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地区12~35月龄不同类型留守儿童养育行为分析
2020-03-30窦妍石慧峰段小倩赵春霞黄小娜王晓莉张敬旭
窦妍 石慧峰 段小倩 赵春霞 黄小娜 王晓莉 张敬旭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留在原籍不能与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15年中国儿童人口状况——事实与数据》报告[1],2015年中国共有6 877万留守儿童,其中农村留守儿童4 051万人,贫困农村留守儿童1 366万人,3岁以下留守儿童1 528万人,平均每10个农村儿童中有3个是留守儿童。中国正在面临留守儿童比例高、数量庞大、留守低年龄化和贫困地区留守比例较高的多重问题。留守儿童由于和父母长期分离、隔代教养等原因,其养育照护缺失的可能性更大,调查显示,留守儿童养育忽视程度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2]。养育行为不当将对儿童发育产生不良影响[3],尤其对处于生命早期1 000 d发育关键期的儿童,缺乏足够的养育照护将对儿童产生更深远的不利影响。0~3岁留守儿童的早期养育照护需要重点关注和深入研究。
资料与方法
一、资料
本研究数据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和发展促进项目中家访干预评价项目的基线调查部分。该项目选取河北省平山县、河南省卢氏县、江西省于都县、贵州省三穗县和四川省通江县,在其干预乡镇对干预村以村为单位按3岁以下留守儿童数进行分层后整群抽样,在非干预乡镇按照人均年收入水平、距离县城距离、3岁以下儿童人数以及镇内是否有幼儿园或0~3岁儿童活动中心匹配对照,进行横断面调查。以干预村和对照村里所有0~3岁留守儿童且看护人同意参与本研究者为研究对象。研究共纳入调查对象680人,其中仅母亲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17人,占2.5%,66.8%(454/680)的调查儿童父母均外出务工,考虑到仅母亲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数量较少,故仅分析比较父亲外出务工和父母均外出务工两种留守家庭类型的养育行为差异。
二、方法
1.调查方法:采用面对面问卷调查。参照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多指标集群调查(Multiple Indicator Cluster Survey,MICS)[4]编制调查问卷,内容包括儿童及看护人基本信息、儿童留守情况及看护人养育情况。在方案设计、现场调查、资料整理三个阶段对研究进行质量控制。本研究获得北京大学医学部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
2.主要结局指标:包括儿童拥有图书、儿童拥有玩具、儿童接受早期启蒙和回应性养护、暴力管教、照看不周,定义参照MICS系统[4]。儿童拥有图书指拥有3本及以上儿童图书的比例,儿童拥有玩具指拥有2种及以上玩具的比例,儿童接受早期启蒙和回应性养护指在过去3 d内与家中任何成年人/父亲/母亲一起参与4项及以上活动以提供早期启蒙和回应性养护的比例,暴力管教指过去1个月内经历过看护人的任何体罚及/或心理攻击的比例,照看不周指在过去1周内至少1次被单独留在家中或者被留下让另一个不到10岁的儿童照看超过1 h的比例。其中,MICS系统对于儿童接受早期启蒙和回应性养护这一指标适用对象规定为24~59月龄儿童,本研究将该指标使用对象扩大为12月龄以上儿童。将看护人的具体养育行为进行分类,儿童拥有图书、拥有玩具、接受早期启蒙和回应性照护归为积极养育行为,用看护人实施不同种类积极养育行为的数量来判断看护人实施养育行为的多样性。应用家庭耐用品数量简单评价调查对象家庭经济情况,统计家庭拥有电饭锅、冰箱、洗衣机、电脑、PAD、汽车数量,根据调查对象家庭是否至少拥有2种传统家电(电饭锅、冰箱、洗衣机),及是否至少拥有1种先进电器或交通工具(电脑、PAD或汽车)简单评价其家庭经济情况。根据调查对象家庭是否拥有2种及以上媒体设备(智能手机、PAD、电脑)简单评价其接触知识的途径是否多样。
3.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 20.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儿童留守情况、看护人的社会人口学及其家庭资料采用描述性分析;对于影响儿童养育行为的因素采用单因素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一、留守儿童及看护人一般状况
本研究调查留守儿童的平均月龄为(23.7±6.6)个月,男女性别比例约为1.14∶1。其看护人的年龄范围为19~74岁,中位数为51岁,按照看护人角色分组后,父母和祖辈的年龄均近似正态分布,看护人为儿童父母的看护人平均年龄为(28.9±5.0)岁,看护人为儿童祖辈的看护人平均年龄为(54.4±6.3)岁。看护人以女性为主(89.7%),祖辈看护人占调查样本的73%,看护人文化程度在高中及以上仅占11.8%。
表1 留守儿童及看护人社会人口学情况[例(%)]
Note:▲Children whose mothers went out for work are not included in total analysis;#Values for certain characteristics may not be equal to the total number of participants in the two groups because of missing data; Values for certain characteristics of childeren and caregivers have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two types of left-behind families,*P<0.05.
