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常见逻辑错误例析
2020-03-26林锡赢
林锡赢
摘 要: 以现代逻辑学为引路,发现孟子在《孟子》中对各种问题的论证有一些逻辑错误,比如违反矛盾律、同一律等。本文探究《孟子》中常见的逻辑错误,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以期对正确解读有所帮助。
关键词: 《孟子》 逻辑错误 古典名著
中国古典教育名著思想丰富,源远流长,尤其在先秦时期,涌现出一批活跃的学派著书立说,留下了传世的教育经典著作。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儒家学说,留下了传世的《孟子》一书。不过,《孟子》有一些逻辑错误,具体分析如下。
一、命题逻辑中的形式谬误
孟子在辯论过程中往往忽视命题逻辑中有效推理形式,造成形式谬误。所谓“形式谬误”,是指“逻辑上无效的推理、论证形式”[1](306)。孟子尤其在充分条件假言命题推理中出现的逻辑错误较为明显。
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无效式有:
(1)否定前件式:
如果p,那么q
非p
所以,非q
(2)肯定后件式:
如果p,那么q
q
所以,p
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中,这两种推理的形式是无效的。例如:“仁则荣,不仁则辱。”[2](75)(公孙丑章句上3·4)译文1:“[诸侯卿相]如果实行仁政,就会有荣耀;行不仁之政,就会遭受屈辱。”转换成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前件式,译文2:“如果实行仁政,那么就会有荣耀;实行不仁之政,所以,就遭受屈辱,不荣耀了。”这里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无效式。如果p,那么q;非p,推不出非q。这个推理显然是不成立,实行仁政固然会使诸侯卿相荣耀,但诸侯卿相荣耀并不局限于实行仁政,还有许多其他形式可以使诸侯卿相荣耀。因此,从“诸侯卿相不实行仁政”不能推出“诸侯卿相就遭受屈辱,不荣耀”。所以,这个推理是无效的。
又如:“胸中正,则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2](177)(离娄章句上7·15)译文1:“心正,眼睛就明亮;心不正,眼睛就昏暗。”译文2:“心正,眼睛就明亮;心不正,眼睛就不明亮。”转换成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式前件,译文3:“如果心正,那么眼睛就明亮;心不正,所以,眼睛就不明亮。”这个推理也是不成立的,心正,固然使眼睛明亮,但眼睛明亮不局限于心正,还有许多其他形式也可以使眼睛明亮,因此,从“心不正”不能推出“眼睛不明亮”。所以,这个推理也是无效的。
《孟子》中常见违反逻辑推理的有效形式,孟子的逻辑形式是:p,所以q;非p,所以,非q。也就是,如果p,则q;非p,所以,非q。这是无效推理,孟子没有意识到这种推理是错误的。
二、类比推理,说服力弱
“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在一系列属性上相似性,从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个或另一些属性上也相似的推理”[1](240)。在《孟子》中多处运用类比推理,“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3](261)(告子章句上11·7),这句话是说一切同类之物,无不大体相同。但孟子的类比推理按照现代逻辑学审查,有些类比推理是牵强附会的,甚至是虚假类比,也就是说把两类很不相同的事物强做类比,从而得出荒谬的结论。例如:“今也欲无敌于天下而不以仁,是犹执热而不以濯也。”[2](168)(离娄章句上7·7)译文:如今一些诸侯想要天下没有敌手,却又不行仁政,这好比苦热的人不肯洗澡一样。这里,两事物相同属性的相关程度比较低,诸侯想天下没有敌人,但又不肯实行仁政,关爱人民,这是一个属性,即政治方面,告诫诸侯要进行政治上的改革,让人民过上好生活。天气热,不洗澡,这是另一个属性,即个人生活、个人身体卫生方面。政治与个人身体卫生是两个属性,这两个属性没有相似性。孟子却把这两方面强做类比,这样的类比是虚假类比,政治跟个人身体卫生是完全不相干的。
又如,告子与孟子辩论“人性”与“水”。孟子认为水没有东西流的定向,水有向下的定向,人性也是如此,人性善良就像水性向下流一样。人没有不善良的,水没有不向下流的。根据类比推理,水和人性是两类事物,水的本性是向下流,人的本性是善良的。关键是水向下流的属性与人性善这一属性是毫无相关的,水性与人性两类事物差异大,水是向下流是物理上的属性,人性善是人具有善端的萌芽。这两类属性相关程度低,水向下流不能推出人性善。孟子把水向下流与人性善相类比是没有说服力的。
由此可见,孟子运用类比推理是忽略逻辑推理,把两类似是而非的事物简单化,没有深入剖析两类事物的根本属性,得出荒谬的结论。
三、违反直言命题间对当关系的差等关系
直言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是指“有相同素材(即相同主项和谓项)的直言命题间的真假关系”[1](124)。差等关系是指如果两个直言命题都是肯定、否定,一个是全称命题,一个是特称命题,即同质的两个判断,一个全称命题,一个特称命题,它们是属于差等关系。差等关系有四种可能:“如果全称命题真,则相应的特称命题真;如果特称命题假,则相应的全称命题假;如果全称命题假,则相应的特称命题真假不定;如果特称命题真,则相应的全称命题真假不定。”[1](126)《孟子》中有一些是违反直言命题间对当关系的差等关系原则,例如:“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一国之所慕,天下慕之;故沛然德教溢乎四海。”[2](167)(离娄章句上7·6)译文1:因为他们(贤明的卿大夫)所敬慕的,一国人都会敬慕;一国人所敬慕的,天下的人都会敬慕,所以德教就可以浩浩荡荡地洋溢于天下。这里,命题A1:他们(贤明的卿大夫)所敬慕的;命题A2:一国人都会敬慕。命题A1构成特称命题,命题A2构成全称命题,特称命题真,全称命题真假不定。命题A1为真不能确切推出命题A2的真假,故这里违反了直言命题间对当关系的差等关系原则。再有,命题B1:一国人所敬慕的;命题B2:天下人都会敬慕。这里,命题B1构成特称命题,命题B2构成全称命题,假设特称命题B1为真,全称命题B2真假不定。命题B1不能确切推出命题B2,因为违反了差等关系原则,所以是错误的推理。
