢、产品质量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张之洞未加詳细化验分析、未征询国外专家意见而错误采购了不适用于大冶高磷铁矿石的酸性贝色麻炉。此论主要依据1912年汉冶萍公司经理叶景葵所写《述汉冶萍公司之历史》{151},原文指出,张之洞认为“以中国之大,何所不有,岂必先觅煤铁而后购机炉?但照英国所用者购办一分可耳”。鉴于叶景葵曾任汉冶萍公司经理,理论上讲比较熟悉汉冶萍公司情况,发言具有权威性,学界很长一段时间一直沿用此说法。

近年来学界对此观点的态度有所转变。首先,部分学者对这个观点的核心依据即叶景葵的文章提出了质疑,如上世纪90年代末代鲁曾提到“叶氏所云,全为虚妄之说”,指出张之洞“并非对煤铁资源根本不闻不问、对炼钢炉型制完全一无所知”{152}。张实{153} 考证了叶景葵的生平及在汉冶萍公司的履历,认定《述汉冶萍产生之历史》存在诸多失实之处,“其写作的出发点和所记史实均不足以作为史料,是不宜当作依据引用的”。其次,学界通过还原设备采购的决策过程和采购结果并对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度查找,还了张之洞的清白。李海涛 {154} 指出“张之洞是在参考英国的经验以及洪钧、西洋矿师等人的意见后决定采用贝色麻炉,用以炼制钢轨的钢料。其依据是认为贝色麻钢能满足钢轨的质量要求,而不需要马丁炉炼制出的精钢”。李海涛结合当时酸碱法炼钢的技术方案以及张之洞与相关人员的来往函电,分析认为:“其一,张之洞购买贝色麻钢炉,是基于制轨不需要高质量的精钢,所以选用了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的贝色麻钢。其二,张之洞早已意识到炼钢去磷的问题,他订购贝色麻炉建立在对大冶铁矿的化验数据基础上。其三,张之洞以含磷量不超过0.10%为标准,认为大冶铁矿磷质含量适合炼钢要求,该论断有其合理性成份。其四,短期内大冶铁矿有能力大量供应磷质含量在 0.10%以内的铁矿石,以满足铁厂生产需求”。作者认为导致后来钢铁质量低劣的原因一则是因为大冶铁矿石磷含量不均衡,张之洞采购设备时化验的矿石主要是低磷铁矿石,后来随着开采规模扩大高磷铁矿石掺杂其中,另一个原因则是萍矿煤焦含磷偏高,而采购设备时缺乏对煤焦的化验(笔者注:实际上,当时国人普遍认为我国地大物博,煤矿到处都有,对适合炼钢炼铁的煤矿资源过度自信)。从采购设备的结果来看,张之洞既采购了酸性炼钢法的贝色麻炉也采购了碱性炼钢法的马丁炉。且从炼铁技术角度看,工程师对炉子稍加改造即可在酸碱法中进行转换。酸碱性问题始终未能解决的原因不在设备采购而在当时的高层管理者文过饰非、敷衍拖延,故意忽略洋匠德培、卢柏提出的解决办法,一直到李维格出洋考察回来正式提出问题并改善。张实 {155} 通过对大冶铁矿石和萍乡煤矿煤焦含磷数据分析,认为导致钢轨质量低劣的重要原因不在大冶铁矿矿石而在萍乡煤矿煤焦,但在设备采购时尚未考虑到煤焦含磷问题。

(三)“招商承办”与“商办”问题

1949年以后学界基本沿用“官办”、“官督商办”和“商办”的汉冶萍公司历史发展分期观点,对汉冶萍公司体制变迁的原因做出了新的解释和更为深入的探讨。

关于汉阳铁厂从官办向官督商办的转变,过去学界主要持“被动说”,将汉阳铁厂的“招商承办”归咎于官力无以为继而不得不做出的被动选择。近来学者对此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剖析。代鲁以时间为序考察了汉阳铁厂1896年体制转变过程后,认为“汉阳铁厂由官办而官督商办再而商办这种体制上的逐步递嬗,可说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当年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落后国度兴办与发展如近代钢铁冶炼这样的重工业的最为适宜的道路”{156}。李海涛考察了张之洞创办汉阳铁厂前后的筹划过程,认为张之洞早在广东筹建并预订机炉时即有“先筹官款,垫支开办,然后招集商股,归还官本,付商人经理”的构想、1892年亦指出“至经久之计,终以招商承领,官督商办为主,非此不能持久,非此不能节省、迅速旺出畅销”的筹划,铁厂盈利则是这种转化的前提条件,1896年汉阳铁厂从官办到官督商办本身符合张之洞的规划设想,只不过这种转变由于被动因素的存在、未按照设定的条件发生,而是提前实施了,“汉阳铁厂招商经营与张之洞的初衷并不矛盾”{157}。袁为鹏则认为张之洞提出官办而后招商承办是以设厂广州为前提的,但其后布局汉阳时张的构想已经改变,汉阳铁厂体制转换与张之洞在政治上遭遇的困境有莫大关系{158}。

关于此次体制转换过程中盛宣怀的角色,学界有“胁迫说”和“主动说”两种观点,前者认为盛宣怀接办汉阳铁厂是被迫的,理由是当时盛宣怀被弹劾并交由张之洞查办,盛为了自保被迫接下汉阳铁厂这个烂摊子,这种论调主要源于叶景葵的说法“盛方以某案事交张查办,张为之洗刷,而以承办铁厂属之,盛诺”{159}。袁为鹏{160}、李培德 {161} 等持此种观点。后者认为接办汉阳铁厂是盛宣怀积极追求的结果,如李玉勤所言“接办铁厂是盛宣怀早有的夙愿”{162},依据是盛宣怀主动献出大冶铁矿、多次向张之洞献言汉阳铁厂发展谋略、安插亲信随时掌握汉阳铁厂发展动态等,张实等学者均持此种观点{163}。

学者们从不同角度、依据不同史料来解读汉阳铁厂此次体制转换,鲜有学者从公司发展全过程来考察这段史实,实际上无论是张之洞还是盛宣怀、李鸿章都在此次体制转换过程中因时因势因地改变着自身的观点和构想,另外除了招商承办,与外商合办亦是此中一段小插曲,需要我们更系统地考察这段历史。

官办转化为官督商办实际上是国有资产的多元化实践,即国家独有向国家控股乃至是参股的转变,从国营向私营的转变,包括经营层持股(MBO)(盛宣怀从督办成为汉冶萍公司的实际最大股东),是国有资本改制的一种形式。

