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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结构与消费产出比*
——理论分析与基于OECD 国家的实证研究

2020-04-21

经济科学 2020年2期
关键词:消费税居民消费税率

孙 萌 台 航 胡 深

(1.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 100871)

(2.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北京 100032)

(3.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北京 100872)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居民消费既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也是经济增长的福利体现,它是财政政策的重要作用目标。财政政策分为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侧管理两大类,其中通过税收和财政支出来影响居民消费需求是需求侧管理的核心内容。政府征税减少了私人部门收入,无疑会对居民消费产生重要影响。因而无论是政策实施部门还是学术界,经常关注一个问题:税收对居民消费产生怎样的影响?

要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原因在于两方面:一是税种属性不同,有的税作用于商品价格,有的税作用于居民或企业收入,并且它们税收转嫁程度不同,因此它们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渠道和程度也不同;二是政府税收政策调整往往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一部分,居民对这种宏观调控政策具有适应性预期,例如著名的李嘉图等价定理就认为,征税与发债的作用是等同的,即使减税,居民因预见到政府未来需多征税来还债会自动进行消费平滑。文献研究也基本上围绕着回答这两方面问题展开。

一类文献是研究具体税种或宏观税负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由于增值税(VAT)和消费税对居民消费影响最大,因此许多学者着重探讨了它们对居民消费的影响。Matsuzaki(2003)通过构建异质性家庭模型,发现在贫困家庭比重较高且经济处于停滞状态的情况下,消费税率的提高会抑制有效消费需求;Alm 和El-Ganainy(2013)估计了消费税和增值税对15 个欧盟国家消费总量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增值税的增加在短期内会减少总消费,且这种效应在长期内更显著。还有的研究关注所得税与商品税的搭配对消费产生的影响,如Mertens 和Ravn(2013)利用结构自回归模型(SVAR)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发现平均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减少能够对耐用消费品和非耐用消费品的需求产生积极的影响,而平均公司所得税税率的作用则相反;Kaya 和Şen(2016)同样利用SVAR 模型对土耳其的税收冲击进行分析,发现在短期内所有税种都能对私人消费产生显著影响,而在长期内只有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能够产生影响。此外,部分学者则关注了间接税和直接税之间的相对结构对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例如,廖信林等(2015)利用中国省级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间接税比重提高将会对居民消费率产生抑制作用,而直接税比重提高的影响作用正好相反。关于宏观税负对于居民消费的影响方面,学者们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例如李普亮和郑旭东(2014)、刘建民等(2015)等利用中国省级数据来分析税收负担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结果表明人均税收收入的增加会对居民消费产生一定的挤入效应;而廖信林等(2015)则表明宏观税负的提高会降低居民消费率。

另一类文献是将税收变动视为宏观经济政策的一部分,研究政府增税或减税政策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机制或效果。例如,政府减税政策往往伴随着债务融资政策,这种情况下李嘉图等价定理、理性预期假设以及流动性约束等因素都影响着税收政策的效果。Blanchard(1990)、Sutherland(1997)和Perotti(1999)的研究结果表明,税收冲击对私人消费的影响取决于债务率的高低,在债务率较低时增税会减少私人消费;Schclarek(2007)、Tagkalakis(2008)的研究借鉴了Perotti(1999)等的分析方法,指出在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以及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税收冲击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具有非对称性。这些研究多以宏观税收的变动为基础来探讨税收冲击对居民消费的影响,而对于具体税种的影响作用往往很少涉及。