此外,单称命题与全称命题同质,它们也构成差等关系。例如:“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2](187)(离娄章句下8·5)译文1:君主若仁,便没有人不仁;君主若义,便没有人不义。译文2:君主若仁,所有人都仁;君主若义,所有人都义。这里,命题1:君主若仁;命题2:所有人都仁。命题1是单称肯定命题a是P,命题2是全称肯定命题所有S都是P。这里,单称肯定命题与全称肯定命题构成差等关系,但违反了差等关系的原则,单称肯定命题为真不能确切推出全称肯定命题的真假,因此,这个推理是错误的。
由此看来,在直言命题间对当关系中,孟子把一个单称命题或特称命题随意推出与它们同质的全称命题结论,一个单称命题或特称命题的真不能确切推出与它们同质的全称命题的真假。孟子对这类推理不严密,往往会得出真假不定的结论。
四、违反同一律
同一律要求问题和所有概念,以及所有观点都要前后一致。孟子在辩论过程中有意识地违反同一律要求,犯下“偷换概念”“偷换论题”的逻辑错误。例如:“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以我为悦者也,故谓之内。长楚人之长,亦长吾之长,是以长为悦者也,故谓之外也。”曰:“耆秦人之炙,无以异于耆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然则耆炙亦有外欤?”[3](255-266)(告子章句上11·4)告子与孟子辩论“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这一论题,告子认为是自己的弟弟就爱他,是秦国人的弟弟就不爱他,这是因自己的关系而高兴这样爱自己的弟弟,所以仁是内在的东西。恭敬楚国的老者恭敬自己的老者,这是因为外在老者的关系而这样,所以义是外在的东西。孟子最后却转移论题,以“食”来反驳告子,“食”是外在的东西,告子开篇就说“食色,性也”,并没有认为“食”是外在的东西。这里孟子歪曲了告子“食”的概念属性,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整个辩论过程中应围绕“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这一论题,也就是说,在辩论中所使用的概念和命题必须保持自身的确定与同一,但孟子有意离题,以“食”来反驳告子,犯了“偷换论题”的错误。
在一个辩论过程中,讨论什么论题就讨论什么论题,不能偏题、离题、跑题,论题所使用的概念和命题必须保持自身的确定与同一,保证思维的确定性,有益于辩论双方思想交流顺利进行。孟子在辩论中所犯的逻辑错误,对我们有所启发,在辩论中逻辑要严密,双方讨论才能保持顺畅。
五、违反矛盾律
矛盾律要求:在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命题中,必须否定其中一个,不能两个都肯定,否则,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1](128)。孟子也会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例如,A:“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2](143)(滕文公章句下6·3)译文:(男孩子找妻室,女孩子找婆家)若是不等待爹娘开口,不经过媒人介绍,自己便钻洞扒门缝来互相窥望,爬过墙去私会,那么,爹娘和社会人士都会轻视他。因为他违背了礼义。B:“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中?踰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3](274)(告子章句下12·1)译文:拿婚姻的重要方面和礼的细节相比较,何止于娶妻重要?爬过东邻的墙去抱女子,便得到妻室;不去抱便得不到妻室,那会去抱吗?A命题说娶妻室要等待父母开口,媒人介绍,合乎礼义才可以娶;B命题说不经父母同意,不考虑礼义,直接到女子家里抱回来。B命题是A的否定命题,这两个命题互相矛盾,它们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必须否定其中一个,在孟子论证中两个命题都肯定了,陷入自相矛盾,不能其说。
由此可见,孟子论证娶妻室中,有暗示强抢妻室,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男婚女嫁都是重要的事情,古代要经过一定的礼义程序,现代也要经过法律程序。孟子看来,娶妻室可以忽略礼义,现在看来,就是无视法律强行结婚。结婚,没有按照一定的礼义或法律程序,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孟子说:“无礼义,则上下乱。”[3](254)孟子自己都说没有礼义,上下关系就会混乱。孟子都强调礼义,娶妻室就不要礼义,这就使上下关系混乱了。娶妻室要礼义,也不要礼义,也就是说孟子对一个对象既予以肯定,又予以否定,不能保证逻辑思维的一致性,犯下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六、结语
从上面所阐述的几个常见逻辑错误,可见《孟子》作为中国古典教育名著,所出現的逻辑错误是明显的。这些逻辑错误会影响后人深刻理解孟子教育思想精华,后人尽量以严密逻辑思维研读这部古典教育名著,避免再次陷入逻辑错误泥泞中。阅读古典教育名著时应注意几点:其一,提高古代汉语阅读能力,借助工具书,能正确读懂古书。其二,扩大历史知识面,对古典著作时代背景有基本了解。其三,加强逻辑学学习和应用,以严密逻辑思维研读古书,从中能找出一些逻辑错误。其四,增强教育理论意识,以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教师观审视古典教育名著。
参考文献:
[1]陈波.逻辑学导论(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杨伯峻.孟子译注(上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3.
[3]杨伯峻.孟子译注(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