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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改革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会计处理思考

2020-04-30向勤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0年3期
关键词:政府会计行政事业单位

向勤

摘 要:本文针对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处理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总结其中的问题与对策,为落实新政府会计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政府会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会计处理

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局限性,主要是体现在难以对单位资产负债状况进行全面、准确、客观的反馈,无法为防范财政风险提供有效的信息资料,对于成本无法进行快速有效的核算,无法反馈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成本,对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造成阻碍。通过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单位需要将资产会计处理流程进行优化,并且将传统的资产会计处理遗留问题进行处理,为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落实营造较好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环境。

一、 新政府会计制度中资产记账主体的确定

新政府会计制度中最主要的变化就是扩大了政府资产核算范畴。尤其是核算内容有所扩大,增加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内容。结合相关政府会计准则文件规定,公共基础设施的计算主体主要是根据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就由谁入账的原则加以确认。其中某些公共基础设施是由多个政府会计主体共同管理维护的,则可以根据现有分管比例各自登记计入资产会计处理中。我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中公共基础设施在整体资产中占据较大的比例,并且整体资产价值较高。传统的政府会计制度中,各级政府对于公共基础设施并没有进行严格的会计核算,不利于各级单位资产摸底工作的落实。而新政府会计制度明确需要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明确核算,由各自的核算主体加以确认也是当下新旧衔接过渡中的重要基础性改革。

由于少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较低,对于资产管理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没有组建专门的资产管理队伍,多数是由财务工作人员兼任。近些年政府财务核算工作难度不断提升,某些财务人员对于资产管理的认识停留在较为浅显层面,无法对资产进行准确确认、计量、处置等。甚至某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还存在产权模糊等问题,如办公房屋长期没有土地证、房屋产权证无法及时录入资产信息系统,使得单位资产信息反馈不准确、不全面。某些行政事业单位还依然存在着固定资产核算不健全的情况,如新筹建的办公楼等基建项目建成完工后,由于其他因素影响不能够及时办理竣工手续,无法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甚至资产使用多年后仍然处于基建项目挂账。上述问题也是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会计处理工作的障碍所在,需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重视资产记账主体的确认,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定有效的解决办法。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中资产入账成本的核算

传统行政事业单位对于许多资产的入账价值难以确定,无法区分资本性支出与费用性支出。如某些行政事业单位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规定,办公楼无偿归属政府某部门使用,然而其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开发商,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环节对大楼装修所产生的装修费用是纳入资本性支出还是费用性支出,是许多财务人员在入账环节遇到的难点。根据原有制度,将其归属于大型修缮计入资产后续支出,应该将其资本化,然而该办公楼的所有权并不归属于单位,单位不能将其简单纳入自有资产进行核算。但是,将修缮费用进行费用化,办公楼价值就存在着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因此,针对该笔装修费用如何入账是新政府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行政事业单位应该不能够将其作为费用性支出进行处理,倘若办公楼权属不归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建议该政府会计主体构建一个资产备查簿,针对该笔资产结合自有资产进行登记入账并作备查登记。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三农”政策,并且地方政府以及相关事业单位加大了资金转移支付力度,针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然而涉农资金项目中涉及资产核算问题仍是难点,直接影响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尤其是需要针对国家投入金额较大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主权问题,应进行明确,避免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形成产权纠纷,影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会计处理工作的落实。针对类似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入账价值、折旧计提以及资产管理,需要严格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落实,才能够确保国家投入资金所形成的资产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用。

结合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文件规定,针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入账价值需要根据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构建成本进行确认,对初始构建投入使用后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前所产生的所有后续支出,不需要追溯调整确认它的入账价值。简单来说就是在新旧会计制度过渡时期,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入账价值就是它的初始构建成本,并不需要考虑折旧问题。倘若行政事业单位无法获得准确的初始构建成本,则需要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入账,首先是根据评估价值入账,其次是根据重置成本进行入账,最后就是前面两种方式不能够满足其入账流程的,则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当中加以披露。

三、新政府会计制度中资产折旧计提问题

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资产折旧不需要考虑残值,并用平均年限法根据固定资产准则应用指南其中明确的运用年限进行计提。行政事业单位没有进行计提折旧的,则在新政府会计制度落实过程中需要补提折旧,补提折旧金额需要借计为累计盈余,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倘若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原有的制度已经完成相应的计提折旧会计处理工作,结合新政府会计制度当中的规定,针对已经具体完成的,就不需要再进行追溯调整,只需要根据新制度在资产的剩余年限内继续进行计提。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已经完全报废但是没有进行资产报废处置,仍然处于资产会计处理账面上,该项报废资产在新旧制度衔接时,不需要对该项资产计提折旧,只需要根据资产的处置流程进行报废处置就符合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公共基础设施的折旧计提,在新旧制度过渡期,单位可以暂时不进行计提折旧,等待财政部针对公共基础设施折旧年限做出明确规定后,再严格落实相应的计提折旧工作。

四、新政府会计制度中资产处置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方式是多样化的,通常涵盖资产报废、报损、捐赠、调拨等等。在日常工作中针对资产处置工作没有形成严格统一的流程,缺乏统一标准。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时往往缺乏审批流程,擅自报废处置;某些单位大量的报废、报损资产不能及时处置,形成长期积压堆放于仓库,这些都会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甚至某些行政事业单位将资产处置收益直接用于职工福利发放,或者弥补行政事业单位运营经费不足,使得国有资产流失,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的提升。新政府会计制度明确了相关固定资产处置报废流程,真正落实了资产处置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行政事业单位报废工作形成工作准绳。

五、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资产绩效管理

要想更好地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效率和效益,就需要对单位运行成本进行准确核算,并且严格落实权责发生制,根据相关制度编制财务报告。新会计制度下必须构建资产管理绩效评估体系,行政事业单位以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作为目标,将资产配置、预算管理、资产信息、财务管理等进行有机结合,增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科学性。通过资产绩效评估体系,将资产配置量化,提升资产使用处置效率。行政事业单位通过构建资产管理绩效目标责任制,将资产绩效管理划分为政府管理层面与业务层面两部分,针对资产配置、日常管理资产处置流程所产生的费用,纳入绩效管理环节,最终提升资产绩效管理水平,增强行政事业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而且资产绩效评价结果可以运用,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采用自我评估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总体评估相结合的形式,必要时可以将社会监督体系纳入整个绩效管理体系,更好地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使得各项资产使用的效率最大化,为构建廉洁型、服务型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为落实新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做好全面清查工作,尤其是账务清理、损益认定以及财产清查等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正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历史遗留问题,对长期没有解决以及新制度落实后的资产会计核算冲突进行及时优化,为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落实打下坚实基础。行政事业单位要重视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会计处理相关变化及影响,提升单位会计管理水平,更好地为行政事业单位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王丽.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处理探讨.财会学习,2019(30).

2.蔡雨.新政府会计制度创新解读.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7(33).

3.王湛钧.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农家参谋,2019(16).

4.望婷婷.新政府会计准则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思考.财会学习,2017(10).

(責任编辑:刘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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