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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附制度研究

2020-03-27向振

现代交际 2020年3期
关键词:物权法设想

向振

摘要:添附制度是关于知识产权及物权变动的一种重要的确权规则,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并没有规定添附制度,其他一些规范性文件中也只有少量提及。运用文献研究法、对比分析法对添附制度进行剖析。结合相关理论,从概念、历史沿革、功能入手,介绍添附制度的各形态及构成要件,并对国外的添附制度进行研究,提出构建我国添附制度的设想。

关键词:添附制度 物权变动 物权法 设想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20)03-0074-02

添附制度是关于知识产权及物权变动的一项重要规则,此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区别于侵权制度,有自己独有的领域。在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中并没有规定添附制度,只是在其他一些规范性文件中少量提及,由此可见,我国对添附制度的重视程度明显不够,导致添附制度得不到充分发展。

一、添附制度概述

添附制度是一种确定物权归属的法律制度,一般传统民法上的添附制度包含附合、混合、加工,也就是广义上的添附,而狭义上的添附还包含埋藏物、孳息等。本文研究的是广义上的添附制度。添附制度源于罗马法,是被世界所公认的一种制度。目前我国《物权法》中并未规定添附制度,对添附内涵的界定存在几种不同的观点。比如,王利明认为:“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具有新物质性质的物”。这种观点太过笼统,导致内涵不明确,并且太过强调一个“新”字,只是从物的角度出发,并没有体现添附物尽其用的宗旨。

二、域外添附制度之考察

1.德国添附制度

《德国民法典》中的第946条到952条对添附制度中的附合、混合及加工进行了规定。条文数并不是很多,但内容却十分全面。其中第946条至947条分别是关于动产与不动产附合及动产间相互附合,如第946条规定:“某一动产以这样的方式符合于土地,以致它成为土地重要成分的,土地所有权及于该动产”。第948条是关于混合的规定,但是此条文并没有具体内容,属于准用性条文,准用第947条的规定,就是动产与动产附合的规定。第949条是关于第三人权利的消灭,即依第946条至第948条,物的所有权消灭的,存在于物上的其他权利也消灭。总的来说,德国添附制度还是比较全面的,内容也十分丰富,短短几个条文展现了十分雄厚的理论基础,可见其发展程度之深厚,对我国的添附制度的建设与发展具有相当的借鉴意義。

2.日本添附制度

日本民法发展历史十分悠久,其添附制度的规定也很有前瞻性。

《日本民法典》第242条到248条对添附制度进行了规定,条文数与《德国民法典》差不多,内容却也十分精练,其中第242条到244条是关于附合的规定,245条到246条分别规定混合与加工,247条规定附合、混合及加工的效力,248条规定赔偿金的请求。可以看出,其与《德国民法典》的体系相似,但内容所体现的追求价值取向有所区别。第248条规定:因适用第242条至前条的规定而遭受损失的,可以根据第703条及704条的规定,请求赔偿金。《日本民法典》第703条、704条分别是关于不当得利返还义务和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规定。

3.法国添附制度

《法国民法典》被称为近代民法之瑰宝。此典用30个法律条文对添附制度进行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在《法国民法典》中,添附制度被规定为添附权。值得注意的是,《法国民法典》认为孳息也是添附,这在很多国家只是一个理论上的讨论。在添附条文的列举形式上,《法国民法典》也展现了独有的特色,《德国民法典》与《日本民法典》都是以附合、混合再到加工的顺序排列,而《法国民法典》是把动产与不动产分开来排列。

三、构建我国添附制度的设想

我国究竟应如何构建添附制度?笔者认为应该按如下步骤进行:

1.确定添附制度的价值意义

每一种制度都有其意义,认清、明确了它的意义,是一种制度构建的敲门砖。

2.确定添附的概念

一种制度的创立,首先应从概念下手,从概念中找本质,确定内涵。概念规定好了,那么添附制度总的大致框架就构建好了。

3.对添附的内容进行详细规定

添附制度不是源于我国,此时我们可以运用“拿来主义”。由于德国、法国、日本等一些国家的添附制度已经比较成型,因此,我国可以根据具体国情适当引用。当然不能一味照搬。在参照其他国家添附制度的同时,一定要兼顾我国的其他法律制度,以避免法律冲突。

四、结语

添附制度是民事领域内一项重要的财产取得方式,它是解决物权归属纠纷的重要方式,是人类法律智慧的结晶,其价值不言而喻。它从物尽其用的宗旨出发,在最大限度保护物的经济价值的同时,兼顾公平正义,或者换种说法,在当今高速发展的社会,它所体现出来的价值本身就是一种公平正义。添附制度具有独立性,它区别于其他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区别于侵权责任制度,添附制度具有其独立特有的价值。目前学界对添附制度众说纷纭,但这并不会阻挡添附发展的脚步。

参考文献:

[1]王尹田.法国物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2]刘宝玉.物权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梅奥库斯.德国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11.

[4]陈华彬.外国物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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