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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图书引文注释中常见编校差错及防范

2020-03-25童子乐

记者摇篮 2020年2期

童子乐

【摘要】引文注释不仅关系着学术图书的学术质量,也直接影响着学术图书的编校质量。作者和编辑都应强化学术规范意识,在写作、编辑加工时加强对引文注释的查证、核对,确保引文注释的准确,为读者奉上高质量的学术出版物,为我国的学术出版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

【关键词】学术图书 引文注释 编校质量

引文注释是学术图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引文注释中信息的准确与否直接关乎着学术图书的学术质量与学术品格,同时,它也直接反映了论著作者的学术规范意识和学术道德。从出版社的角度来说,学术图书中引文注释著录信息是否正确,与编校质量紧密相关,进而会影响到出版社在业界的声誉和形象。笔者从长期的工作实践出发,简要归纳一些引文注释中的高频编校差错点,望对各位编辑日常的编校工作有所助益。

一、著者及著作方式中的编校差错

学术图书的引文注释中,著者及著作方式差错屡见不鲜,且形式多样,大致来说,有以下三种常见差错类型:

①著者姓名差错。请看下面一则注释:

刘登瀚主编:《香港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97页。

此条注释将著名学者刘登翰的名字打成了“刘登瀚”,应系作者在进行拼音输入时的失误所致。常见的著者姓名差错有形近字、音近字差错,或将名字的后两个字颠倒,等等。

②著作方式差错。如:

孔范今:《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山东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127页。

此处有一处著作方式差错,即“孔范今”应改为“孔范今主编”。此种著作方式差错在学术图书的注释中极为普遍。常见的著作方式有“著”“编著”“主编”“编”等,但由于一些学者在引用时对此不以为意,以致上述著作方式常常被错用,如常漏标“编著”“主编”“编”,或将“主编”与“编”混淆,不一而足。

这类差错看似作者的“小失误”,但一旦编辑在编辑加工时未加以纠正而出版发行的话,会给读者带来误解。

③著者遗漏。如:

寿永明:《经济叙事与鲁迅小说的文本建构》,《文学评论》2010年第4期。

上条注释在引用时,遗漏了第二作者,正确的应为:“寿永明、邹贤尧:《经济叙事与鲁迅小说的文本建构》,《文学评论》2010年第4期。”和校例②一样,此处信息缺失同样会造成读者的误解,编辑在加工书稿时应予注意。

以上三条注释,单从格式上看,均是符合学术规范的。然而三条注释中均有较为严重的信息错误,这些错误如果编辑不找到源文献加以查核,一般很难发现。这就提醒我们,在进行引文注释的编辑加工时,需利用各种途径,对注释中的著者及著作方式信息予以核对。有些稀缺源文献如通过网络资源仍无法核对,还需一一注明,反馈给作者核对。

二、文献名差错

文献名差错是指作者在引用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源文献名出现差错。文献名差错种类非常多,不胜枚举。笔者在此仅总结几种高频差错点,以供参考:

①“和”“与”的混淆使用

“和”同“与”两字,在文献名中出现的频率极高,由于两字的意思基本一致,导致作者常常记错,特别是一些经典文献中,出错的频率极高。例如:

周汝昌:《红楼梦和中华文化》,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57页。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5页。

上述两则注释,第一条中的《红楼梦和中华文化》应为《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第二条中的《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应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于读者来说,这种混用可能不会有什么影响,但在编校质量检查中,则会被视为编校差错,故编辑在校对书名时,遇到书名中有“和”“与”的,须有敏感性,注意求证辨明。

②“之”“的”的混淆使用

由于“之”与“的”在作助词时意义基本一样,所以对于文献名中存在“之”与“的”的文献,许多作者会在引用时出现混淆,导致注释中的差错。如:

周作人:《论文章的意义暨其使命因及中国近时论文之失》,《周作人集外文》上集,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5年版,第42页。

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之变迁》,《鲁迅全集》第9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02页。

