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京津冀地区成为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
2020-04-27臧学英罗琼
臧学英 罗琼
摘要:京津冀协同发展整体定位中包括“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改革引领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这意味着京津冀担负着率先谋划和推进改革、成为全国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重任。过去六年,京津冀三地在协同发展中“一体化”意识日益增强,在交通一体化、产业转移和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方面成效显著,区域一体化制度建设不断加快,三地正在合力走上高质量协同发展之路。但京津冀高质量协同发展还需从协同理念、制度创新、人才共享机制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京津冀成为全国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源亟须从以下三方面突破:以文化创新引领理念先行,以科技创新引领动能转换,以制度创新保障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健康前行。
关键词:京津冀;高质量发展;动力源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20)02-0091-09
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区域政策和空间布局,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构建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第七个年头,也是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期目标的关键时间节点。六年来京津冀协同发展走过了许多不平凡道路,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今天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京津冀三地正以一往无前的拼搏精神行走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努力构建成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
一、京津冀正在合力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一)“一体化”意识日益增强
京津冀协同发展六年来,三地坚持“一盘棋”思想指导,自觉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定式,按照顶层设计协作发力,已经成为京津冀地区干部群众的共识。整体发展意识明显增强,“一家人”情感愈发深厚,握指成拳的合力愈发强大,京津冀区域合作的路子越走越广,推进协同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越来越强。区域协同发展理念已融入到各自城市的规划建设之中,想问题、做决策、推动发展都自觉考虑区域整体发展的需求,有利于三地高质量发展的事积极干、主动做。
北京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强调“跳出北京看北京”,克服“舍不得”思想,主动融入,积极作为,自觉用大历史观看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行动自觉,在推动京津冀高质量发展中努力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城市副中心与雄安新区协同发展,推进交通、生态环保和产业转移三个重点领域向纵深突破,着力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推动北京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在区域内共享。
天津市以“敞开津门融入大战略”的胸怀,强调把天津放到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中去把握、去谋划、去推动,并深切认识到天津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北京和河北。重新审视天津的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合作重点,在联动、协同上下功夫,与京冀抱团发展。在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上取得新成效,天津港雄安服务中心设立,津石高速公路全面开工,联通京津双城的高铁通道格局加快形成,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取得新突破,“环首都生态屏障带”将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纳入国家生态发展战略,主动融入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体系。
河北省始终把京津冀协同发展看成是千载难逢大机遇,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出台了《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推动河北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为了实现三地真正意义的协同,河北省正视差距,加快补齐自身短板;主动在转型升级上实现新作为,对标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内涵式发展道路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主动践行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的优化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建设好生态环境支撑区,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在“一体化”意识推动下,三地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首先,三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19年前三季度,北京市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速持续加快;天津制造业朝着高端化方向转型发展,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增长势头迅猛,高于全市工业平均增速水平;河北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3.8%,同比加快1.7个百分点。
其次,三地消费模式均呈现迭代升级。北京信息等服务性消费增长势头强劲,服务性消费已经成为市场消费的主导。天津居民消费支出中,旅游、教育、文化娱乐等服务性消费支出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增速高于总消费增速。河北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家用电器音响器材类、新能源汽车等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呈现快速增长势头。
最后,北京的辐射带动作用日益明显。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自成立以来新增注册企业中有22.6%来自于北京;河北雄安新区坚持把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积极吸纳北京以及其他地区创新要素资源。截至2019年8月底,首批成功入驻市民服务中心的高端高新企业26家,其中9成企业来自北京,登记进驻的高科技企业3069家,大部分也是来自北京。
(二)三大重点领域取得显著成效
