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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中关于真理和谬误的相关问题研究

2020-05-11孙旭伦黄海橙杜恬恬

青年时代 2020年5期
关键词:真理谬误伦理学

孙旭伦 黄海橙 杜恬恬

摘 要:真理指包含在哲学和科学中的真理,并不是某个人本身头脑中的功能,人类是真理的物质承担者。知识的持有者和增加者即教士。真诚和热爱真理是教士的职业和普通的德性。制度的维持和旧观念本身的惰性是新真理受到迫害的原因。政治家和哲学家分别是意志和理智的代表,这两者对真理的观念是相反的。

关键词:伦理学;真理;谬误

一、真理的社会交流

(一)真理的承担者

真理指包含在哲学和科学中的真理,并不是某个人本身头脑中的功能,在此意义上人类是真理的物质承担者,个人作为民族的一个成员,是民族智慧精神的传承者。作为前人的继承者而占有他所分担的那一小部分民族智慧精神,个人用社会精神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结合成规则形式的逻辑的和形而上学的范畴对它加以思考。个人会通过他所能掌握的专属的时代思想和观念来看待事物,并为解决时代向他提出的向题而生活和劳动。此外,集体的精神把个入的精神作为自己的物质器官,并只有通过这个器官来运用其功能。

个人是集体精神的物质器官,这在每个民族历史中都有体现,且集体精神的智慧只有通过个人的劳动才能体现出来,在实际劳动中会出现新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会凝结成新的集体精神传承下去,每个民族都是在这样不断循环中向前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那些符合社会现实且能够解决问题的精神智慧就是真理,真理是特定时空条件下的正确认识,同样,随着时空条件的变化,真理也会不断前进,真理蕴含在集体精神的智慧结晶中。

普通的个人,即群众,只能以感受的、被动的方式参与真理。只有少数精神可以是知识的持有者和增加者,这种人即“教士”。教士包括人民的精神领导者、精神探索者、教师、思想家和诗人。这些人可以说是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的“精神的脊梁”,其承担着储存民族智慧中的真理、探索新真理、传播真理的工作。

(二)教士的德性

真理的社会交流是教士的真正职业,而诚实则是教士们的职业美德。同时教士们的德性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真诚和热爱真理。真诚是教士们的普通的和基本的德性,表现在教士直率地、明白地、诚心诚意地和忠实地把真理应用于教导和劝诫、理论和实践行为中。就后者取决于人们对他的信任而言,热爱真理是他之所以能去行善的基本前提。但信任只能靠心灵和理智的朴素和真诚来获得。

具有探索精神的对真理的热爱,是真正的探索者和开拓者的特殊的义务。正是这种冲动刺激着人文和自然科学的探索者们去发掘新的事实,激励着他们更深入地探索这些事实之间的联系。正是这种冲动推动着思想家不断地去检验已有的观点和理论,使他始终抵制着谬误,甚至是以传统观点形式出现的谬误。他们不承认任何权威与偏见,无论这种权威与偏见的外表看起来多么神圣,他们只跟随真理前进。

二、新真理受到迫害

(一)心理上的必要性

1.制度的維持

一个民族的观念和真理会成为其制度,成为国家和法律、教会和学校的理想基础,这是它们的真正功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观点的每一步尝试都会被视为对整个生活的威胁,理论基础的削弱又将导致建诸于它们之上的全部制度的毁灭。

同样,制度方面的所有的伟大革命都是以思想方面的革命为起点的。欧洲近代史的一连串革命,都是欧洲中世纪的宇宙观念思想世界的变革结果。16世纪的地理大发现以及天文学等学科的新成就带来的一系列的思想观念的变革最终导致了西欧国家经济和政治上的革命。但是在世界上的其他一些思想观念落后的国家和地区,其制度仍然保持着旧形式。

制度本身是由与它们联系在一起的私人利益支持的,当权者对变革要求的抵制在所有的特权阶级和有产阶级对变革的本能的反感和群众的惰性中得到了支待。一方面,有产阶级总是保守的,他们是“饱足的”阶级,因此要求维护其地位与和平稳定。另一方面,群众在本性上也是保守的,现有的秩序是人们已经习惯了的秩序,人们已经使自己适应了它。而新的制度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生疏的和不便的。只有痛苦的经历和强大的压力才能在他们身上唤起变革的强烈愿望。