对于“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组建的原因,学者持不同观点,概括起来包括:其一,经济效益最大化,有学者强调“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萍乡煤矿的合并主要缘于内部经营的需要,是為了更好地保障燃料供应、更便于成本核算及股本扩张”{164};其二,产业链依存度高,有学者强调三厂合并是由于经营管理中三者的紧密依存关系,“就经营管理看,汉冶萍三大厂矿虽然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但在各自发展中,有无互济,相互依存,早已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165};其三,日本势力渗透,有学者在肯定三厂合并的资金、技术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认为,日本势力的渗透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三厂合并的酝酿和成立一定程度上为日本侵略制造了有利条件{166}。这个说法存在倒果为因的嫌疑。其四,个人政治利益,即为摆脱政府控制、实现个人对汉冶萍公司的持久掌控。易惠莉认为“盛宣怀合并汉冶萍的决策并非单纯的经济考虑,其中包含着重要的政治考虑;盛宣怀在尚有举借外债余地的情况下推动汉冶萍合并商办案,其着眼点在适应时局变化的政治意义,而非资金来源之意义”{167}。李玉认为“汉冶萍三厂的合并和商办注册在很大程度上是三厂督办盛宣怀为乘机巩固、扩大自身的利益而积极推进的”{168}。李玉勤提出“在这种情况下,他(笔者注:盛宣怀)希望通过改变自己官方督办的身份来加强自己对汉冶萍的控制。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方式,就是通过成立完全商办的‘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将自己从官方委派到企业的督办变为商办股东推举的总理,来加固自己现有的力量基础。盛宣怀的这一举措不失为在政治上以攻为守、变被动为主动策略,可以在‘合法的形式下杜绝清政府以后干预汉冶萍的可能。而这才是盛宣怀合并商办汉冶萍的真正原因”{169}。刘金林认为“盛宣怀将汉冶萍公司变成完全商办的股份制公司,最终的目的是变成自家的公司”{170}。

产业协作一体化的角度{171}极少有论者涉及。矿石和煤炭是钢铁工业的原材料,汉冶萍三家整合是钢铁企业向上游延伸的纵向产业协作一体化实践。

(四)公司制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的重要制度。清政府借鉴西方国家商事制度,1906年成立农工商部并陆续颁布《奖励公司章程》《公司律》《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大清矿务章程》等一系列商事法律。在此背景下,1908年盛宣怀整合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成立汉冶萍公司,并颁布《商办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推广加股详细章程》,初步构建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经理人等公司治理体制,其后汉冶萍公司的治理结构虽多经变动,但在形式上并未发生根本改变。学界对汉冶萍公司的公司制普遍持否定态度,有学者指出汉冶萍公司“除了在募集资本方面具有近代西方公司股份均一的特征外,在公布账目、召集股东会、分配股息、经营管理和法人资格等方面,同近代公司制的要求尚有一定的距离”{172},除此汉冶萍公司对官利制度的认可混淆了股权和债权的关系,致使汉冶萍公司不仅背负沉重负担且股本虚化严重。从改制的目的来看,李玉勤指出“但改制目的仍然服务于自己控制的政治需要,使得改制徒具外壳,‘新瓶装旧酒,‘形似而神不似。如此改制,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使西方先进的公司制企业制度在晚清发挥其应有效果,导致‘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并进一步指出“受制于传统政治因素,汉冶萍公司的体制变迁只能是流于形式,而不可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受制于国际政治的影响,汉冶萍公司最终不得不沦为日本的附庸”{173}。汉冶萍公司采用公司体制,相比官办、官督商办体制具有进步性,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汉冶萍公司的现代化发展,这种进步性和积极性尚需进一步研究。

汉冶萍公司治理结构并非一成不变,特别是辛亥革命之后,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之外股东们曾组织股东联合会、新股东联合会等制度外组织并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股东群体、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博弈争夺始终存在,学界对此缺乏比较系统和深入的研究。

(五)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

对于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的动议和行动,学界讨论十分热烈,讨论重点包括南京临时政府、盛宣怀、汉冶萍公司股东、社会大众、日本政府在合办中的角色和意图。

对于合办发生的原因,有学者认为“中日合办汉冶萍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因为对资金缺乏的汉冶萍而言,在不能得到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所在地方政府)支持和无法调动社会资本的前提下,以丰富的铁矿石与资金丰裕的日本合办汉冶萍促进双方的互利共赢,未必不是一条发展的途径。尤其在民国时期,由于政局动荡不安、军阀割据和战争频仍,整个政治环境对其发展不利,因此合办汉冶萍还有谋求日本政治保护的意图。这也给日本要求合办汉冶萍提供了可乘之机。日本图谋通过中日合办深度介入汉冶萍的生产和管理,从而达到控制的目的”{174}。

关于中日合办过程中南京临时政府和盛宣怀扮演的角色,20世纪60年代有学者认为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完全是日本与盛宣怀的阴谋,南京临时政府对它的“核准”是上当受骗,后在舆论的强烈反对下及时识破其阴谋毅然取消前议,同时批评孙中山等人在整个事件中的妥协与软弱;认为社会舆论对“合办”事件的强烈反对是民众爱国热情的表现,值得肯定{175}。近年来学术界对上述观点提出了异议。较多学者认为在《中日合办汉冶萍草约》签订过程中南京临时政府经历了反对、同意、积极促成、最后取消草约的过程,并非上当受骗被蒙蔽。草约的取消不仅仅是舆论反对的结果,更主要的是由于日本方面不履行借款诺言以及临时政府有了其它筹款途径{176}。也有学者认为“汉冶萍中日合办计划的确如盛宣怀所言,是南京政府‘困于军糈,东人趁机煽惑。结果,盛是‘迫逼承认,并非如史学界一般认为的‘合办是盛宣怀与日本的阴谋,是诱惑孙、黄上当的圈套”{177}。

时人及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学界对合办持否定观点,少数学者提出了“部分肯定”的观点。杨华山认为“合办”是在当时具体环境下的灵活应变的正确的权宜之计,是为解燃眉之急而采取的策略,而且孙中山本意是抵押汉冶萍公司向日本借款但日本拒绝抵押借款而谋求合办{178}。

(六)外国债务的起因和作用

在汉冶萍的发展历程中,外国债务发挥了重要影响,学界对汉冶萍公司外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日债研究。关于借债的原因,李海涛指出“自有建设资金的缺乏,不得不利用外资,确立利用外资原则,但又不能借用日资,而恰恰又是日资最亟亟于进入中国钢铁业,这使得资金问题成为横亘在近代中国钢铁建设道路上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179}。朱荫贵分析了汉冶萍公司面临的资本市场困境后认为“在民间资本观望不前,资本市场又未能發展达到强力支撑的情况下,外国资本的进入就难以避免”{180}。

关于日债对汉冶萍公司的影响,学界总体认为日债是汉冶萍公司失败的主要原因,具体而言学界主要存在“完全否定说”和“部分否定说”两种观点。前者认为日债对公司发展主要起了负面作用,如代鲁认为日债是“促使公司一步步按照日本帝国主义掠夺需要不断改变生产结构和方向,而最后沦为一个十足的殖民地性企业”{181}。张国辉提出“本世纪初,日本金融势力多次利用汉冶萍公司营运资本拮据的困难,想方设法,渗透侵略力量,严重损害了公司独立自主的地位,最后被迫降为日本实力的附庸而无法自拔”{182}。向明亮认为“如果说日债对公司的发展有过什么‘促进的话,那也单是对铁矿石的生产起了作用”,“日资对汉冶萍公司的渗透,不仅改变了公司的产品结构和生产目标,而且严重损害了公司独立自主的地位”{183}。后者认为应该分阶段来认识日债对汉冶萍公司的作用,如汪熙提出“公司 1913 年前的外债对公司发展起了重大促进作用,之后的外债,大多为企业的应急费用,很少设备投资,对公司前期外债应当肯定其价值”{184}。李玉勤指出“日本对汉冶萍借款暂时缓解了汉冶萍建设的资金压力,并保障了1905至1907年的技术改造和扩建,为晚清末年及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短暂繁荣奠定了技术和生产能力的基础。但是,日本的借款远远超出了一般的资本输出,所导致的深远后果则是日本对汉冶萍的全面渗入和逐步控制”{185}。