总结既有文献,我们发现关于税收对居民消费的影响还可以做两方面拓展。一是在增长框架下研究税收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政府征税用于支出,而支出又会影响居民消费,因此如果想要整体观察税收对居民消费的影响,需要在考虑政府支出作用的内生增长模型框架下,研究稳态时其他参数不变情况下,税收变动对居民消费的影响。二是结合税种属性研究税收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税收可归为资本税、劳动税和消费税三大类,在增长框架下,不同税收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机制不同,因此在一个统一框架下研究三大类税种的影响对于完善税制结构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本文的贡献在于从理论和实证上完成了这两方面拓展。在理论方面,本文在内生增长模型框架下,以居民消费与经济总产出的比来反映居民消费状况。具体而言,不同于以往文献以居民消费总量为研究对象的做法,本文系统地分析了税制结构对居民消费产出比的影响。选择消费产出比①本文所使用的居民消费产出比这一概念与经济学中的平均消费倾向在数学表达式上相类似。然而,居民消费产出比更多的是一个宏观概念,用以反映总产出中居民消费所占的比例;而平均消费倾向则侧重于在微观上衡量收入中用于消费的比例,以反映家庭或个人的消费意愿。来反映居民消费有如下两方面益处:一是在动态经济增长模型框架下,分析消费产出比有利于分析经济稳态下的变量关系。二是居民消费产出比是反映内部需求的常用变量,它与投资率、出口率一起被称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国长时间面对内需不足的问题,不少财税政策的作用目标是提高消费产出比,因而以居民消费产出比为研究对象有助于建立一个研究财政政策与内需联系的动态分析框架。再者,相较于以往研究主要关注某单一税种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本文在统一的理论框架下探讨了不同要素税率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相对于单一税率而言,以消费税、资本税和劳动税等多种要素税率为基础来进行分析,将会在更深的层次和更广的维度上考察税制结构的变化,并且更加系统地刻画经济体的宏观经济特征。在实证方面,本文借鉴Mendoza 等(1994)对要素税率的测算方法,测算了28 个OECD 国家1965—2014 年的消费、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的平均有效税率,在既有文献基础上拓宽了时间范围和国家范围,丰富了相关数据库,同时也使实证分析结果更加稳健。

探讨税制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更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从2014 年开始消费对GDP的贡献率超过了资本和净出口,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已转型到以内需特别是消费拉动为主的模式。然而,从国际上看,我国2017 年的居民消费率为38.4%,与OECD 成员国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从税制结构角度出发来探讨如何扩大消费内需,无疑为我们增强经济发展的潜在动力提供了新的政策思路。

本文其余部分的内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构建了一个理论框架,说明税制结构对消费产出比的影响机理;第三部分提出计量模型并测算各国历年资本、劳动和消费平均税率;第四部分实证检验税制结构对消费产出比的影响并进行稳健性分析;第五部分总结全文。

二、理论模型

(一)基本假设

1.家庭

假定经济中代表性家庭只有单一个体,且具有无限寿命。代表性家庭有1 个单位时间,假设t时期用于闲暇的时间为lt,那么用于劳动的时间为1-lt。家庭的效用函数为常替代弹性效用函数,其目标是终生效用最大化:

其中,ξ> 0,代表了家庭对消费和闲暇的偏好参数,ct表示t时期家庭消费,σ代表消费跨期替代弹性的倒数,β是主观贴现率。

家庭的资本积累方程为:

kt、wt、rt分别代表人均资本、工资和资本收益率,rt kt代表家庭收入中的资本所得,wt(1-lt)代表家庭收入中的劳动所得。τ w、τ r、τ c分别代表劳动所得税税率、资本所得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①与现有文献相一致地(如Atkinson 和Stiglitz,1976;Lee 和Gordon,2005;Liu 和Martinez-Vaquez,2015;Stoilova,2017),本文以资本税、劳动税和消费税的税率变化来刻画税制结构变化。从理论上看,在假设其他税率不变而探讨某一给定税率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时,这实质上是探讨税制结构变动所带来的影响。(2)式中等号右边指的是家庭收入扣除消费和纳税后所得,这部分所得正好用于资本积累。

2.厂商

厂商通过雇用家庭的资本和劳动来从事生产,政府生产性支出对生产具有促进作用。假定厂商的生产函数是科布-道格拉斯式的,有:

其中,yt代表t时期的人均产出,gt代表t时期的人均政府支出,φ代表政府支出中用于生产性支出的比例,A为外生的技术进步。厂商的目标为最大化税后利润:

