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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化自信:理论·逻辑·路径

2020-04-26徐晶晶雷家军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乡村文化自信新时代

徐晶晶 雷家军

[摘要]乡村文化自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关系密切,本文从历史的视野对乡村文化自信的理论、逻辑与路径进行了探析。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文化自觉思想为乡村文化自信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传统乡村文化的继承、农民公民文化的培育和乡村文化个性的坚守是乡村文化自信的生成逻辑。农民主体意识与文化运行机制的良性互动、外部扶持输送与内部挖掘孵育的多维推进、农民自我管理与制度规范引导的协同保障是乡村文化自信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新时代  乡村  文化自信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245(2020)01-0029-08

DOI:10.19499/j.cnki.45-1267/c.2020.01.006

延绵了五千年的中华文化发轫于农耕文明,乡村社会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发源地,也是近现代中国革命重要的实践场域,具有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本文将结合乡村文化建设的历史与现状对新时代乡村文化自信的理论、逻辑与路径展开初步的探讨。

一、乡村文化自信的理论依据

科学理论对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具有指导作用,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文化自觉思想以及西方与苏联乡村建设经验教训的深刻理解,有助于我们对乡村文化自信的本质内涵、发展方向形成理性认知。

(一)马克思主义是乡村文化自信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不仅是一种文化现象,更是指导中国经济、政治、文化变革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国共产党一直致力于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经历和参与了一系列革命和建设运动后,马克思主义被逐渐接纳、融合并内化成农民心中稳定的价值取向,成为新时代实现中国乡村文化自信坚实的理论基础。

中国古代乡村社会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儒家学说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却将君权和自然崇拜衍生而来的“天神崇拜”以及和传统宗法制度紧密相连的“祖先崇拜”相联系,认为君权承于天命,君民均需“敬天法祖”,与封建专制统治紧密相连的封建神权和封建族权成为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枷锁。马克思主义从实践出发理解世界的物质性,否认超越了物质世界的神的存在,通过对“现实的人”的关注,将乡村文化的关注重心拉回到农民自身。这不仅打破了农民们对封建神权思想的敬畏之情,一定程度上对与封建神权紧密相连的封建统治也造成了冲击。现实的人是马克思主义进行社会研究的切入点,也是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通过对现实的人的关注,将中国乡村文化的关注点从封建神权和封建族权拉回到农民自身,让农民意识到自己才是乡村文化的建设和享用主體。毛泽东在《湖南农运动考察报告》中,倡导“推翻祠堂族长的族权和城隍土地菩萨的神权以至丈夫的男权”[1]。他认为,“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2]通过对封建专制统治的推翻、对封建神权束缚的挣脱以及对陈腐封建家庭制度的改革,使得民主平等的乡村社会新秩序得以建立,实现了乡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解放。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因不占有生产资料而在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中沦落为工具性的存在,使得本应是富有自主性和创造性的生产活动转变为“异化劳动”,令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和享用者得不到统一,人类的本质活动转变成压迫人民的手段。长期以来农民阶级承受着多方剥削与压迫,却又因自身阶级的局限性无法建立强有力的政党政权以维护自身利益,不仅经济窘迫,在政治上也一直扮演着无权者的角色。农民发展最为迫切的任务是实现人身独立与自由,解决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主要以革命的方式实现共产主义作为逻辑终点,认为最终“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深入乡村开展调查活动,使用适应于乡村社会的话语体系阐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让农民将自身置于阶级体系之中,动员他们将内化的权利观念与政治觉悟转化为外在的行为方式,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革命进程中去,让拥有了阶级意识与国家观念的农民成为无产阶级的重要同盟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民由过去被压迫、被剥削、被奴役的社会地位转变为国家的主人。在拥有了更高的社会和政治地位后,农民们在文化活动方面有了更高的参与积极性,在文化发展方面拥有了更多的发言权,这不仅是乡村文化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乡村文化自信实现的坚实基础。

