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建议
2020-04-02蔡学恩
蔡学恩
2019年年末,湖北省武汉市暴发新冠肺炎疫情,并迅速向全国蔓延。经调查,新型冠状病毒来源为武汉一家海鲜市场非法销售的野生动物。这是自SARS、MERS、埃博拉病毒等传染病之后,又一例以野生动物为病毒传染源的传染病。
围绕禁止捕食、饲养、接触野生动物的讨论,一时成为社会热点。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在启动全面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之前,先行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方式建立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
这一制度的建立,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及社会生活存在的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一些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不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也未禁止食用“三有”类野生动物和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七条规定,经相关部门许可,可以猎捕、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机制、能力、水平的局限导致实践中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现象较为严重。同时,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四十九条规定,禁食范围局限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没有合法来源、未经检疫合格的其他保护类野生动物。“三有”类野生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是否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二是滥食野生动物陋习长期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消费习惯”。受“鹿茸补血、虎骨壮阳”等传统观念和野生动物药用价值的影响或基于猎奇、尝鲜、炫耀等心理,我国不少地区仍存在着食用、消费各种野生动物的陋习。爱吃“野味”、崇尚“药补”等现象较为突出,野生动物交易存在一定的市场需求,“野味产业”规模庞大,野生动物经营者铤而走险、知法犯法,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屡禁不止。三是食用野生动物存在不可预知的环境与健康风险。研究表明,70%的动物疫病可以传染给人类,75%的人类新发传染病来源于动物或动物源性食品。动物疫病如不加强防治,将会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近年来,SARS、MERS、埃博拉病毒以及新冠肺炎均为以野生动物为病毒传染源的传染病。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表示:“我们早就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为从源头上有力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行为,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健全完善《决定》明确的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结合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实际,提出建议如下:
1.鉴于野生动物既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重要资源,科学合理地依法利用野生生物物种不具有原罪性。在国际法层面,《生物多样性公约》亦未禁止对野生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国内法层面,我国也对合理利用野生生物物种资源做出了制度安排。研究表明,2016年,全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共有专兼职从业人员1400余万,创造产值5200余亿元。建议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过程中,平衡好野生动物的生态属性和资源属性,科学厘清禁食边界。对于经科学研究或检验检疫发现存在潜在公共安全危险或生态威胁的野生动物,及时纳入并公布重点禁食名单,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从重处罚;对于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野生动物的人工种群,经严格科学论证,可以食用的,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纳入一般畜牧业常规养殖管理体系下,建立防疫、检疫机制,不再视为野生动物管理。
2.鉴于野生动物保护法定主管部门是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涉及的相关部门包括公安、交通运输、动物防疫、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这些部门的职责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叠,在部门协调和区域合作方面存在一些难度,容易造成相关部门的工作推诿或权限冲突。例如,对于饭店里滥食野生动物以及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的交易问题,林业部门没有监管权限,市场监管部门有监管权限却难以识别野生动物。建议在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野生动物统一监管与协调联动的关系。具体而言,由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统一负责陆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的执法监管,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工商、公安等部门在自己的职责内做好相关的工作;建立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平台,强化公安、交通运输、动物防疫、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市场经营、网络销售等环节全面进行整治,坚决遏制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违法食用行为。
3.鉴于野生动物种类繁多,除770多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1700多种“三有”动物外,初步统计还有包括蝙蝠、鼠类、鸦类等约1000多种陆生脊椎野生动物未列入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同时,野生动物分散在自然环境中,仅仅依靠政府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只有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进来,野生动物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特别是,公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已成为一种国际趋势,公众参与原则更是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必须切实发挥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具体而言,建议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野生动物保护技术支撑、财力支持和监督举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国家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明确环保社会组织就野生动物保护问题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权利,完善相关部门、志愿者、社会组织协调的合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局面。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3月2日发布公告,对《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食用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食用人每人最高罚款2万元,对组织食用者最高罚款5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全球图片总汇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