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智慧社区治理的路径研究
2020-04-24罗旺任杰周诗尧
罗旺 任杰 周诗尧
关键词社区治理 智慧城市 治理现代化
21世纪以来,智慧城市的理念逐渐引起了国内外学界的关注。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社区是智慧思潮在社会基层的延续,其建设关系到现代社会的良性发展。在住建部2014年出台的《智慧社区建设指南》中明确提出可智慧社区这一概念,并提出了争取在2020年将50%的社区升级为智慧社区的目标。各级政府在《智慧社区建设指南》的指导下,因地制宜,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相关的结构框架和运行机制。同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了要社区发展要进一步拥抱互联网,发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实体经济中的促进作用。因此,探讨新时代下新型智慧社区的治理现状与转型路径,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选择长沙市8个社区作为调查对象。通过抽样调查与结构式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调查长沙市当前在智慧物业管理、智慧医疗服务、智慧政务打造、以及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现状,探讨长沙市新型智慧社区治理面临的困境,并最终提出智慧社区建设的对策与现实路径。
一、长沙市智慧社区治理的基本情况
本研究对长沙市内的学堂坡社区、岳龙社区、南家塘社区、润龙社区、长望社区、航天社区、阳明山庄、恒华社区等八个社区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了问卷调查,被访者为小区居民。居民问卷共计发放1200份,总共回收1129份,回收率为94%。问卷在了解居民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包含了关于智慧社区的社区服务、居民参与、业委会等各方各面的问题,为本文提供了详实可靠的数据资料。
(一)社区类型概况
对居民所属社区类型进行统计描述后可知,居住的社区属于老旧社区(街坊式社区)的占总样本37.7%;单位制社区占比18.5%;新建居民小区占比32.2%;村改居社区占比8.5%;其他类型占比2.6%,说明本次的调查主体为老旧社区的居民。在社区的居住年限方面,大部分居民都是新住戶,居住时长在5年以内的占比例最大,为58.2%;依次是10年及以上的占比25.6%;6-9年的占比15.5%。
(二)社区服务设施
被调查的社区中,已建成或正在规划建设的社区各类服务设施中比例较高的设施有“一站式”行政服务设施、社区医疗门诊、图书馆、室内活动中心、广场、体育锻炼器材、居民议事厅或调解室,有一半以上的社区都包含以上几种社区场地设施。只有18.2%的居民称本小区配备有老年公寓,16.5%的社区配有残疾人康复照料中心。
(三)社区物业公司满意度
被访者对自己社区物业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中,满意度较高的有门岗规划设计、社区绿化的规划与养护、垃圾回收及清运、公共场所保洁、污水管道疏通、消毒灭虫、围墙等公共部位完好程度、照明、消防设施的配备与维护、路标设置、娱乐设施的设置与维护、物业维修时效与成果、物业服务态度。满意度相对较低的项目有进出车辆管理与疏导、巡逻监控、对外来劳动人员的管控、灾害防控、物业费与物业开支透明度、文体活动的组织。总体来看,对物业公司整体呈满意状态的居民有39.2%,认为物业一般的居民占总样本的32.2%,不太满意的占比8.8%。
(四)居民对业委会的了解程度
有一半以上的居民对自己小区是否存在业主委员会并不了解,有18.9%的居民表示并不知道本社区内存在业委会。业主委员会的建立情况没有落实到位,不一定因为社区没有组织建立,而可能是因为宣传不够到位。知道本小区有业委会的居民中,有66%的居民表示自己参与过业委会选举,认为业主委员会在监督物业公司、推进社区自我管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而居民认为社区不具备成立业委会的资格、业主并不了解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且缺乏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是业委会无法成立的客观因素。
(五)智慧社区了解情况
智慧社区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信息技术,构建了社区发展的智慧环境,其建立有助于构建全新的社区形态。目前长沙居民中使用过便民信息平台等社区信息发布平台的人仍不算多,使用过各类社区便民信息平台的居民仅占总样本的41.7%,智慧社区的建设还不完善,甚至部分小区还未开始建设。只有不到18%的居民加入了两个以上与社区相关的网络聊天室,其中近七成的居民都极少在群内发言。居民使用智能化方式共建社区的意识并不清晰,整体参与度较低。
(六)智慧社区建设
在智慧社区的建设过程中,部分居民对新型社区治理模式的引进感到不安。21.2%的居民不支持社区有关部门或相关组织采集其个人信息,56.6%的居民对智慧社区的安全性有所顾虑,同时有46.4%的居民认为网络平台使用情况较为复杂,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智慧社区建设的进程。尽管如此,97.3%的居民都愿意自己居住的社区成为智慧社区,希望能够通过政府、居委会、物业等多方共同协商主导建成智慧社区,为自己和家人带来更好的便民服务、关爱服务、安全保障与医疗保障。
二、长沙市智慧社区治理面临的困境
智慧社区的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在各级政府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下,智慧社区的建设取得的初步的效果,但是由于软硬件设施,专业人才匮乏,各方参与度不高,政策缺乏延续性以及评估体系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长沙市在智慧社区长期建设过程中遇到了一定的阻力,这些问题能否解决,关系到智慧社区的推广和完善升级。
(一)专业人才匮乏,机构建设欠缺
第一,在专业人才方面。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社区的工作人员除了处理日常事务以外,还肩负着地方政府和街道的一些行政性事物。这些事物往往牵扯面较广,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导致社区工作人员学习新事物和新知识内生动力不足,学习社区治理专业知识的时间不够,造成智慧社区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阻力。同时,智慧社区的打造需要高素质人才的支撑,而社区能承担的薪水较低,往往满足不了高素质专业人才的经济需求,这就导致了难以引进人才,此外,由于对智慧社区服务行业缺乏偏差式的认识,现有的社区工作人员都存在外流的现象,这对于智慧社区的建设无疑是雪上加霜。
