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关注数据信息技术创新及其影响的新型智库
2020-05-03田倩飞张志强唐川张娟
田倩飞 张志强 唐川 张娟
摘要:[目的/意义]深入分析美国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ITIF),为我国智库发展与建设提供借鉴与思考。ITIF在2018年宾夕法尼亚大学“智库与公民社会项目”发布的《全球智库报告》中高居全球科技政策类智库榜首,重点关注数据信息技术创新及其影响。[方法/过程]主要采用文献调研法和网络调研法收集相关资料,并对该基金会发布的部分研究成果展开判读、总结,剖析该基金会的组织体系、任务目标与研究项目、政策成果与影响力、创新型单元建设、主要的战略与政策研究领域等。[结果/结论]21世纪以来,新兴科技发展迅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为人类社会创造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可能带来巨大风险和挑战。ITIF成立针对新兴科技的创新型智库研究机构并组建专业智库联盟、建立内部专家与外部智囊相结合的咨询网络、提升智库成果的质量和深度、增加智库间交流的能力和活力、促进智库成果的多渠道宣传和引导等措施,对我国智库建设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关键词:美国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ITIF) 智库 技术创新 政策影响力
分类号:C931.5
DOI: 10.19318/j.cnki.issn.2096-1634.2020.02.12
美国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Information Technology & Innovation Foundation,ITIF)创建于2006年,是一家独立的非营利、无党派、科技型智库。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的《2018全球智库报告》中,ITIF高居科技政策类智库榜首。ITIF关注技术创新与公共政策的一系列关键交叉问题,主题涉及信息技术与数据、电信、生命科学、农业生物技术、清洁能源、创新与竞争力、贸易与全球化等。隶属其下的“数据创新中心”撰写和发布诸多政策建议,帮助不同层面的用户充分利用数据驱动型创新,从而创造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本文以ITIF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调研法和网络调研法收集相关最新资料,结合对其智库研究成果的研读、分析和总结,深入剖析该智库的组织体系、任务目标与研究项目、政策研究成果与影响力、创新型单元建设、主要的战略与政策研究领域等等,总结ITIF的发展经验及对我国智库建设的启示[1]。
1 ITIF概况
1.1 ITIF会长及组织体系
ITIF的会长兼创始人是罗伯特·D·阿特金森(Robert D. Atkinson),他同时还担任美国知名智库布鲁金斯学会的外聘高级研究员。作为一位有国际影响力的政策研究学者,阿特金森著有《创新经济学:全球竞争优势》等著作,并参与撰写ITIF的大部分研究报告。他曾供职于美国小布什和奥巴马两任政府,2011年被奥巴马任命为美国创新与竞争力咨询委员会成员。阿特金森曾担任中美创新对话美方专家,其观点在政界也具有一定影响力,他被《新共和国》评为“创新领域三位最重要思想家”之一,被《华盛顿》杂志称为“技术巨人”,被《政府技术》杂志评为25位最优秀的“信息技术实践者、梦想者和推动者”之一。在阿特金森的领导下,ITIF的政策分析师和研究员团队不断壮大,囊括了经济、电信、隐私、网络安全和生命科学等领域的一些知名专家。
ITIF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董事会,负责制定ITIF的总体发展方向。董事会由21名成员组成,其中名誉主席4名,董事会主席2名,董事15名。董事会成员中约38%拥有政府工作经历,大多数成员曾从事信息科技、能源或经济等专业领域工作[2]。ITIF拥有20名正式员工[3]和20名外聘专家[4]。
1.2 创建数据创新中心
“数据创新中心”是隶属于ITIF的战略研究机构,是ITIF实现智库功能的载体,旨在提升ITIF的创新与技术能力,帮助美国经济与社会、乃至全人类获益[5-6]。数据创新中心使决策者和公众更加了解数据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相关技术(包括开放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的发展趋势,进而充分利用数据驱动创新以便为公私部门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7]。ITIF数据创新中心发布的《加速数据创新:针对国会的立法议程》《为何美国需要国家人工智能战略?》等报告,为美国相关立法和政府行政令的签署提供了支撑。
