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关系探讨
2020-04-06卢晓丹王馨怡
卢晓丹 王馨怡
[摘 要]扶贫攻坚中的交通扶贫是其重要一环,乡村公路建设使农村道路畅通、保障农村群众交通出行具有重大意义。公路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问题直接影响到乡村公路的工程质量,继而产生成本问题。文章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探讨乡村公路的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产生代理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监督、声誉及市场机制缓解其中的代理问题。
[关键词]乡村公路建设;委托代理理论;三方关系研究
[DOI]10.13939/j.cnki.zgsc.2020.36.016
乡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对于新农村建设及脱贫攻坚任务具有重大意义。该研究以寿县乡村公路为例,2016—2018年,全县投入资金近7亿元,改造县、乡、村道路1231.93千米,涉及贫困村的项目有364个,建设里程475千米,总投资2.35亿元。近年来,寿县不断完善责任体系、大力实施农村道路通畅工程、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在寿县乡村公路委托代理关系中,由县政府、县发改、财政、招投标、交通运输、扶贫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为主导,各乡镇政府为委托方,施工单位为受托建设方,交通管理局相关部门为监理方。县政府將公路建设指标下放到乡镇,乡镇用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建设,监督单位对工程的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督,构成了我国乡村公路建设中具有代表性的委托代理关系和三方关系。由于乡村公路建设三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情况,可能导致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信息延迟等代理问题,影响到三方的互动,无形中产生许多隐性成本,导致乡村公路质量下降。
1 委托代理理论概述
委托代理理论研究主要包括代理关系的发生和建立代理关系的管理运作机制。代理关系是由于委托人缺少才能、经验、技术和为了降低成本而赋予代理人一定的权力帮助委托人完成工作或任务产生,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也随之产生,往往以契约形式存在。在现实中,不具备信息优势一方要为具备信息优势的一方承担风险,施工单位由于直接参与公路修建,能够掌握乡镇及相关监管人无法掌握的交易信息等情况,因此处于信息优势地位,乡镇政府及监管人员则由于缺乏足够的信息而处于信息劣势地位,无法对施工企业的行为作出准确的判断。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就可能会引发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严重的代理问题。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在信息有限、理性有限和复杂的人性心理前提下,管理运作机制尤为重要,因为其不仅影响委托代理双方的信息量,还影响双方的决策和信息交流。因此委托代理理论有利于缓解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目标冲突。
2 乡村公路建设三方的委托代理问题
2.1 乡村公路建设的委托代理关系
在寿县,乡村公路建设实行“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原则,县政府负责总体规划,将每年587千米的目标分解到每个乡镇,由乡镇作为业主对公路建设进行招标、施工;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施工建设;监管环节由市场化监督和交通管理局共同监督,其中市场化监督考虑到公务人员冗余和成本等情况,实际进行较少。其中具体的委托代理关系如图1所示。
2.2 乡村公路建设的代理问题分析
乡村公路建设委托代理关系中,建设单位即乡镇政府和施工单位的利益冲突最为常见,施工单位受委托进行乡村公路的具体建设时,在利益驱使下可能会减少资金投入使公路质量低于应有标准。此外,监督单位在工程建设的专业性优于乡镇政府,作为监督单位的交通管理局与乡镇之间并不是明确上下级关系,在种种条件作用下,三者关系复杂。文章将乡村公路建设三方的代理问题归结为以下三点。
2.2.1 逆向选择
施工单位可能会为了利益承揽以目前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工程,而乡镇政府在选择时又难以判断其能力,因此做出错误的选择而造成损失。在选择施工单位方面,寿县按照由乡镇担任业主,在严格“四制”管理同时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采取公开征集、选择入库、摇号定标方式进行施工单位选择。造价400万元以下由乡镇自行招标,400万元以上必须公开招标,每个乡镇大概有20千米路长,每千米造价60万元左右。这种方式节约招标时间减少成本,但并没有解决好逆向选择问题。
2.2.2 道德风险
由于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方面经验丰富,能够在签合同前大致掌握需要投入的各种成本费用及能达到的品质,为施工单位冒着道德风险谋取不法利益提供条件。同时,监理任务大多由交通管理局完成,它虽不会收受施工单位贿赂串通一气,但仍可能由于管辖范围过大存在监管遗漏或不到位情况,且检察人员相对固定机制不够灵活,给了施工单位可乘之机。市场化监督则相对灵活,但更受利益左右成本较高。寿县为降低乡镇政府信息不对称,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基层工作,组织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四好农村路”等业务培训,并对道路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等进行现场指导。这些做法实际操作成本较高,不可能全面覆盖,学习效果也有待考量。
