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新闻传媒法律责任分析
2020-05-07邱玉宇
邱玉宇
摘要:随着当前多媒体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虚假新闻出现的概率在不断增多,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虚假新闻,主要原因还是由于传媒法律责任相对偏轻。本文就虚假新闻传媒法律责任进行有效分析。
关键词:虚假新闻;传媒法律责任;分析
一、虚假新闻传媒法律责任的确立依据
实际上,当前我国虚假新闻传媒法律责任的确立依据会依据消费者自身所受到的权益侵害来进行判断,而且由于虚假新闻本身对消费者以及人们的影响是潜在的,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对虚假新闻的法律责任再进行落实和确立过程当中所需要依据的法律具体条文目前尚没有,但是我国在进行多方位消费者权益法的设计完善之后,消费者自身所受到的权益也开始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并且虚假新闻产生的概率也在不断地减少。
但也正是由于我国法律体系的特殊性,很多法律与法律之间虽然不产生冲突性,但是在进行责任落实的过程当中,由于法律自身所具有的独特洼,导致责任无法落实。在我国的法律当中规定传媒如果存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众可以自主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何种责任。由此可见,在虚假新闻产生之后,传媒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往往是需要在某种特殊或者是背景下才能够对传媒进行责任追究,但是在我国《侵权责任法》当中,对民事权益进行仔细分析和定义时做出了一定的表示,而且在消费者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一定要对自身的受害权益、受害内容进行明确认知,如果在《侵权责任法》规定之下导致许多虚假新闻出笼后,受众实际上是没办法追究传媒的侵权责任。
二、虚假新闻传媒法律责任在进行追究过程当中存在的意识问题
目前为止我国国内出现的虚假新闻,在进行严惩之后,实际上都是应用行政手段进行处置的,只有极个别的虚假新闻的传媒者是受到了追究刑事责任。正是由于以上原因的出现,导致在当前的人民群众眼中,传媒在虚假新闻事件当中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没有特别大,而且法律所给予的处置也不是特别严重。
实际上在日常生活当中人们所能接触到的虚假新闻的查处举措往往都是法律对个体或者是个人进行一定程度的严肃处理,而稍微严重点就是虚假新闻的创作者会受到刑事责任追究。而除了以上的责任以外,很少有传媒机构会被真正去追究法律责任。这些事情的产生,包括这些责任的落实,实际上都使得社会公众包括人们对传媒法律责任产生错误的偏差认知,认为一旦虚假新闻产生,那么受到处罚的必定是虚假新闻的创作者,完全忽略在虚假新闻传播背后的传媒所起到的责任和作用。
而且虚假新闻传媒法律责任在进行整体落实时,人们总会存在一定的意识偏差,认为传媒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实际上并没有个体户或者说是新闻的创造者承担的责任更重,这种意识的出现,虽然已经成为了当前人民群众的广泛意识认知,但是實际上在整个当前的法律体系下,很多个例包括很多事情当中传媒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受到的法律处置的严重性往往比个体更重一些。
三、虚假新闻中传媒法律责任的其他惩罚途径
要想改变上述所提到的意识偏差,从根本上杜绝当前社会当中最广泛的虚假新闻,最基本的处理措施就是加重传媒机构在其中的法律责任,而要想真正实现这种处置方式,落实法律责任最直接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使那些不直接指向具体公民组织的虚假新闻不再处于社会监督,而是让个人进行管理或者是让个人进行诉讼,从而实现虚假新闻监督工作的全覆盖,而且通过该种方式也能够真正实现虚假新闻无处可藏。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上述所提到的方法,它能够有效地加重传媒法律责任,同时,还能够依据法律当中所记录的其他信息对受害者进行全面的维权。
四、结语
本文就虚假新闻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有效分析,在进行整体分析过程当中,首先详细介绍了虚假新闻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其次针对虚假新闻内部的结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介绍,比如在虚假新闻当中有三种身份,第一种是创造者,第二种是传播者,第三种是实行者,而这三种身份将会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传媒在这整个过程当中就是第二身份作为传播者,但是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中,对于传媒法律责任的确立依据包括落实手段社会公民无法进行正确的认知,导致产生了一定的意识偏差。本文在分析过程当中就是针对虚假新闻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何进行落实确认进行介绍,然后再分析如何让传媒进行自身责任的正确落实。
(作者单位:江西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