“以往的理论从来忽视居民群众的活动,只有历史唯物主义才第一次使我们能以自然科学的精确性去研究群众生活的社会条件以及这些条件的变更。”[4]在马克思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中无不渗透着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论断,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在中国乡村社会的广泛传播使得乡村文化回归于农民,并服务于乡村的生产实践,是新时代实现乡村文化自信的理论基础。

(二)文化自觉是乡村文化自信的思想前提

“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的‘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在生活各方面所起的作用,也就是它的意义和所受其他文化影响及发展的方向。”[5]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期,乡村社会实现文化的自信不能依靠“他觉”只能依靠“自觉”。长期且理性的文化自觉思想的积累,科学且深刻的文化自觉思想的伴随是新时代乡村文化发展,进而实现乡村文化自信的内在要求。

文化自觉的实质是人们对于乡村文化理性审视之后的深度认同与自我肯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以乡村文化带来的产业规模和利润效率作为乡村文化的价值评判标准,忽视了乡村文化独特的教化功能和人文价值,使得人们对乡村文化的认识存在偏颇,影响了人们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在乡村文化中蕴含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共生的原理,能够为因物质利益竞争而感到疲乏的心灵提供安身立命之处,具有世俗拯救之功效。较之于高速发展的工业文化,以绿色自然为主题的乡村文化给人以安全平稳可持续千年的印象,其中阡陌交错、恬静舒适的自然环境彰显了乡村文化天人合一的生态理念;简约淳朴、睦邻友善的乡风民俗展现了乡村文化交往理性中的人文关怀;安居乐业、知足常乐的生活态度突显了乡村文化自然和谐的生活方式。以更长远的目光对乡村文化的社会调节功能做出全面合理的评价,会使得原本具有浓厚小农意识的乡村文化转化成一种精神利益较高的生活方式,带有局限性的乡土情怀转化成人们对理想人格的向往之情,对这些方面的合理评价有利于人们重新找回乡村文化存在的价值和尊严。

实现传统乡村文化的现代化转型,不仅需要纵向的历史性传承,也需要横向的即时性创新发展。新时代乡村文化传播渠道多元化,农民主体参加的文化活动增多、接触的文化形式多样。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日益复杂,若仅凭情感固守传统乡村文化,则容易出现传承与延续的危机。重构文化主体对乡村文化的认同需要用科学的方法对传统文化进行革新,以新时代的需求来探寻传统乡村文化,深入、充分地发掘传统乡村文化中的生产、教化和生态价值,将历史文化遗产转化为现实的文化力量,实现“温故而知新”。“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8]

对于优秀传统乡村文化的继承是历史发展之实然逻辑,新时代实现乡村文化自信需要以传统文化为依托,做到融贯古今、面向未来,融汇中西、走向世界。

(二)公民文化的培育是社会环境嬗变之应然结果

公民文化是一种与民主制度相耦合的政治文化形态,体现了公民对于自由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认知和判断,彰显着公民对于国家这个政治共同体积极的情感与态度。新时代在乡村社会进行公民文化的培育不仅是民主法制精神发展和社会环境嬗变的应然结果,也是摆脱封建依附思想实现乡村文化自信的应然诉求。

民主自由的社会政治环境是农民践行公民文化的前提。在中国传统宗法伦理社会中农民的公共活动长期停留在家族领域,以致个体意识和公共意识缺失。等级森严的官僚体制使得公共权力异化为等级特权,农民们的依附性和保守性较强。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通过阶级斗争让农民弄清了“谁养活谁”的问题,让几千年封建压迫下所形成的封建等级观念,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逐渐消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民由以往被剥削、被压迫、被奴役的社会地位转变成国家的主人,而摒弃了等级特权的自由型和参与型公民文化成为衡量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标准之一,这令公民文化在乡村社会的培育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中共十七大以来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范畴,其中村民自治制度是以村为单位的小范围民主制度,是国家在政治体制设计和社会结构安排中为农民们的政治参与留出的合理空间,使得农民作为公民不仅依法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而且在乡村事务的公开化过程中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自身的表达权;在具备民主观念、掌握了民主技能后能够独立理性地对乡村公共权力行使监督权,让农民切实感受到自己在乡村社会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价值。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乡村公民文化发展的社会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商品交换过程中所倡导的平等交换、公平竞争原则是乡村社会公民文化培育的社会经济土壤,市场经济中所蕴含的契约化、理性化精神是促进新时代农民平等意识和主体观念逐渐形成的重要动力,农民们的政治参与态度由消极依附向积极参与转变。拥有了公民文化的农民能够将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和社会的整体结构之中,将内生、感性的个人伦理道德纳入理性、自觉的法律规范之中,让农民意识到作为社会主体的一部分应自觉地对自身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切实承担起相应的义务,而这些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市场经济中因价值规律自发调节而存在的盲目性。因此对于乡村公民文化的培育不仅是新时代实现乡村文化自信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乡村社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良性运作的应然诉求。