上述两则引文,第一则“《论文章的意义暨其使命因及中国近时论文之失》”应为“《论文章之意义暨其使命因及中国近时论文之失》”,第二则“《中国小说的历史之变迁》”应为“《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编辑在校对注释时,遇到文献中有“之”“的”时,须特别予以留意,谨防出错。

③音近字、形近字带来的书名差错

在出版物中,音近与形近是导致错别字出现的主要原因,同样,引文注释中的文献名也常常因为汉字的音近与形近致误。所不同的是,后者的错误不像前者那样容易识别,初看之下无问题,实则似是而非,因此也不容易被发现。此类错误非常多。如:

李渔:《闲情偶记》,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23页。

钱锺书:《管锥篇》第一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138页。

以上是两则注释中各有一个高频书名差錯。第一则中的“《闲情偶记》”应为“《闲情偶寄》”,属同音字致误,第二则为形近字致误,“《管锥篇》”应为“《管锥编》”。由于网络上,关于此二书的错误词条比比皆是,进一步导致了人们以非为是。

从上面列举的三类文献名编校差错类型可以发现,与常规的语言文字差错相比,文献名中的语言文字编校差错隐藏较深。消灭这类编校差错,一方面需要编辑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积累,收集高频错误校例;另一方面需要编辑人员勤动手,通过各种途径,核准文献名信息。

在此,笔者列举一些易错的文献名信息,供大家参考:

作者:毛泽东,书名/篇名(正):和美国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的谈话;书名/篇名(误):与美国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的谈话。

作者:高尔基,书名/篇名(正):和列宁相处的日子;书名/篇名(误):与列宁相处的日子。

作者:黄仁宇,书名/篇名(正):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书名/篇名(误):资本主义和二十一世纪。

作者:李长之,书名/篇名(正):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书名/篇名(误):司马迁的人格和风格。

作者:张恨水,书名/篇名(正):啼笑因缘;书名/篇名(误):啼笑姻缘。

作者:毛泽东,书名/篇名(正):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书名/篇名(误):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作者:鲁迅,书名/篇名(正):记念刘和珍君;书名/篇名(误):纪念刘和珍君。

三、出版机构名称与版次中的编校差错

出版机构名称与版次也是引文注释中差错频出的地方。我们先来看出版机构名称中常见的差错类型:

①出版机构名称混淆带来的差错。

陈良运:《美的考索》,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第228页。

李培超、李彬:《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史(现代卷)》,东方出版中心2014年版,第76页。

经核查,第一则注释中对应的出版社应为位于江西南昌的百花洲文艺出版社,而非天津的百花出版社;第二则注释中对应的出版社应为位于北京的东方出版社,而不是位于上海的东方出版中心。因为这两则注释中涉及的出版社名称高度相似,故许多人容易混淆。这类名称近似的出版社还很多,如北方文艺出版社与北岳文艺出版社、长城出版社与长征出版社、地震出版社与地质出版社等。不得不指出的是,注释有着检索的功能,为读者和相关研究者进行研究、追本溯源提供便利,若注释中出版社名出现差错,除了在编校质量检查中被计错外,还会给有关人员检索、查询带来困扰,因此必须严肃对待。

②出版社所在地错写

目前,许多学术图书中引文注释习惯在出版社前加标出版社所在地。由于我国出版社众多,常常出现将出版社所在地弄错的情形。如:

让一雅克·卢梭:《論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厦门:台海出版社2016年版,第155页。

上一条注释想当然地以为台海出版社位于福建厦门,实际上,台海出版社社址在北京。

笔者在此总结出一些容易误解名称和所在地的出版社:

正确: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错误: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

正确: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错误:十月文艺出版社

正确:福建省地图出版社;错误:福建地图出版社

正确:南海出版公司;错误:南海出版社

正确: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错误:陕西教育出版社

③版次信息中的编校错误

版次信息中,最为常见的错误是将出版物的出版年份弄错:

刘春勇:《文章在兹:非文学的文学家鲁迅及其转变》,吉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6页。