2.旧观念本身的惰性

旧真理总是被保守利益的拥护者保护,对抗新思想,导致任何的新真理都不能进入既有的社会中,在这个既有的社会中,当权者和群众都团结一致抗拒新真理进入这个社会,导致任何新思想和根本观念都没有立足之地。但是对于既有公认的理论和见解的说明和阐发、补充和订正、运用和改编都是允许的,不但允许,而且还会受到欢迎和奖赏。

在既有的社会中,旧观念的补充和改编正说明了旧观念可以应对社会中出现的新问题,如果旧观念无法解释新问题,它就可能失去合理性,所以在旧观念之上的任何补充和订正都会受到欢迎,这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

(二)目的上的必要性

1.持久的观念是持久的制度的前提

没有固定的、持久的制度,历史生活就不可能存在,持久的制度是集体的理性用以决定和支配个人生活的手段。大多数人都认为他们是在按照他们自己的见识而生活,但是在现实中他们却受一般理性支配。假如新思想会在人们的头脑中随意来回流行,那么制度就不可能获得稳定。因此,要想使历史生活成为可能,就必须让思想固定下来,让它们在人们头脑中牢固地稳定下来,并提供给它能够用来抵抗试图推翻它们的那些新思想的武器。

如果在最初不能用武器去制裁那些新思想,那么思想就不能固定下来,持久的制度也就不能建立,历史生活就不可能存在。

2.新真理的出现

上述持久的观念是在持久的制度这一前提条件下,新真理一出现就必然会被当做异端。维护旧观念的人并不是想要迫害真理,而只是想要铲除谬误。反过来新真理的拥护者在殉道时也只是想要铲除谬误。

所有伟大的新真理一出现就会被当做异端而受到迫害,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异端和反对的论调都是伟大的新真理。那些被同时代的人鄙视的作家们通常会这样推理,他们习惯于向后人呼吁自己思想是真理,但是人们并不都会接受。并且在这些呼吁者们还可能会有假预言家甚至是假殉道者。

三、揭露谬误

(一)交流真理的义务

1.意志和理智

交流真理的义务是否要求人们无条件地揭露谬误这一问题其实可以转化为意志和理智之间的讨论,或者人的本性的时间方面和思考方面的争。意志会倾向于自我保存,它要求制度稳定,因此也要求制度赖以建立的观念的稳定。

与意志相反,理智要求人们拒绝结束讨论,对于理智来说,阻碍探索的进程就意味着维护谬误的永恒地位,全部研究的目的是知识对现实的完全符合。但这个目标是无限遥远的,所以必须不断做出新的努力以使概念体系适合现实。

2.政治家与哲学家的看法

上述原则冲突系统地表现出了两种倾向之间的对抗,可以表述为真理是否永远是善,谬误是否永远是恶。即有没有一种可能性,在某些情况下,有必要保持谬误而铲除谬误是有害的。政治家即意志的代表者,会肯定这个问题。哲学家即理智的代表者,会否定这个问题。如果用哲学家们的话来回答来说就是:真理是善的,谬误是恶的。既然事物并不按照我们的看法支配它们自身,我们就必须按照事物来支配我们的看法。此外,摧毁一种荒谬的思想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提高持有这种思想的人的幸福,不充分的思想也许比根本没有思想要好一些。

(二)真理的发展

真理并不能像传递现成的东西那样传递。真理是活的功能,真理不能以任何其他的形式存在,所以,真理不能真正地被交流。一个人可以在创造思想方面帮助另一个人,但不能把他的思想转移给另一个人。个人只能用他自己产生的思想去思考。在历史中,直路绝不都是捷径。发展的不同阶段不仅先后相继,而且同时并存。真理是唯一的,事物的概念是在现在完美的理智之中,但现实的理智是或多或少地不完美的,因而需要不同的方法来构想事物。

真理的发展是一个曲折前进的过程,可以将它看作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伴随着旧制度用武器维护旧思想的稳定迫害新思想,也伴随着殉道者用生命捍卫真理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每个社会都要经历的,每个社会都是在对世界不断的新的认识中获得新真理而不断前进、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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