具有普遍性的农民教育是乡村公民文化培育的重要保障。思想政治教育知识的普及以及一系列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举办,使得新时代的农民能够对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和扮演的政治角色有深刻的认知,拥有了政治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的农民能够在社会实践中将内在的公民文化认知转化为外在理性的公民行为,在直接或间接地处理公共事务过程中对政治信息做出理性的分析和判断,做到积极参与而不盲从,正确认同而又保持理性。农民在制度化的民主实践中学会有效、合法地运用民主技能协调自身利益与他人诉求,在掌握处理公共事务的合理方法后逐步实现由低层次的社会组织参与向高层次的政治参与转化,由消极被动型的政治参与向自主责任型的政治参与转变,真正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乡村公民。

多元复合型公民文化既包含了现代社会所倡导的自由、民主、平等的价值取向,也容纳着仁爱、忠诚、奉公等传统美德,能够适应和满足新时代乡村文化发展的多元需求,成为新时代实现乡村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

(三)文化个性的坚守是多元文化内涵之本然阐释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多元文化强势进入中国乡村社会。不同民族与地域的群体在文化上存在着一定的异质性,处理好乡村文化与异质文化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乡村社会与外界达成经济合作的前提,也是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的需求与保障。在厘清乡村文化与异质文化的关系中坚守乡村文化的个性立场则是维护多元文化生态良性循环的本然阐释。

城市与乡村生产方式存在着差异,各自都有鲜明的文化特征。乡村文化的发展在城市化进程初期是被动且处于劣势地位的,但物质利益竞争日益强烈的城市生活使人們产生了对朴素、民间、怀旧文化的向往。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的发展、粗布棉麻服饰的流行、农家土菜馆的红火都与农业生产紧密相连,乡村文化除了具有传统的规范教化作用外,其审美、休闲和消费的市场价值功能日益显现。市场的需求吸引了城市人才资源和社会资本向乡村文化市场流动,使得乡村社会由以往较为封闭的传统文化模式向开放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文化模式转变。但城乡统筹发展并不是实现乡村文化的城市化,与农业生产紧密相连的乡村实践活动仍然是乡村文化生命力的源泉。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坚守乡村文化个性,保护乡村文化资源,维护乡村文化的独特性,采用符合乡村社会发展要求的形式和机制来发展乡村文化是多元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本然阐释,也是实现新时代乡村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

乡村文化是在特定地理环境、气候、人口密度等因素下长期演变发展而成的,不同地域的乡村文化具有鲜明的地理特征。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地域辽阔,乡村会因地理的隔离存在语言习惯、生活习俗和生产方式的差异,甚至在香港澳门地区也会因历史殖民问题出现社会制度的差异。虽然随着现代科技、交通设施的发展,地域的界限被逐渐打破,但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地域文化差异并未被完全消除。不同地域的乡村文化可能是排斥对抗的状态,但是交流与渗透也是另一种必然状态。坚守乡村文化的个性立场不是故步自封,而是需要具备文化反思能力,在遵循地域特色的提前下,在交流、碰撞、吸收的过程中不断修正与发展乡村文化才是实现乡村文化自信的本然阐释。