关于日债对中日双方的影响,有学者提出“作为债务方的汉冶萍公司,在对日借款问题上备受‘商业与‘国计的困扰,直至最后于无奈之中背离‘国计初衷而不得不首选‘商业利益,但实际上两者均未完全达到目的。作为债权方的日本政府,通过本国金融机构不断向汉冶萍公司贷款,虽然缓解了铁矿石供应之不足,但也累积了诸多无法偿还的‘不良贷款,在一时难以达到‘中日合办汉冶萍目标的情况下,只能转而继续以‘汉冶萍模式向其他海外矿业投资”{186}。

关于盛宣怀在日债中的角色,学界过去多持批判角度,认为其为了私利牺牲了公司利益,近来部分学者对此提出不同看法,认为“盛宣怀曾对日本的要求和借款条件进行抵抗,也曾竭力维护汉冶萍公司的利益和保护民族产业,并没有全盘接受”{187}。盛宣怀在日债中的角色、动机、心态和行动尚需进一步挖掘和全面分析。

外源性现代化国家受制于资本匮乏而举借外债,即使是在今天依然非常普遍,如何辩证看待汉冶萍公司举借外债的行为及后果并反思经验教训以为今天提供可资借鉴的价值,仍需学界不断探究。

(七)汉冶萍公司失败的原因

国内外研究中国近代史主要有四种模式:“冲击——回应”模式;“传统——近代”模式;帝国主义模式和“中国中心观”。国内学界偏重帝国主义模式,认为“帝国主义是中国近代各种变化的主要动因,是中国百年来社会崩解、民族灾难、无法发展前进的祸根”{188}。具体到汉冶萍公司失败的原因,学者总体认同在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列强的压制和掠夺、国家的积弱与动荡是汉冶萍公司失败的根本原因{189},但侧重点及论证的角度有所不同,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其一,日本侵略是主因。有学者强调日本以债务为手段的侵夺是公司失败的最重要的原因,“日本政府利用表面上是‘商业关系的贷款,逐步取得萍乡煤矿、大冶铁矿的‘采掘权,进而使企业管理权归于本邦之手”{190};“日本金融势力多次利用汉冶萍公司运营资本拮据的困难想方设法,渗透侵略力量,严重损害了公司独立自主的地位,最后被迫降为日本势力的附庸而无法自拔。一个经历了千辛万苦而已露发展前景的煤铁联合企业……反而以日益衰落败坏作为自己的历史结局”{191}。

其二,国家的贫弱与动荡是主因,更多学者持此观点。汪熙分析了汉冶萍公司举借外债的原因、过程和后果进而指出“汉冶萍之所以失败,带有殖民地性的外债固然是一个原因,但这是外因。外因要通过内因才起作用。汉冶萍的失败还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制度结构、文化传统和国势力量等原因。没有这些内因,外债也不会对汉冶萍构成那种灾难性的后果”{192}。

其三,日债和产品销售受限是主因。代鲁分析了汉冶萍公司与日本的合作及产品销售情况,指出“从公司向日本预售矿石生铁和日本向公司预借矿价铁价两方面的这种经济交往关系上(政治方面姑且不论)典型地反映出帝国主义与半殖民地殖民地之间固有的原料掠夺、重利盘削和不等价交换种种基本内容。汉冶萍公司在这种交往过程中,由一个完全自主的颇具规模的钢铁煤焦联合企业,逐渐沦落为完全被日本掌握的单纯为日本开采铁矿石的殖民地性机构”{193},并指出“可是当年公司面临的对手,一者是整个西方世界发达的且享受诸如减免入口关税乃至内地税等特权的钢铁企业或进口商,一者是有强势日本作后盾或为背景的国内钢铁厂家,主要是鞍山厂和本溪湖厂。而立于公司背后的当年国家各级执政当局,不特未给予任何扶助支持,反倒是‘诛求无厌。在这种腹背受敌、内外夹击之下,公司要想保住原有国内市场份额谈何容易,至于再行扩大占有率更是妄想。再看公司钢铁的国外市场。前文已指出公司所产生铁,除自用外主要出口到日本”{194}。

其四,经营不善和政府扶持不力是主因。也有学者认为“从内部看,汉冶萍公司经营思想不合实际,追求原材料的完全自给,这种“大而全”的经营模式是导致公司失败的内部原因。从外部看,清末民初历届政府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加上中国工业化的整体滞后与汉冶萍的‘一枝独秀之间的矛盾,是造成汉冶萍公司未能发展壮大的外部因素”{195}。

其五,管理者个人因素是主因。有学者指出“其要害问题则是管理者追求个人政治私利的经营理念和具体管理上的裙带关系”{196}。

其六,从法律角度分析。有论者将汉冶萍公司失败的原因归结为“封建生产关系的落后、国家权力保护的欠缺、财产权意识先天的不足、对日贸易的严重不公平”{197}。

其七,综合因素是主因。有学者将汉冶萍公司失败的原因归结为“债台高筑,资不抵债”、“政治失序,处境窘促”、“产权不明,管理混乱”{198}。还有学者通过对比分析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八幡制铁所的成败经历,认为“国家扶植力度大小和市场环境优劣是决定两家企业经营成败的核心因素”{199}。

总之,100多年来经过各界不断努力,汉冶萍公司研究有了很大进展,无论是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还是专题研究,无论是研究的广度还是研究的深度包括研究的方法、视角特别是跨学科的研究,都有了很大提升。學术组织和交流平台建设方面亦有进展。近年来多地成立了汉冶萍公司的专门研究机构,如湖北师范大学设立了长江中游矿冶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汉冶萍研究中心、湖北工业遗产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学界牵头成立了汉冶萍公司研究专题交流平台——汉冶萍国际学术研讨会,迄今已举办3届。并且学界涌现出了一大批汉冶萍研究的专家学者,为汉冶萍公司研究提供了组织和人才保障。