根据一阶条件,可求得要素市场出清的均衡等式为:

3.政府

政府实行平衡预算,预算约束方程为:

(二)竞争性均衡

联立(1)和(2)式,构造动态规划方程求解家庭最优化问题,即:

对应的拉格朗日方程为:

其中λt代表t时期资本的影子价格。一阶条件为:

根据包络定理并代入(11)式可得:

联立(9)式,并结合假设lt+1=lt可求得人均消费增长率γc为:

联立(9)和(10)式,可得均衡时lt和ct之间关系为:

将(5)、(6)式代入(7)式得

为简化起见,将上式右边大括号内变量记为Ωt,有:

将(15)式与(3)、(5)式联立,得到:

将(6)式与(13)式联立得:

将(2)式两边同时除以kt,并将(5)式和(6)式代入得到资本增长率kγ为:

经济处于竞争性均衡时,有γ c=γk,得到:

(19)式即是本文的核心方程。不难发现,将(16)式和(17)式代入(19)式可消除rt+1变量。这样,(19)式中变量除了α、ξ和β之类的固定参数外,只剩下各种税率和ct/yt变量,其中ct/yt即是反映经济中居民消费占总产出的比例,简称为消费产出比,它用相对值形式反映居民消费需求的大小。通过该式,我们可以分析税制结构对消费产出比的影响。函数形式为:

我们整理一下经济系统处于均衡状态时各变量之间的关系,定义不带下标的各变量为其均衡值,则(20)式变成如下形式:

其中:

(21)式是隐函数形式,无法直接得出税率对消费产出比的影响方向。我们需要联立(21)—(24)式,通过数值模拟发现规律。

(三)数值模拟

为了进行数值模拟,我们需要对模型参数和税收参数进行校准。对于模型参数而言,根据Turnovsky(2000)的设定,φ=0.33,并针对本文离散时间的形式设定β=0.96。ξ反映了家庭对消费和闲暇的相对偏好程度,文献中取值多集中在0.5 左右,例如Devereux 和Love(1994)的取值为0.45,Hek(2006)的取值为0.5 等,本文选取ξ=0.5,即家庭对消费和闲暇的偏好程度相同。α反映了私人资本的产出弹性,Turnovsky(2000)在校准美国经济时选取了α=0.92,而Gómez(2007)在研究两部门内生经济增长框架下的税制结构时选取α=0.352。考虑到私人资本的产出弹性一般高于政府生产性支出的产出弹性,本文借鉴吕冰洋和毛捷(2014)的做法,选取α=0.7。风险回避系数σ反映了家庭对本期消费和未来消费的效用对比,本文借鉴Turnovsky(2000)、Gómez(2007)等学者做法,令σ=2。由于A的选取仅影响消费产出比均衡值的大小,而不影响消费产出比与税率变量之间的关系,因此为了分析简便,本文借鉴Gómez(2007)的做法,选取A=1。

本文选取了如下基准参数取值来进行分析:α=0.7,β=0.96,φ=0.33,ξ=0.5,A=1,σ=2,τ c=0,τ r=0,τ w=0,然后分别模拟各个税率与消费产出的关系。

图1 税制结构对消费产出比的影响

为避免个别参数取值偏误造成的测量误差,本文还尝试对其他参数赋予不同的合理数值并重新模拟,得到的税制结构与消费产出比之间的关系与图1 基本类似,限于篇幅不做更多展示。

根据图1,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第一,消费税和资本税税率提高导致消费产出比下降,劳动税税率提高在较大的数值范围内导致消费产出比下降,但是当劳动税税率接近于1 时,消费产出比反而上升。

