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卷作文命题用语变化及教师教学策略的研究
2020-04-13范傅荻
摘 要:本文拟从海南、宁夏卷(自2011年起该卷改称为新课标卷)作文命题用语方面的变化来梳理、窥测,以课程标准作为命题原则的高考作文命题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以期更深入的理解课程标准对高中生在表达与交流方面的要求,同时便于更好地把握新课标卷作文命题的思路。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作文课教学策略。
关键词:课程标准,作文命题用语,历史,现状,趋势
2007年的海南、宁夏卷是我国第一个以课程标准作为命题原则的高考卷,自此,以课程标准作为命题原则的新高考登上了我国高考的历史舞台。在语文课程标准中,关于高中生的表达与交流是这样规定的:
1. 学会多角度地观察生活,丰富生活经历和情感体验,对自然、社会和人生有自己的感受和思考。
2. 能考虑不同的目的要求,以负责的态度陈述自己的看法,表达真情实感,培育科学理性精神。
3. 书面表达要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感情真实健康,思路清晰连贯,能围绕中心选取材料,合理安排结构。在表达实践中发展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发展创造性思维。
4. 力求有个性、有创意地表达,根据个人特长和兴趣自主写作。在生活和学习中多方面地积累素材,多想多写,做到有感而发。(摘自《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
在这些规定中,关于作文审题方面,语文课程标准的要求主要体现在:第一条和第三条上。基于此,为了使高考阅卷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全国各省、直辖市都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了各自的高考作文评分细则,而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组(以下简称命题组)则开始了在课程标准指导下的作文命题的尝试。
一、 作文命题用语变化
(一)早期——选择一个角度构思作文,自主确定立意阶段(2007年~2008年)
围绕语文课程标准中,关于高中生的表达与交流的要求,2007年,2008年海南、宁夏卷的作文命题用语为:选择一个角度构思作文,自主确定立意,确定文体,确定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很显然这个命题用语是基于课程标准的“学会多角度地观察生活”和“书面表达要观点明确,能围绕中心选取材料”这个要求而来的。应该说这样的命题用语基本上是忠实于课程标准关于表达与交流方面的要求的,但由于命题组缺乏对高考阅卷操作方面的考量,或者说命题组和各省试卷评阅组之间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因而基本忠实于课程标准关于表达与交流方面的要求的高考作文命题,在实际的高考阅卷中并未被各省试卷评阅组完全接受,而是做了很大的修正。
(二)中期——要求选准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阶段(2009年~2010年)
实际上命题人,阅卷人,一线教师在新课标卷作文上的矛盾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因为两年以后,这个矛盾便以高考作文命题用语的改变而得以调和,新课标卷作文命题用语于是进入了第二个阶段。
2009年,2010年海南、宁夏卷作文命题用语为:选准角度,明确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义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为了弥补或者说为了改正自己在命题用语上,因为外延过大而给大规模快速阅卷工作带来的不便,命题组在接下来的2009年和2010年的高考作文中使用了上述的命题用语。从命题用语的选择上,我们能够很清晰的读出高考命题组的妥协——为了方便各省阅卷,降低作文阅卷难度,命题组严格限制作文立意——要求考生选准角度。只要不是中心角度和重要角度,一律为次要(其他)角度和沾边角度,一旦考生的作文被判为这样的角度,其得分就可想而知了。
(三)当前——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2011年至今)
2011年至今,新课标卷作文命题用语为: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经过2007年~2010年四年的左右摇摆后,高考命题组终于在课程标准要求和大规模阅卷要求之间找到了一个相对稳妥的折中方案: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这种作文命题用语的出现一方面使得高考作文的立意角度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不要求考生选准角度,只要求考生选好角度,即只要是好的角度,皆可,另一方面由于文体与标题都可以由考生自己确定,只要不脱离所给材料内容并在含意的范围内作文,皆可。
二、 教师教学策略
在基本把握了新课标卷作文命题用语的变化趋势之后,摆在我们一线语文教师面前的重要任务就是:如何让自己的学生在当年的高考作文中胜出?
(一)在日常的教学中,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研读、体悟《课程标准》中,有关高中生的表达与交流方面的具体规定。
(二)在日常的教学中,注意引导学生比较、分析高考作文命题用语的变化。
(三)开设专门的作文审题课,教授给学生具体的审题方法,使学生接受系统而全面的作文审题训练。
面对不断变化的高考作文命题用语,我们必须让我们的学生具备较强的独立审题能力。因此,在日常的作文教学中,我们必须开设专门的作文审题训练课,使我们的学生接受系统而全面的作文审题训练。
通過训练,要让学生掌握以下审题方法:
1. 提炼中心法——面对作文材料,灵活的运用归纳中心的方法,提炼出材料的主旨,然后围绕材料主旨决定自己的立意。
2. 主要人物法——如果所给的作文材料是故事型的材料,这种方法非常有效。
3. 结果分析法——有些作文材料有明显的事件结果。凡是这种有明显事件结果的作文材料,我们都可以引导学生采用这种结果分析法。
展望未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特别是高考制度改革的破冰,在课程标准的指引之下,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组在作文命题用语上的改革一定不会停止,特别是对立意方面的限制会越来越少。所以,我们一方面要为高考作文立意方面的限制减少而欢呼,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在实际的教学中教会我们的学生掌握具体的审题方法,这样,我们的学生就会在未来的高考选拔中长久的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基础教司,语文课程标准研制组编.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解读(实验稿)[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10.
[2]教育部基础教司,语文课程标准研制组编.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解读(实验稿)[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
范傅荻,河南省开封市,开封市第二十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