2.2.3 信息延迟
乡村公路的建设质量无法被及时准确了解,只有通过施工单位的信息和建设完成后的使用效果,才能判断其能力和工程建设的质量等。寿县交通管理局通常进行的是事后监督,在道路建设完成后进行工程质量检查,若出现问题,前期投入几乎全部浪费难以挽回。即使目前寿县公路建设坚持交竣工不合一原则,即公路交工使用后还有两年责任期,两年内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全责,两年后无异状竣工。这种方式虽降低了质量风险和财政压力,但若出现问题仍然影响道路畅通,对地区的经济发展造成损失。这种方式主要为镇、乡级公路使用,村级公路仍使用交竣工合一方式。
3 优化乡村公路建设三方互动措施
为解决乡村公路建设中的各种代理问题,文章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探讨乡村公路三方互动关系。将乡镇政府、施工单位和监督单位导入互动系统,能够提升乡镇政府管理自主性;提升施工单位效率;促进监督单位定期追踪、检查施工单位工作,进而保障各单位切实履行各自义务,缓解或消除代理问题。
3.1 加强监督
监督是乡村公路建设中常用的互动机制,由于乡镇政府和施工单位面临不同的目标、利益和风险,存在对立博弈的互动关系,乡镇政府往往通过增加监督成本使施工单位完成公路修建并保证工程质量,从而降低代理成本。乡村公路有别于其他公路建设,其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资金限制,目前每千米道路建设需要65万~75万元,而上级给予资金是每千米25万元,所以资金就成了重要的限制条件。为消除“末梢路”“断头路”,保持乡村公路畅通,需要尽可能节约资金。目前市场化监督的价格为每千米1000~2000元(县级公路),因此过多采用市场化监督行不通。这就要求交通管理局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不仅进行事后监督,还要进行事前、事中管理,做到安全隐患零容忍,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对满足交(竣)工驗收项目,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证性检测,对竣工验收项目质量进行复测,对检测有缺陷或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虽然监督成本上升,但相应会减少腐败导致的各种成本。
3.2 完善声誉及市场机制
由施工单位组成的代理人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在寿县,乡镇公路的投标公司通常有200~500家,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的声誉和市场价值往往能够准确反映过去绩效。长远考虑,施工单位会努力完成建设,不会为短期利益而损害委托人利益,积攒声誉以便日后获得更多利润。承包乡村公路建设的施工单位往往规模较小,处于恶劣的竞争环境,需要良好的社会口碑代表其能力高低,从而长久生存。实际中提升声誉是乡村公路建设中乡镇政府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目标,可以通过重视声誉建立声誉评级制度进行招投标,促进三方良性互动,最大限度使乡镇政府、施工单位、监督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总体目标和利益趋向一致。声誉代表市场中的品质,信任则是乡镇政府与施工单位进行交流、互动的前提,施工单位只有经过长期努力才能和委托人建立良好互信关系。具体项目建设开始前,乡镇政府会与投标的各施工单位进行交流互动,尽可能了解其建设能力和背景。乡村公路建设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间信息通畅,施工单位若不在乎声誉,就会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在这种信息和市场调节下,乡镇政府得以获得大量信息,降低乡镇政府和施工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效遏制逆向选择问题。
4 结论
综上所述,乡村公路建设中,乡镇政府、施工单位和监督单位之间虽然存在着代理问题,但是通过加强监督和完善声誉及市场机制可以协调三方关系,有效遏制代理问题发生,进而提升乡村公路建设质量。近年来,我国致力于精准扶贫,坚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而加快实施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正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先手棋,也是突破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的重要举措。故将委托代理理论与扶贫公路建设相结合,用理论更好地指导实践,将扶贫公路建设得更加经济合理,助力交通扶贫,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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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卢晓丹(1999—),女,汉族,辽宁大连人,本科,安徽大学,研究方向:会计学;王馨怡(1999—),女,汉族,安徽人,本科,安徽大学,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