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于车联网的UBI车险发展问题的研究
2020-05-11周凌羽孟愿崔铭原
周凌羽 孟愿 崔铭原
摘 要:
近年来,互联网迅速发展,车联网技术应运而生,逐步渗透车险行业。由此,创新型车联网保险产品——UBI车险(Usage Based lnsurance)凭借众多优势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在欧美地区开展得如火如荼。虽然我国UBI车险尚处于起步阶段,但众多保险公司也在踊跃探索。为探寻我国UBI车险的发展方向,本文分析我国UBI车险现状,发现了目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外经验,为我国UBI车险的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
车联网;UBI车险;发展问题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13.054
1 我国基于车联网的UBI车险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互联网飞速发展,国家给予了大力支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互联网+”计划。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使我国在数据通信、分析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通信企业掌握核心技术有较强的竞争力,为我国以车联网为基础的UBI车险的发展打下了基础。我国的车联网技术相比于欧美国家起步较晚,但庞大的市场以及高速发展的互联网使我国在车联网发展方面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
2015年2月,保监会印发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为车险创新提供政策支持;2019年3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机动车保险车联网数据采集规范》,定义车联网数据管理和其他活动的术语,以及车联网数据收集的定义、范围、类型的标准,此规范在建立汽车与保险业之间的对话机制以及促进互联车辆数据在保险业中的应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6月,交通运输部与其他十二个部门联合发布了《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年至2022年)》,向自愿停止驾驶的车主提供优惠,并提出该政策与保费相挂钩,是释放UBI汽车保险的积极信号。
如今,UBI車险在全球迅速发展,并且从车辆保险衍生出许多其他附加的车辆服务。作为商业汽车保险改革的探索方向,UBI在中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在技术层面,研发各类车载终端和车联网解决方案是厂商竞争的新战场。2013年底,人保财险在北京对200辆车展开了测试;2015年3月,为完善技术模型、验证商业模型、了解用户市场接受度,平安产险和航天科技联合开展了车联网保险项目,利用航天科技提供的实时数据提升评估风险和精准报价能力;2016年10月,平安产险宣布旗下好车主APP将聚焦“用车助手·安全管家”。基于好车主APP,建立新型定价模型下的UBI车险,根据各自的风险水平为每位车主定制个性化的车险产品和费率;保骉车险则依靠双方大数据资源,以OBD(车载诊断系统)、ADAS(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多通道场景式理赔服务体系等创新技术为驱动,力图将差异化定价和精准服务等未来车险概念变为现实。
2 我国发展UBI车险存在的问题
2.1 政策开放程度有限
保险作为信用社会体系中最后保证,它的地位决定了其具有保守性,基于驾驶行为和模型测算的UBI是否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还取决于政策的开放程度。当前保险市场的商业费改和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UBI的放开从监管上仍然需一段时间,但如果贸然放开,监管将面临几大风险:
(1)保费规模增长的稳定性。UBI不可避免地会使保费规模减小,而保费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是行业监管下业绩的直接体现,因此,直接影响保费规模的产品不会轻易发布,但是当时机成熟时,将逐步分批进行试点,让UBI车险即便不能发展,也不能倒退;
(2)行业的稳定性。大型保险公司和中小保险企业面临一场残酷的竞争,能力与服务都不达标依靠股东业务的小公司会十分的艰辛,保险行业的集中度进一步上升,也是实施UBI车险后日韩两国保险业的趋势,在监管下的行业稳定发展,将逐步优胜劣汰;
(3)技术的可行性。保险的本质是大数定律,而UBI车险没有足够的数据来支持产品的推出,所以保监会一直在为UBI车险制定数据标准,并不断征求意见稿,监管的态度谨慎,但不保守,这必定是一次保险业值得歌颂的大业绩。
2.2 民众接受度低
UBI车险在我国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民众对其了解有限。其次,在应用中,每辆车及其车主信息都将连接到网络随时随地被感知,暴露在公开场所中的信号很容易被利用,从而直接影响车联网的体系安全。在车联网环境中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防止个人信息、业务信息和财产丢失或被他人盗用,都是车联网发展过程中需要突破的重大难题。
2.3 行业整合难度大