五、改革开放以来汉冶萍公司研究存在的不足和展望

(一)汉冶萍公司研究存在的不足

相比汉冶萍公司浩瀚的档案资料和重大的历史意义,汉冶萍公司的研究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其一,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尚需进一步完善。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目前整理出版的比较齐全的主要有《愚斋存稿》《盛宣怀未刊信稿》《旧中国汉冶萍与日本关系史料选》《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上下册)和《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四——汉冶萍公司》(一、二、三册)、《盛宣怀实业朋僚函稿》(上、中、下册)、《盛宣怀实业函电稿》(上下册)等。这些公开出版的档案史料侧重信函,其他形式的档案史料尚需整理出版。另有大量汉冶萍公司原始资料分散在海内外多地的档案馆、博物馆(如上海图书馆、湖北省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汉阳铁厂博物馆等),甚至私人手中,缺乏整理,遑论出版。以湖北省档案馆所藏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为例,虽经湖北省档案馆整理出版了两册,但受制于当时资金不足等因素,公开出版的仍只是馆藏档案史料的一小部分。另外与汉冶萍公司相关的晚清民国报刊亦尚未出版。

其二,汉冶萍公司的体系化史学著作不足。目前整理出版的汉冶萍公司史包括全汉昇《汉冶萍公司史略》、刘明汉《汉冶萍公司志》(1990年版和2017年版)、张后铨《汉冶萍公司史》。这些史志的出版为学界了解汉冶萍公司发展历程提供了便利,但亦存在信息收录不全、深度不足等问题。厂矿史志方面,目前出版的有《萍乡矿务局志》《大冶铁矿志》《大冶钢铁厂志》,作为汉冶萍公司主体之一的汉阳铁厂却未有专门的史志。除此汉冶萍公司其他厂矿亦缺乏专门史志。

其三,研究领域存在不少空白。汉冶萍公司蕴藏着丰富信息,百余年来汉冶萍公司研究虽经学界努力开拓,仍有诸多空白领域。在研究阶段上,学界对汉冶萍公司发展早期特别是1920年前研究论述较多,1920年之后相对较少。在研究主题方面亦存在不少空白,如对汉冶萍公司的经营管理研究空白较多。学界普遍以“经营管理不善”简单概括汉冶萍公司經营管理情况,忽略了汉冶萍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的努力、探索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教训,包括生产管理、销售、物流及劳动管理(含洋员管理)等方面。厂矿研究对象方面,学界研究主要集中在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汉冶萍公司其他厂矿的研究相对匮乏。

其四,研究的广度、深度上尚有扩展空间。某些研究比较集中的问题亦还存在较大的拓展空间,如学界对合办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中日合办研究,对张之洞从官办向官督商办转换前的合办动议、1915年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中关于中日合办、汉冶萍与日本在日本合办的九州制钢厂的中日合办,研究很少涉及。对外债的研究,学界主要集中在对日债的研究,对当时存在的其他国家外债研究很少。对债务的作用,学界总体都是以半殖民地半封建地的背景为主旨基调,对债务对于企业本身作用的研究不足。对汉冶萍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学界主要是以1908年商办初期的治理结构研究为主,对民国时期汉冶萍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演变和博弈研究不足。

其五,研究方法、视角上还需要进一步扩展。汉冶萍公司涉及的价值链长,地域分布广,涉及多国经济交往,并历经晚清和民国两个时期、多届政府,前后经历了官办、官督商办和商办三种体制,是很多近代人物活动的舞台,包含的信息相当丰富,不仅是一个企业个体,也是一个立体的社会透视镜。汉冶萍公司的研究在跨学科、多角度、多手段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如学界对汉冶萍公司的比较研究,包括与当时国内外行业、企业的横向比较研究,与同类型企业的历史纵向比较研究,目前相对不足。汉冶萍公司的专题研究,侧重从企业史的角度,经济视角和定量分析研究略显不足。

其六,关于汉冶萍公司的制度建设研究不足。汉冶萍公司在近60年的发展历程中探索制定了不少制度成果,涉及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管理、劳动管理、生产销售等领域,这既是汉冶萍公司自身管理规范化和管理水平提升的体现,亦是中国近代企业伴随着工业化而开展的制度现代化的探索与努力。研究汉冶萍公司自身和中国企业管理制度现代化对于当今社会转型期制度现代化的探索亦有借鉴意义,学者对此研究较少。

(二)汉冶萍公司研究展望

近年来学界对汉冶萍公司研究愈发重视,除了在史料整理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外,学术研究的视角和方法也进一步拓展,相信未来学术界对汉冶萍公司的研究会进一步丰富和深化。

其一,研究领域的进一步拓展。除了从企业史角度研究汉冶萍公司外,近几年学界拓展了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劳动史、群体研究等研究领域,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研究领域也会进一步拓展和扩大。

一是关于汉冶萍公司三厂合并商办的研究,我们是否可以借助产业分工和企业纵向与横向多元化发展理论更深入认识汉冶萍公司商办的原因和实际效益,通过上述两个视角辅助以数据化分析,更为全面认识三厂合办的必要性、合理性。

二是关于汉冶萍公司的制度建设,我们除了需要分领域梳理汉冶萍公司制度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还可以进一步研究制度建设背后折射的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现代化的探索与努力、其经验教训和背后深层次的政治、经济、法律及社会等原因。

三是中外合办的拓展研究,从1912年中日合办、1915年“二十一条”涉及的中日合办拓展到官办时期中外合办的动议、1917年中日合办九州制钢厂等,从更为宏大的视角和更为长远的时间轴系统考察汉冶萍公司中外合办问题。

四是关于汉冶萍公司劳动管理,学界可以拓展研究的课题众多,包括汉冶萍公司从传统官僚化人事管理向现代化企业用人管理的转变历程、推动因素及面临的困境。

五是汉冶萍公司群体研究,学界目前对工程师群体和包工工人群体有一定研究,可以拓展到技术工人、事务员、包工头、矿警等群体,以期更为全面认识汉冶萍公司的各个社会群体。

六是对于汉冶萍公司的失败原因,学界多以定性角度予以阐述分析,定量化分析显得不足,我们可以尝试将汉冶萍公司与同时期国内外其他厂矿做比较,借助量化数据比较分析投资回报率、资金周转率等可能导致汉冶萍公司失败的原因。

除上述六个领域外,汉冶萍公司研究可拓展的领域尚有很多。

其二,跨学科研究汉冶萍公司。借助社会学、社会史学、传播学、人力资源学、经济学、统计学及法学等学科理论和研究手段,立体化透视、研究汉冶萍公司,丰富汉冶萍公司的研究。

一方面,我们可以探索借助其他理论体系从更为宏大的层面认识汉冶萍公司。除了借助现代化理论分析汉冶萍公司在中国近代工业和制度现代化方面的探索、面临的机遇和困境并以现代化视角评判汉冶萍公司成败外,我们需要探索是否可以引入其他理论体系解析汉冶萍近60年发展历程,或者找寻其在当时复杂的时代背景下符合其自身特点的独特的发展路径。现代化只是认识近代中国的一种视角,并非唯一视角,且现代化理论其本身存在一定的理论不足。

