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下 “校园贷”风险及防治策略
2020-04-20张恒文诗涵郭岩
张恒 文诗涵 郭岩
摘 要: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许多金融企业借助互联网工具建立以大学生为用户群体的金融贷款服务平台。文章通过对不良“校园贷”造成的风险进行剖析,发现当前校园资金需求增加、大学生“半社会人”属性以及外部监管力度不够是造成“校园贷”风险的主要原因,并从完善互联网金融审核体系、引导大学生提高贷款风险意识、高校健全防范机制等方面提出“校园贷”风险的治理策略。
关键词:校园贷;大学生;市场监管;教育制度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20)02-0045-03
一、“校园贷”解读
(一)“校园贷”的内涵
“校园贷”即“校园贷款”,它的实质是网络信贷,它是利用互联网工具针对学生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消费贷款平台,主要包括P2P平台、校园分期购物平台以及电商信贷业务。校园贷款是当今互联网金融发展最迅猛的产品类别之一,它对鼓励学生在大学期间参与金融活动、提高金融意识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兴起的过程中也同时伴随一些无法忽视的社会问题及隐患。
(二)“校园贷”的运作模式
一般来讲,校园贷款不需要实物抵押,放款速度很快,并且办理程序也很简单,大学生只需要通过互联网在以大学生为目标群体的网络贷款金融机构或平台上进行几个简单的操作步骤就能获得信用贷款,这是许多其他贷款方式所没有的特点。正是因为其贷款门槛低,行业内竞争激烈,导致一些机构为了一己私利采取一些大学生不容易发现的“套路”损害借款大学生的个人权益。比如一些机构会在学生中发展“中间人”,撮合其他学生贷款,并从中收取费用,甚至有的会非法利用大学生个人信息骗贷,其中常见的有打假借条、签假合同以及连还贷。
二、不良“校园贷”的风险
“校园贷”市场始终存在诸多借贷陷阱与安全漏洞。小型的小额贷款分期平台消费额度普遍较低,一般为5000—15000元左右,大学生授信等级低,偿债能力不强,又没有过多社会经验,许多贷款公司唯利是图,忽视行业秩序“打擦边球”,利用一些借贷陷阱与安全漏洞欺骗、控制大学生,给校园贷款市场带来了不可估量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两个手段。
其一,利用虚假宣传欺骗大学生,导致违约风险增大。一些不正规的贷款平台会刻意隐瞒其高额利息和其他高额费用的资费标准甚至包括其高风险的本质,诱导大学生盲目消费,增大了违约风险。这些其他高额费用主要来自诸如服务费、手续费、保证金及逾期费等,其中服务费就高达贷款总额的5%—10%;如若逾期,平台还强制要求学生另外偿还贷款总额的10%及以上[1];不仅如此,有些平台甚至通过收取保证金的方式占用借款本金。一位大二学生曾对《法制日报》的记者表示,前两年经常能看到校园贷款广告,单从那些广告来看,很难分辨出正规的以及有问题的借贷公司 [2]。正是因为受到这些层出不穷虚假宣传的广告的引诱,大学生很难筛选出适合自己的正规网络借贷平台。
其二,利用暴力催收控制大学生,致使社会风险增加。大学生自身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一旦学生无法按时还贷,放贷方就会以各种“贩卖个人信息”“爆不雅照片”甚至“送棺材”等残忍的手段进行逼债,有的还会采取暴力手段威胁。大学生社会阅历浅,自我保护意识弱,面对这些压力,难以应对,如果不良校园贷款在全国范围内蔓延,不仅会危害大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利于和谐家庭的建立,还会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
除此之外,不规范的校园贷款市场也将导致个人信息泄漏风险与投资风险等潜在风险的增大。当大学生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校园贷款时,不可避免地要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及亲属联系方式,如果平台管理存在安全漏洞或者平台想利用隐私信息盈利,那么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很有可能会被非法盗用,这将给大学生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而对网络贷款的投资者来说,一旦贷款平台破产,其面临的将是无法收回投资的现实,网络贷款投资者将面临风险,整个市场也会出现动荡。
三、“校园贷”风险发生的内在原因
(一)校园资金需求增加
校园贷款针对的用户群体就是大学生,部分大学生普遍存在非理性消费行为。研究数据显示,以大学生复合型消费为基础来看,电子产品和服装品牌所占比例几乎是学费与学习培训所占比例的7—8倍[3],可以看出多数是由于大学生享受心理所引起的非理性消费。在互联网金融的不断普及下,比起学校助学贷,校园贷款审核门槛低,贷款手续简单,加上大学生所处的特殊年龄阶段,其消费价值取向逐步从满足现实需求转移为满足精神娱乐需求,大学生消费无计划,普遍为享受性、虚荣性消费。正是这种消费心理以及行为导致了大学生乐于使用校园分期贷款金融产品进行消费,校园贷款市场需求量居高不下,资金供需出现缺口,借款平台敏锐地发现了这一机会。
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提供校园贷款的主体主要是P2P网络贷款平台(如人人贷、拍拍贷等)、校园分期购物平台(如分期乐、爱学贷等)以及诸如“花唄”等电商信贷业务。随着P2P网络贷款的不断兴起,许多投资者的目光也集中到它身上,根据相关文献资料的统计数据来看,仅用4年时间,P2P网络贷款行业活跃投资人数从2014年1月的17.19万激增到2017年11月的454.1万人,增长了26倍[4]。
(二)大学生“半社会人”的属性
大学生不是成熟的授信对象。首先,由于以往受经济能力的限制,大学生主要满足的是一些基本现实物质需求,即满足生存需要的“衣食住行”,而如今当他们可以去考虑一些超出他们经济承受能力的消费品时,其原本偏向理性消费观念逐渐向非理性方向发展,消费结构从生存资料发展资料消费变为享受资料消费[5],消费行为倾向自我心理满足。而现实是他们一般没有第一收入来源,无法偿还贷款的可能性较高。其次,分辨信息能力不足。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知识以及培养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由于缺少社会经验,他们很容易盲目从众,受到身边一些不良信息的干扰,加上普遍法律知识单薄,金融知识薄弱,对金融风险更是认识不足,因此对于不利于自己的或虚假的信息无法清晰地辨认出来。还有,自我防护意识也不够。大学生不够重视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所以经常会出现诸如被掌握着个人私密信息的追债者威胁的新闻。另外,一些平台使用口头承诺形式而非书面承诺时,借款人大学生因无经验难以提出任何异议,形成一个对出借方有利对大学生不利的不平等的协议。当出现问题时,因为没有证据,所以即便借款人的权益因此受损,也只能选择调解,维权变得十分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