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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视角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矛盾及解决思路

2020-05-11丁远吕承文

职业技术教育 2020年4期
关键词:精准扶贫乡村振兴职业教育

丁远 吕承文

摘 要 立足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高职院校百万扩招的时代背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以精准扶贫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核心内容。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可被纳入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之中。精准扶贫视角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存在三对矛盾关系:一是精准扶贫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体系矛盾;二是其他教育对象与新型职业农民的客体矛盾;三是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不同对象之间的矛盾。可以从依托国家的政策性保障、引入精准扶贫的教育理念、融合职普教育、引入多元化的教育供给方式以及深化产、教、学相融合等方面来解决这些矛盾,促进各类教育对象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化。

关键词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精准扶贫;职业教育;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 G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0)04-0054-06

2018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教育事业及人力资本的开发,重点在于配合国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所谓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是指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对受教育者实施可从事农业或农业生产必备的职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全国返乡“双创”人员已超过780万人[1],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中显示,当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水平的占91.7%,高中及中专学历的占7.1%,大專及以上学历的仅占1.2%,农村人口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返乡“双创”人员被列入了高职院校目标生源之中,他们亟需“回炉再造”,学习先进的生产技能及经营管理方法来提升职业核心素养,最终投身农村家园创新创业,为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新型农民职业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匹配了精准扶贫战略,化解就业、再就业难问题。虽然当前全国新型职业农民人数已突破1500万人,但这与2020年突破2000万人的计划数相比仍存在较大缺口,仅依靠传统的培育对象,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和科技示范户、回流农民、农村留守妇女、新生代农民及农村籍大学生这几类群体远远达不到预期目标。因此,新型农民职业教育成为亟须研究的重要命题。

一、历史背景与问题缘起

早在20世纪60年代,世界银行就推出了“职业教育减贫”项目,职业教育扶贫效果得到了发展中国家的普遍认可。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用好教育这个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以及“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计划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人,并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2]。同年5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扩招对象增加了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3]。此外,十八大以来,一直将“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心,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加大支农投入,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水平。

(一)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意义

国家借助高职院校百万扩招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尝试将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全体都纳入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之中。基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特点以及教育对象的特殊性,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主体、内容、方式及效果。由此,进一步凸显了新型职业农民转化在教育精准扶贫中的重要意义。

第一,契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导向。乡村振兴关键在于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而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与经营体系依靠农村人力资本。当前农村“空心化”严重,所需新型职业农民的缺口较大。因此,有必要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范围,将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再就业群体、农民工等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

第二,有效缓解城市就业压力。城市化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2018年全年城市新增就业136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74万人[4]。失业原因主要是自身技能与社会岗位需求不匹配,不具备职业核心竞争力。因此,引导各类群体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化,帮助再就业群体提升农技水平,不仅可以有效输入与提升农村人力资本,还可以有效降低失业率,缓解城市就业压力。

第三,具备转化的相应条件。一是高中毕业生。《2018年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显示,高职院校350多万名毕业生中,来自农村家庭的占52%。超过半数的农村籍高中毕业生,由于生长于农村,也具备返乡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可能性。二是退役军人。这类群体多数在高原、海岛、边疆和农村偏远地区服役,锻炼了吃苦耐劳的坚毅品格,具备长期在偏远农村生活的适应力。三是下岗失业人员。这类群体长期在城市生活,累积了一定的社会人脉,且在企业生产工作中锻炼了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能力,符合新型职业农民应具备的素质要求。四是农民工。这类群体由于城市化进程流向城市,但由于缺乏与城市岗位相匹配的相关技能,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这部分群体熟悉农村的生态环境、农产品特色,通过现代农业生产与经营管理培训可以成为“新型职业农民”,致力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目标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目标在于实现国家精准扶贫战略,使各类扶贫对象通过就业或再就业的方式摆脱贫困。新型职业农民教育通过“授人以渔”的方式,帮助农村贫困人口掌握生存技能,提高职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再就业并激活市场。精准扶贫作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有效措施,具有助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降低社会怨愤风险的重要价值。精准扶贫视角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目标可具体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精准识别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对象。基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对象呈现的多元化形势,精准识别各类教育对象并提供合适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是当前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二,精准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政策。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实现程度依赖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政策是否得以精准实施,“高职百万扩招计划”等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可以有效推进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发展。