数据创新中心的主任丹尼尔·卡斯特罗(Daniel Castro),同时也兼任ITIF副会长。卡斯特罗广泛关注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热点问题,包括:数据、隐私、安全、知识产权、互联网治理、电子政务以及残疾人服务等。2013年,他被新闻网FedScoop评为“40岁以下政府与技术界最具影响力的25位人士”之一;2015年,他被时任美国商务部长佩尼·普利兹克(Penny Pritzker)任命为商务部数据咨询委员会专家。此前,卡斯特罗曾在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任IT分析师,负责审计政府各部门的IT安全和管理控制等;也曾担任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软件工程研究所的访问科学家。
1.3 發起全球贸易和创新政策联盟
ITIF于2016年发起全球贸易和创新政策联盟(The Global Trade and Innovation Policy Alliance,GTIPA),这是一个国际智库网络,致力于贸易自由化、倡导全球创新并反对重商主义[8]。截至2019年6月,GTIPA已吸纳33家智库为会员机构,其中我国的上海科学技术政策研究所、台湾经济研究院也是其联盟会员[9]。所有成员承诺将推动更大的市场、有规则的全球竞争和以贸易自由化为基础的全球议程,同时支持政府在激励创新和促进增长的过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1.4 ITIF的任务目标与研究项目
ITIF旨在为决策者提供值得信任的高质量信息、分析和建议。其主要任务是制定、评估和推进政策解决方案,以加快创新和提高生产率。目前,正在开展的研究项目和教育活动包括:
(1)制定关于技术、创新和全球竞争问题的政策议程,编写原创性研究报告和分析性评论;
(2)通过主办活动、发表演讲与报告、提供官方声明以及在新闻媒体中担任分析专家等方式,引导社会舆论;
(3)通过在美国华盛顿特区和世界其他区域首府等地与政治家直接接触,以直接互动方式向决策者提供建议。
1.5 ITIF的政策研究成果与影响力
ITIF在编写原创研究分析和评论的同时,还主办一系列内容丰富的小组讨论、辩论、圆桌会议和专题介绍节目,邀请优秀的作者、杰出的决策者、有影响力的思想家和其他管理者就影响技术创新进程的问题展开讨论。ITIF的分析师广泛参加世界各地(如渥太华、墨西哥城、伦敦、布鲁塞尔、首尔、东京和北京等)的决策论坛。据ITIF官网介绍,过去几年,ITIF的研究报告为美国人工智能行政令、开放数据法案、政府网站法案、国家实验室建设等提供了决策支撑,甚至影响着新加坡、瑞典等国的创新战略制定,彰显出ITIF及其下数据创新中心的政策研究成果与影响力。
(1)ITIF数据创新中心于2018年底发布《美国需要人工智能國家战略的原因及其愿景》,呼吁政府采取更多行动以支撑人工智能产业发展;2019年2月,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旨在促进美国人工智能发展的行政令。
(2)ITIF数据创新中心于2015年发布《加速数据创新:针对国会的立法议程》,呼吁制定综合立法,将开放政府数据作为美国政府的永久责任;2019年1月,特朗普签署《开放政府数据法案》。
(3)ITIF于2017年3月发布《设定美国政府网站标杆》报告,呼吁打造更为友好易用的移动版政府网站;2018年1月,特朗普签署《连接政府法案》。
(4)ITIF于2013年6月发布《翻开新篇:在21世纪创新经济时代重塑国家实验室》,激发美国能源部创建了技术转化办公室,并推出技术商业化基金。
(5)新加坡、瑞典等国家制定的创新战略,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基于ITIF制定和推动的框架,参考了ITIF会长阿特金森出版的《创新经济学》著作。
鉴于ITIF的政策研究成果及其影响力,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智库与公民社会项目”发布的《2018全球智库报告》[10]中,ITIF被评为世界领先的科技政策类智库,并跻身于美国顶级智库第35位。2011至2018年ITIF历年排名如表1所示。
2 ITIF主要的战略与政策研究领域
ITIF主要的战略与政策研究领域包括:创新与竞争力,IT技术和数据,电信,贸易与全球化,生命科学、农业生物技术和能源等[11-12]。
2.1 创新与竞争力
在各国竞相争取全球创新优势之际,ITIF倡导一种新的政策模式——通过刺激基础领域的公共和私人投资,确保企业和国民经济能够赢取竞争胜利。创新与竞争力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竞争力:分析推动国家竞争力的因素和政策,包括改善创新生态系统和高附加值产业的技术能力。
经济理论:评估传统的新凯恩斯主义和新古典经济学对21世纪经济的负面影响,并将“创新经济学”作为更合理的选择加以推广。
新兴技术:围绕变革性新技术的开发与利用等问题展开分析——从无人机和先进机器人技术,到3D打印和数字货币等。
知识产权: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专利、版权、商标和商业秘密)如何恰当地促进创新。
劳动力市场和技能:通过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教育培养技能。
制造业:审查当前趋势,通过增加公私投资,鼓励制造业持续创新。
生产力:分析生产力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趋势,推进政策以提高强劲的生产力增长。
研究与创新:通过为国家实验室和大学研究提供公共资金,制定税收优惠措施来鼓励企业研发,制定相关政策来鼓励实验室技术向市场的转化,最终增强研发方面的公私投资。