文化的多样性是交流借鉴的前提,求同存异以包容开放的态度做到乡村文化的和而不同是多元文化交流发展,进而实现新时代乡村文化自信的科学态度。

三、乡村文化自信的建构路径

对于乡村文化自信理论依据与生成逻辑的探讨最终是为乡村文化建构路径服务的,而对乡村文化建构路径中主导要素、实践方式和保障机制的理性化建构是保障乡村文化建设实践顺利开展的必然要求。

(一)主体要素的确立:一主多元基于认知与利益共识的良性互动

新时代乡村文化供给体系呈现出一主多元的状态,其中农民是乡村文化的建设和享用主体,政府在乡村文化建设过程中扮演着财政投资和规则监管的角色,市场及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投资者也进入到乡村文化建设之中。认知和利益会对主体的行为起着导向作用,在协同发展乡村文化的实践中达成一主多元对于认知与利益的共识是新时代实现乡村文化自信的重要内容。

乡村文化是农民在物质生产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在长期农业耕作中积淀的反映了农民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的文化。农民是乡村文化建设主体,拥有着对乡村文化继承和发展的主体意识,政府需尊重、相信并依靠农民,让他们在乡村文化建设过程中享有充分的参与权,能够以主体的姿态参与和解决乡村文化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使农民由乡村文化建设的消极围观者转变为切实的利益参与者,由被动接受改造者转变为主动参与创造者,在乡村文化发展过程中探寻到主体的价值。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与分配制度调整了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将乡村社会纳入市场经济的交换范围之中,使农民成为乡村文化发展最为直接的受益者。政府应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市场运作,将日常的发明创造形成成熟的文化产品供给农村文化体系,促进乡村文化产业的自主创新发展。用合理的工资待遇、良好的工作环境、美好的工作前景激发乡村文化工作者的工作热情。

政府在财政投资和规则监管时需切实考虑到农民作为乡村文化受众客体的利益与需求,横向扩大乡村文化服务范围,完善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图书阅览室、体育中心、影剧院,为多种形式的乡村文化活动提供场所的同时也要为乡村文化纵向深层次发展提供动力,为地方乡村文化的长远发展制定规划,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财政上的投入。市场及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投资者可以为乡村文化产业引入创新人才资源,更新文化生产的工具设备,实时进行技术开发和产品研发,提高乡村文化管理水平和乡村文化的服务质量。政府与市场在乡村文化建设过程中是相互制衡、相互补充的关系,仅凭垂直单向的政府文化供给可能无法满足乡村文化多样化的需求,也会抑制市场机制发展的动力,而市场主体趋利避害的特性与乡村文化供给的公共性之间的矛盾又需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来调节。政府与市场相协调的多元供给模式能够有效解决乡村文化供给过程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政府制定权责分明的政策法规有序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新时代乡村文化建设之中,而乡村文化的市场化则能有效提高乡村文化供给的质量与效率,能够及时地将乡村文化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

实现乡村文化自信需要协调好农民、政府、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政府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之时,需制定权责分明的政策法规有序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乡村文化建设之中。市场以及社会组织需尊重农民的文化需求,运用市场规律将有限的乡村文化资源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的同时保障乡村文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这不仅完善了政府的社会公共文化服务职能,也为企业注入乡村体裁的发展动力,让农民们享受到现代化的文化产品,实现农民、政府与企业的“三赢”。

(二)实践方式的厘定:外部扶持输送与内部挖掘孵育的多维推进

乡村地区由于资金的长期投入不足使得文化基础设施落后,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不足。随着农民们消费品味的提高,单调贫乏的文化结构无法满足多元化的文化需求,产生了供需矛盾。在推进乡村文化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外部扶持“输送文化”是乡村文化传播发展的重要途径,内部挖掘“孵育文化”是乡村文化培育革新的重要方式。

政府需强化乡村文化输送过程中的为人民服务意识,了解当地农民的文化需求,输送符合农民审美情趣的文化产品。建立完善的乡村文化需求表达机制,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乡村社会在不同地域、季节对文化产品的内容、数量的需求有所不同,农民主体因年龄和性别的差异对文化产品的兴趣取向也有所不同。需转变以往的单一供给情形,依据不同的条件及时调节文化内容的供给,提供精准化、差异化的文化服务。建立乡村文化活动反馈评价体制,关注文化输送效果,及时修正文化输送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偏差,增加乡村文化基礎设施的使用效率。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乡村文化工作的奖惩责任机制,激发乡村文化工作者探索乡村文化内容的潜能,在增加乡村文化输送频次的同时提高文化输送的质量与效率。

