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政策对木材加工企业发展助力探讨*
2020-04-13王珺
王 珺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西安 710089)
“自贸区”是在特定地理位置和环境里有效进行双边或者多边自由贸易的区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木材加工企业的国际贸易日益频繁,借助国内设立的一批自贸区,我国部分木材加工企业积极从欧美、俄罗斯、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进口木材、家具以及木工机械等[1],并依托自贸区,将企业生产的优质人造板、家具、木地板、木门等木制品出口到世界各地。本文通过详细分析自贸区建设对我国木材加工产业的影响,为我国木材加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木材加工产业提供理论指导。
1 “自贸区”市场定位
与传统自贸区不同,由于受到某些欧美国家所谓的“单边贸易”运行模式影响,在越来越多国际自由贸易行为受限的背景影响下,我国以上海地区为试点,开设的自由贸易试验区(Free Trade Zone,FTZ)是根据本国(地区)法律法规在本国(地区)境内设立的区域性经济特区[2]。上海自贸区的设立,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全面实现市场化机制的一种尝试与创新,在充分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海南全岛自贸区和其它十八个省份的自贸区也已经投入运营。
“自贸区”的设置,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不过,也应当充分认识到,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属于自由贸易区的狭义概念,指在某一国家或地区境内设立的实行优惠税收和特殊监管政策的小块特定区域。后续投入运营的不同规模的“自贸区”,其运行模式也基本与之类似[3]。同国际上传统的自贸区以及相关的自由贸易活动相比,我国设置的“自贸区”在各方面都还有待提升,然而从实际运行成果来看,其完全符合我国国情。
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我国自贸区的建设与运营已经实现了跨越式增速,在自贸区中,中欧、中非、中南美贸易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从商品门类上都相较之前的对外贸易渠道有了明显地延伸和拓展[4]。在自贸区建设过程中,非公有制资本的纳入已经成为一个亮点,这不仅彰显了我国在自贸区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充分尊重市场化营商环境,而且也肯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在我国自贸区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这有利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与完善。
2 自贸区政策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助力分析——以满洲里为例
因为自贸区的特殊性,所以自贸区的相关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享受的政策也与其它企业有所区别。地方政府结合自身地缘优势特点,对入驻自贸区的相关企业进行了筛选,这不仅能够让自贸区具有较强的区位竞争力,而且还能保障自身可持续性发展。
2.1 “零关税”优势
商品如果按照传统的进出口贸易渠道和程序,需在原材料加工过程中缴纳高额关税,缴纳这些关税不仅会影响企业在业内的竞争力,还会增加终端消费者的实际支出,因此在自贸区中的很多产品,特别是原材料产品都会以“零关税”的方式入关[5]。
2.1.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
以水路或是铁路方式入关的原产地为俄罗斯的原木木材,现在基本上也采用在满洲里自贸区落地的方式入关,在自贸区中的木材加工企业中分门别类地进行初加工、深加工或精细加工后,再经铁路运输的方式输出到东盟相关国家[6]。表面上,运输成本相较之前明显增加,但是,根据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中《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第六条第3款(b)(i)关税削减和取消的产品类型 B 及实施时间框架[7]。自贸区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物流等一整套行为让满洲里自贸区与东盟自贸区形成了“无缝式链接”。
根据自贸区协定中的相关内容,在产品以及原材料的申报上需要有较为细致的标注,只有让这种跨区域的自贸区合作完成对接之后,经过满洲里自贸区内相关企业加工的板材产品才能够充分地发挥出“原产地”优势[8]。再充分依托中俄、中国与东盟相关国家所签署的关税优惠措施之后,就能够让板材产品在东南亚相关国家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图1 自贸区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Fig.1 Customs declaration for export goods of free trade zone enterprises
