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塑料污染,中国有了“时间表”
2020-03-23
文萃报·周五版 2020年10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今年初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時间表”:今年开始,率先在部分地区、领域禁限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到2025年,塑料制品全环节管理制度建立,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这份《意见》被视为12年前“限塑令”的升级版,摆脱了以往“价格杠杆”依赖,禁令覆盖范围更大、可操作性更强。专家表示,治理塑料污染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课题。从“限塑”到强化“禁限”,中国对塑料污染的治理有力、有序、有效。
相比12年前发布的“限塑令”,《意见》中,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塑料制品大幅增加。其它陆续分步骤、分领域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袋、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意见》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置,降低塑料垃圾填埋量。
(摘自《人民日报·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