上则注释中的图书正确的出版年份应为2015年。

版次信息中,另一个常见错误是误将图书的印次当成了版次。如:

艾·阿·瑞恰慈:《文学批评原理》,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166页。

查看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文学批评原理》一书的版权页后方知,该书的版次与印次信息为“1992年11月第1版”“1997年12月第2次印刷”。此处的意思是,1992年百花洲文艺出版社首次出版该书,1997年该社对图书进行了重印,但并未再版。作者在引用时,误将1997年的印次当成了版次。此类错误,系作者缺乏对出版知识的了解所致,编辑应予以纠偏。

四、期刊名中的编校差错

期刊名中的编校差错,突出地表现在一些曾经更改刊名的期刊上。如:

舒芜:《母亲的颂歌——鲁迅妇女观略说》,《鲁迅研究动态》1990年第9期。

创刊于1980年的《鲁迅研究动态》是国内研究鲁迅的著名期刊,该期刊从1990年开始,更名为《鲁迅研究月刊》。在该期刊改名之初,许多作者还是习惯性地将该期刊称为《鲁迅研究动态》,故而就出现了上则引文中的差错。

期刊更名现象十分常见,如《中国出版》原名为《出版工作》(1991年更名)、《中国纪检监察》原名为《中国监察》(2014年更名)。还有一类就是大学学报伴随大学更名而更名,如华中师范大学原名为华中师范学院,更名后,《华中师范学院学报》也随之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学报》。故编辑遇到注释中有《华中师范学院学报》的情形,不可受该校现在校名影响,想当然地改为《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应查实该学报更名的年份。

五、引文页码误标

引文页码误标在引文注释中层出不穷。如:

沈从文:《复彭子冈》(1946年12月27日),《沈从文全集》第18卷,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464页。

为校对上则注释,笔者找到了上述版次的《沈从文全集》第18卷,但在该书464页,未发现相应的引文,进一步查找后才知,正确的页码应为446页。页码误标,会给读者检索引文带来严重障碍。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如编辑不能有效解决,需及时向作者反馈,请作者确定引文的准确页码。

从上面列举的引文注释编校差错案例可以看出,这类差错与图书中常见的语言文字差错与知识性差错不同的是:第一,对于语言文字差错与知识性差错,只要有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和深厚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淀,往往可以轻松辨识,而引文注释差错编辑在不查证的情况下无法辨识,必须根据引文,追本溯源,找到源文献来进行比对、核实。第二,从编校质量检查的角度来讲,在编校质量检查完成之后的申辩、复核工作中,语言文字差错与知识性差错有些时候可以有申辩的空间,因为语言本身具有灵活性,而一些知识性问题有时本身存在争议,故而这两者在某些时候可以通过申辩来降低质检差错率;而引文注释差错一旦被坐实,那么在申辩过程中就根本不可能有回旋的余地,有时按照编校质量差错的计算方法,几则注释中的编校差错会导致一本图书质量的不合格。

目前,学术图书中引文注释不合理、不准确引用的现象十分严重,学界、出版界以及读者反映均十分强烈。对作者来说,引文注释呈现的准确、规范与否是其学术道德与治学态度的重要反映,因为作者是一本学术图书中所征引文献的最初的接触者、处理人,在保证引文注释的准确方面,理应负起最重要的责任,必须对引文原文、引文注释中的各个著录项进行核对。作为编辑,引文注释是图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引文注释进行高效、科学的编辑加工是编辑分内职责。编辑是学术图书与读者见面的最后一个把关点,应该加强学术规范意识,对学术注释进行全面的查证,以弥补和消除作者遗留下来的漏洞和疏忽。“作者和编辑应提高对参考文献的重视程度,尤其要规范学术引证与学术注释,以纠正那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并维护引用文献的公正性。”只有作者与编辑都本着对学术负责、对读者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使命感与责任心,以严谨细心的态度对引文注释进行处理,方能确保引文注释的规范、准确。

(作者单位: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参考文献】

[1]贾书利.参考文献在学术论文中的应用与规范[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9(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