根据商务部市场司和满洲里自贸区管委会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仅2018年,满洲里口岸共进口木材17.5万批次,1 814.1万m3,同比增长5.8%[9],创满洲里口岸进口木材历史新高,其中满洲里口岸俄罗斯木材进口量近1 200万m3,其中绝大多数原木被自贸区木材加工企业经过加工之后转运,其中落地交付量约512万m3[10],这足以显示出满洲里自贸区中木材加工企业凭借区位优势所产生的影响力。
2.1.2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FCA)
我国台湾地区的木材资源基本依赖进口,2008年《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实施之初,大陆向台湾地区输出的木材资源无论是从总量上还是从材质上都有限,但随着大陆自贸区建设的不断增速,至2017年年底,台湾地区自大陆地区采购的胶合板高达29.36万m3,市场占有率为53.4%[11]。马来西亚胶合板对中国台湾地区的胶合板出口量,因其国内木材原料价格上涨,锐减到10.77万m3[12]。其中,原产地为俄罗斯的桦木胶合板,基本经由满洲里自贸区相关木材加工企业完成初加工之后利用“陆运+海运”的方式转运至台湾地区。这不仅充分印证了《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有效提升两岸民众生活福祉的重要意义,同时也体现出满洲里自贸区在原木、锯木、板材加工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2.1.3 中日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
满洲里自贸区相比我国其它的自贸区,其地缘优势比较明显,除充分利用满洲里口岸紧邻蒙古、俄罗斯、朝鲜的地缘优势外,借助已经完全成熟的物流运输联网体系,其可有效覆盖到日本、韩国等东北亚国家。
2018年,在日本召开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部长级会议,对满洲里自贸区建设的推动作用十分明显[13]。经过数年的发展,满洲里自贸区的诸多木材加工企业,特别是锯木和板材加工企业,已经实现了与东盟国家的衔接合作,再依托《中日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推动,能够让满洲里自贸区内的木材加工企业从初加工进一步向精细加工延伸,进而全面增加竹木家具对日韩地区的出口[14]。据满洲里自贸区管委会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11月底,已经有数个国内规模及规模以上的木材深加工及家具生产企业完成了落地谈判,有些企业的“三平一通”工作已正式启动。这将有利推动满洲里自贸区木材加工企业集约化发展。
2.2 中欧班列运输优势
在“一带一路”政策的推动下,中欧班列正式投入运营,这改变了之前中欧国际贸易中物流存在短板的局面,这有利于缓解我国木材加工企业运输成本压力。黑龙江省某林业局正在全面推进当地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建设工作,业务领域将拓展到俄罗斯,计划在俄罗斯租场地储存木材,开发新项目,建立木制品加工厂,拓展俄罗斯市场。开通中欧班列之后,一根木材从下订单,到俄罗斯现场采伐,再利用中欧班列完成运输之后到木材进厂生产,一个周期仅为25 d,而之前从俄罗斯赤塔到阿木尔州,而后经黑河口岸入关到国内,通常需要4~6个月的时间[15]。这节省了时间,降低了运输成本,为企业创造了更大的利润空间。
2.3 提高对外贸易便利性
随着越来越多的木材加工企业落地自贸区,自贸区的木材加工循环化发展已经从雏形向成熟化发展转型,“进口木材落地加工再出口”已经成为满洲里自贸区的一个发展特色,也让满洲里自贸区的木材加工企业成为俄罗斯原木、锯木等重要木材资源通往国内木材加工领域的“黄金通道”[16],根据中国物流产业协会、中国家具协会自2015年开始启动的持续性调研显示,原产地为俄罗斯木材的销售地区逐渐扩大,从集中在东北、华北、西北、东南沿海地区,逐渐扩大到中原、西南地区[17],使用方向从过去的低档门窗口料升级扩大到家具领域,而其中88.35%以上经由满洲里入关,近45.85%在满洲里自贸区木材加工企业完成初加工,有11.65%经过深加工之后直接出口到日本、韩国等东北亚地区国家[18]。自2015年12月30日内蒙古满洲里检验检疫局满洲里自贸区某企业区出口韩国的木制筷子企业签发了原产地证书,此举也标志着满洲里自贸区企业在木材加工环节上所采取的“进口木材落地加工再出口”措施[19],已经享受到了中国自贸区战略带来的关税优惠,极大提升了我国木材加工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3 结语
自贸区的建设与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在享受“地缘红利”之外,承担了全面提升我国相关行业战略性投资转型和发展的重要社会重任[20]。随着我国各地自贸区建设的不断增速,类似满洲里这样的特色木材加工企业自贸区,势必会越来越多。这有利于促进我国木材资源的进口和木制品的出口,降低企业生产和物流等成本。本文探讨了“自贸区”市场定位,并以满洲里为例,分析了其“零关税”、中欧班列等“自贸区”优势,这对于有效解决我国部分木材加工产业园区木材原料难以持续供应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一批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的相继建成,自贸区的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