第二,三种税税率初始提高对消费产出比的抑制作用最明显,但是随着税率提高,它们的抑制作用基本上呈递减趋势。

我们试图对以上结论做出解释。就消费税而言,征税会提高商品价格,居民因为价格效应而减少消费,因此消费税对消费产出比的抑制作用最明显。而就劳动税和资本税而言,税率对消费产出比的影响与要素产出弹性密切相关。由于资本和劳动同属于生产要素,当对它们产生的所得征税时,会同时产生两种效应: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替代效应是因为征税导致要素的收益率相对于消费的相对价格下降,此时纳税人会用消费替代劳动或资本投入;收入效应是因为征税导致纳税人的收入下降,纳税人为了增加收入而投入更多的劳动或资本。要素产出弹性是影响收入效应的关键变量,当要素产出弹性较高时,每增加一单位要素投入导致的产出也较高,征税产生的收入效应也就越强。在本文的理论模型中,根据一般假设,资本的产出弹性为0.7,大大高于劳动的产出弹性0.3,因此征收资本税的收入效应高于劳动税。也就是说,与劳动税税率相比,当资本税税率提高时,征税的收入效应将促使纳税人投入更多资本,从而导致产出增加得更多,此时收入效应将大于替代效应。这体现在数值模拟曲线上,就是征收资本税使得消费产出比一直在下降。而征收劳动税时,当税率极高时,替代效应将大于收入效应,消费产出比将上升。当然,征收劳动税所产生的倒U 形也只有在税率接近于1 时才出现,在现实中出现的可能性较小。

基于以上理论判断,本文下一部分将采用28 个OECD 国家1965—2014 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

三、计量模型、变量与数据

(一)计量模型设定

本文的基本计量模型设定如下:

其中,下标i代表国家,t表示时间,a是常数项,α i为个体固定效应,μt为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误差项。cyratioit表示消费产出比,用居民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来衡量,Tit表示各税种的平均有效税率。

Xit表示影响消费产出比的其他宏观经济变量。具体而言,本文依据理论模型设计并借鉴以往文献的普遍做法(Lee 和Gordon,2005;Angelopoulos 等,2007;Arnold 等,2011等),依次引入以下变量作为控制变量:(1)总体宏观税负,用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表示,反映政府总体征税对消费产出比的影响。同时,在控制总体宏观税负不变的情况下,各主要税种税率的变化则可被解释为税制结构的变化。(2)人均GDP,采用2010 年不变美元价格和不变购买力平价(PPPs)衡量,反映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阶段对消费产出比的影响。(3)工业化进程,用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表示,反映不同国家或地区工业发达程度对消费产出比的影响。(4)通货膨胀率,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示,反映价格波动对消费产出比的影响。(5)失业率,反映劳动力的就业结构对消费产出比的影响。(6)社会抚养比,用15 岁以下和60 岁以上人口与总人口之比来表示,反映人口结构对消费产出比的影响。

(二)各税种平均有效税率的测算

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是资本、劳动和消费税税率,这三种税是在现实各种税收基础上按税种属性进行归类的,有的税收需要分解,如个人所得税同时包括对资本和劳动征税。Mendoza 等(1994)基于OECD 国民收入账户,提出了具体的测算方法。其计算思路是将广义政府层级的所有税收收入划分为消费税、劳动税和资本税三类,然后精确测算每一类税收所对应的税基,最后按照从价方法测算每类税收的平均有效税率。其中,消费平均有效税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t5110表示一般商品和服务税,t5121表示消费税,C表示私人最终消费支出,G表示政府最终消费支出,GW表示政府服务生产者支付的雇工报酬。

劳动平均有效税率的计算公式为:

资本平均有效税率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t1200表示公司的收入、利润和资本利得税,t4100表示不动产保有税,t4400表示金融和资本交易税。

利用上述公式我们重新测算了1965—2014 年28 个OECD 国家的资本、劳动和消费平均有效税率,并以此作为实证分析的数据基础。

(三)数据与估计方法

本文用来测算各税种平均有效税率的数据来自于OECD 统计数据库(OECD.Stat),其他变量数据均来自于世界银行发布的世界发展指标(WDI)。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在估计方法上,本文主要使用面板数据的回归方法进行实证分析。我们首先利用Hausman 检验来判断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的取舍。然后,考虑到模型可能存在组间异方差、组间同期相关或组内自相关等问题,我们还使用了解决这些问题的随机效应模型,以及综合考虑异方差和序列相关因素的固定效应模型(XTSCC)来进行稳健性分析。此外,为解决样本异质性和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我们还通过改变样本结构和采用工具变量法进一步验证基本分析结论的稳健性。