另一方面以更为丰富的研究方法拓展汉冶萍公司的研究深度。一是借助投资学、计量经济学、企业管理等学科工具方法,我们可以探索从投资回报率等角度阐述汉冶萍公司体制转变及失败原因,相比当前的定性分析可能更为深入。企业失败,虽然有诸多原因,但最为显性和直观的原因主要是投资回报率偏低以至于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进而在经济竞争中被淘汰。二是借助社会学视角,我们可以深度分析汉冶萍公司华员阶层构成、不同群体之间的社会交往、冲突与融合、阶层流动、社会地位、经济生活、家庭生活和情感生活等,包括其中存在的少数女工的生存状态等。三是从经济学和企业管理视角,我们可以探索分析汉冶萍公司发展历程中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边际效益,包括汉冶萍公司多次的体制转变与面临的体制选择(国有、商办、中外合办)中决策效率、效益和实际成效,以及影响因子、各因子所起作用的差异。四是学界对于汉冶萍公司选址的分析,目前多从定性角度评判,我们可以构建煤铁厂矿选址分析评价模型,选取相关因子并赋予不同权重,将汉冶萍公司厂矿选址中面临的各项因素纳入该模型,以数据化和模型评判各种选择的合理性。五是借助传播学工具,我们可以分析汉冶萍公司在发展中遭遇多次舆论危机时的应对举措,研究近代企业危机公关能力的提升历程和存在的时代局限。我们亦可以结合传播学、市场营销和品牌管理学科方法,分析汉冶萍公司在品牌塑造、产品营销和销售中采取的诸如报纸刊登广告、派员开拓外地市场、包销与直营等不同的营销手段和策略。六是借助人力资源学科工具方法,分析汉冶萍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效益和效果,包括劳动生产率、薪资水平、绩效考核与激励、人才培养等。

其三,学术交流更趋繁荣和丰富。随着汉冶萍公司研究者日益增多,汉冶萍公司的国内外研究队伍未来会进一步壮大,汉冶萍公司研究的交流平台亟待进一步提高,为不同国界、不同学科领域学者研究、交流提供更多便利。

汉冶萍公司不仅是近代的企业个体,某种程度上也是中国近代各界探索现代化的一个缩影,其本身蕴含的史学价值和社会价值尚有很大的挖掘空间,有待学界以更高的定位、更多元化的视角、多学科的方法去认识汉冶萍公司,并为当今社会转型期工业和制度现代化提供借鉴。

注释:

① 刘明汉主编:《汉冶萍公司志》,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353页。

② 李江:《百年漢冶萍公司研究综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7年第4期。

③ 李海涛:《近十年国内汉冶萍公司史研究的回顾与反思》,《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④{116} 方一兵:《汉冶萍公司与中国近代钢铁技术移植》,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

⑤{117} 左世元:《汉冶萍公司与政府关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

⑥{151}{159} 叶景葵:《述汉冶萍产生之历史》,《东方杂志》1912年第9卷第3期。

⑦ 李维格:《中国钢铁实业之将来》,《中华实业丛报》1914年第8、9期合刊。

⑧ 吴健:《汉冶萍之今昔》,《科学杂志》1919年第6—12期。

⑨周泽南:《汉冶萍公司之内容》,《东方杂志》1912年第9卷第3期。

⑩ 胡庶华:《汉冶萍营业小史》,《时事月报》1921年第1—6期。

{11} 西泽公雄:《大冶铁矿历史谈》,《东方杂志》1910年第7卷第9期。

{12} 马尔根:《中国汉阳钢铁厂煤焦铁矿制纲记略》,《东方杂志》1908年第6卷第9期。

{13} 樵梅友:《帝国主义者经济侵略与汉冶萍的危机》,《民铎杂志》1924年第5卷第5号。

{14} 胡庶华:《整理汉冶萍公司的意见书》,《现代评论》1927年第6卷第147期;胡庶华:《再论汉冶萍公司的整理》,《现代评论》1928年第7卷第162期。

{15} 张实:《关于叶景葵及其〈述汉冶萍产生之历史〉的考证》,《黄石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

{16} 张实:《西泽公雄的〈大冶铁矿历史谈〉不可信》,《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17} 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

{18} 陈真:《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

{19} 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中华书局1962年版。

{20} 代鲁:《安源矿工参加萍浏醴起义史料考辨》,《江汉学报》1962年第7期。

{21} 彭泽周:《汉冶萍公司与日本的初期关系》、《辛亥革命与汉冶萍公司》,《近代史外国史研究论集》(大陆杂志社史学丛书),大陆杂志社1975年印行。

{22} 北京大学整理:《盛宣怀未刊信稿》,中华书局1960年版。

{23} 全汉昇:《汉冶萍公司史略》,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2年版。

{24} 中共中央党校党史研究室:《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选编》,中共中央党校科研办公室1985年刊行。

{25} 祝寿慈:《中国近代工业史》,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

{26} 黄逸平:《旧中国的钢铁工业》,《学术月刊》1981年第4期。

{27}{145}{157}{165}{179} 李海涛:《近代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研究(1840—1927)》,苏州大学2010年博士学位论文。

{28} 张训毅:《中国的钢铁》,冶金工业出版社2012年版。

{29} 武汉大学经济系编:《旧中国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关系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30} 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四——汉冶萍公司》(上、中、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1986、2004年版。

{31} 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上、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1994年版。

{32} 吴伦霓霞、王尔敏主编:《盛宣怀实业朋僚函稿》(上、中、下册),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7年版。

{33} 吴伦霓霞、王尔敏主编:《盛宣怀实业函电稿》(上、下册),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5年版。

{34} 刘明汉主编:《汉冶萍公司志》,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35} 张国辉:《论汉冶萍公司的创建、发展和历史结局》,《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2期。

{36} 刘金林:《汉冶萍历史续编》,湖北师范学院矿冶文化研究中心2010年编印。

{37} 张后铨:《汉冶萍公司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

{38} 张后铨:《招商局与汉冶萍》,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

{39} 武钢公司编:《大冶钢厂志》,大冶钢厂志编纂委员会1987年编印。

{40} 武钢公司编:《大冶铁矿志》,武钢矿业公司大冶铁矿志办1996年编印。

{41} 萍乡矿务局编:《萍乡矿务局志》(内部资料), 萍乡矿务局志编纂委员会1998年编印。

{42} 郑润培:《清季萍乡煤矿的开发(1898—1908)》,《东吴历史学报》1997年第3期。

{43} 郑润培:《中国现代化历程:汉阳铁厂(1890—1908)》,新亚研究所、文星图书有限公司2002 年版。

{44} 陈庆发:《近代萍乡煤矿研究(1892—1939)》,南京师范大学2010年博士学位论文。

{45} 张忠民:《汉阳铁厂早期(1890—1896)的企业制度特征》,《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46} 代鲁:《张之洞创办汉阳铁厂的是非得失平议》,《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 年第2期。

{47} 姜铎:《张之洞对近代企业的贡献》,《社会科学》1998年第1期。

{48} 张实:《苍凉的背影——张之洞与中国钢铁工业》,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49} 谭玉龙:《浅析汉冶萍公司发展过程中洋务官员的积极性——以张之洞为个案进行分析》,《黑龙江史志》2015年第3期。

