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中判例教学法的应用
2020-05-11胡佳艳
摘 要:法学专业毕业生实践能力不足一直都是我国法学教育过程中较为常见的问题,而要想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关键还是在于有效加强学生实践。传统教学模式明显无法实现这一效果,而判例教学法作为美国法国教育常用手段,其主要是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挑选具有代表性的判例,然后引导、组织学生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职业角色,这样学生就能真正在职业实践过程中真正获得法律职业需要具备的思维方式以及知识技能,从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基于这一目的,文章也就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中判例教学法的应用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判例教学法
就目前我国本科院校法学高等教育教学情况来分析,我们发现其培育模式存在着教学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足、应用型与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等情况,尤其是应用型本科院校,更是无法满足培养技术型、实用性人才培养目的。在这种教学情况下,如何有效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让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得以有效提升也成为了我国法学教育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而判例教学法的存在则能起到一定的教学效果,真正有效让学生在法学教育课堂之上形成良好的实践能力以及法律职业技能。为了能够充分发挥出判例教学法的应用价值,笔者也從其概念以及应用优势着手进行了分析,然后以具体的应用实践进行了分析,以此来明确判例教学法在其中的应用措施,希望以此来有效提高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教学质量。
一、判例教学法相关概述
判例教学法为哈佛法学院园长兰德尔提出的一个法学专业教学方式,出现于19世纪70年代,是以法院真实判例作为教学内容,同时以培养学生案件自主分析能力、解决纠纷能力为目标的一种教学手段。在社会不断发展过程中,我国对于判例教学法也起到了一定的重视,其中判例在英美法系语境之中主要指的是哪些能够有效弥补立法不足之处亦或者是能够创立全新法律原则与规则,同时借助于一定形式予以公布的法院对于一个案件的判决,而且这一判决创设的新的法律以及规则在今后类似案件处理的时候需要落实下去,由此可见,判例就是指法院对于一个案件的判决。在我国法律文件之中长时间以来几乎可以说是不存在“判例”这词汇,而不少学者在研究过程中指出“判例”与 “案例”几乎不存在区别,所以在我国也有人将判例教学法称之为案例教学法。但是,也有学者认为判例属于专有名词,外延则要比案例小的多,笔者也认为判例是与案例不同的专有名词,其范围要比案例小的多,同时又比英美法系之中的判例范围要大的多,可以将其外延为我国各级法院已经裁判处理的全部案件,同时也包含了尚未声效的案例。为此,判例教学法应该是以判例作为教学素材而展开的一种教学手段,相较于其他教学手段而言,其需要以培养学生法律实践应用能力作为主要教学目的;而法院作出的裁判则是教学常用素材,教学任务则是以学生能否正确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能否正确掌握法律应用技术为主;此外,在判例教学课堂之上,需要以学生为主体来展开讨论式教学,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出判例教学法的应用价值。
二、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中判例教学法应用优势与可行性
(一)优势
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教学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第一,为学生传授法律相关知识、原理、制度以及相关人文科学等知识;第二,则是为学生传授法律职业工作者必须要具备的素质与能力;第三则是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职业独特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思维能力,让学生能够懂得像律师一样思考,学会从多角度多层面来分析法律问题。可是,传统法学教育教学手段无法实现上述目的,教师教学主要是以讲授法为主,即教师基于教材来进行讲解与介绍,将自己认为唯一正确的结论直接传授给学生,学生缺少思考与分析,整个教学任务为灌输式学习,无法促进学生发展。判例教学法在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中的应用就能有效改善这一现象,其是以教师精选判例以及设定的问题作为教学素材,学生则是课堂主体需要对判例进行讨论与分析,这样就能有效改善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的弊端,促进学生发展与提升。最后,相较于其它教学方法而言,判例教学发的有效应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法学教育教学效果,判例教学法是以法院已经作出的生效裁判案件来作为教学案例,所以案例的真实性是毋庸置疑的,在教学过程中应用这一教学方法,就等同于学生本人已经面临了一个真实的法律事件,真正有效实现法律理论知识与社会实际的有效联系,除此之外,判例裁判结果也能够很好地帮助学生理解、把握相关法律知识,这样学生就能对整个法律知识形成良好的把握,所以从这一点来分析的话,判例教学法因其自身案例真实性而深受教学工作者所关注,将其应用于本科法学教育之中可谓是价值显著。
(二)可行性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之中对于案件判决的公开与否有进行明确规定,司法公开在现如今这个时代背景之下也已经成为了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而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构建更是体现出了我国司法公开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与突破。在传统判例教学过程中经常会遇见的问题就是难以获得判例,但是在现如今这个公开透明的司法程序以及便捷的互联网技术之中,真实判例获得就十分的便捷。除此之外,应用型本科院校也可以与当地法院、检察院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以此来为学生构建出相应的实习基地,这样学生自然能够在合作交流过程中接触到更多判例。除此之外,模拟法庭实验室的成立也能够为广大师体验法庭辩论提供良好的场地以及设施,真正有效为判例教学法的有效应用提供保障。由此可见,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中判例教学法的应用可行性较高,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真正有效保障教学应用效果。
三、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中判例教学法应用措施
在上述分析中我们了解到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过程中判例教学法的有效应用具有较高价值,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对于法学相关知识的把握,而为了能够充分发挥出其价值,文章也以《合同法学》为例,对判例教学的应用实践进行了如下分析:
