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专业实习相关联是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
2020-04-17吴俊明王武祥
吴俊明 王武祥
摘 要:毕业论文是法学专业本科教学中的重要关节,是强化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保障。但根据调研,当前法学专业的毕业论文仍存在着选题导向不合理、内容缺乏实务支撑、结构缺乏法律思维以及论文指导不足的问题,而通过构建专业实习与法学毕业论文的关联机制,将为学生毕业论文的开展提供充足的资源和平台,不断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
关键词:法学专业;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关联机制
中图分类号:C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0)01-0074-03
Abstract: Graduation thesis is a vital section in teaching law undergraduates, and it i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strengthening the quality of talents training and improving students' comprehensive quality. However, there are such problems as unreasonable topic orientation, inadequate practical support in content, lack of legal thinking in structure and insufficient guidance. Sufficient resources and platforms will be provided for students' graduation thesis by linking law undergraduates internship with the graduation thesis of law,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the graduation thesis of law.
Keywords: law major; law undergraduates internship; graduation thesis; associated mechanism
2018年卓越法治人才培養计划(2.0版)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而法学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作为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学生实践性能力的提升和法治思维的养成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将法学专业的实习和毕业论文看成是几乎无任何关联的过程,将其当作相互独立的两个教学环节。当前,在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两个教学环节上,均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阻滞学生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的实践性能力提升的因素,如何实现两个教学环节的关联性提升,已成为实施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2.0版)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课题。
一、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的必要性
(一)由法学教育教学的完整要求所使然
毕业论文主要用于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专业思维的运用能力,是学生根据自己的思考和兴趣并运用所学去解决相关问题的过程,是学生接受大学教育过程中的最后一个实践教学环节,是各校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只有确保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才能够确保整个培养方案和教育教学执行的完整性,才能实现整个教学过程的关联和互动以及整个教育教学过程整体质量的提升。
(二)为法科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育不可或缺
实践能力和法律思维是卓越法律人才必备的基本素质,而毕业论文旨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用法律思维去解决法律实务中或者法律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它可以全面展现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调查研究、信息搜集和综合表达的能力。
(三)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所必需
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牢固确立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命线的基本认识,在规模持续发展的同时,把提高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是检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试金石,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适度增加法学专业学生毕业难度,是落实作为高校生命线的人才培养质量这一基本认识的重要体现,将在无形之中成为法学专业强化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手段。
(四)是对当前法学专业论文现状的重要回应
目前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做法是:由指导教师给出论文选题然后由学生进行选择,然后按照论文指导老师的要求完成“命题作文”。其弊端显而易见:“命题作文”使得选题范围受限,学生的能动性与创新性难以发挥;毕业论文的质量难以保证;不利于优秀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等。为破解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困境,教育部多次强调“高校要加强对毕业论文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进行严格监控,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二、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与专业实习关联性现状分析
为探究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与专业实习的关联性,课题组对安徽师范大学法学专业高年级学生(回收有效问卷305份)和实习基地(回收有效问卷20份)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对比分析和整理,以期达到以微见著之效。