第三,精准管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过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过程管理包括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教育硬件设施管理等方面,这些是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有效落实的重要保障,直接影响国家精准扶贫战略推进的效果。

由此得知,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目标的实现可以进一步打破贫困代际传递常态化的困境。然而,现实中精准扶贫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仍存在诸多不相融的地方,致使新型职业农民教育难以反映精准扶贫价值,直接影响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精准扶贫的效果。

(三)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途径

在“高职百万扩招”的背景下,针对各类教育对象的特殊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不能仅依靠国家的职业教育体系来实现,还应该结合普通教育体系来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虽然在人才培养、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三方面存在区别,但两者又是相互联系的,主要表现在教育主体、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方式上具有交叉与重合的地方。近年来,国际上又出现了“普通教育职业化,职业教育普通化”的思潮,在普通教育学校中增加职业教育的课程,职业学校中增加普通教育基础知识的相关内容[5]。基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区别与联系,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不仅着眼于为国家与社会培养技能型人才,还需要兼顾培养研究型、学术型人才。但当前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中出現了各类矛盾,这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存在的困境直接关联。

第一,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中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存在差异性对待。我国采用高考模式,学生依托考试分数选择教育类型,主要考察理论知识水平,忽视了学生的实践能力,这制约了学生的选择空间。因此,高职院校生源的文化课水平远低于普通本科院校,引发了社会公众对其认知上的偏见,认为高职院校生源差、师资力量薄弱、办学质量低、就业质量差等。这样一来,新型农民职业教育的重担全部压在职业教育上,而普通教育又不能实现新型农民职业转化,这样会制约新型农民教育职业教育的转化效率。

第二,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中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培养的等同化处理。许多高职院校并未制定科学合理、符合社会岗位需求的培养模式,选择照搬照抄普通高校培养模式。这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历程短、自身定位不清、办学方向不明,还未形成一套成熟的职业教育发展运行体系有关。同时,也不能将新型农民职业教育局限为狭义的职业教育,而忽略了普通教育也可以在新型职业农民能力培养与开发方面贡献自己的能量。

第三,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中的师资配备与结构的矛盾。当前西部省份职业院校的师生配比低于120,如贵州省职业院校的师生配比约117[6],教师年龄结构与学历结构也存在问题,青年教师数量偏少,研究生学历背景数较少,这显然达不到国家标准。大量师资力量不在职业教育,加之职业教育的定位层次不够,高等研发学历的人才配备不够,直接制约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毕竟,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化大农业的产物,而不是过去小农经济背景下的简单劳动力。

第四,普通教育产出的大量毕业生无法通过职业教育来实现新型职业农民的再转化。教育部预计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834万人,加之有48万留学生回国就业,2019年,大学应届毕业生就业人数接近900万之众,加之城镇失业人口974万人等待再就业。虽然就业数据显示,当前市场需求人数略有增长,求职人数略有下降,但实际则是部分求职者并不具备社会岗位需求的各项条件,无法实现再就业。

二、精准扶贫视角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矛盾

基于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高职院校百万扩招的大背景,发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需要厘清三对矛盾关系:一是精准扶贫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体系矛盾,在现实中由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自身的困境造成了精准扶贫战略难以实现。二是其他教育对象与新型职业农民的客体矛盾,分析其他教育对象的身份转化、认同转化及技能转化等问题。三是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不同对象之间的方式矛盾,比较不同教育对象之间的差异性,并为其制定科学的培养方案。

(一)精准扶贫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体系矛盾

精准扶贫视角下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需要实现“精准化”教育培养,这意味着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只有先确定“哪些人适合新型职业农民的工作”,才会有后续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因此,在理论上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是要以精准扶贫为目标导向的。然而在现实中,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与精准扶贫并未有效融合,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在识别教育对象、提供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式等方面都难以反映精准扶贫的重要价值。