监管:研究政府为何和如何制定监管政策,以刺激而不是抑制创新和竞争力。
州和地方:评估州和地方的技术和创新政策,并衡量其向新经济过渡的进展情况。
税收和预算:研究税收政策和预算如何促进投资、竞争力和经济增长。
2.2 IT技术和数据
全球经济的每个部门和现代社会的几乎每个方面都在经历数字变革,ITIF倡导制定相关政策,不仅用于促进信息技术创新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要在整个经济发展中利用这些创新。IT技术和数据相关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可获性:研究如何改善人们获得技术的机会,以及技术如何改善就业、教育和公共场所的利用,尤其是对残疾人而言。
网络安全:研究政府和私营部门如何提高计算机和网络的安全及恢复能力。
数据创新:分析影响大数据、开放数据、数据分析和物联网的问题与趋势。
电子政务:研究信息技术如何改善公共服务的供给。
医疗信息技术:研究如何利用信息技术推动医疗创新,降低成本,并提高保健质量。
因特网:分析与税收、电子商务、数字版权、全球互联网治理和数字货币有关的问题。
隐私:研究如何在保护人们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维护创新和商业环境,以打造强大的互联网生态系统。
公共安全:研究数据分析和高质量视频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如何加强国家安全和应急反应,以促进公共安全。
交通:研究信息技术如何改变交通工具,乃至整个交通基础设施。
2.3 电信
随着互联网从一种偶尔使用的资源演变为一种普遍的、始终使用的宽带生态系统,支撑互联网的网络技术发展速度已超过法律和监管框架所能调整的速度,由此带来复杂的政策挑战。应当努力克服这些挑战,以确保未来的网络能够充分地发挥其潜力。电信相关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宽带:倡导加快部署、访问和利用高速互联网的政策,并鼓励持续的网络创新。
无线:分析与无线技术、频谱管理和共享以及无线电使用权相关的策略和趋势。
2.4 贸易与全球化
发展创新型经济需要全球市场紧密和深入的一体化发展,这种一体化必须伴随着各国的对外开放、面向市场的国家竞争力政策调整等,而不是保护主义的市场扭曲。贸易与全球化相关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贸易:研究如何促进强劲的贸易,特别是在以创新为基础的行业,并遏制各种形式的创新重商主义的蔓延。
发展中经济体:分析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潜力,倡导最有效的技术和创新政策。
2.5 生命科学、农业生物技术和能源
创新不仅有利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增长、增强国际竞争力和消除能源贫困,还能促进人类健康、农业生产力和生态可持续性发展。生命科学、农业生物技术和能源相关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命科学:研究支持人类生物技术的发展、药品开发、卫生保健政策。
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支持动植物生物技术的发展,以提高农业生产力,并可持续地促进粮食、饲料和纤维的生产。
能源与气候:研究制定政策以鼓励创新能源研究、开发和部署,推动清洁技术贸易和清洁能源制造业发展。
3 ITIF在网络与信息技术领域的研究
网络与信息技术领域的政策研究是ITIF关注的重点,近几年ITIF推出的有关网络与信息技术领域相关重要研究成果[13]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ITIF关于网络与信息技术领域的研究主要聚焦于数据与隐私保护、数字经济、阐释新兴技术、中美贸易战和高科技等几方面[14]。
3.1 数据与隐私保护
2018年7月ITIF发布报告指出,过严的隐私法规不利于促进互联网的发展。其重点针对美国和欧盟两地展开了“数据与隐私保护”的相关调查和研究。比如,2019年1月,通过对美国国内的隐私调查结果发现,“极少数美国人愿意为隐私买单”“极少数美国人期望政府限制使用脸部识别技术,尤其在公共安全或机场安检领域”。ITIF尤为关注《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可能对欧洲人工智能开发和使用产生的负面影响,并提议修正GDPR,避免其在未来几年束缚数字经济发展,具体建议包括:扩大公共领域数据处理的能力;允许以最小风险对数据进行再利用;删除算法决策的人类复查权;允许使用算法的企业只披露系统工作和使用数据的基本信息而无需披露系统处理的逻辑信息;根据对用户带来伤害的程度来决定企业应接受的处罚级别等。2019年5月,在GDPR正式实施1年之际,ITIF连续发布2份GDPR相关报告,指出其生效1年后,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该法律不仅没有产生预期的结果,而且还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后果,具体表现在:对欧盟经济和企业产生负面影响、消耗公司资源、伤害欧洲科技创业公司、减少数字广告行业的竞争、企业实施起来过于复杂、未能增加用户之间的信任、对用户的在线访问产生负面影响、条规过于复杂导致消费者难以理解、未能在成员国之间统一实施、使监管机构的资源紧张等方面。
