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主义视角下的课程设置探究
2020-03-26李杰李楠
李杰 李楠
摘 要: 本文从后现代主义视角出发,探讨课程和课程设置的关系。认为:课程设置,是由教育机构以特定教育目标为指引,遵循相关教学规律,为适应当前国家、社会和学习者个人需要而设立的;由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组成,是系统性动态循环教育活动。后现代主义课程观,对课程设置的解读更加立体化、动态化和系统化,比较适应当下国家社会的教育需求。
关键词: 课程 课程设置 后现代主义课程观
1.引言
课程设置可谓教育领域使用最广泛的概念之一,亦是教学组织活动的核心和基础。这看上去似乎是众所周知的概念,不过与生活中众多司空见惯的事物一样,一旦我们想要为其寻找一个科学而严格的定义,就会发现摆在面前的是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把这个问题抛给任何一个教育工作者,我们可能会得到包含关键词如“教学科目、教学课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系列讲座、准备教的内容、学习内容……”等各种回答。每一种回答似乎都触及了课程设置的内容,但细细想来又都是不完整的。那么课程设置概念中究竟包含哪些要素?课程指的又是什么?本文将从后现代主义课程观出发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2.课程与课程设置的基本概念
大多数人对课程的概念都不陌生,但往往将其简单理解为学习的科目。甚至许多教育工作者在谈起这一话题时,也将课程朴素地理解为学习计划或者学习科目的总和。这显然和科学的课程定义相去甚远。在中文文献中,“课程”这一术语最早可见于宋代朱熹的《朱子全书·学六》:“宽著期限,紧著课程。”(辞海,2010:1038)当然,此时的课程仅指“功课的进程”而非现代课程倡导的计划学习的内容和目标。《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版)将课程定义为“学校教学的科目和进度”(现代汉语词典,1998:717)。“课”即“科目”如“英文课、数学课、生物课等”,“程”专指“进度”,就像新学期一开始每位同学拿到的“课程表”一样,它告诉大家本学期教学计划中包括哪些科目,同时规定了要在多少周的时间跨度内完成这些任务。然而,现代教育学视野下的课程绝不仅仅是简单的“科目+进程”公式可以涵盖的。现代教育学领域对课程的定义不仅规定了教育的内容——科目,而且通常是以目标为导向的,同时考虑到了学生的学习需求,多了人文性。有关课程的诸多定义中,季佩英(2017:16)提出的观点可能是最符合当代课程观的,该定义明确提出了课程需要在内容本体上添加需求分析和目标导向,指出“课程是指一个教育机构为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实现预设教育目标而设置的教学内容”。可见,课程的核心是内容,但在确立内容的时候必须考虑其他因素,如学习者需求、培养目标等。
接下来看课程设置。在当前西方主流文献中,与课程设置紧密相关的两个术语分别是“Curriculum”和“Syllabus”①。尽管许多人分不清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有学者将两者混用,但在英文文献中两者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为了描述方便,综合目前已有文献和我国实际情况,我们沿用前人(蔡基刚,2012:11;彭梅,2014:52)的译法,将Curriculum译为课程设置,而Syllabus则译为教学大纲。Nation & Macalister(2010:3-5)认为教学大纲描述的是具体各门课程的构建,是课程设置的重要部分。课程设置除了位于核心处的教学大纲外,还包括宏观层面的需求分析、环境分析和规律遵循。Grave(2008:156)亦认为课程设置是对相关课程进行计划、实施教学和评估等过程的总体设计,教学大纲是对课程内学习者所学内容的详细安排。Nunan(2001)提出Curriculum主要负责教育项目的计划、实施、评价和管理,而Syllabus则针对教学的内容选择、呈现顺序选择和评价方式选择。
国内众多教育学学者在课程和课程设置的概念区分上与西方学者的观点基本一致。陈坚林(2000)认为课程设置是对语言学习的性质、目的、过程、评价、教师和学生的作用等问题做出一般性的阐述,教学大纲是对教师和学生课堂瞬间的描述和记录,任务主要集中在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分级上,实质是课程设置的一个组成部分。课程设置是各级各类学校或教育机构关于课程安排的方案,包括开设的具体课程、开设的时间等,反映了学校课程的整体结构(周学恒,战菊,2016:14)。钟启泉(2008)认为课程是一个立体的、多维的系统,是由教育机构编制的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的教育内容,在编制和实施的过程中都要遵照教育目的和教学规律。有的学者强调课程设置的动态循环性,如屠国元认为“课程设置是一种体系建立,是由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课程评價组成的动态循环系统,而不是简单的课型叠加”。(屠国元,2016:4)这一点体现了课程设置自“现代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转化。
综合已有文献和当前实际,我们将课程设置定义为:
课程设置是由教育机构以特定教育目标为指引、遵循相关教学规律并为适应当前国家、社会和学习者个人需要而设立的由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及课程评价组成的系统性动态循环教育活动。
自定义可见,课程设置是教育机构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步骤,是体现教学目标的具体描述和对课程内容所做的安排和规定。首先需要注意到关键词是“机构”,课程设置是由教育机构组织进行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它是一种集体教育导向行为。如果是个人为学习某一知识点而自行设置的学习内容尚不能称之为课程设置,那么充其量是一种学习计划。其次,课程设置必须符合教学规律,要紧紧贴合教育心理、语言习得和语言发展的普遍规律。这是任何一门学科建立和发展都必须遵循的定律。第三,课程设置一定是以“目标”和“需要”为导向的,高等教育的每一个专业都要有培养目标,没有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就无从谈起。制定培养目标时必然会考虑“人”“国家”和“社会”的需要。教育部2010年—2020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高等教育要适应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培养与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国际化综合人才;还要照顾到学习者的需求,内容要适合学习者目前的学习水平和学习能力,这样才能保证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效率。第四,课程设置具动态性。培养目标是有时代性的,不同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会有差异,课程设置必须是一个“动态”过程。课程设置必须同时考虑两种时代特征:向上看(或者说向前看),要把国家战略方针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纳入考量;向下看(或者说向后看),则要考虑基层外语教育发展变化及由此带来的学习者的变化。第五,课程设置的具体环节应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实施方式及评价模式”在内的基本要素。这些环节的设立不应是一劳永逸的规则或内容设定,而是一个系统性动态过程,应不断对照实践中的各个环节对课程再调整,形成“计划—实施—评价—再计划—再实施—再评价”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