第一,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未能精准识别教育对象。当前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对象仍然局限于农村贫困人群,但并未对这类群体作进一步细分与管理。高职院校百万扩招计划将扶贫对象扩展到了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扩招对象的多元化增加了精准识别教育对象的难度。

第二,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未能精准提供教育内容。当前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所提供的服务项目表现为短期、高频、盲目、滞后,培训项目种类单一,学习周期较短,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连贯性、持续性。高职院校百万扩招迎来的教育对象无论从年龄结构、教育背景、思想观念、心理需求等方面都各具特点,同一性的教育内容显然不能满足扩招后教育对象的自身需求。

第三,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未能精准选择教育方式。传统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方式局限主要是依托农业(职业)院校、农民技能培训机构、电大、夜大等机构聘任专业教师开展传统的课堂教学[7],忽视了企业车间、农村田野等实训场所。现实情况是扩招对象中许多教育对象文化基础差,有些只有初中以下学历水平,如老一辈农民工、下岗失业农民等不适用课堂教学,这类群体更需要农技培训而非学历教育。

(二)其他教育对象与新型职业农民的客体矛盾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显示,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31422万人,占农村人口的55%,其中年龄在35岁及以下的占19%,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占47%,年龄在55岁及以上的占27%。可见,农村的青壮年数量不足,并有近45%的农村人口未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碍于普通农民的自身条件与新型职业农民的岗位需求不匹配,不具备相应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无法实现顺利转型,现代农业的产业转型目标也无法实现,这是由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培养方式造成的。高职院校百万扩招计划迎来不同类型的教育对象,如何实现其他教育对象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进而扩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是新型职业农民教育面临的又一对矛盾。

第一,身份转化问题。其他教育对象向新型职业农民身份转化中,对他们在心理上应做好扎根农村、吃苦在先的准备,尤其是西部偏远农村的生活水平低、基础设施差,有的教育对象一直生活在城市,如企业下岗职工,对农村生存条件并不是很了解,难免会有心理落差。在思想观念上,教育对象应该与时俱进,新型职业农民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一项具有发展前景的职业,各类教育对象应该关注这个新兴职业的发展动态。在认知上,教育对象应突破原先对于农民身份的思想局限,农民不再是一种身份,而是一种职业。

第二,认同转化问题。教育对象应该摒弃传统的身份等级观点,充分认可自身现代农民身份,新型职业农民一改“贫穷、落后、素质低”的旧有形象,“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是他们的代名词,新型职业农民与医生、律师、教师等职业一样具有同等的社会地位,将受到社会各阶层的尊重。至此,各类教育对象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新型职业农民身份,并愿意通过职业教育转化身份。

第三,技能转化问题。决定各类教育对象能否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关键因素在于掌握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各类教育对象依托高职院校进行涉农专业理论学习及农技培训,逐步具备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专业技能。此外,地方政府可以选派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帮助新型职业农民解决实际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实践工作中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专业技能。

(三)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不同对象之间的矛盾

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范围更为多元,可以进一步延伸至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基于教育对象在人物设定、人物背景、人物现实上的差异性,高职院校应根据各类教育对象的特殊性,提供精准的教育产品。具体分类如下。

第一类是高中毕业生。按照国家规定的入学年龄推算,当前高中毕业生年龄应该在18周岁左右。高中毕业生大部分都不具有社会工作经历,并不了解社会岗位需求的相关信息。高中阶段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习为这部分群体奠定了良好的文化课基础,他们具备提升学历的条件。

第二类是退役军人。我国退役军人主要分为人事部门安置的军转干部和民政部门安置的退役士兵、复员士官等。高职院校扩招对象主要是普通的退役士兵和士官,兵役法规定征兵年龄男性为年满18周岁,女性为年满17周岁。因此退役士兵和士官的退役年龄跨度应该在20~30周岁左右,男性占绝大多数,其中高中学历占多数。现实情况是退役军人中 90%以上曾驻守在高原、海岛、边疆和农村等长期与社会隔绝、消息闭塞的地域,退役军人融入社会生活需要有一个再社会化的过程。这部分群体亟需掌握就业技能,形成新的角色,未来可以自主创业成为个体经营者,或是成为企业职工、行业技术人员、政府公务员等。