第二,在机构建设方面。从所调查的机构情况来看,缺乏一套完整的推进机制,智慧社区的建设大多是由社区现有工作人员兼任来推进执行,没有划分专职干部来跟进执行。同时对于工作的考核也缺乏健全的监督管理体制来约束,各项工作都流于形式,导致人浮于事的现象。
(二)资金来源单一,经济效益不明显
当前,长沙市的智慧社区的建设在资金引用方面缺乏灵活性,形式比较单一,主要仍依赖政府财政支出。虽然政府已经投入大量的资金去采集整理信息,搭建信息平台。但是智慧社区的建设需要硬件上的更新换代,还需要软件上的配套完善。从无到有的这个过程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单靠政府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同时,由于长沙市智慧社区建设的非营利性质。导致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对智慧社区的建设参与度和积极性的相对较低,部分以及参与进来的企业,也是在业务方面给与指导和建议,并无相关的资金投入。
(三)顶层设计不完善,缺乏科学的评估体系
一方面由于对2014年出台的《智慧社区建设指南》的规划设计,执行监督相关要求认识不够深刻,政府出台的智慧社区建设的相关文件不够健全细致;另一方面由于社区工作的复杂性,在技术层面上缺乏专业的指导,导致智慧社区的建设问题的解决时效上具有严重的滞后性,这对智慧社区建设的推进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由于项层设计的不够完善,导致智慧社区网络平台的各个信息子系统之间的互动不够,并未发挥卫生、教育、交通等系统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动优势。同时对于智慧社区建设的目标和计划,具体的执行方案,执行后的评估验收方案都不够健全,目前,长沙市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符合当地智慧社区建设的评估体系,也還存在着重硬件,轻软件的畸形发展趋势。
(四)各方联动不足,参与意识不强
智慧社区建设更多地需要采用合作的模式,政府主导+企业配合+居民广泛配合参与。现阶段的智慧社区现状则是,政府在发挥主导作用,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是企业的配合都不高,政府和企业的合作基本都是基础层面的合作,比如给一定的建议,充当顾问。缺乏大企业提供技术层面的支持和资金上的投入,打造政企合作的智慧社区建设的良性生态圈。同时社区的宣传往往停留在组织培训、宣传教育这种简单的单向灌输上,缺少互动,不能针对本社区的具体情况倾听居民的需求没有与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降低了居民的参与度。最后,由于部分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不强,在智慧社区的建设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导致智慧社区建设的开展长期处于被动的局面。
三、完善智慧社区治理的现实路径
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完善智慧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转型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路径。新型智慧社区治理的转型方向应当是实现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智慧社区治理体系。结合当前智慧社区治理存在的诸多问题,新型智慧社区建设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完善政策法规,健全监督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严格的智慧社区管理标准,科学的智慧社区建设方案,是完善智慧社区治理的制度基础。作为智慧社区建设的政策制定者与监督者,地方政府应当发挥引导作用,确保政策基础,激发社区活力,促进智慧社区协调有序发展。各地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完善政策制定,提供切实有效的智慧社区治理原则以及管理方案。当前已经出台了《智慧社区建设指南(试行)》,该指南从国家层面提供了法律基础与政策导向。地方政府应当以此为基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与地方特色,完善项层设计,合理布局,制定出符合各地硬件条件与社区发展状况的法律法规,为智慧社区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二)扶持专业社工组织,激发社区治理多元主体的积极作用
社区治理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以及相关网络技术的应用,对于保障智慧社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社区治理环节呈现多元主体协作共治的趋势,结合新型技术激发不同主体的治理活力,是推动智慧社区建设的有效措施。
第一,应当积极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发展各类专业社工机构。基层政府应当在社会组织培育与成立过程中发挥引导作用,合理规划社会组织孵化程序,提升相应政策保障,促进专业社工团队提供优质服务。第二,有序引进企业等社会主体进入社区,发挥其在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平台搭建,社区智慧服务供给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基层政府应当在引导的同时担负起管理监督的责任,优化市场竞争方式,协调社区资源配置,实现以需求为导向的智慧社区服务供给,逐步推广并完善社会化的新型智慧社区服务模式。
(三)加强技术引进,构建网络化智慧社区服务平台
各地政府应当加强信息系统的整合与共享,建立智慧社区服务平台的长效运作机制。信息孤岛现象是当前智慧社区建设面临的重要困境,各地没有统一的治理成效评估标准,数据缺乏共享,各管理系统之间缺乏融合,治理经验难以得到反思。因此,各地政府应当针对科学统一的建设规范展开探讨,围绕政策保障、基础设施、信息化平台、监督服务等方面深入交流,增强信息化建设与整合。同时,应当积极引进新兴网络技术,着力构建现代化智慧社区网络服务平台。智慧社区网络服务平台是社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得以整合的技术前提。应当基于当前大数据平台、智能服务系统等相关技术,引导多元主体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实现良性互动,形成本土化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