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规范县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2020-05-08洛佳丽
洛佳丽
近些年我国对于“三农”工程在资金上的支持力度在不断提升,同时财政支农的工作也随之在不断深入,所以在此基础上使得农业现代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成效。然而在财政支农项目过程中的项目立项、项目申报、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等各个环节中却仍存在很多不可忽略的消极性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会对财政支农工作产生直接性影响,因此应对此提高重视度。结合这些情况,本文首先对县级财政在管理使用支农资金方面所存在的潜在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之后在此基础上提出规范化管理实施对策,望可以为县级财政支农资金的高效管理及应用提供参考。
一、县级财政在管理使用支农资金方面潜在的问题
(一)项目申报有失去科学性致使资金形成浪费严重
项目申报阶段,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部门没有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实施合理论证与效益评估,致使财政支农资金在使用进程中实际与预期计划不符的不明浪费。现时期除利用财政推出的“一卡通”直接将支农资金即农业支补等补贴打到农民的一卡通银行卡中以外,别的资金都需要在发放前进行立项和申报,然而在立项时一定要有立项的依据,由此编写出科学合理的研究报告。然很多部门和单位都为了可以争取到资金,或直接复制粘贴已经运行成功的项目案例或间接套取其他地区所执行的研究报告及相应材料作为自己的申报项目来实施。如有些地方在实施农村沼气能源项目的时候,在编写可行性报告的前论证科学性不足,对本地具体情况与农户的调查并不细致,在项目完成以后,因为存在原料不足的问题,所以农民实际可以使用的能源却非常有限,造成财政支农资金无法真正发挥本身特有的优势,致使资金存在不必要的浪费。
(二)资金缺乏有效整合及使用效益相对较差
财政支农资金点多、面广、使用分散应用并没有实施有效的整合,如此便无法将资金整体效能进行有效的发挥,06年中央的一号文件当中明确提出支农资金整合的具体要求,在同年的5月,财政部颁发关于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一些指导性意见,主要从支农资金的整合思想、基本原则、整合方法及步骤等方面做了明确指示。然而现时期县级财政的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效果却并不理想。
(三)项目建设实施程序不合规
结合我国招投标法与采购法,各地根据本地具体情况也纷纷出台针对招投标、采购等一些地方性的法律规范,然而有的部门和单位却并不执行应该执行的项目建设规范,未按相应规章制度实施招投标或者是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自主将项目承包给某个单位或是个人,购置材料和设备也是舍近求远,还有更为严重的很多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人员向外地的公司施加压力,如此使得一些中标公司在各方施压下违法将项目分包和转包给本地的建设公司或者是个人来实施。针对村内一些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来说,如修建文化广场,硬化村内街巷道路,垃圾池修建,小型水利设施等,所需资金额度10万元至20万元不等,按照招投标法、采购法的限额标准,资金额度不够,无法实施招投标或采购手续,建设实施程序规范性较弱。
(四)支农资金不合理利用问题突出
首先,挤占和挪用支农资金这种现象经较普遍,这些资金有些是用来协调财政预算,有些则用业填补单位的行政经费,此外还有的用来归还农业项目的贷款。其次,主管部门自行提取或是强行的收取项目的管理费用。从账面记录来看,一些农业主管单位把项目资金都已如数的妥善安排,然而在对项目资金实施跟踪审查的时候却察觉下属部门变想的上交针对项目的管理费用,如此造成支农资金无条理的被分割。
(五)绩效评价管理还不够到位
因为绩效评价制度的规范性不足,致使财政支农项目的最终评价结果只能被当作相关部门内各项目建设档案来保存,造成监督性和透明度严重不足,这在不同程度上会对评价结果公正性产生影响,同时财政支农项目的评价结果应用范围比较有限,只限制于项目本身管理使用,或是当作项目的建设档案来进行存档。
二、规范化管理实施对策
(一)重视财政支农类项目申报的规范化
对于财政支农项目来说,财政支农相关部门与单位在进行项目申报的时候,需充分考虑本地区自然条件,并同时在前期阶段做好全面深入的调研、效益评估和科学论证,最后,经过民主的决策程序,切实的讨论所要申报的项目是不是符合申报。如上级部门发现县级支农申报的项目存在造假和多部门申报重复及未依据本地具体情况来进行盲目申報的问题,需及时的给予整改,并取消此地区之后一年的申报资格,对于已经形成资金流失和浪费的需及时转交给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二)大力整合财政方面的支农资金
打破各部门间的利益阻碍,结合本地具体情况来制定县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详细意见,从而科学高效管理支农资金,同时把整合后支农资金着重投到本地的主导产业或是重点项目当中,及农民们所关注的农村安全饮水、文化、教育、卫生、村路等方面,由此使支农资金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提升资金使用成效。
(三)逐步完善支农资金专项监督机制
县级政府需构建完善长效并且针对支农资金项目招投标和项目决策整个过程的监督机制,以负责支农资金在项目立项、实施、竣工后续管理等过程中的资金管理规范,在此过程中,从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合成联合监督检查小组,不定时的对财政部门的支农资金管理及使用实施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和检查,为了确保资金来源清晰、使用规范,需积极的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资金管理机制。
(四)以体制制度为基础提出前瞻性的建议
上级部门和县级政府需利用对县级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详情的监督,及时发现与揭露支农项目在立项、申报、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效益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及违法等问题,同时加大处罚强度,从而起到警钟长鸣的效用。
(五)跟踪督查各种问题具体的整改情况
财政和审计两大部门需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部门后续整改情况进行随时的跟踪和监督,如挪用和挤占支农资金款是不是已经及时填补,财务工作不合理问题是不是及时的做了调整和处理;此外还需对提出的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意见是不是已经采纳、是不是已制定和完善内控制度,是不是修订和制定相应的规范文件等事项进行跟踪检查。最终通过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促进我国支农惠农决策部署与相关政策方法都能得到有效落实。
(六)落实事前事后全过程化绩效评价管理
构建健全完整的针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考核评价、绩效审核与内部责任制度。绩效评价管理主要包含的内容是项目建设考评、项目实施与项目效益目标考评、资金使用考评三项内容。项目建设考评主要包含项目申报、选择立项、进行管理,对项目建设整个过程的规范化和程序化进行监督管理。财务考评需包含的内容有项目设计过程中的预算,实施阶段的资金使用,资金支出方式,项目结束后的结算等,通过这些环节的规范实施确保资金运行能够专款专用,避免财政支农资金的不明流失和浪费。项目实施与效益的考核内容主要包含项目预期完成情况、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及对农民增产增收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情况等。有效的绩效评价管理可以真正起到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作用。
三、结语
总体来说,在财政支农资金投入量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对财政支农资金加强管理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一项工作。现时期在县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中存在项目立项、项目申报、资金整合、资金利用、绩效评价等方面的问题,结合这些问题提出了规范化管理实施对策。利用对支农资金的整合管理,在资金使用时做好调配及跟踪督查等方法防止支农资金的不明浪费,严格把好支农立项关、合理分配支农资金,同时不断健全支农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由此使县级财政支农资金可以真正得到合理应用,提高我国支农工作的正常高效发展。(作者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