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反射器标准简析
2020-03-27
(天津大学内燃机研究所 天津 300072)
引言
回复反射器又名反光片或反射器,通过回复反射投射其表面的光,使其他道路使用者发现反射器位置,是汽车、摩托车及自行车上重要的被动安全部件。电动自行车的回复反射器需按相应的标准设计,本文将说明设计标准及其要求。
1 电动自行车反射器标准
依据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应安装后反射器、侧反射器和脚蹬反射器。反射器的类型、颜色和安装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反射器的光学要求应当符合GB/T31887 的规定,现行有效版本为GB/T 31887-2015《自行车反射装置》[1]。
2017 年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修订GB/T 31887-2015 工作。2019 年10 月发布新版标准GB/T 31887.2-2019《自行车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第2 部分:回复反射装置》,实施日期为2020 年5 月1日,其修改采用ISO 国际标准ISO 6742-2:2015《自行车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第2 部分:回复反射装置》将全部代替标准GB/T 31887-2015。
由于GB/T 31887.2-2019 标准尚未正式实施,现阶段电动自行车仍应安装依据GB/T 31887-2015 中第5.1 条规定设计反射器的光强系数(CIL 值)的反射器,新产品研发时需关注配置部件的标准更新情况。
2 GB/T 31887-2015 光学要求
GB/T 31887-2015《自行车 反射装置》第5.1 条要求在指定观察角和入射角条件下测试反射器的光强系数CIL 值[2],如图1 所示。
检验结果应不小于表1 至表4 中限值。表1 适用于前反射器,表2 适用于侧反射器,表3 适用于后反射器,表4 适用于脚蹬反射器。标准中观察角为:0°12′或0°20′以及1°30′,旨在不同位置和距离的观察者均能有效观察到反射器所在位置。其中小观察角度的0°12′或0°20′为设计可选项,满足一个即可。
图1 回复反射器测试仪器布置
表1 透明反射器的光强系数(CIL)单位:毫坎德拉每勒克斯
表2 黄色反射器的光强系数(CIL)单位:毫坎德拉每勒克斯
表3 红色反射器的光强系数(CIL)单位:毫坎德拉每勒克斯
表4 黄色脚蹬反射器的光强系数(CIL)单位:毫坎德拉每勒克斯
3 GB/T 31887.2-2019 与GB/T 31887-2015 差异分析
3.1 GB/T 31887.2-2019 与GB/T 31887-2015 主要技术变化
1)增加了“测试顺序(仅用于反射器)”条款,规定了试验顺序如表5 所示。
表5 GB/T 31887.2-2019 反射器试验顺序
2)修改了反射器的光学要求,删除了所有的观察角α=0°20′的光强系数要求,修改了黄色和红色反射器在观察角α=1°30′时各入射角的光强系数,化小数为整数。
3)修改了黄色和白色的色度坐标。
4)修改了耐温测试要求,要求测试时反射器应无软化、裂纹、变形、反射镜光泽变化或其它影响反射功能的可见缺陷。
5)修改了反射测试区域,要求反射器反射表面的最大面积应是其投射到基准轴线垂直的平面上的直径为200 mm 圆圈内所包含的面积100 cm2。
3.2 主要差异分析
1)需关注试验顺序要求
新旧版本2 个标准的主要差异为试验顺序要求,这是GB/T 31887-2015 中未规定的。目前电动自行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要求反射器部件仅需满足光度测试,后续随着标准的修订和新标准的实施或有更新,需持续关注。
2)注意光学要求观察角变化
GB/T 31887.2-2019 反射器的光学要求中,观察角为0°12′和1°30′,如图2 所示。
我国机动车用反射器标准GB 11564-2008[2]、欧洲机动车回复反射器法规ECE R3 等标准的观察角均采用0°20′和1°30′[3],即欧系产品观察角设计均相同,与GB/T 31887.2-2019 不同。
图2 GB/T 31887.2-2019 反射器光学要求观察角示意图
美国反射器标准SAE J594-2018 的观察角为0.2°和1.5°,即0°12′和1°30′[4],现有美系产品观察角设计与GB/T 31887.2-2019 相同。
上述差异需要反射器设计者重视,电动自行车整车装配时也需予以鉴别。
4 结束语
电动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是非机动车(自行车)至机动车(如摩托车)的过渡和补充,拥有广泛的市场需求。在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社会背景下,稳步提高产品质量是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5]。反射器作为被动安全部件,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要求是基础,使产品能够满足同类国际标准要求,方能提高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