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究
2020-03-30苗儒琳
摘要:会计信息披露是国家要求企业进行的一种信息公开制度。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等影响着投资者进行投资的选择,目前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尚未完善,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的实效性、真实性、完整性等存在着一些纰漏,本文通过研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探析问题的成因并寻找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会计信息质量;对策建议
一、引言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运行的主体,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也影响着证券市场的运行。会计信息披露不仅反映了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前景,同时也对投资者造成一定的影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还存在着一些漏洞。虽然西方在会计信息披露一方面的研究较为成熟,但由于我国的经济体系与西方有着一定的区别,致使我国可以向西方借鉴的内容有限,还需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加以研究。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真实性
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存在着一些关联企业。因此其会计信息报告通常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各类合营公司及共同控制企业的财务信息。企业管理者时常为了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而虚构会计事项来增加营业利润。而实际公司多数资产为虚构而成,账面价值远超于实际价值。
2、会计信息披露缺乏时效性
为了迎合经营市场信息的瞬息万变,我国《证券法》对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规定了时间。但由于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存在漏洞,一些上市公司对公司的重大债务纠纷及股权转让等重大信息披露不及时。刻意拖延投资项目有所变化的信息以留住本公司原有投资者。若会计信息披露缺乏时效性,信息的相关性则会遭到削弱,这就使投资者无法掌握公司最新发展动态,影响投资选择。
3、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完整性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通常大量披露经营状况良好的信息,将负面信息进行隐藏。扰乱投资者的判断,同时也打破了市场平衡。我国经营市场大体为弱势有效市场,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大都只反映了公司以前的经营信息,对公司的现状避重就轻披露不充分,对未来的发展也不能给予具体地展现。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成因
1、经济利益驱动
上市公司经营的最大目的是为获利,为了最大限度的追求利润,公司需要更多的投资者进行投资以获得更多的资金。而投资者更愿将资金投向经营状况更好的公司,这就使得管理者将向外信息披露的经营业绩向利于公司的方面修正。
2、监管体系不完善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我国主要的信息披露监管部门。其中证券交易所处于一线监管地位,负责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持续监管,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交易异常的情况进行报告。但是证券交易所没有权利对上市公司调查取证,只能不断就可疑问题要求上市公司进行解释。
3、政府没有发挥监督作用
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掌控者,对市场监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都存在着政府监管力度不足的因素。我国是法治国家,提倡依法治国,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实施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的重要保障。
4、 法律惩罚力度低
惩罚力度不够也是会计信息披露出现问题的原因之一。《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可见对于已查处违反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上市公司,国家都给以行政处分,力度较低,应加大处罚力度,最好进行司法追究。
四、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探析
1、为投资者普及相关知识
相关部门应帮助投资者了解熟悉证券市场的基础知识,学会分析公司披露的财务报表,发现其中不合理之处,避免被修正过的财务报表欺骗,从而进行了错误的投资给自己带来损失。建立反馈机制,受骗的投资者可以及时举报,维护自己的权益。
2、对主要监管机构开放更多权利
证券交易所作为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监管机构之一,被赋予的权限却不足以支撑其实现此项功能。国家应赋予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调查取证的权利,使其对上市公司有一定的震慑力。
3、政府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法律
法律法规是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保障。但法律法规不能做到十全十美,总会存在一些漏洞。为保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上市公司钻法律空子,补全法律漏洞、规范法律细节是必做之事。
4、加大对违法单位的惩罚力度
我国对于违反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公司惩罚尚在行政处分范围之内,大多是罚款警告,对公司和管理者没有实质上的伤害。对此,可以向西方学习借鉴,对于违反规定者司法介入,视实际违反情况判处有期徒刑,并强制公司破产。
五、总结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想要解决问题需要企业与政府共同努力,企业管理者要自觉遵守法规,不得随意篡改披露信息,政府要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者进行重大处罚。共同维护证券市场的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胡国恒,王少芳, 翟永会.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4(7):101-104.
[2]邢垲易,王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5(7):182.
[3]曹其英.上市公司会計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商论,2015(10):55-57.
[4]于梅.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15(6):83-87.
[5]谷悦.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J].商业经济,2017(4):168-170.
[6]许建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9):56-61.
[7]梁保国.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之友,2011(5):107-110.
作者简介:苗儒琳,女,山东枣庄人,山东女子学院,会计学院,财务管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