首先,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基本形成。铁路方面,成立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公司,为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提供保障。京石高铁等5条重要高铁建成通车,京唐城际等6条高铁加快建设,三地之间的高铁、动车网络越来越密,“轨道上的京津冀”行将形成。公路方面,张承高速、太行山高速分别于2015年和2018年年底建成通车,京秦高速部分路段也已建成通车。连接天津与石家庄的首条高速公路津石高速加快建设,京台、京港澳和京昆等跨区域高速公路打通,截至2019年年初,京津冀区域内累计超过1600千米的“断头路”和“瓶颈路”打通或扩容,1小时生活圈构建完成,环首都半小时通勤圈覆盖面不断扩大,京津冀环形列车和早晚通勤动车开行,京津冀交通一卡通在三省市实现互联互通,累积发卡数量超过180万张。机场方面,举世瞩目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历经4年打造投入使用。河北机场集团被纳入首都机场集团统一管理,实现了京津冀三地主要机场统一管理。京津冀机场群布局更加优化,北戴河机场、承德机场、沧州机场等正式通航,包括唐山机场在内的河北省部分机场扩建完工,天津航空口岸大通關基地(一期)开工。港口方面,天津与河北成立津冀渤海港口投资公司和津唐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加快津冀区域港口资源整合,做优做强港口资源,形成了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港口群干支联动的有力格局[1]。
其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有效改善。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制度完善。成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签署了《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另外,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控烟控煤控尘等措施,有效改善了区域空气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2018年,京津冀地区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约40%,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重污染天数分别从2013年的58天、49天、80天减少至15天、10天、17天,京津冀雾霾天气得到了成功遏制并不断好转[2]。水污染治理方面,京津冀三地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形成了水污染协作共治模式。建立了引滦入津、密云水库上游等跨流域水污染治理横向补偿机制。加快张承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修复,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启动京津保生态过渡带、“三北”防护林等重大生态工程。
最后,区域间产业合作加强,产业联动发展取得重大进展。产业对接机制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升级转移的政策措施,发布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升级转移规划》《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等规划指南,就区域内产业转移税收利益分成问题专门出台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产业承接平台建设方面出台了《关于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的意见》,着力打造“2+4+46”承接平台。并且建立了京津冀协同办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和有关部门联席会商制度。产业协同发展方面,北京一些大项目落地津冀,北京中关村与津冀合作共建一批产业园区,截至2019年年初,北京企业对津冀投资的认缴出资额累计超过7000亿元[3]。产业布局方面,在区域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思想指引下形成了“五区五带五链”空间发展格局。
(三)区域一体化制度建设不断加快
京津冀协同发展以来,着力加强顶层设计,规划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形成,区域一体化制度建设不断加快。
從区域层面看,2015年,中央审议通过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成为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基本遵循,此后,交通、生态、产业等重点领域的12个专项规划全部印发实施。2015年年底,《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同时发布。2016年,《“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印发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跨省市的区域“十三五”规划,以大手笔布局产业、交通、水利、生态等领域。2015年,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五部委联合印发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升级转移规划(2015—2020年)》,2016年6月工信部又与北京、天津、河北联合编制《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确定了三地产业协同发展的阶段性目标,规划了“五区五带五链”的产业分工格局,明确了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对接、绿色低碳发展、产业协同创新等主要任务,进一步强化产业协同顶层设计。
从地区层面看,区域一体化制度建设也在加快推进,2015年7月,京津冀三地政府分别通过了各自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批复向社会公开,2018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北京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2018年4月,《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全文发布。
以上表明,京津冀区域正在进行一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力地推动了三地在规划对接、战略协同、产业联动、市场统一、人才共享、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重大合作。京津冀统筹有力、竞争有序、共享共赢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加速形成。
二、京津冀高质量发展亟待破解的三大问题
(一)协同发展理念需进一步强化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六年来,虽然总体上成效显著,但任务依然艰巨,从党政干部、企业主体,再到人民群众都需要进一步强化协同发展理念。
首先,对党政干部来说,由于一些地区党政干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还未建立起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干部考核机制缺失,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仍存在畏难等靠、精力分散、封闭保守等陈旧思想,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样的思想状态很难适应京津冀高质量协同发展的现实新要求。目前,部分领导干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动力源还主要来自于上级部门或外部倒逼力量,以激励机制推动干部积极、主动作为的目标还远未达到。
其次,对企业主体来说,京津冀协同发展以来,在产业转移疏解方面率先取得的突破,大多依靠的是行政力量,依靠市场手段较少。因此,企业主体协同发展的理念应需强化。还存在企业家不想走,员工不想走的情况。由于北京的先天优势还在,一些并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企业不愿离开北京,有的企业家认为,企业设在北京离决策机构近,机会多。对于企业员工而言,受亲情、孩子教育医疗资源等牵绊,宁愿辞职也不愿意离开北京现象普遍存在。
最后,对广大百姓来说,一体化协同发展的理念亟待强化。在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过程中,前期疏解出去的产业大部分都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比如部分菜市场和批发市场的拆除或搬迁,这势必影响居民的基本生活,部分群众出现抵触情绪。这说明政府有关部门在行动之前,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意义的宣传不到位,党的大政方针出台背景没有和老百姓讲清楚。就京津冀协同发展本质讲,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恰恰都是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让人民群众以实际行动支持、投入到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国家重大战略中来,必须进一步强化协同发展理念。