第三类是下岗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下岗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的年龄结构大,被称作“4050”人员,且其中女性偏多,普遍未接受高等教育,技能水平低。下岗失业人员有着丰富的企业工作经历,非常了解自身所处的现实困境,这部分群体往往目标明确,亟需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进而实现再就业。

第四类是农民工。农民工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村户籍工人,按照年龄结构又可分为老一辈农民工与新生代农民工。老一辈农民工文化水平低,提升学历显然已经不适合这部分群体,长年在城市打工对社会岗位需求有一定的了解,渴望融入社会生活,期望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掌握过硬的技术来适应岗位需求。新生代农民工出生于20世纪90年代,跟随老一辈农民工进城,接受了较好的基础教育,具备提升学历的可能。因此,他们在高职教育中不仅能获得学历,还能通过职业培训掌握岗位技能。

第五类是原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原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包括农业大户和科技示范户、回流农民、农村留守妇女、新生代农民及农村籍大学生[8],其中,农业大户和科技示范户、新生代农民和农村籍大学生应该是新型职业农民的重点培育目标(后面具体比较这三类)。其中,农业大户和科技示范户这类群体的农产品生产与经营水平较高。新生代农民和农村籍大学生主要出生于20世纪90年代,有志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接受了良好的基础教育,有些是通过自身努力考进城市的大学,这类群体特点是学习能力强、乐于接受新事物、更具创新能力。但现实困境是,由于远离农村生活,除了一些农学出身的大学生之外,他们并不具有农业相关技术背景,也不了解农产品生产及经营管理方法。

通过对五类教育对象的具体细分可知,农民工这类群体可再分为老一辈农民工与新生代农民工。原有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培育对象可再分为农业大户和科技示范户、新生代农民和农村籍大学生。考虑新生代农民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各方面条件差异性不大,故将这两种类别合并分析。最终,本研究着重列出七类教育对象,并从人物设定、人物背景、人物现实等维度进行差异性比较,见表1。

有效把握好上述不同教育对象的差异性之后,发现上述各类教育对象虽年龄层次各不相同,但有些类别在心理需求、教育背景、思想观念、心理矛盾等方面都存在一致性,总结不同教育对象的自身规律,可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分为三大类型,见表2。

第一大类包括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新生代农民和新生代农民工,这四类群体一般都具有高中学历水平,有较好的文化基础。因此,学历教育与农技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更适合于这几类群体,通过理论与实践教学来实现,最终依托学历与职业资格证书来进行质量评价。

第二大类包括农村籍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老一辈农民工,其中农村籍大学生已具备相应学历,而下岗失业人员与老一辈农民工因为都是初中及以下学历水平,文化基础差不具备提升学历的条件。因此,农技培训更适合于这三类群体,在理论与实践教学结合中更侧重实践教学,最终依托职业资格证书来进行教育质量评价。

第三大类是农业大户和科技示范户。这类群体在农业规模化经营、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具有示范效应,但他们缺乏体系化、完整化的涉农专业理论学习。因此,学历教育更适合此类群体,通过理论与实践教学结合中侧重于理论教学,最终依托学历证书来进行教育质量评价。

三、精准扶贫视角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矛盾的解决思路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矛盾的解决需要真正融入精准扶贫的价值理念,提升当前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技水平以便适应新型职业农民岗位需求,助力这类群体完成职业转型,有效破解就业难问题。

(一)依托国家的政策性保障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不仅可以提升教育对象的职业技能,也体现出其精准扶贫的时代价值。《农业农村部2019年人才工作要点》《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皆提出,五年内培养100万名接受学历职业教育、具备市场开拓意识、能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高素质农民。2019年,江苏试点20所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依托高职院校开设的涉农专业吸引各类教育对象,如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了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训导、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三个涉农专业。此外,还提出了一系列的助学政策,如扩大国家助学金资助面,鼓励企业员工带薪就读,退役军人可申请学费资助,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学费可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支出等。

