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满满的《决胜法庭》
2020-03-28胡雨晴
胡雨晴
近期的热播剧《决胜法庭》,剧情精彩烧脑,案中案环环相扣,涉及的刑诉法知识点满满。
疑罪从无与刑疑惟轻
第一集中公诉人高剑(于和伟饰)就在庭上“发射”了一个重要知识点:疑罪从无与刑疑惟轻。
双胞胎兄弟刘明刚和刘明强因为母亲生病去药店偷虫草,在被老板发现后,刘明刚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老板死亡,转化为抢劫罪,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其提起公诉。其弟刘明强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因数额不大被检察机关酌定不起诉,即构罪不起诉。
庭上,刘明强作为辩方证人出庭作证,他抢着认罪,说人是自己捅的。案发时,现场留下了捅人者的血迹。辩护人叶紫琪(胡静饰)认为双胞胎的DNA一样,无法鉴定出现场的血是哥哥还是弟弟的,疑罪从无,应当判决被告人刘明刚无罪。公诉人反驳了两点:一是能分辨出现场血迹是谁留的(即便双胞胎也有基因突变);二是刑疑惟轻,即一个人要么犯重罪要么犯轻罪,具体哪个罪不清楚时,应认定被告人犯轻罪。
就剧中案件来说,无论人是不是刘明刚捅的,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是没有争议的。因此,即便查不清捅人的究竟是刘明刚还是刘明强,也不影响二人盗窃罪成立。
告知法律后果与“威胁”
还是上面这个案子,辩方证人刘明强疑似在法庭上作了伪证,公诉人高剑将其行为后果在法庭上予以阐明:1.如果如弟弟刘明强所言,人是他捅的,那么他将承担抢劫致人死亡的责任,最高可判处死刑;2.如果人不是他捅的,而是哥哥刘明刚,那么刘明强将承担伪证罪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因为证人在法庭上作证要对其证言的真实性负责,作伪證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时候辩护人表示反对,认为公诉人威胁辩方证人。其实不是的。公诉人只是告知证人其行为的真实法律后果,并非以虚假的后果吓唬辩方证人,不属于刑事诉讼中“威胁”的范围。事实上,告知证人要如实提供证言,以及有意作伪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询问证人的必经程序。
品格证据的可采性
在第五集马悦悦杀人案的庭审中,辩护人一直在问控方证人(马悦悦丈夫)看起来与案件事实(马悦悦故意杀人)无关的问题:1.夫妻关系怎么样——实际上不好,辩方还拿到吵架报警的证据,证人却说关系好;2.证人是否认识被害人——证人说不认识,但实际上认识,有其他人看到证人找过被害人。辩护人此举意在攻击证人的品格(诚信)有问题,从而否定他所作证言的可信度。
辩方的发问遭到控方的反对。审判长也要求辩护人围绕重点(证人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发问。审判长的潜台词是:辩护人不要老是问跟案件事实没有关系的问题,这些不能成为证据。
那么,有关一个人品格的证据能否作为证据被法庭采信?答案是:看它要证明什么。如果一项品格证据是为了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那么该证据原则上不能被采信。比如盗窃案的被告人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不能因此得出“本次盗窃就是他干的”的结论。但如果一项品格证据是为了证明被告人或证人的诚信度,那么该证据原则上可以采信。比如本案辩护人在询问过程中,让证人暴露出自己的品格问题,用他当庭撒的谎来证明他的诚信有问题,这是可以的。
编辑:姚志刚 winter-y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