表1 各变量描述性统计

四、实证结果

(一)基本结果

我们运用Hausman 检验对模型(25)进行了验证,结果拒绝了随机效应的假设,表明模型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较为合适。如表2 所示,消费税、劳动税和资本税均对消费产出比产生显著为负的影响。在不引入任何控制变量的情况下,三种税率对居民消费产出比的影响程度较大。当引入控制变量以后,三种税税率的影响程度降低较多,但仍然显著为负。

表2 各税率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

续表2

以包含了所有控制变量的模型(3)为基准结果,我们可以看到消费税税率提高1 个百分点,会使消费产出比下降0.241 个百分点;资本税率提高1 个百分点,会让消费产出比下降0.16 个百分点;劳动税税率提高1 个百分点,会让消费产出比下降0.067 个百分点。说明对消费产出比的抑制程度排序是:消费税>资本税>劳动税,这与前文的理论判断相一致。①本文还利用Wald 检验法对消费税、劳动税和资本税两两之间的系数差异进行了显著性检验,结果表明消费税、劳动税和资本税的估计系数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就其他控制变量而言,囿于篇幅限制,本文不再阐释回归结果。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检验,消费税税率、劳动税税率、资本税税率与宏观税负率之间存在着多重共线性问题。为此,本文还尝试使用高维回归中用于解决多重共线性问题的主要方法即岭回归(Ridge Regression)、套索估计量(Least Absolute Shrinkage and Selection Operator)、弹性网回归(Elastic Net Regression)进行稳健性分析。②因篇幅所限,本文省略了三种回归方法的详细介绍和回归结果,感兴趣的读者可在《经济科学》官网论文页面“附录与扩展”栏目下载。分析结果表明,尽管无法估计系数的显著性程度,但是系数值的相对大小和符号方向仍与基本结论保持高度一致。

(二)稳健性分析

本节将通过如下维度验证上述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即通过采用不同的回归模型以考虑数据中可能存在的异方差性和自相关性等技术问题;通过调整样本结构以减少异质性样本的影响;并运用工具变量法以考察税率内生性的可能影响。

1.不同回归方法的稳健性

由于本文所使用的面板数据包含了50 期的28 个跨国截面,数据可能会存在异方差性和自相关性等问题,因而我们进一步尝试上文提到的综合考虑异方差和序列相关因素的固定效应模型(XTSCC)进行修正回归以检验结果的稳健性。具体的回归结果汇报于表3。

表3 稳健性检验:XTSCC 模型的回归结果

续表3

如表3 所示,即使我们考虑回归数据可能存在的组间异方差、组间同期相关或组内自相关等问题,修正结果与基本结果保持基本一致,即在控制总体宏观税负的前提下,消费税、劳动税和资本税税率均负向作用于居民消费。另外,在XTSCC 模型中,三种税率的估计系数均与表2 中的基准结果相近,三种税率对消费产出比的影响程度仍表现出“消费税>资本税>劳动税”的特点,这与前文分析相一致。

2.不同模型设定的稳健性

从国民经济核算的角度来看,居民消费包含了非耐用品消费和耐用品消费。而在理论模型中,代表居民消费的变量c更具有非耐用消费品的性质。因此,本文还尝试使用居民非耐用消费产出比作为因变量重新进行检验。此外,在理论模型中,政府支出结构是一个重要的传导渠道,税率变量会通过影响政府生产性支出作用于居民消费产出比。为此,本文还将政府支出结构作为额外的控制变量加到模型之中以进行稳健性检验。其中,以生产性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来代表政府支出结构。基本回归结果①因篇幅所限,本文省略了两种不同模型设定的回归结果,感兴趣的读者可在《经济科学》官网论文页面“附录与扩展”栏目下载。表明,不论是改变居民消费的衡量方式还是增加政府支出结构这一控制变量,本文的实证结果保持基本一致。