(二)转变城市导向为精准扶贫导向的教育理念

传统的农村教育都是城市教育的粗劣复制,并导致农村教育与农村社会文化高度分离,进一步激化了农村的“空心化”与“边缘化”问题。因此,精准扶贫视角下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应强调教育与生活经验相结合,以乡村建设为本位,因地因时办教育[9],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村人力资本,着力于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10]。基于不同的教育对象提供多元化的教育服务,尤其是新生代农民、新生代农民工、农村籍大学生这类群体,他们具有较好的文化基础及教育产品购买力,需要为这类群体量身定制个性化的教育产品,提升其学历教育与农技培训水平,并与新型职业农民岗位需求匹配。最终,新型职业农民教育通过精准识别教育对象、精准提供教育内容、精准选择教育方式培育出一支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三)新型职业农民教育要融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

现实中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可分割、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基于此,并在厘清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存在的困境后得知,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应该有效融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并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培育技能型与研究型人才。为此,国家也出台了系列政策,如开展“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1+X证书制度)试点,旨在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通过“高职百万扩招”等形式,进一步探索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新途径。

(四)引入多元化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供给方式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当前仍是政府主导的单一供给方式,这给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帶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精准扶贫视角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实现需要充足的财力支持,可以考虑引入市场与社会力量等多元化的供给方式。当前职业教育也正在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以充分发挥市场与社会的积极作用。此外,可以借助“互联网+教育”模式,大力发展新型职业农民远程教育,提升教育精准扶贫的覆盖面,以真正解决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空间与时间上的障碍。

(五)深化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产、教、学相融合

精准扶贫视角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需要加强涉农专业的设置,并通过专业来对接相关产业进一步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和生态产业的发展。基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特色,教育师资应该是农学领域的专家和“双师型”教师,不再局限于普通教师。同时,应把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师资的入口关,引入一批在农学领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操作水平过硬的师资队伍。在教学内容和方式上,突破传统的课程教学模式,结合专业特色充分利用企业车间、乡村田园等实训场所,加强教育对象的实践技能水平。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帮助那些在身份与能力都难以实现就业的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提升学历与农技水平,重回乡村进行现代农业生产经营。

参 考 文 献

[1]一季度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开局良好,第一产业增加值和农民收入保持“双增长”[EB/OL].[2019-04-23].http://www.moa.gov.cn/gbzwfwqjd/xxdt/201904/t20190423_6212532.htm.

[2]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EB/OL]. [2019-03-5].http://www.gov.cn/zhuanti/2019qglh/2019lhzfgzbg/.

[3]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9-05-13].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737/s3876_qt/201905/t20190513_381825.html.

[4]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9-06-11].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szrs/tjgb/.

[5]路海萍.職业教育概论[M].成都:四川出版集团,2011:18-21.

[6]中国统计年鉴(2018年)[EB/OL]. [2018-05-10].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8/indexch.htm.

[7]丁远,吕承文,俞林. 试论转型期农民职业化教育再思考:内涵、困境及对策[J].成人教育,2018(3):65-70.

[8]马建富,吕莉敏,陈春霞. 职业教育视阈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147-149.

[9]翁乃群.村落视野下的农村教育以西南四村为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4.

[10]习近平就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指示[EB/OL].[2014-06-24].http://cpc.people.com.cn/n/2014/0624/c64094-25189804.html.

Discussion on the Contradictions and Solutions of New Professional Farmer Education under the Prospect of Precision Poverty Alleviation

Ding Yuan, Lv Chengwen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national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ategy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the one million enrollment expansion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vigorously cultivating new professional farmers turned out to be the core contents of the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oriented vocational education. Based on the current significance, development goals and educational approaches of the new professional farmers' education, the paper clarifies the system contradictions between the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the new professional farmers' education, the object contradictions between other education objects and the new vocational farmers, and the square contradictions among different objects of the new vocational professional education.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contradictions,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solutions of new vocational professional education contradic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from the aspects of policy guarantee, education concept and supply mode.

Key words  new professional farmer education; precise poverty alleviation; vocational education; rural invigoration

Author  Ding Yuan, research assistant of Student Affairs Office of Wuxi Institute of Technology(Wuxi 214121); Lv Chengwen, lecturer of Nanjing Audit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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