95.8%的家庭至少拥有2种传统家电(电饭锅、冰箱、洗衣机),49.9%的家庭拥有至少1种先进电器或交通工具(电脑、PAD或汽车)。4.2%的家庭未拥有所有调查涉及家庭耐用消费品。两种不同类型的留守儿童家庭,在儿童月龄、看护人角色、看护人年龄、看护人性别及教育程度、家庭拥有2种及以上媒体设备(智能手机、PAD、电脑)方面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而在儿童性别、看护人民族、调查对象所在地区、调查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
二、影响看护人养育行为的单因素分析
表2主要分析了儿童留守类型及社会人口学因素与5种养育行为的关系。结果显示, 对于看护人实施“儿童拥有图书”行为的比例,24≤月龄≤35儿童显著高于12≤月龄<24儿童(P<0.01),仅父亲外出打工的家庭显著高于父母均在外出打工的家庭(P<0.01),未拥有至少2种传统电器或1种先进电器的家庭该行为的实施比例显著低于拥有至少2种传统电器或1种先进电器的家庭(P<0.05,P<0.01)。对于看护人实施“儿童拥有玩具”行为的比例,未拥有先进电器的家庭显著低于至少拥有1种先进电器的家庭(P<0.05)。对于看护人实施“儿童接受早期启蒙和回应性养护”行为的比例,仅父亲外出打工的家庭显著高于父母均在外出打工的家庭(P<0.01),男性看护人显著低于女性看护人(P<0.05),无抑郁症状的看护人显著高于抑郁的看护人(P<0.01),未拥有先进电器的家庭显著低于至少拥有1种先进电器的家庭(P<0.01)。对于看护人实施“暴力管教”行为的比例,24≤月龄≤35儿童显著高于12≤月龄<24儿童(P<0.01),至少拥有1种先进电器的家庭该行为比例更高(P<0.05)。对于“照看不周”行为的比例,抑郁的看护人显著高于不抑郁的看护人(P<0.01)。对于看护人至少实施2种积极养育行为的比例,24≤月龄≤35儿童显著高于12≤月龄<24儿童(P<0.05),仅父亲外出打工的家庭、女性看护人、无抑郁症状的看护人、至少拥有1种先进电器的家庭该行为发生比例更高(P<0.05,P<0.01)。看护人民族不同其看护人养育行为也存在差异。
表2 影响看护人养育行为的单因素分析 [例(%)]
Note:Each nurturing behavior shows different presentations in different group of factors;*P<0.05,**P<0.01
三、不同年龄阶段留守儿童家庭类型对看护人养育行为的影响
1.12≤月龄<24儿童不同留守儿童家庭类型对看护人养育行为的影响:对于12≤月龄<24儿童,在控制了看护人性别、民族、是否抑郁、地区及经济情况等因素后,仅父亲外出打工家庭的留守儿童接受“早期启蒙和回应性养护”养育行为是父母均外出打工家庭的留守儿童的2.81倍,看护人实施至少2种积极养育行为的情况是父母均外出打工留守儿童的2.59倍。而儿童拥有图书、拥有玩具、暴力管教及照顾不周等养育行为,在控制了混杂因素后,两种留守家庭类型间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见表3。
2.24≤月龄≤35儿童不同留守儿童家庭类型对看护人养育行为的影响:对于24≤月龄≤35儿童,在控制了看护人性别、民族、是否抑郁、地区及经济情况等因素后,仅父亲外出打工家庭的留守儿童接受“儿童拥有图书”及“早期启蒙和回应性养护”养育行为分别是父母均外出打工家庭留守儿童的1.89倍和3.16倍,看护人实施至少2种积极养育行为的情况是父母均外出打工留守儿童的2.77倍。而拥有玩具、暴力管教及照顾不周等养育行为,在控制了混杂因素后,两种留守家庭类型间的养育行为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见表4。
讨 论