{50} 夏东元:《盛宣怀传》,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51} 夏东元:《盛宣怀年谱长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2} 左世元、李海涛:《盛宣怀与汉冶萍钢铁销售市場的开拓》,《近代史学刊》2014年第2期。

{53} 如赵晓雷:《盛宣怀与汉冶萍公司》,《史学月刊》1986年第5期;易慧莉:《盛宣怀与汉冶萍公司》,易慧莉、陈吉龙主编:《二十世纪盛宣怀研究》,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左世元:《盛宣怀与萍乡煤矿的开发》,《兰台世界》2015年第19期等。

{54} 杨华山:《郑观应与汉阳铁厂》,《郧阳师范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8年第3期。

{55} 佘禄章:《李维格与汉阳铁厂》,《武汉文史资料》1997年第1期。

{56} 柳和城:《从书生到实业家——李维格其人其事》,《武汉文史资料》1997年第1期。

{57} 李海涛、自在:《李维格与汉冶萍公司述论》,《苏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年第2期。

{58} 李海涛、张鹏飞、王同起:《拓荒钢铁情系中华——记近代中国钢铁工业的奠基者李维格先生》,《中国冶金》2008 年第12 期。

{59} 张燕、武乐堂:《萍乡煤矿总办张赞宸》,《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60} 徐泓:《徐建寅会办湖北铁政局前后》,《武汉文史资料》2008年第2期;徐泓:《大冶铁矿总办解茂承与矿石运售日本的矛盾》,《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

{61} 黄仂:《李寿铨与萍乡煤矿》,《萍乡学院学报》2016年第5期。

{62} 刘恩格:《孙中山与汉冶萍》,《北方论丛》1985年第4期。

{63}{89} 易惠莉:《孙中山与中日合办汉冶萍借款案》,《史林》2002年增刊。

{64} 刘文彦:《宋子文在汉冶萍公司任职辩实》,《湖北档案》2001年第12期。

{65} 曾实:《文廷式与近代萍乡煤炭资源的开发》,《九江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66} 张实:《顾家相与萍乡铁路购地的博弈》,《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

{67} 谢国兴:《民初汉冶萍公司的所有权归属问题(1912—1915)》,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86年第15期上。

{68} 代鲁:《清末汉阳铁厂的“招商承办”述析》,《清史研究》1994年第3期;代鲁:《再析汉阳铁厂的“招商承办”》,《近代史研究》1995年第4期。

{69} 李玉:《晚清公司制度建设研究》,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70} 陈强:《晚清近代企业经营研究:以汉阳铁厂从官办到官督商办为例》,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硕士学位论文。

{71}{144}{162}{173}{185}{196} 李玉勤:《晚清汉冶萍公司体制变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72}{161} 李培德:《论包、保、报与清末官督商办企业:以光绪二十二年盛宣怀接办汉阳铁厂事件为例》,《史林》2009年第1期。

{73} 袁为鹏:《清末汉阳铁厂之“招商承办”再探讨》,《中国经济史研究》2011年第1期。

{74} 如李海涛:《清末民初汉冶萍公司制度初探》,《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年第1期;李玉勤:《试析清末汉冶萍公司股份制的建构和运作(1908-1911)》,《许昌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殷锐、许晓斌:《从政治社会化主客体视角看晚清汉冶萍公司改制》,《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邱吉福:《从近代汉阳铁厂的改制看企业的生存机制》,《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李江、陈庆发:《汉冶萍公司体制研究》,《南方文物》2013年第4期;张实:《盛宣怀接办汉阳铁厂“被胁迫说”考辨》,《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等。

{75} 朱荫贵:《试论汉冶萍发展与近代中国资本市场》,《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

{76} 张实:《汉冶萍厂矿官督商办前期资金考》,《湖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

{77} 李海涛:《清末民初汉冶萍公司资金结构变迁初探》,《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

{78} 郭莹、陈锴:《汉冶萍公司1907—1913年招股述论》,《求是学刊》2018年第6期。

{79} 陈庆发:《近代中国的企业资本运作与资本收益分析——以萍乡煤矿为中心》,《江西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80} 袁为鹏:《清末汉阳铁厂厂址定位问题新解》,《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0年第4期。

{81} 袁为鹏:《张之洞与湖北工业化的起始:汉阳铁厂“由粤移鄂”透视》,《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1年第1期。

{82} 袁为鹏:《盛宣怀与汉阳铁厂(汉冶萍公司)之再布局试析》,《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4期。

{83} 袁为鹏:《经济与政治之间:张、李之争与汉阳铁厂之厂址决策》,《学习与实践》2006年第12期。

{84} 袁为鹏:《聚集与扩散:中国近代工业布局》,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85} 如王智、许晓斌:《晚清汉阳铁厂选址问题刍议》,《理论月刊》2010年第2期;左世元、姚琼瑶:《找寻历史真相:汉阳铁厂选址问题再探讨》,《湖北理工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等。

{86} 左世元:《汉冶萍公司新铁厂选址大冶的原因探析》,《黄石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

{87} 代鲁:《南京临时政府所谓汉冶萍借款的历史真象》,《近代中国》1997年第7辑。

{88} 代鲁:《汉冶萍公司史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90}{174} 左世元:《中日合辦汉冶萍公司案新探》,《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

{91} 刘远铮:《民国初年中日合办汉冶萍案的舆论风潮——以〈申报〉、〈时报〉为中心的研究》,《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92} 如陈潮:《辛亥革命期间中日合办汉冶萍事件初探》,《历史教学问题》1986年第4期;黄德发:《汉冶萍公司中日“合办”事件试探》,《中山大学学报论丛》1988年第3期;杨华山:《论南京临时政府期间汉冶萍“合办”风波》,《学术月刊》1998年第11 期;孙立田:《民初汉冶萍公司中日“合办”问题探析》,《历史教学》1998年第3 期;向明亮:《在帝国主义与经济民族主义之间——盛宣怀与汉冶萍中日合办案新探》,《历史教学》(下半月刊)2011年第12期等。

{93} 李海涛:《“二十一条”要求之汉冶萍公司交涉案述评》,《近代史学刊》2015年第2期。

{94} 汪熙:《从汉冶萍公司看旧中国引进外资的经验教训》,《复旦学报》(社科版)1979年第6期。

{95} 易惠莉:《盛宣怀在汉冶萍公司成立前的日本借款论析》,《近代中国》2001年第11辑。

{96} 向明亮:《利用外资视域下的中国早期矿业(1895—1925)——兼论汉冶萍公司举借外债得失》,《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

{97} 朱英、许龙生:《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债务关系之双向考察》,《江汉论坛》2016年第9期。

{98} 车维汉:《日本帝国主义侵掠汉冶萍公司述论》,《日本研究》1989 年第2期;《日本八幡制铁所侵掠大冶铁矿述论》,《辽宁大学学报》(哲社版)1995年第5期;杨春满、段锐:《1922—1927年汉冶萍公司对日举债考略》,《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王海涛:《试论外债对汉冶萍公司前期发展的积极作用》,《中国城市经济》2011年第8期;张实:《大冶铁矿为日本创建八幡制铁所提供矿石史实新探》,《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朱佩禧:《从资本关系研究日本对汉冶萍公司的控制问题》,《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99} 代鲁:《汉冶萍公司的钢铁销售与我国近代钢铁市场(1908—1927)》,《近代史研究》2005 年第6期。