3.2 数字经济
ITIF强调利用新兴技术推动全球经济发展,重点关注制造业数字化,以及拉美地区、韩国等地区和国家的数字贸易。ITIF对伴随新兴经济而可能出现的新型税收(如机器人税收、数字服务税等)持反对意见。
2019年5月,ITIF数据创新中心发布《欧盟需改革GDPR以维持算法经济竞争力》报告,指出: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来,数字经济经历了3个阶段——互联网经济、数据驱动型经济和算法经济。在算法经济时代,人工智能预示着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企业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能力至关重要。
此外,ITIF还关注数据治理与数据流动,包括数据经济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利用价值、数据可信自由流动等。
3.3 阐释新兴技术
信息技术发展迅猛,新兴技术层出不穷。ITIF自2018年起针对人工智能、5G、物联网、量子计算、区块链、数字化平台等新兴技术与应用平台,发布系列技术阐释报告,旨在增强公众与决策者对新兴技术的理解,并为新技术的应用落地和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奠定基础。
3.4 中美贸易战和高科技之争
针对美国从2018年以来对中国发起的贸易战,ITIF迅速发布研究报告指出,美国提高关税、出口管制等政策可能对美国经济造成损害,主要观点包括:对中国ICT增收关税会损害美国经济并威胁美国的云计算领先地位等。2019年5月,ITIF在《对新兴技术的严格出口管制将损害美国经济》报告中指出:美国广泛的出口管制将减少美国国内公司赖以提供就业和保持长期竞争力的技术投资资金,从而威胁到美国各地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美国公司5年内可能损失141亿至563亿美元的出口销售额,错失的出口良机将会影响18,000到74,000个工作岗位。
4 ITIF发展经验及对我国智库建设的启示
4.1 建立内部核心研究团队和外部高端专家咨询网络
思想型人才是智库的核心竞争力,决定智库影响力的最关键因素是战略思想人才。除通过“旋转门”机制吸纳前政府高官和对政府有影响力的知名学者等高端智囊人才、培养智库内部研究型人才等方式外,还应通过外聘制方式,灵活聘请外部专家,建立外部专家咨询网络,提升智库研究成果质量和深度,增加智库交流能力和活力。
4.2 针对新兴挑战成立专业科技智库和发起专业智库联盟
21世纪以来,新兴科技发展迅猛,尤其在网络与信息技术领域,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在为人类社会创造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可能带来巨大风险和挑战。ITIF为使决策者和公众更加理解数据的机遇与挑战,以及相关技术趋势(包括开放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专门成立了数据创新中心。为推动贸易自由化、倡导全球创新和反对重商保护主义,ITIF又发起成立了全球贸易和创新政策联盟。我国的科技智库要积极应对新一轮科技与产业变革的挑战,高度关注新兴技术领域的战略与政策问题研究,特别是国家需要建立一些专门专注网络与信息技术领域发展的新型智库,以未雨绸缪开展前瞻研究,应对新兴科技挑战、提供专业思想见解和为决策建言献策。我国的科技智库发展还比较薄弱,可考虑的途径包括:已有科技智库成立新型创新研究单元、支持新建新型专业型科技智库,以及组建专业领域智库联盟等,以强化专业深度研究和有效决策咨询。
4.3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研究成果并引导舆情
智库是开展政策研究以支撑服务政府和社会组织决策、开展社会发展研究引领社会思潮促进社会进步、培养和输送研究与管理思想人才并充实政府和社会管理人才队伍的特殊知识咨询型机构,这一切的实现都离不开智库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和社会化传播工作。ITIF在发布原创研究分析报告和评论的同时,还主办了一系列内容丰富的小组讨论、辩论、圆桌会议和专题介绍节目,邀请优秀的作者、杰出的决策者、有影响力的思想家和其他管理者就影响技术创新进程的问题展开广泛讨论。ITIF分析师还广泛参加世界各地的决策论坛。
我国智库要形成影响力,就要高度重视思想和研究成果的宣传和传播,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扩大影响力:出版发行期刊、研究报告、书籍、快报等;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报告发布会、专业培训班、学术讲座等活动;加强与各种媒体的沟通和互动,积极利用各种媒体高效传播智库的研究成果和思想观点;通过网络免费向社会提供大量的研究成果。通过研究成果的广泛传播,成为其与学术界、新闻界、实业界、广大民众以及官方联系的纽带,使更多的人了解智库目标和思想精髓所在,提高智库声誉,实现咨政建言和引领社会思潮的智库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 冯志刚, 张志强. 新美国安全中心: 美国国家安全政策核心智库[J]. 智库理论与实践, 2018, 3(6): 78-88.