3.不同样本结构的稳健性

鉴于国与国之间可能存在难以控制的异质性因素以及短期经济波动对数据结构可能产生的影响,本节试图通过缩小样本范围和平滑数据两种方式来消除异质性样本对基准回归结果的影响。一方面,本文实证分析的基本样本范围包括28 个OECD 成员国,但是这些国家加入OECD 组织的时间并不相同,并且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差异。此外,OECD 组织接纳后期新进成员国的决定也受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本文的基准样本可能存在异质性。为此,我们使用只包括17 个创始成员国②1961 年宣布成立并加入OECD 组织的包括20 个国家,分别是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和美国。但是,其中冰岛、卢森堡和土耳其缺少税率数据,因此实际分析的国家只有17 个。的样本重新进行估计检验以减少样本异质性的影响。另一方面,本文还尝试使用各变量的3 年移动平均值来进行分析,以消除短期经济波动的影响。固定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①因篇幅所限,本文省略了两种不同样本结构的回归结果,感兴趣的读者可在《经济科学》官网论文页面“附录与扩展”栏目下载。与前文的分析保持一致,这意味着当我们缩小回归样本和进行数据平滑以减少样本异质性的影响时,基本的回归结论保持不变。

4.工具变量估计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基准模型(25)式中,消费税的平均有效税率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这是因为我们在测算消费税税率时,所使用的分母与消费产出比的分子是高度一致的。因此,消费产出比与消费税税率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反向关系。为此,本文还考虑使用工具变量法来进行回归分析,以提高分析结果的稳健性。借鉴Lee 和Gordon(2005)、Liu 和Martinez-Vazquez(2015)等文献中的做法,我们选取其他国家当年同一种税率的空间加权平均值来构建本国税率的工具变量。这一做法的核心逻辑是基于空间经济学的判断,即各国的税收政策在空间上存在策略互动(即存在着空间相关性),而他国的消费产出比不大可能直接影响本国的税收政策。②为了检验工具变量的外生性,我们将构造的工具变量同内生税率变量一起放到基准回归模型之中进行检验,结果表明工具变量的系数均不显著,可见我们构造的工具变量与残差并不直接相关。具体而言,对于给定国家m的消费税税率tcm而言,工具变量的构造公式如下:

在(29)式中,tcn表示除了m国之外其他OECD 国家的消费税税率,而wmn表示相应国家的权重。我们选取国家之间距离的倒数作为空间权重:假设国家m与国家n之间的空间距离为dmn,则wmn=1/dmn。在构造工具变量时,为了保证权重之和为1,我们需要参照空间计量经济学的普遍做法对权重矩阵进行标准化,即对于给定的m国而言,其他国家的权重分别为:

结合(29)和(30)式,本文构建了OECD 各国历年各种税率的工具变量。同时,遵循文献上的一般做法,我们还选取税率本身滞后二期的变量作为第二个工具变量,以满足过度识别检验的要求,从而能够检验工具变量的外生性条件。工具变量法的回归结果③因篇幅所限,本文省略了工具变量法的回归结果,感兴趣的读者可在《经济科学》官网论文页面“附录与扩展”栏目下载。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回归结果,Cragg-Donald F 统计量远大于10,表明模型不存在弱相关问题,所选取的工具变量满足工具变量有效性的要求之一;Sargan 检验的结果表明工具变量基本满足外生性的要求。表明,当使用税率的滞后变量和空间加权变量作为工具变量进行回归时,结果仍然保持稳定,即在解决内生性问题之后,消费税、劳动税和资本税对消费产出比仍然能够产生显著为负的影响。此外,当引入所有控制变量时,三种税率对消费产出比的影响仍然表现出“消费税>资本税>劳动税”的情况,这与基准结论保持一致。值得注意的是,三种税率的影响程度相对于基本回归而言均有所提高,这说明如果考虑内生性问题,则税率对消费产出比的影响更大。