{100} 张实:《一个流传百年的弥天大谎——汉阳铁厂质量问题考辨》,《黄石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01} 李海涛:《清末民初萍乡煤矿的市场角色转换及其历史启示》,《中国经济史研究》2018年第1期。

{102} 李海涛、张泰山:《汉阳铁厂初创时期机器设备来源考略》,《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李海涛、张泰山:《辛亥革命前汉阳铁厂规模扩张进程考略》,《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

{103} 李玉勤:《清末汉冶萍公司短暂繁荣述论》,《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

{104} 闫文华:《汉冶萍公司萍矿煤焦运往汉厂的运输方式考察》,《中国矿业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张宏森:《汉冶萍公司原料、燃料运输研究(1894—1925)》,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

{105} 张忠民:《汉阳铁厂早期(1890—1896)的企业制度特征》,《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106} 郭莹、杨洋:《汉冶萍公司用人权限问题考论》,《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郭莹、杨洋:《汉冶萍公司包工制及其变革述论》《中国经济史研究》2018年第3期。

{107} 蔡明伦、高秀英:《萍矿警长之争:汉冶萍公司人事管理上的博弈(1918—1926)》,《湖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108} 马学军:《把头包工制:近代中国工业化中的雇佣和生产方式》,《社会学研究》2016年第2期。

{109} 方一兵、潜伟:《中国近代钢铁工业化进程中的首批本土工程师(1894—1925 年)》,《中国科技史杂志》2008年第2期。

{110} 潘淑真:《晚清湖北汉阳铁厂的员工管理探析》,《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王淼华:《萍乡煤矿早期工人运动的兴起及其失败原因分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年第2期;陈文敏:《大冶铁矿工人群体研究(1890—1949)》,湖北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陈春亚:《萍乡煤矿职员研究》,湖北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论文;祁筱涵:《汉冶萍公司洋员研究(1890—1921)》,湖北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论文等。

{111} 张国辉:《论汉冶萍公司的创建、发展和历史结局》,《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2期。

{112} 林援森:《中国近代企业史研究:汉冶萍个案分析》,中国经济史研究会、书识会社有限公司(香港)2003年版。

{113} 代鲁:《汉冶萍公司的钢铁销售与我国近代钢铁市场(1908—1927)》,《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6期。

{114} 刘德军:《汉冶萍公司经营失败原因再审思》,《兰州学刊》2014年第12期。

{115} 方一兵、潜伟:《汉阳铁厂与中国早期铁路建设——兼论中国钢铁工业化早期的若干特征》,《中国科技史杂志》2005年第4期。

{118} 李柏林:《中日关系视野下的汉冶萍公司接管问题述论(1927—1929年)》,《历史教学》2016年第4期。

{119} 李超:《民国初年湖北地方政府争夺汉冶萍公司鄂省产业探析》,《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

{120} 许龙生:《企业利益、政府决策与外交协调——对汉冶萍公司订购电机案的考察(1914—1918)》,《中国经济史研究》2017年第3期。

{121} 王智、许晓斌:《官商之间利权冲突中的现代性——以汉冶萍的生存境遇为例》,《理论月刊》2010年第7期;陈庆发:《晚清与民国时期政治生态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以萍乡煤业为中心》,《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张强《抗战背景下近代民族企业社会责任的践行——以1937年汉冶萍公司应募抗战救国公债为例》,《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张强:《民初汉冶萍公司践行社会责任的博弈——以汉冶萍对地方自治捐益为例》,《湖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曾心良:《论有限政府理论视域下汉冶萍公司际变之缘由》,《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等。

{122} 李玉勤:《甲午中日战争与汉阳铁厂的“招商承办”》,《理论界》2009年第2期。

{123} 李玉勤:《“蝴蝶效应”:析盛宣怀袁世凯轮电之争及对汉阳铁厂的影响》,《理论界》2009年第8期。

{124} 左世元:《辛亥革命期间盛宣怀“保护”汉冶萍公司的策略》,《中国文化研究》2012年第4期。

{125} 王淼华:《萍乡煤矿与萍浏醴起义的关系》,《萍乡学院学报》2016年第4期。

{126} 代鲁:《从汉冶萍公司与日本的经济交往看国家近代化的政治前提》,《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

{127} 如邱永文:《从汉冶萍公司的历史发展看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薛毅:《工业近代化在中国的提升和重塑——汉冶萍公司研究三论》,《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刘金林: 《近代中国钢铁工业探索的全球化与本土化——以汉冶萍公司为中心》,《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4年第12期等。

{128} 袁为鹏:《清末汉阳铁厂与武汉地区早期城市化》,《中国经济史研究》2014年第3期。

{129} 刘金林:《汉冶萍公司与近代大冶工业化進程》,《黑龙江史志》2014年第15期。

{130} 如李海涛:《萍乡煤矿与近代江西萍乡城镇化的起步》,《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第1期;李超:《萍矿、萍民与绅商:萍乡煤矿创立初期的地方社会冲突》,《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刘金林:《汉冶萍公司与近代长江经济带的初步形成——以大冶重工业基地的创建为中心》,《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欧晓静、李海涛:《论汉冶萍公司与近代黄石城镇化的起步》,《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131} 方一兵:《汉冶萍公司工业遗产及其保护与利用现状》,《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32} 刘金林等:《永不沉没的汉冶萍——探寻黄石工业遗产》, 武汉出版社2012年版。

{133} 刘金林等:《汉冶萍铁路与黄石工业遗产特区旅游》,《旅游纵览》(下半月)2014年第9期。

{134} 刘金林等:《汉冶萍公司与近代长江经济带的初步形成——以大冶重工业基地的创建为中心》,《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

{135} 刘金林等:《汉冶萍铁路的工业遗产价值》,《黑龙江史志》2015年第13期。

{136} 刘金林等:《汉冶萍铁路的工业遗产价值》,《中国旅游评论》2016年第4期。

{137} 田燕:《文化线路下的汉冶萍工业遗产研究》, 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138} 蔡明伦:《汉冶萍公司治安环境探析(1912—1937)》,《湖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139} 夏冬:《中国近代和现代钢铁工业发展道路的得与失:汉阳铁厂和宝山钢铁总厂比较研究的启示》,《社会科学杂志》1986年第10期;李海涛:《清末民初汉冶萍公司与八幡制铁所比较研究:以企业成败命运的考察为核心》,《中国经济史研究》2014年第3期。

{140} 张实:《关于叶景葵及其〈述汉冶萍产生之历史〉的考证》,《黄石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张实:《西泽公雄的〈大冶铁矿历史谈〉不可信》,《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141} 费维恺:《中国早期工业化——盛宣怀(1844—1916)和官督商办企业》,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142} 费维恺:《19世纪的中国工业化: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个案》,载《中国和日本的经济发展》(英文版),美国密歇根大学出版社1958年版。