[2] ITIF. Board[EB/OL]. [2019-05-08]. https://www.itif.org/people/board.
[3] ITIF. Staff[EB/OL]. [2019-05-10]. https://www.itif.org/people/itif-staff.
[4] ITIF. Affiliated-experts[EB/OL]. [2019-05-10]. https://www.itif.org/people/affiliated-experts.
[5] CDI. About the center for data innovation[EB/OL]. [2019-05-20]. https://www.datainnovation.org/about/.
[6] ITIF. Affiliated centers[EB/OL]. [2019-05-20]. https://itif.org/affiliated-centers.
[7] ITIF. New policy research center to focus on data innovation[EB/OL]. [2019-05-20]. https://itif.org/publications/2013/07/15/new-policy-research-center-focus-data-innovation.
[8] 何亮. 全球貿易与创新政策联盟成立[EB/OL]. [2019-06-10]. http://digitalpaper.stdaily.com/http_www.kjrb.com/kjrb/html/2016-07/17/content_344309.htm.
[9] GTIPA. About GTIPA[EB/OL]. [2019-06-10]. http://www.gtipa.org/about.
[10] MCGANN J G. 2018 Global go to think tank index report[EB/OL]. [2019-06-26]. https://repository.upenn.edu/think_tanks/16.
[11] ITIF. ITIF issue areas[EB/OL]. [2019-05-22]. https://www.itif.org/issues.
[12] ITIF. About ITIF: A champion for innovation. [EB/OL]. [2019-05-08]. https://www.itif.org/about.
[13] ITIF. Reports & briefings[EB/OL]. [2019-05-25]. https://www.itif.org/publications/reports-briefings.
[14] ITIF. IT and data[EB/OL]. [2019-05-25]. https://www.itif.org/issues/it-data.
作者贡献说明:
田倩飞:收集、整理资料,撰写文章初稿;
张志强:设计文章框架,进行文章修改;
唐 川:参与第一、二、三部分内容调研;
张 娟:参与第四部分启示建议。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Innovation Foundation: Focusing on Data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Its Impact
Tian Qianfei1,2 Zhang Zhiqiang1,2 Tang Chuan1,2 Zhang Juan 1
1Chengdu Librar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Chengdu 610041
2Department of Library, Information and Archives Management,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Beijing 100049
Abstract: [Purpose/significance] This paper makes an in-depth analysis 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Innovation Foundation (ITIF) and provides suggestions for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of Chinese think tanks. ITIF focuses on data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its impact. It is No.1 in the 2018 Global Sci-Tech Policy Tanks, according to 2018 Global Go To Think Tank Index Report published by Think Tank and Civil Societies Program,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Method/process] This paper mainly adopts literature research method and network research method to collect relevant data. Combined with the interpretation and conclusion of the research released by ITIF, it analyzes the organization system, missions and goals, research programs, policy influences, innovative unites, main strategic and policy research areas. [Result/conclusion] Since the 21st century,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merging technology, big data,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other emerging technologies create great convenience for human society, but also have the potential to bring great risks and challenges. ITIF sets up an innovative unit for emerging technologies and professional alliances, establishes combined advisory network with internal expert group and external think tanks, improves the quality and depth of think tank reports, increases the ability and vitality of exchanges between think tanks, promotes the results of think tank through multi-channel publicity and guidance, etc. These measures provide important referenc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ink tanks in China.
Keyword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Innovation Foundation think tank technology innovation policy influence
收稿日期:2019-10-24 修回日期:201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