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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审核管理成效分析

2020-04-27林三妹

临床医药文献杂志(电子版) 2020年88期
关键词:精神药品不合理药师

林三妹

(河池市复退军人医院,广西 河池 547000)

精神药品主要指能直接对人脑中枢神经系统发挥作用,使其产生兴奋或抑制从而连续使用并产生依赖感的药物[1]。临床上根据精神药品的危害性与依懒性通常将其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尤其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最为广泛[2]。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以及各行业竞争力上升,人们的精神压力逐渐增大,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甚至到了滥用的地步,这不合理的应用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在05年时,相关机构就曾出台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07年1月和5月又相继推出《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与《处方管理方法》,进一步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与管理做出了规范。因此,为了更好地避免该药的滥用,我院根据上述条例及《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笺格式及管理办法》对门诊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项审核与管理。观察处方的管理成效。本文现就将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审核管理成效进行如下报告。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对我院门诊2019年1月至2020年保存的5060张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审核管理情况进行分析,以2019年1月—12月加强管理前设为对照组,以2020年1月至今加强管理后设为观察组。

1.2 方法

在未加强管理前,我院门诊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均采取常规五专管理:(1)专人负责;(2)专柜加锁;(3)专册登记;(4)专用处方;(5)专册登记。每月做二类精神药品印签卡上报表。临床医生开具处方,门诊药师审核,简单登记处方费别、日期、门诊及患者基础资料、临床诊断情况,最后开具处方。2020年1月起加强管理后,具体方法为:(1)明确审核标准。依据相关规范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笺格式和管理方法》文书,制定时应特别注明:①处方前记的费用类型、日期、科别、门诊、患者基础信息及临床诊断情况等,如实填写好。②开具处方时确保药品名称。规格与电脑系统储存一致。③门诊每张处方应不超过7d用量,若为慢性病或部分特殊疾病患者可适时延长到14d用量,但要如实说明超量原因。比如癌症疼痛患者需长期服用助眠类药物,癫痫患者需长期服用苯巴比妥片,失眠患者需长期服用地西泮片等助眠类药物等。④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确定用法用量,如需超说明使用要特别注明理由。⑤用量要写明单位剂量的倍数而非片数,用法不应该表示为“prn”。⑥处方医师签名清晰完整,切忌擅自修改处方。⑦切忌不要出现同一患者同时开具多张处方。(2)总结每月药品不合理处方数量及表现,注明开具处方的具体医师,做到责任到人,以提高相关人员规范用药意识。(3)制定考核管理标准与方法。每月撰写处方审核报告并上交医院开展行政考核,每张不合格处方制定相应绩效罚款。同时制定相应改善措施并贯彻落实,观察药品使用改善情况与审核管理成效。

1.3 统计学方法

研究数据的计算均录入SPSS 19.0软件分析,以(n/%)表示计量资料,采用x2检验,数据对比有显著差异以P<0.05表示。

2 结 果

2.1 门诊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审核不合理情况及分类

对照组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合理处方有220张,不合理率为4.35%,观察组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合理处方有125张,不合理率为2.47%。经加强管理后,2年内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不合理率明显下降(P<0.0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不合理类型主要包括不规范处方(药名不规范、地址不全、剂量写法错误等)、适宜性处方错误(用法用量错误、适应证不全等)两种。

2.2 门诊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审核不合理情况分析

对照组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合理处方数为220张,观察组2020年不合理处方数为125张,数量有了明显下降。不合理处方表现形式为地址不全、药名不规范、剂量写法不对、用法错误、超量无理由、诊断不符、修改未签字、签名潦草等,见表1。

表1 门诊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审核不合理分布情况(n/%)

3 讨 论

精神药品能够有效抑制或兴奋中枢神经系统,易使人产生药物依赖性,特别是第二类精神药品,若不能合理使用将会产生严重社会性危害,对患者自身健康也产生一定威胁[3]。因此,必须加强对门诊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审核与管理,医疗质量的提升离不开特殊药品的处方审核及考核。在本次研究中,我院门诊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展为期2年的审核与管理,通过一系列管理措施的实施,不合理处方率从2019年的4.35%明显降低到2020年至今的2.47%,不合理处方率下降了1.88%。由此说明,在门诊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中,明确制定标准并严格实施考核才是行之有效的提升特殊药品处方合理率途径。

本次点评、考核虽让门诊第二类精神药品合理处方率明显提升,不合理率仅有2.47%,但这也是在大部分错误已获得整改后发现的漏网之鱼,说明对于该类药品的管理仍需不断加强。在不合理处方中,主要以超量无理由和地址不全为典型错误,这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临床医生对第二类神经药品处方的规范性和管理办法缺乏深刻认知,同时也进一步暴露药师审核处方不过关的缺陷。尽管在这近两年的审核管理内,我院门诊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获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总体合理率仍未达到100%,依然存在一定不足。比如门诊高年资医师处方合理整改时引用该管理模式仍存在困难,药师数量相对不足导致每日审核大量门诊处方时存在疏忽,总体而言对处方的干预率偏低,无法及时发现问题处方或即使发现也不能及时和医生沟通,进而导致问题处方重复出现。针对上述存在问题,门诊应拟相应整改措施,可利用品管圈等手段开展点对点当面沟通、积极宣教、改进考核等。针对门诊高年资医师难以接受先进处方开具方式,不合理处方整改较慢问题,可采取专用提示卡,卡片内容主要列举第二类神经药品处方不合理表现常见形式,给高年资医师起到警醒和提示作用,从而争取做到特殊药品处方合理率达100%。而对于药师数量及专业能力不足问题,一方面应广泛招贤纳士,引进高学历人才作为人员支撑,为今后门诊特殊药品处方管理办法先进性典型基础。另一方面应加强现有药师开展相关业务学习,门诊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引导并监督药师往处方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网络化等方向发展,从而更好地防控风险。

综上所述,门诊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不合理表现形式较多,而通过加强对门诊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审核与管理后能规范药品使用,明显提升处方合理率,因此应高度重视该方面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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