{143} 参见全汉昇:《汉冶萍公司史略》,香港中文大学1972年版;冯天瑜、周积明:《辛亥革命前湖北官办工业成败论》,《辛亥革命论文集》,武汉师范学院1981年编印;姜铎:《略论中国第一代企业家张之洞的企业精神》,载《张之洞与中国近代化》,中华书局1999年版等。

{146}{182}{191} 张国辉:《论汉冶萍公司的创建、发展和历史结局》,《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2期。

{147}{148} 方一兵:《汉冶萍公司与中国近代钢铁技术移植》,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7、46页。

{149} 代鲁:《张之洞创办汉阳铁厂的是非得失平议》,《中国社会经济研究》1992年第2期;代鲁:《对张之洞办铁厂几条指摘的辩析》,《张之洞与中国近代化》,中华书局1999年版。

{150} 见袁为鹏:《张之洞与湖北工业化的起始:汉阳铁厂由粤移汉透视——对汉阳铁厂(汉冶萍公司)的历史地理考察之一》, 《武汉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袁为鹏:《清末汉阳铁厂厂址定位问题新解》,《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0年4期;袁为鹏:《盛宣怀与汉阳铁厂(汉冶萍公司)之再布局试析》,《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4期。

{152} 代鲁:《对张之洞办铁厂几条指摘的辨析》,载《张之洞与中国近代化》,中华书局1999年版。

{153} 张实:《关于叶景葵及其“述汉冶萍产生之历史”的考证》,《黄石理工学院学报》2008 年第2期。

{154} 李海涛:《近代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研究(1840—1927)》,苏州大学2010年博士学位论文;同时,李海涛:《张之洞选购汉阳铁厂炼钢设备时盲目无知吗?》,《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也做了类似论证。

{155} 张实:《一个流传百年的弥天大谎——汉阳铁厂质量问题考辨》,《黄石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张实:《关于汉阳铁厂废弃贝炉的再探讨》,《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156} 代鲁:《清末汉阳铁厂“招商”述析》,《清史研究》1994年第3期;代鲁:《再析汉阳铁厂的招商承办》,《近代史研究》1995年第4期。

{158}{160} 袁为鹏:《清末汉阳铁厂布局研究》,武汉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

{163} 张实:《盛宣怀接办汉阳铁厂“被胁迫说”考辨》,《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164} 全汉昇:《汉冶萍公司史略》,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2年版,第123—127页;另张国辉的《论汉冶萍公司的创建、发展和历史结局》(《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2期)也赞同全汉昇此说。

{166} 夏东元:《盛宣怀传》,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69页

{167} 易惠莉:《盛宣怀与汉冶萍公司》(下),易慧莉、陈吉龙:《二十世纪盛宣怀研究》,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455、427—428页。

{168}{172} 李玉:《晚清公司制度建設研究》,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85、2页。

{169} 李玉勤:《晚清汉冶萍公司体制变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李玉勤:《“蝴蝶效应”:析盛宣怀袁世凯轮电之争及对汉阳铁厂的影响》,《理论界》2009年第8期,亦表达了类似观点。

{170} 刘金林:《近代中国钢铁工业探索的全球化与本土化——以汉冶萍公司为中心》,《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4年第12期。

{171} 如张明月、金哲、高飞、熊海露、杜宇婷:《“汉冶萍”产业一体化发展战略研究》,载《企业导报》2016年第1期,但论述的深度和广度都尚有所欠缺。

{175} 参见吴纪先:《盛宣怀与辛亥革命》,《辛亥革命五十周年纪念论文集》(下),中华书局1962年版;陈诗启:《盛宣怀的资本及其垄断活动》,《厦门大学学报》1962年第3期。

{176} 如陈潮:《辛亥革命期间中日合办汉冶萍事件初探》,《历史教学问题》1986年第4期;刘思格:《孙中山与辛亥革命》,《北方论丛》1985年第4期;孙立田:《民初汉冶萍公司中日“合办”问题探析》,《历史教学》1998年3期;杨华山:《认论南京临时政府期间汉冶萍“合办”风波》,《学术月刊》1998年第11期。

{177} 向明亮:《在帝国主义与经济民族主义之间——盛宣怀与汉冶萍中日合办案新探》,《历史教学》(下半月刊)2011年第12期。

{178} 杨华山:《认论南京临时政府期间汉冶萍“合办”风波》,《学术月刊》1998年第11期。

{180} 朱荫贵:《试论汉冶萍发展与近代中国资本市场》,《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

{181} 代鲁:《汉冶萍公司所借日债补论》,《历史研究》1984 年第3期。

{183} 向明亮:《利用外资视域下的中国早期矿业(1895—1925)——兼论汉冶萍公司举借外债得失》,《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

{184} 汪熙:《从汉冶萍公司看旧中国引进外资的经验教训》,《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79年第6期。

{186} 朱英:《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债务关系之双向考察》,《中国近代史》2017年第2期。

{187} 孙波:《盛宣怀与汉冶萍日本借款问题新论》,《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15年第4期。

{188} [美]柯文:《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林同奇译,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7—8页。

{189} 参见全汉昇:《汉冶萍公司史略》,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2年版,第167—171页;汪熙:《从汉冶萍公司看旧中国引进外资的经验教训》,《复旦大学学报》1979年6期;张国辉:《论外国资本对洋务企业的贷款》,《历史研究》1982年第4期;张国辉:《论汉冶萍公司的创建、发展和历史结局》,《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2期;代鲁:《从汉冶萍公司与日本经济交往看国家近代化的政治前提》,《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代鲁:《汉冶萍的钢铁销售与我国近代钢铁市场1908——1927》,《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6期;李培德:《汉冶萍公司和八幡制铁所》,《日本研究》1989年第1期;车维汉:《日本帝国主义侵掠汉冶萍公司述论》,《日本研究》1989年第2期;车维汉:《日本八幡制铁所侵掠大冶铁矿述论》,《辽宁大学学报》1995年5期等。

{190} 张国辉:《论外国资本对洋务企业的贷款》,《历史研究》1982年第4期。

{192} 汪熙:《从汉冶萍公司看旧中国引进外资的经验教训》,《复旦大学学报》1979年第6期。

{193} 代鲁:《从汉冶萍公司与日本的经济交往看國家近代化的政治前提》,《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4期。

{194} 代鲁:《汉冶萍公司的钢铁销售与我国近代钢铁市场(1908—1927)》,《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6期。

{195} 刘德军:《汉冶萍公司经营失败原因再审思》,《兰州学刊》2014年第12期。

{197} 曾哲、肖进中:《法律维度下的汉冶萍公司兴衰检视》,《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198} 邱永文:《从汉冶萍公司的历史发展看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

{199} 李海涛:《清末民初汉冶萍公司与八幡制铁所比较研究——以企业成败命运的考察为核心》,《中国经济史研究》2014年第3期。

作者简介:杨洋,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湖北宜昌,443002。

(责任编辑  刘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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