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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检察系统应对舆情的举措

2020-05-11高泉椿

世界家苑 2020年2期
关键词:措施建议

高泉椿

摘要:近年来,网络已然成为社会生活中表达民情、畅通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作为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无可争议地成为网络舆情关注的焦点之一,涉检网络舆情呈较快增长趋势。本文从分析目前存在问题、应对舆情价值、应对舆情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为检察系统处理和应对此类问题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检察系统;舆情工作;措施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网上舆论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如何研判与应对涉检网络舆情,成为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面临的严峻考验和挑战。根据当前涉检网络舆情发展特点,检察系统应采取扎实举措,有效应对和依法处置网络舆情,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1 检察系统目前应对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

1.1 舆情监测平台不健全

提高创新驱动能力,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创新。提高运用大数据辅助决策能力,建立人工智能决策辅助平台,推动从依靠直觉与经验决策向依靠大数据决策转变。提高运用现代科技强化治安防控能力,建立社会稳定数据信息系统,推动从被动“堵风险”向主动“查漏洞”转变。提高运用信息技术服务群众能力,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

1.2 民意传达通道不够通畅

通过互联网舆情分析、投诉举报线索、举报热线等手段扩大获取线索的来源;通过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数据建模,对收集的线索进行智能化研判;通过平台建立起检察机关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机关、各行政执法机关的网上协作、网上移送、网上通知机制,实现信息化和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为有效收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奠定坚实基础。

1.3 舆论导控能力较差

提高輿论导控能力,不断提高新媒体的品牌创新能力、话题设置能力、“引关圈粉”能力,让亿万网民在众声喧哗中听到党的声音。做好预知预警预置工作,有效化解重大舆情风险,坚决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善于运用新媒体开展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宣传,最大限度凝聚人心,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关心、支持。

2 检察系统应对网络舆情的价值和意义

互联网就是新战场,新媒体就是新战力。检察系统的工作重心已经转移到互联网新媒体上,通过积极应对,可以完善民情传达通道,利用群众进行社会监督和情报提供,快速了解民生疑难,解决群众问题。通过工作的透明公开,能让人们更好了解案件事件,传达法律公正性等。通过完善投诉举报,将会利用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监督和案件情报提供。通过对重大社会案件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回应舆论关切,能充分深入了解社会舆情,推动立法或法律健全。

3 检察系统应对网络舆情的多项举措

为更好地从组织、制度保障上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检察系统应积极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做好新形势下舆情应对工作。根据不同的舆情类型,制定不同的舆情应对方案,有的放矢地做好处置工作。为防微杜渐地处置好涉检舆情,坚持跟踪监测、防患于未然的工作理念,及时与有关单位沟通,向媒体、党政等部门借力,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共同研判预防,以此来有效化解网络舆情,将舆情引导在可控平台内。

3.1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舆情应对工作基础

3.1.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舆情引导及应对处置办法,成立涉检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从检察长到分管检察长再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领导小组负责查清事实、确定事(案)件性质和应对处置措施,下设多个工作组,比如监测组、宣传组、受理举报组、运行维护组等,每个组各自承担相应板块内的工作,切实做到权责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到位。

3.1.2 加强涉检舆情队伍建设。及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抽调业务精干、政治敏感性强、有奉献精神的干警,组成网络评论团队,并在各部门设立兼职信息员,适时监测、收集和汇总网络舆情动态。同时,采取专家讲座、案例分析、自主培训等方式,全方位、分层次地对相关人员进行实践培训,提升干警准确捕捉网络突发事件及分析判断能力、运用网络语言和网络沟通技巧能力以及与媒体的沟通协调能力。

3.1.3 强化内部协作配合。加强各业务部门与舆情监测小组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新媒体具有广泛受众性的新特点,及时在网络上发布相关检察资讯、案件进展、法律常识、展现干警日常工作和精神面貌的信息,加强检察工作正面宣传,尽量减少新媒体炒作的空间;同时对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可能引起网络舆情的环节,及时告知舆情监测人员,对网上动态保持密切关注,牢牢把握应对舆情的主动权,确保涉检网络舆情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置。

3.2 科学研判处置,妥善应对涉检网络舆情

3.2.1 实时监控,舆情预警期不失语。制定涉检网络舆情监控和风险评估办法,将舆情监测分为日常监测和重点监测,日常监测做到每天进行多次网上监测,随时了解最新涉检网络舆情;重点监测在出现重大突发舆情等重要时间点,24小时不间断监测。对发现的涉检网络舆情,按照舆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确定为“红、橙、蓝”三个风险等级,对舆情走向及规模进行预判,提前制定相应的防范、控制和化解措施,在事发第一时间发声,抢占制高点。

3.2.2 正面引导,舆情爆发期不妄语。对网民反映情况属实或有一定依据的批评性网络舆情,做到主动阐明立场,及时纠正错误,真诚应对民众,转“危”为“机”,促进问题的实质性解决;对于反映情况失实或恶语中伤的,通过正当途径公开辟谣、以正视听,牢牢把握网络空间和公共舆论的主导权。

3.2.3 整体联动,舆情观望期不乱语。一旦发生舆情就快速启动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形成权威声音;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影响扩大;与公安网监、微博等的合作,适时、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

3.3 注重倾听民意,发挥网络舆情的正能量

3.3.1 着力打造举报平台。借助网络、微博这一载体,主动大量收集社情民意,关注本辖区内网民反响强烈的民生事件,积极跟进,摸排事件违法犯罪线索。与网民开展深入互动,贴近民生了解民情,掌握基层一线信息,放大检察机关排查犯罪案件线索的“眼力”和“听力”。

3.3.2 着力打造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网络检民互动沟通、群众诉求表达等重要功能作用,为群众释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理顺公众情绪,实时提供便捷服务。针对盗窃、诈骗案件多发的实际,总结出形象生动的防偷、防骗小贴士,如春节回家“防偷六招”、夏季防抢“八注意”、未成年少女自我保护“六不要”等,提醒网友加强防范和自我保护。对办案中发现的“连锁加盟系列诈骗案”,及时发布案件相关信息,提醒民众防范,提升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

3.3.3 着力打造宣传平台。通过检察网站、公众号、短视频中鲜活的影像资料、朴实的语言,展现检察开放日、青少年维权、扶贫帮困、志愿者服务、法律宣讲等多样化的检察工作,将检察机关的形象丰富多彩地呈现在群众面前,增强检察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将检察网站、公众号等平台作为接受群众监督的一扇窗户,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理性对待网民质疑,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的群众满意度。

(作者单位: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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