(二)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需要加强
首先,区域利益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涉及三地政府和众多利益主体,矛盾比较复杂,面对着多方利益博弈的困境。虽然京津冀协同发展出发点和落脚地都是三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终实现共赢,但在实践过程中,地方政府和企业主体往往是基于“理性经济人”基础上进行决策思考,在协同发展中努力补自身短板,增自身能力,强自身效益,目标就是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区域高质量协同发展很难实现,只有真正建立起完善的区域利益协调机制,才能有效解决相互间利益冲突,使各方能从京津冀整体利益出发,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共同发展。
其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利益平衡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需要完善。京津冀区域内部经济发展差距较大,特别是河北省发展水平与京津差距过大,三地处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4]。在产业转移过程中,京津企业可能会舍近求远选择各方面基础环境较好的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而不是河北省。因此,亟须建立以利益为核心的利益平衡机制。另外,需要继续完善京津冀生态补偿机制。厘清各方主体责任,做到权责明晰,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好中央政府对生态补偿的协调和监督作用,建立科学的生态补偿标准,探索补偿资金来源和形式多样化。加快生态补偿法制化建设,生态补偿做到有法可依。
再次,产业协同发展动力机制缺失。京津冀要想真正实现产业协同,必须解决好产业转移税收分成等利益问题,协调好各方利益。从目前看,动力机制缺失是影响京津冀产业协同的主要原因,产业协同发展的税收分成、利益补偿以及成效考核等方面尚未建立完善的机制,产业协同发展缺乏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地方政府出台的产业发展政策,往往是基于自身产业发展情况的考虑,很难站在京津冀整个区域角度考虑,导致区域内上中下游产业链不完整,产业关联性小,难以真正实现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最后,京津冀一体化市场机制亟须完善。由于历史原因,京津冀区域重化工业和国有企业等大型企业较多,与长三角地区中小微企业众多、规模小,政府较难干预相比,京津冀企业更容易受到政府行政干预。虽然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但由于京津冀区域内中小微企业数量相对不足,规模较小,再加上管理水平有限,市场活力仍显不足,产业协同仍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市场一体化滞后。京津冀区域亟待完善一体化市场结构,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区域人才共享机制需要加快形成
人才共享是京津冀高质量协同发展的助推器和必然要求,推动京津冀成为全国高质量发展的動力源首先要求京津冀成为全国人才高地,促进人才资源在区域内顺畅流动,解决人才资源区域间分布不平衡问题,实现共建共享。目前来看,在人才资源共享方面存在着动力不足、制度保障不到位和人才共享效果评估机制缺失等问题。
首先,人才共享动力机制缺失。京津冀人才共享相关政策出台了不少,但收效甚微,对人才共享的重要意义缺乏足够认识,三地政府和相关单位主动推进人才共享动力不足。北京作为高端人才聚集地,缺乏主动推动人才在区域内流动的动力。没有动力是阻碍人才共享发展的重要思想因素,亟须从激励机制、绩效考核方面入手,在区域内加快形成人才共享动力机制。
其次,人才共享制度保障缺位。跨区域人才共享往往面临着户籍、职称认定、人事关系限制等问题,阻碍了人才的自由流动,需要围绕着以上问题进行制度设计。人才共享还需用人单位就人才子女入学、社会保险、住房、科研资助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解决人才流动后顾之忧。建立区域间人才相关政策和待遇协调机制,保障人才在区域内所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水平和配套服务应该是一致的或者是接近的,避免区域内出现差别化待遇,这样才能促进人才真正意义上的共享。
最后,人才共享评估机制缺乏。京津冀三地虽然人才共享思维形成得早,就人才共享也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是政策实施力度不足,执行不到位,缺乏人才共享成效评估机制,人才共享成效不显著,实际操作中大打折扣。
三、推动京津冀成为全国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源的对策建议
(一)以文化创新引领理念先行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向纵深推进,必须做到以文化创新引领理念先行。
首先,强化协同理念,营造协同文化。动员京津冀社会各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战略高度深刻领会京津冀高质量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区域发展的又一伟大实践,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其次,营造京津冀高质量协同发展浓厚政治氛围。发挥好政绩考核指挥棒作用,把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效纳入三地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去,倒逼领导干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主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把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表现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把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识别检验领导干部的试金石和操练场,既重视领导干部在协同发展中对上级精神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又突出领导干部在协同发展中整体谋划和决策水平。只有营造出京津冀高质量协同发展浓厚政治氛围,才能激发出广大领导干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干事创业激情和热情,使他们心无旁骛,一门心思干事,最终成长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主力军。
最后,在基层群众中营造协同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在基层群众中创新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主体活动或知识竞赛。让人民群众深刻理解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意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成为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的主人翁和一分子,在人民群众中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高质量协同发展的强大社会力量。
(二)以科技创新引领动能转换
京津冀是我国科技创新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必须紧紧围绕“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功能定位,充分利用自身科技创新优势,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吸引国内外优质资源和要素聚集,带动整个区域新旧动能转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最终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全球创新高地,成为推动我国乃至全球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的动力源。