(一)法学专业学生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相关现状
1. 关于专业实习的相关情况
被调查的学生有82%的人对实习目标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仅有18%的人不太清楚,对实习单位的选择有79.1%的学生认为是学校安排与学生志愿的结合,基本能够满足学生对于实习单位的选择。79%的学生赞同将专业实习放在大三下学期,对实习中遇到的问题有96%的学生能够通过自己查阅资料、请教指导老师等方式,在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积极予以解决,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和实践性能力均能得到一定提升。除6%的指导教师布置学生完成相关调研任务外,90%以上学生认为学校对专业实习期间的调研并未做要求,割裂了毕业论文与专业实习之间的联系;同时,56%的学生认为专业实习期间学校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的交流仅1-2次或根本就没有交流,这种交流与互动的严重不足,往往导致对学生的实习效果难以及时掌握,从而难以对实习过程进行优化,以提升学生的实务能力和思维能力。
2. 关于毕业论文的基本情况
赞同毕业论文开始准备的时间安排于第七学期和第八学期的分别占26%和47%,只有12%的学生倾向于将毕业论文的准备时间安排在第六学期,考虑到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要求的差异性,以及学习精力和时间的有限,只有15%学生赞同将毕业论文的准备和专业实习同步进行,可见,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一体化并没有得到多数学生的拥护。
就论文选题的确定来说,48%的学生倾向于在专业实践基础上进行思考后选择感兴趣的题目,专业实习中的实务接触和经历成为毕业论文题目的重要来源。主张直接根据指导老师拟定候选题目进行论文题目确定的只占32%,赞同老师指导之下自主进行毕业论文选题的则在20%,如何发掘和发挥好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互动关系,成为需要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二)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对学生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反馈情况
学生前来实习的时间段,实习单位期望安排在第五学期、第六学期、第七学期和第八学期的比率分别为15%、70%、10%和5%,这一点大多数实习基地与多数学生的想法不谋而合。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近70%的实习单位认为学生在实习期间具有较多接触法律实务的机会,但在实习结束后回到实习单位寻求和收集实务资料的学生则只有35%左右,多数学生回校后的理论思考和法律实务的联系逐步淡化,专业实习的实效得不到及时的巩固和深化。实习基地对于法学专业学生培养方案比较了解、一般了解和缺乏了解的比率分别为15%、35%和50%,对学生的知识掌握和法律思维状况缺乏直观认知。同时,实习期间学校指导老师的指导情况也不容乐观,实习基地认为学校实习指导老师“经常”前来指导的只占15%,仅有1-2次或根本没有指导的占60%,实习基地与学校层面的交流也存在着不足,学生专业实习和在校期间的学习难以实现默契衔接和互动,进而难以实现学生实务和理论水平相辅相成、共同成长的良好期许。
三、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下我国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的提升受多种因素的制约,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论文选题缺乏合理导向
科学合理的选题是撰写出一篇高质量法学毕业论文的前提条件,目前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其一,缺乏问题导向。多数选题的主旨都是过于宏大的理论型题目,加之论文篇幅所限,导致论文空泛化而难以有切实论点和指向,这种论文的针对性、实用性严重欠缺。其二,缺乏创新导向。衡量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质量的重要指标是能否对学术前沿和法律实务的关注,但一些学生在选题时由于缺乏对学术及法律实务前沿的了解,所选题目较为陈旧,亦不能从新的角度、新的思维视角提出自己的看法与观点。其三,缺乏专业导向。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应立足于法学领域,遵循法律思维得出法治方式的结论。但部分学生在选题时选择类似于社会管理、治理机制等方面的题目,得出的是社会学或政治学的结论,这类的论文实在难以称之为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二)论文写作鲜有实務支撑
法学专业属应用型专业,法学论文若完全脱离法律实践便犹如无本之木般难以生存。在四年的法学教育中,学生不仅要接受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还要接受与之相适应的人文和素质教育,以及必要的专业技能训练,其接触法律实务的机会与时间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受制于传统教学方式,法学专业教师的授课多采用知识灌输的方法,学生对于实务的了解通常局限于课堂上的案例。正源于此,当前法学专业的多数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多习惯于从法律文本本身、书本法学理论的论述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阐明出发,对所选题目作剖析、提观点,使得文章缺乏法律程序操作、法律规范的效力与适用、可能导致的司法结果等实务支撑。
(三)论文逻辑缺乏法律思维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应当体现法律思维。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特别是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在论文写作中应坚持法律职业思维去发现问题和探寻问题的解决路径。但当前的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法律思维的养成还存在不足。其一是法律思维相关课程的欠缺,用于培养法律思维的重要课程《法律逻辑学》,部分学校法学专业培养方案并未设置,或者虽有设置,但师资力量难以得到保证,教学效果难尽人意;二是学生在学习和实务中遵循法律思维去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从而导致学生在最终毕业论文的写作中,运用的仍是一般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文的逻辑性、严谨性和论证结构等得不到保障,无法彰显出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专业特色。
(四)论文指导缺少关联机制