汽车生命周期与许多消费环节相关,每个环节都可以通过驾驶行为的数据整合、评估在一起,发挥更大的作用。但产业链中缺乏集中的数据收集平台对数据进行整合,缺乏精算人才建立客观的数据模型和驾驶行为评判标准,分散化的数据整理评估和管理会使UBI车险产生激烈竞争,也不利于集约化发展。
2.4 行业服务水平低
目前国内的车险市场经过两轮的商车费改,许多保险公司仍然采用高手续费低层面的竞争手段,却没有打造出真正能够让客户感受到的可成规模的核心优势,客户的选择也是低价优先。作为新的车险产品,UBI车险面向大众后保费高理赔效率低的现象也会影响到UBI车险的进一步发展。
3 国外开展UBI车险的借鉴经验
自2009年起,欧美发达国家陆续推出UBI车险产品,而该产品在中国则近两年刚刚起步。因此,国外UBI产品的发展对我国发展UBI车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监管态度对于UBI的发展可以说是决定性的。UBI创新始于美国市场,2003年,美国43个州保险监督委员会UBI计划的政策调查显示,有37%的州不允许开展UBI,其他州的保险公司还必须证明收费结构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合理性才能获得业务许可。直到2015年,UBI产品获得了美国全部50个州的监管部门的许可。在意大利,监管部门一直对UBI车险持开放态度,并在立法上给予支持。意大利议会于2017年8月批准市场和竞争法案,其中建议所有汽车保险均应使用远程信息处理技术。
技术方面,作为意大利驾驶行为分析的先驱,OCTO为UBI在意大利的推广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OCTO生产的设备精致,集成GNSS、CAN、6轴陀螺仪、蓝牙、高精度ADC和GPRS等多种服务,功耗低,可变形为OBU、OBD产品。硬件技术的发展使得UBI设备的价格相对较低,意大利93%的UBI设备采用了黑盒或驾驶员自主安装的黑盒。以Unipolsai为例,公司可以免费向车主提供汽车连接设备,车主安装后可以获得15%的折扣。安装一年保险公司可获得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信息,在评估数据后,为拥有良好驾驶习惯的车主提供另一笔折扣。这也使Unipolsai在大约三年的时间里在意大利汽车保险市场份额中排名第一。
4 我国推广UBI车险的策略
4.1 立法支持
目前,我国司法部门等尚未对UBI车险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在UBI车险问题上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与这一保险有关的相关条例和规范也十分稀少。所以,我们需要在立法层面给予UBI车险大力支持,通过立法、司法层面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监管机构以及政府享有的权力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可以通过立法全面肯定UBI车险保单,将UBI设备中产生的信息数据作为重要证据被法律认可。
4.2 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多样化的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客户端、横幅、发放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线上线下相结合,采用试驾等方式,提升车主的服务体验,使更多的人了解到UBI车险,以及该车险今后在国内的发展情况,对降低交通事故、绿色出行、辅助构建智能交通网等积极意义,让人们切身感受到UBI车险带来的好处,增加心理认同感。
4.3 各参与方面互相协调
与车联网相关的各环节也要互相协调、配合。车联网保险产业链条上的各个环节是否能够高效协作,也是车联网保险业务创新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如汽車厂商要积极地共享数据或开放数据接口,做到资源共享、数据互通,这样才能使每一个环节都做到正常、可持续的衔接。对于汽车厂商来说,要加大和互联网公司的联系,对车辆进行全方位深度检测,确保车辆的安全。
4.4 增加科技投入
UBI车险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一个障碍,即价格问题。因此,应该加大技术支持,降低价格,使安装设备的价格在人们可接受的区间范围内,此外还可以将车联网设备免费送给车主,安装后在原有保费基础上直接计算折扣,后期根据所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进一步给顾客定价。
4.5 提高保险公司水平
保险公司应该从展业、核保、理赔等环节提升水平,充分体现优势和特点,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同时要提高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精算水平。UBI车险刚刚进入市场,保险公司应当针对UBI车险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提高精算水平,争取合理的定价,从自身角度为UBI车险的发展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1]金雨晴.UBI车险对我国车险行业的影响研究[D].北京:北京大学,2019.
[2]陈哲.《中国车联网保险创新发展策略》研究报告[N].计算机世界,2015-04-06(022).
[3]时欣.意大利UBI车险渗透率为何全球第一[N].中国保险报,2018-08-08(005).
[4]孙宏涛,刘秉昊.我国UBI车险制度构建研究[J].法律适用,2020,(03):25-32.
[5]孙军.基于UBI的车险实施方案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