(一)教师做好教学准备
法律思维主要指的是以法官、律师、检查官等一系列法律工作者思维作为代表,同时以法律规范作为依据,来探索出法律适用且能够将客观事实有效转化成为法律实施的一种思维模式。在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过程中,教师可以应用判例教学法来加强对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借助于理论知识教学来帮助学生形成初步法律思维,这样学生就能真正学会从法律视角来正确看待客观事实,之后再将其有效转化成为法律实施。在这一过程中,学生需要掌握较为经典的三段论演绎推理方式,借助于小前提、大前提以及结论等模式来及时寻找到客观事物所满足的法律关系,这样就能为学生今后实践奠定良好的基础与保障。为此,在判例教学课堂之上,首先,教师可以加强引导、鼓励学生,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引导学生进行探讨与研究,帮助学生学会使用法律思维来判断客观事实,这样学生才能真正将法律规范且熟练的应用于今后的职业实践之中,同时让学生在课堂表达与讨论中发展自身法律语言表达能力。其次,在课前教师还需要为学生精心挑选判例,同时设置学生判例思考问题,比如说“案件当事人之间属于何种法律关系?原告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什么?法官对证据以及案件事实是如何认定的?……”等等,借助于这些合理的设计与准确来为之后教学活动的实施奠定基础,同时也能促进学生法律思维得以发展和形成。
(二)学生做好课前准备
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过程中判例教学法要想真正得到有效应用,其关键还是在于学生能否真正参与到判例思考与探究之中,所以在教学之前,学生同样也需要做好课前准备,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出学生主体地位,提高判例教学法应用效果。学生在课前准备阶段做好准备工作,就是对学生主动获得法律知识同时有效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全仿真实训,在这一过程中学生法律思维以及法律事件能力均能够得到提升。为了能够真正让学生参与到课前准备阶段中,教师可以提前一星期为学生提供将要讨论的判例以及相关问题材料,同时要求学生在课前查找资料与数据来解决相关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可以结合学生实际分成3-5人以小组,同时要求每个小组都能够对问题结果形成良好的讨论与把握,这样就能进一步提高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教学质量。
(三)课堂讨论与教师评析
在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课堂之上,教师需要引导学生对已经设定的问题进行讨论,教师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把握好整个讨论进程,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发挥出判例的价值。在对设定问题进行讨论的时候,教师可以先挑选以为学生来让其发表自身看法与意见,之后再由其它学生发言同时对前一位学生的看法进行评价……最后,教师再对所有学生看法进行概括,同时作出评价。在这一过程中,假设学生相互之间的观点存在不同之处,教师就可以以此来作为讨论焦点激活学生思维,让学生能够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这样整个教学效果也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在这一过程中教师需要注意,一定要注重对学生法律思维习惯的培养,不管是任何法律问题教师都应该要确保其观点是基于事实依据、法律基础上而存在的;其次,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评析的时候,需要从多角度分析学生,尽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同时积极进行鼓励,这样才能让每一位学生都得以发展。
(四)学生法律文书书写环节
在应用判例教学法进行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的时候,学生法律文书书写环节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阶段,这一阶段学生需要按照课堂讨论情况来完成教师布置的法律文书书写任务,而教师在为学生布置文书书写任务的时候,可以要求学生书写判决书、起诉状(含反诉状书写)、答辩状(含反诉答辩状)等,这样学生就能在书写过程中对整个课堂教学内容形成更为系统化的了解,同时还能有效促进学生法律思维得以提升和发展,进一步提高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还可以借助于互联网信息技术来指导学生书写,同时告知学生法律文书书写形式,以及核心还是在于如何有效运用证据、法理来进行论证,这样学生整个能力自然也能得以提升。
(五)教师评价环节
在应用判例教学法进行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的时候,在学生提交法律文书之后,教师可以在批阅之后对学生进行讲评,这样就能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在这一过程中,教师需要先对学生法律文书书写情况进行肯定,之后再挑选1-2份文书来进行个案评析,并且对班级学生书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正,像是学生书写时候法律術语使用、证据运用、语法运用等等,这样学生自然能够正确认识自己,从而提高教学效果。
四、结语
综上所述,判例教学法因其自身所具备的贴近实务优势,促使其在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之中深受关注,将其有效应用于教学课堂之上,能够很好地提高学生法律实务能力,同时让学生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有效改善传统发育教育课堂之上学生实践能力较弱这一问题。为此,在应用型本科法学教育过程中,教师一定要正确认识判例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来合理应用判例教学手段,这样才能真正有效提高法学教育教学质量,真正让学生在课堂之上有所成长和进步。
参考文献
[1] 唐自政.从“知识导向”到“实践导向”——应用型本科高校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初探[J].皖西学院学报(01):73-75.
[2] 吕景美,汤雷.“判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J].经济研究导刊,2015(05):163-164.
[3] 肖鹏.判例教学法应用初探——以法学本科教育为例[J].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01).
[4] 郝俊锋.应用型法学本科教学中能动教学法[J].山海经,2015(15).
[5] 郝思洋.案例教学在应用型法学本科教育中的运用——以知识产权法教学为视角[J].图书情报导刊,2009(33).
[6] 郝思洋.案例教学在应用型法学本科教育中的运用——以知识产权法教学为视角[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33):147-149.
作者简介:胡佳艳(1978- ),女,汉族,四川资阳人,学士,广东警官学院高教研究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法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