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相关文献阅读分析
2020-05-06原振钟
原振钟
摘 要:精选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创新研究》以及《基于风险导向的工程质量监管创新机制及实证研究》两篇相关文献进行了阅读分析,旨在了解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现状以及一些比较新颖的创新理念,以期能够更好地解决现存的一些难题。
关键词: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创新;基于风险导向的工程质量监管创新机制
1 引言
近年来我国在工程领域方面的进步是举世瞩目的,在国家对基础建设领域投资发展的指挥棒下,各种基建项目纷纷上马,高速公路、跨海大桥、轻轨、高铁等建造水平都已经呈现出世界级水平,而与此同时,建设工程所面临的安全、质量风险越来越大,工程质量事故时有发生,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极大地危害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创新研究》阅读分析
2.1 研究基点
突破、更新、发展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以理念创新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方法的创新,是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和安全生产长效化的必由之路。
2.2 研究现状分析
现阶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整体态势仍不容乐观,而形成这种严峻态势有着多方面的深层原因,本文作者认为其中主要集中在五方面:一是建设安全法规亟待完善;二是安全监管相对薄弱;三是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四是建设市场机制不健全;五是建设从业者整体素质偏低。以我的视角审视整个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势,结合本文作者的研究基点,我认为现阶段建设工程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参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没有找准着力点,传统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理念更多关注的是项目本身的安全状况,安全工作的重心放在对项目实施结果的物的层面的监督和管理,对参与项目的人的安全意识及理念培训方面严重缺位,没有从源头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或者说人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
2.3 研究方法
以建设事故的危害分析,阐述全员、全面、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理念。本文作者提到安全管理的核心就是“以人文本”,这样才能实现安全管理的价值最大化,“人”主要是指代一线的建设者,作者列举了一些安全事故,指出其造成的危害,建设项目发生安全事故,一线建设者肯定不可避免的受到伤害,但通过作者的举例分析,实际上,这种安全事故的影响还可能波及到非该工程的建设者,甚至是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动荡。所以作者由此得出安全管理需要全社会参与,只有多视角观察,才有可能发现那些重大隐患,因为社会各成员所处的位置、角度不同,就有可能帮助建设企业发现其自身难以发现的潜在安全隐患。作者由“全社会”参与安全管理进而反思人本管理中建设者的定位,着重强调项目“全员参与”,由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延伸到施工现场的全体员工;由专职安全管理部门,渗透到所有智能部门,形成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为核心,以全体员工和所有职能部门为触角的“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组织。
3 《基于风险导向的工程质量监管创新机制及实证研究》阅读分析
3.1 研究基点
基于风险导向的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可以更好的加强工程质量风险的预控,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能很好的解决我国工程质量监管中现存的一些难题。
3.2 研究现状分析
我国现行的工程质量监管机制是政府部门监督、监理公司介入的模式。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是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执法机构,行使政府对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同时也行使对建筑市场的部分管理职能;监理公司由业主委托负责对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检测机构由施工承包商委托对建筑工程来样进行质量检测。这种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也存在如下一些主要问题。
(1)以政府主导型为主的监管模式,不但难以形成专业化的管理,更容易滋生腐败。政府本是行政管理工作者,但卻愿意在专业领域干预过多,甚至主导着专业管控工作而乐此不疲,有的甚至进行权利寻租,由于政府没有专业管理的能力,所以在监管层面只能进行行政化处理,即重事后监管而非事前控制,说到底,就是政府根本也不懂如何进行专业的事前控制,只能在事情发生后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处理,面对各种纠纷和投诉,政府部门往往会被动地陷于纷杂的事务中,由于本就没有专业的提前控制与策划,到头来,处理的结果也可想而知。
(2)监理工作受限,难以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的作用。在我国,监理行业现在已经衍化成一个比较尴尬的行业,它本应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建设项目进行把关,为社会负责,然而它确与建设项目的业主发生了合同关系,受到项目业主的委托,拿项目业主的钱,这就使得监理在很多方面畏首畏尾,而业主又经常超越监理合同的权限,直接干预施工行为,这就使得监理俨然变成了“鸡肋”,无法正常行使其职能,最后沦落为业主的“走狗”,在具体质量监督方面的工作也只是事后复核,而非风险检查预控。
(3)质量监督体系未形成“全过程管理”的理念。正如上两条提到的,由于政府的专业局限性,导致政府监管为事后监管;而在我国,目前的工程监理基本上全是“施工监理”,前期策划以及勘察设计阶段成了监管空白,而毫无疑问,很多施工当中的问题都是来自于前期的策划和设计。
(4)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缺失。目前虽然有些工程投保了一些险种的保险,但保险公司并没有介入对工程风险的检查预控,而且工程建设领域还没有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由于承包商流动性大,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将不能及时得到赔付和维修,特别是一些小业主(例如个人购房者)作为弱势群体的利益不能得到保障。
3.3 创新点
政府淡出,质量管理职能由保险公司承担。
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监管新的模式。在此种模式下,政府主管部门淡出,由业主与保险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建设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承保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对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保险责任负有经济赔偿义务,保险公司应制定工程防灾防损制度、事故应急预案、重大损失报告制度、预付赔款制度和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制度,在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保险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向受害第三方进行赔偿,再对相关责任方进行代位追偿,这样将能及时维护业主(或购房者等弱势群体)的利益,解决当前竣工后期出现了质量问题业主不能及时得到赔付和维修的现实,同时,也使政府部门从繁杂的事务处理中解脱出来,转变了政府管理职能,也避免了政府部门权利寻租行为,而“质量控制”职能由保险公司委托也使得质量控制更体现了科学性、公正性,避免了受业主牵制的同时也减轻了业主的事务。
保险公司承担工程质量监管,还有利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工程质量保险费总体费率水平远低于质量保证金,将保险费逐步取代建筑业现行的质量保证金制度,不会造成对建筑企业资金的长期占用,所以能够缓解建筑企业一部分资金压力,进而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提供了现实的解决方案。
4 专业的风险管理公司介入
保险公司与专业的风险管理公司签订《工程风险管理协议》,保险公司向风险管理公司支付质量风险管理费用,委托风险管理公司对承保工程进行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评价、风险预控等。在建筑业,由于对风险管理技术普遍的无知状态,使得问题的隐患常常不能被检测出来。因此,有必要设立精通风险管理技术的质量风险管理机构来对工程质量风险进行检查监控,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通过对工程风险的识别、评估分析、应对和监控以最小代价,在最大程度上实现项目目标,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