5.影响机制的探讨

在理论分析中,我们论证了不同税率对消费产出比的可能影响机制。鉴于消费产出比本身涉及居民消费和总产出这两个变量,不同税率通过影响居民消费和总产出最终作用于消费产出比。因此,为进一步梳理理论分析中的影响机制,我们设计了一系列实证模型来对这些可能的渠道进行检验,并尝试在理论上对实证结果进行解释。具体而言,我们分别以居民消费的对数值(lnC)和总产出的对数值(总产出以GDP 代表,lnY)为因变量来分别分析消费税、劳动税和资本税的影响。具体的回归结果①因篇幅所限,本文省略了影响机制分析的回归结果,感兴趣的读者可在《经济科学》官网论文页面“附录与扩展”栏目下载。表明:(1)消费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显著为负,而对总产出的影响基本上不显著。这意味着消费税对个体的消费产生了直接的抑制效应,但同时它鼓励了储蓄,因此有利于总产出的扩大,由此,消费税导致了消费产出比的下降。(2)劳动税对居民消费和总产出均产生了显著为正的影响。其背后的逻辑可能在于劳动税提高所同时带来的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对于替代效应而言,劳动税增加提高了劳动相对于闲暇的价格,居民个人会用闲暇(或消费)替代劳动;而对于收入效应而言,劳动税增加导致收入下降,为了增加收入居民个人会增加劳动供给,进而导致总产出上升、消费上升。从实证检验的结果来看,收入效应可能占据主导地位,进而导致消费产出比下降。(3)资本税对居民消费和总产出的影响基本上显著为负。其原因也是比较直观的,资本税的增加会直接抑制投资、减少资本积累,因此总产出下降、消费下降。

五、结 论

居民消费代表着经济增长的需求动力和增长效果,研究财税政策对其影响历来是文献中的重要主题。政府征的所有税收均可归为资本税、劳动税和消费税三大类,它们对消费和经济产出的影响机制和影响程度有很大区别,本文以居民消费占总产出的比重来代表居民消费的相对水平,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研究三种税收对它的影响。总体结论为:

第一,理论分析发现,提高消费税和资本税税率导致消费产出比下降,提高劳动税税率在较大的数值范围内导致消费产出比下降,但是当劳动税税率接近于1 时,消费产出比反而上升。三种税税率初始提高对消费产出比的抑制作用最明显,但是随着税率提高,它们的抑制作用呈递减趋势。

第二,本文测算了1965—2014 年OECD 国家的资本税、劳动税和消费税的平均有效税率,在此基础上实证分析了它们对居民消费产出比的影响,实证分析发现:各种税税率对消费产出比均起到抑制作用,但是抑制作用随税率提高而递减;抑制强度排序是消费税强于资本税,资本税强于劳动税。

综上所述,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结论表明税收确实能够影响居民的消费需求,从中我们能得到两点政策启示:第一,在当前全球面临增长动力不足、需求不振的情况下,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在2016 年杭州G20 峰会提出“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侧改革并重,努力扩大全球总需求”的建议(习近平,2016),本文研究恰恰支撑了这一论点,因为减税不但是传统的供给侧管理的主要手段,同时本文研究发现它还会扩大有效需求,产生“需求侧与供给侧”并重的结果;第二,中国经济长期饱受居民有效需求不足之苦,在税制结构上却以商品税为主,限于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改革的滞后,政府对居民资本所得和财产征税程度很轻,而本文研究发现对消费征税对居民消费产出比的抑制作用强于对资本征税。对此,从扩大国内有效需求角度出发,建议将税制结构改革同“减税降费”政策的结构性调整结合起来,增强对增值税等流转税的减税力度,同时相对减少对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减税力度,在扩大内需与税负减免之间寻求共同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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