首先,打造雄安新区成为京津冀高质量协同发展新引擎。雄安新区正式设立之前,京津冀高质量协同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是河北省对优质资源和优质要素吸引力不够,河北省缺乏国家级创新平台,难以对接北京和天津的创新成果,阻碍了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在区域内顺畅流动。雄安新区的设立使得这一问题迎刃而解,雄安新区的高定位对创新资源有强大的吸引力,成为京津冀又一创新高平台,弥补了河北省与京津两地的平台落差,最终成为京津冀高质量协同发展新引擎。
其次,加强北京科技成果区域内转化能力,构筑高科技产业联动链条。加快科技成果在区域内转移扩散及产业化,是切实推进京津冀三地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核心环节和重要任务,更是引领京津冀经济社会一体化的重要体现。另外,京津冀创新链链接不足,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相对薄弱。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力:一是提高河北省科技创新能力。河北省科技创新整体水平比较落后,与京津难以形成有效的创新梯度,影响了创新成果的承接转化,应加快提高河北省科技创新能力,以便有效弥合京津冀协同创新梯度差异大现状。二是加强科技研发,完善科技成果区域内转化和产业化链条,推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有机深度融合,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同体,提升京津冀利用创新成果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能力。
最后,打造一体联动式创新链群支撑体系,营造京津冀高质量发展创新生态。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是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有利于打破区域间行政壁垒,降低一体化发展制度成本,是推动区域间创新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的保障。一是建立区域一体化联动创新要素共同体市场。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以及在区域内的高效配置需要发达的自由市场。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过程中,亟须打破目前行政壁垒,尽快形成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共同体市场,打破要素自由流动的区域限制。二是建设京津冀一体化联动创新平台。围绕着全国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源目标,打造一批产业创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创新等区域一体化联动创新平台,使之成为促进京津冀协同创新的有效载体和抓手。三是构建京津冀一体联动式创新政策落地保障机制。加强京津冀在人才引进、税收优惠、财政金融支持等创新政策方面的协调性,并加快构建创新政策落地保障机制,解决京津冀协同创新“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以制度创新保障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健康前行
目前,京津冀已进入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不断进行体制机制創新,确保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健康前行。从目前情况看,京津冀高质量协同发展亟须围绕着产业、要素资源、公共服务、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首先,创新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推动高端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构建区域内多层次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京津冀产业协同最大问题是区际间税收分成,在省际产业转移时,探索地区间税收分享和产值分计。另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京津冀不同地区对所要转移承接企业存在供求差异,应当构建合理的补偿机制和协调机制。二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区域间产业深度融合。从京津冀各自城市发展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出发,在区域内建立完整的上中下游产业链,注重区域间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理产业发展空间格局。三是创新绩效考核制度。发挥好政绩考核这个“指挥棒”作用,从根本上改变地方政府只关注本区域经济发展和利益实现问题,把产业协同成效作为政绩考核重要指标,在政绩考核中加入反映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成效的关键指标,增强领导干部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意识和责任。
其次,创新优质要素跨区域流动机制,推动高端要素在区域内高效流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以来,由于市场不完善,区域内行政壁垒严重,导致优质要素在区域内流动受阻,亟需创新高端优质要素区域内自由流动机制。一是构建京津冀一体化市场机制,营造公平竞争、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逐步消除行政壁垒,引导要素资源在京津冀三地自由流通、充分流动,实现资源区域内优化配置。二是搭建京津冀三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三地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汇聚共享,形成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协同管理机制,提高资源要素在区域内配置效率。三是围绕高端人才、先进技术等核心要素,探索在区域间流动、共享新模式,创新人才技术资源共建共享新机制。
再次,创新公共服务协同发展机制,缩小区域间公共服务发展差距。一是围绕着教育、医疗、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快建立公共服务跨区域流转衔接制度,降低优质资源要素在区域间流动成本,激活各种创新要素资源在区域间自由流动。二是围绕着“医保异地结算,跨省异地养老”等问题进行制度创新,着力解决“钱随人走”问题,为优质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解决后顾之忧。三是构建京津冀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京津冀城乡间公共服务断崖式差距导致城乡发展差距巨大,需要重点对此问题进行制度创新,激发城乡间要素流动活力。
最后,创新协同治理机制,为京津冀高质量协同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在京津冀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区域间产业协同、人才共享,还是创新创业、民生改善,都需要有良好的外部环境作保障。一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坚持“一盘棋”思维,加快推进区域生态一体化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三地交界地区生态环境联动执法,为高质量协同发展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二是完善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京津冀一体化要求三地在面对生态环境问题时要坚持“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加快完善“污染者付费,保护者受益”生态环境补偿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补偿标准。三是建立重大社会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京津冀作为一个共同体,需要共同做好政治、金融、科技、卫生等重点领域重大风险防控问题,利用高科技手段提前做好预测、预判和预警工作,共筑京津冀高质量协同发展安全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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