我国乡村历史悠久、地域辽阔,文化资源丰富,“授之以渔”增强内部发展动力是乡村文化更为长久的发展计策。革除乡村社会以往“等、靠、要”的陈旧观念,推动政府文化服务职能由输送包办向规划引导转变。完善乡村文化发展动力机制,利用微博、朋友圈等新媒体搭建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文化展示平台,对优秀乡村文艺作品进行展示,扩大乡村文化影响力。将乡村文化资源与乡村文化产业有机结合,打造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品牌,提高乡村文化产品在市场经济格局中的竞争力。乡村知识分子和基层工作者贴近农民生活,能够提供满足农民实际需要的文化产品。因此需要培育一定数量、结构稳定的专职乡村文化服务人员,保障乡村文化服务的质量与水平。鼓励乡村文化工作者用充足的耐心与恒心完成“孵育”职责,因地制宜地“孵育”出具有生命力的乡村文化。

外部扶持“输送文化”须知人所需,“输送”出有针对性的文化,让有备而送的文化在乡村社会落地生根。内部挖掘“孵育文化”之时需为乡村文化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可持续的发展环境,让乡村文化培育者安心“孵化”、精心“抚育”,通过多维推进的方式实现乡村文化供给与需求的平衡。

(三)保障机制的建构:农民自我管理与制度规范引导的协同保障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乡村文化是依靠约定俗成的乡规民约、家庭族规、风俗习惯进行自我管理的,但随着差序格局的熟人社会体系逐步瓦解,自我管理方式的束缚力相对减弱,条款清晰的制度规范引导和强制性国家机器对农民文化权益维护的必要性逐渐显现,二者相协同是新时代实现乡村文化自信更为稳固的保障。

在中国乡村社会特有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结构下,乡规民约对村民们的社会生活起着约束、劝诫和教育的作用。它依靠舆论和习惯等非行政力量的方式对乡村文化的发展进行调节,通过潜移默化的道德教化来感染农民,最终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在农耕社会中家族是一个基本社会单位,以家族成员共同意志为依托的家庭族规对旧时代的乡村社会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时至今日一些优秀的祖规家训对乡村文化仍然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较之于制度规范引导,农民自我管理方式更具有人文关怀的成分,更容易对乡村文化产生情感上的认同,从而增进乡村社会的凝聚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制度化、规范化的方针政策来完善乡村文化供给体系、严格乡村文化服务监管体系、建设乡村文化发展动力体系。完善乡村文化供给体系要明确乡村文化发展方向和路径,从宏观的层面对乡村文化事业的财政预算进行总体规划和合理布局,使乡村文化投入在社会总支出中占有适当的比例。严格乡村文化服务监管体系要规范乡村文化服务举措,提高乡村文化政策的执行力,实现乡村文化服务供给的持续性的同时保障乡村文化产品受惠面积的公平性。建设乡村文化发展动力体系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政策,在维持文化政策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增加乡村文化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科学扶持乡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农民自我管理与制度规范引导协同保障的发展格局展现了地方与中央的相互协调,道德与法律相辅相成的和谐关系。乡村文化发展具有复杂性,法律規范无法面面俱到,自我管理方式起到了调节和补充的作用,能够在确保乡村文化正确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建设一个更为和谐、崇高的乡村文化环境。

[参考文献]

[1][2]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4]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7]费孝通.文化与文化自觉[M].北京:群言出版社,2016.

[6]雷家军.乡村知识分子与乡村文化建设[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

责任编辑:顾 松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文化建设与农民全面发展研究”(17BKS005)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徐晶晶(1993—  ),安徽宣城人,浙江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理论与实践;雷家军(1963—  ),黑龙江大庆人,浙江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文化与知识分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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