本研究显示,父母均外出打工是12≤月龄≤35儿童的早期启蒙和回应性养护行为的危险因素,仅父亲外出打工的24≤月龄≤35留守儿童拥有图书行为的比例更高,但未见不同留守儿童家庭类型对12≤月龄<24儿童拥有图书行为产生影响。分析原因可能是,仅父亲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第一看护人多为儿童母亲,其文化程度与祖辈看护人相比普遍较高,媒体设备应用更多元化,因此可能更关注也更容易接触、理解儿童养育方面的知识。有学者认为,农村家长,尤其是祖辈,最主要关注的是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对儿童早期教育和亲子互动的重要性了解不够[6],并且祖辈看护孩子主要以经验为主,受过较高教育的父母一辈则更倾向于相信通过书籍、网络等方式获取较为科学的儿童养育知识[7]。另一方面,儿童母亲的年龄较祖辈更加年轻,拥有更充沛的精力来看护教养儿童。有研究表明,多数年长的祖辈看护人有严重的身心健康问题,保护留守儿童免受潜在伤害的能力有限,在某些情况下,留守儿童本身反而成了长辈的照顾者[8]。
根据2016年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数据显示,绝大部分的农村留守儿童的主要看护人为祖辈[9],这与本研究结果一致。本研究显示,祖辈看护人多于2种积极养育行为的比例明显少于母亲,提示祖辈看护人提供的养育行为较母亲更为单一。有学者表示,家庭中单一的养育行为、单个事件或因素对儿童发展的积极作用是有限的,整体的养育方式或风格对儿童发展更具有意义[10]。造成留守儿童养育不足很大程度上并非出自有意的忽视和冷漠,父母和祖父母显然深爱他们的孩子和下一辈,但是角色任务重叠造成的为难和压力[11],以及缺乏足够时间和合理养育的知识[5],最终造成留守儿童养育方式不足。
表3 12≤月龄<24儿童不同留守儿童家庭类型对看护人养育行为的影响
Note:#Dependent variables are 5 different nurturing behaviors and “two or more kinds of positive nurturing behaviors”; Confounders:Caregiver sex, child sex, ethnics, county, depression of caregiver, family financial situation;**P<0.01
表4 24≤月龄≤35儿童不同留守儿童家庭类型对于看护人养育行为的影响
Note:#Dependent variables are 5 different nurturing behaviors and “two or more kinds of positive nurturing behaviors”; Confounders:Caregiver sex, child sex, ethnics, county, depression of caregiver, family financial situation;*P<0.05,**P<0.01
研究表明,在儿童早期,提供充足的养育有利于儿童的综合发展。导致儿童发展受限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未能将新兴的科学知识应用于有利于幼儿发展的养育看护,另一个是在早期生命历程的关键阶段未能成规模使用多元化的养育方法[12]。留守儿童在认知能力等方面的发展劣于非留守儿童[13],研究表明,缺乏充足的阅读、唱歌和与幼儿一起玩耍等活动可能会增加儿童认知迟缓的发生风险[5]。本研究提示,留守儿童由于祖辈或单亲看护导致的养育不足,可能是其认知发育的危险因素,而养育照护不足对留守儿童认知的影响及其影响程度尚有待更深入的研究。
本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于本研究为留守儿童家访干预的基线数据,干预评价未纳入非留守儿童人群,故本研究无法比较留守和非留守儿童看护人养育行为的差异,但本研究的结果仍可以为改善留守儿童的养育情况提供参考。例如,在贫困农村地区加大力度普及科学合理的育儿知识和方法,尤其着重在儿童早期启蒙和回应性养护方面。鉴于祖辈看护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可特别为其编写适用的儿童图书供祖辈看护人和儿童一起阅读,以促进贫困农村地区留守儿童祖辈看护人的积极养育行为。
志谢: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江西于都、河南卢氏、四川通江、贵州三穗、河北平山调查地区的卫生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