当前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均将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分别安排于不同学期,对于实习与论文的指导老师也无一致的规定,导致两阶段的指导老师基本不统一。然而调研中发现,近半数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来源于专业实习期间的法律实务经验、调研与思考。因这两个阶段指导老师配置关联性缺失,学生在与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的沟通中就难免出现不顺畅的情况,使一些学生在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陷入两难的境地。此外,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一般不参与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使部分学生毕业论文中的实践性疑问无法得到指导和解决。这种论文指导关联机制的不完善,会对法科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产生消极影响。
四、构建与专业实习的关联机制是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
法学是一门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学科,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必须对学生法学理论素养与法律事务能力同时予以重视。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为此,必须切实提升其质量。在专业实习等法律实践中,努力构建毕业论文与专业实习的关联机制是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的核心。
(一)引导学生“专业创新”与“小题大做”
针对法学专业学生在论文选题中的导向缺失,其一要使学生确立“小题大做”的意识。培养其在实习期间学会从法律实务中以小窥大,强调选题的针对性与实用性,选择与自己法律素养和实务经验相适应的题目。其二要给学生更多的创新可能。“法学人才的‘同质化饱受诟病,而愈来愈多元化的社会需求的是差异化人才,表现在毕业论文上,往往模式单一:传统的法学本科毕业论文以学术论文为主,偏重于理论研究。多年的实践证实,这种模式很容易与学生的当下实践脱节,与学生四年的学习脱节,从而导致学生对这种论文的写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学生在专业实习时,由于接触的法律实务多种多样,以学术论文作为毕业论文的单一形式,已难以应对学生的可能创新。可以适当改革毕业论文模式,拓展毕业论文的形式,实现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有效衔接,激励学生创新。
(二)培养学生“感受实务”与“探究理论”
法学毕业论文缺乏实证材料的支撑多是因有限的实践机会所致,面对有限的实习时间,应该切实构建相关机制,让学生“感受法律实务”和“探究法学理论”。其一要制定明确的实习调研要求。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法律实践提出一定的量化要求,鼓励和要求学生进行实习调研、收集与整理法律实务材料,为毕业论文的开展准备必要的实务材料。其二要完善实习考核与答辩机制。在学生专业实习结束后,要求学生对实习中感兴趣、有所思的问题、案例等进行整理和相关法学理论分析,并作为实习考核和答辩的依据,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升学生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的能力。使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不仅能探析理论,更能与实践相结合,或者立足于实践进行学术分析,从而具有丰富的内涵。
(三)强化学生“职业认同”与“法律思维”
基于问题学习的探究式教学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教学方式。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实践课程,均应具有“探究”性质。与此相适应,教师的指导也应是一种探究式指导,在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实践中教师必须引导学生做到探究式学习,以具有“批判性”特质的法律思维养成作为探究式指导的价值指向。在实践性教学中,教师应将“教学”建立在学生的“学习”基础之上,是学生的探究性学习决定老师如何教,老师的“教学”必须为学生的“学习”服务。从而使得教师形成“教归依于学”教学理念。也就是说,在实践性教学中,应当是学生的学决定老师如何“教”(指导),而不是反之。
为此,要不断完善课程设置和造就更多的“双师型”教师。以确保学生在理论上对法律思维的内涵、属性和思考方式等有基本认知,为法学专业实习奠定基础;既懂法学理论又熟知法律事务的“双师型”教师更为学生的探究性学习不可或缺,因为只有具备这样素质的教师才能在法律实踐中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思维去思考、判断和解决专业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和所接触的真实案件,唯有如此,学生的“职业认同”意识才能得到强化。由之,各校在制定法学专业实习成绩评定指标体系时,应将法律思维运用水平作为专业实习考核的重要标准之一,以此实现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思维关联,为毕业论文写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思维支撑。
(四)促使学生“思有所行”与“行有所悟”
为切实提升法科学生毕业论文质量,就必须解决目前毕业论文写作与专业实习不关联的问题。为此:一要重新设计毕业论文的写作流程,将毕业论文的准备时间与专业实习时间同步。二要将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学校指导老师融为一体,实现两者教师安排的关联,实行指导教师责任制,确保指导过程的连贯与前后一致。三要努力实现毕业论文的双导师制,将学生实习期间的实践导师聘为学生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使学生的实践性疑问得到解答,并凝练为论文中的学术观点,以提升论文的学术水平。共同助力学生“思有所行”与“行有所悟”目标的达成,推动专业实习效果与毕业论文质量的共同提升。
五、结束语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是评判优秀法学专业人才,特别是卓越法治人才的重要标准。一篇优秀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不仅需要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为论题提供理论支撑,更需要学生能够收集法律实务材料,并在论文中对相关法律实务问题作出细致、准确的判断与分析。而作为在校学习的法学专业学生,专业实习则是其难得的实践机会,构建科学合理的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关联机制,无疑会为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提供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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