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疫之下,房租的损失该由谁扛
2020-03-23
文萃报·周五版 2020年10期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省市采取了严格的防控措施。这些措施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导致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发生纠纷。大疫之下,房租损失的矛盾在层层传导,谁来承担这部分的损失?
不能“就法律谈法律”——大疫打破了原有的租赁秩序,人人都在“损失”,大家都有道理,也都有自己的苦衷,这个问题不能“就法律谈法律”。2003年非典期间也出现不少租赁合同纠纷,但多数法院认定为“情势变更”,而不是“不可抗力”。适用“不可抗力”,意味着完全推卸责任、解除合同了事,而适用“情势变更”的原则,则“大家各退一步”,共同分摊损失。
共摊成本,共克时艰——在大疫之下,不能搞“甩锅”,只能在尊重契約精神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共摊成本。之前,万达商管集团、红星美凯龙、爱琴海等企业都宣布,给旗下的承租企业减免一定的租金,以共克时艰,这是一种社会担当,也是一种“理性的自利”,否则只会逼走客户,让自己受到损失。
期待银行允许还贷延期——对于长租公寓模式之下的平台和业主来说,也是如此,要一起把损失扛起来。同时,长租公寓行业也呼吁银行允许企业还贷延期、避免抽贷断贷;对个人还房贷出现的暂时性困难,也期待银行能给予一定的延缓。 (综合《21世纪经济报道》、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