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宣传要走出四个误区
202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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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检察宣传人员,要有一个基本的判断——社会的大语境是什么,什么是生活常态、社会心态,大众的心理认可度和期待值是什么。当新闻宣传被评价为一种专业工作时,我们不能凭经验、凭激情去办事,而要追根溯源,掌握新闻传播的规律,了解舆论生态格局,善于打破条线思维,避开宣传雷区,成为行家里手。笔者认为,检察宣传要走出四个误区。
误区一:锦旗情结
日常宣传,特别是基层检察院的自媒体,大红的锦旗屡见不鲜,某些纸媒也难免俗。对于办案人而言,似乎没有锦旗,就不足以说明办案效果之好。其实,这存在办案误区,也是宣传误区。
检察人员依法办案,原本是分内之事,不求回报,唯求心安。对于办案人员而言,收锦旗难免有沽名钓誉之嫌,劳民伤财,还自我贴金,徒增虚荣。因此,对于办案人员,要提前打好预防针,在办公场所明确提示“不收锦旗”,同时要收起办公室墙上的一面面锦旗,引导其甘于平淡、默默奉献,全身心投入到办案中,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心。
对于老百姓而言,送锦旗表达感谢本无可厚非,短期内这种风气也难以杜绝,办案人员面临着被送锦旗的情况。其实,即便被送锦旗,也大可以婉拒,至少可以做到低调处理,不以锦旗照作为宣传由头。
笔者倡议,不管是内宣、外宣,都应该杜绝锦旗新闻,凡是以锦旗为由头、为封面、为配图的新闻报道一律不发,以防止滋生办案人员虚荣之风。
误区二:只说领导
西南政法大学蔡斐老师针对一篇报道领导加班的新闻说:我们的领导报道,实在不高明,马屁都不会拍。要么是“晴雨表”,领导出行,不是冒雨冒雪就是冒酷暑;要么是“细节画”,汗水打湿了衣背,雨水湿透了鞋子。请问,哪个基层群众不是如此,你们凭什么矫情!
新闻报道不能眼里只有领导,始终以本院领导作为主角和报道的主线,而不是以工作为主角和主线,对外报道内外不分。我们常说,内外有别,不是说有什么事不能对外说,而是强调对外说话的尺度和分寸。要清楚,工作是为了谁,宣传是给谁看?要学会换位思考,告别本位主义,跳出司法看司法,站在编辑和读者的角度看新闻、写新闻,如此才适销对路,才能吸引观众。
新闻宣传也是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方式。对于一些硬新闻,报道领导在所难免,理所应当。对于一些工作新闻、会议新闻、活动新闻,要想方设法多找找不同角度,从第三方角度打破俗套。把工作推出去,把亮点推出去,把成效推出去,把新闻写得好看,追求好的传播效果,如此,对领导的宣传也就寓于无形之中。宣传领导要手法高明,要润物细无声。
同时,要防止一种倾向,爱用亲自、亲切、偶遇、高度重视等词,以致适得其反。新闻报道要少用形容词,多用中性、平和、直观的表述,少煽情,少自我炒作,少自我感动。
误区三:法外之地
对民营企业的报道,以往多集中于羁押必要性审查、不起诉、主动上门普法等。对于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犯罪行为,有追求从轻处罚的倾向。不能平等对待,寻求法外开恩,实际上带偏了舆论,走向了负面。对民营企业也好,外资企业也好,都不是法外之地。检察机关对他们,最重要的是做到平等保护、依法保护、不偏不倚。法治才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少年司法报道也是如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不能一味强调对犯罪嫌疑人的保护、挽救、帮教,而忽视了通过打击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忽视了被害人及社会公众的心理预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当宽则宽,当严则严,这是司法应有的态度——客观、理性、克制。
一个好的判决,胜过一部法律。这不仅事关人心所向,也事关舆论导向。
误区四:违背常识
对于公益诉讼的报道,要防止这样一种倾向——对于相关部门多少年解决不了的问题,发出一个建议,问题迅速解决;或者在报道中,一味强调相关部门的配合,回避矛盾、对抗,不能真实反映办案全貌、工作推进难度,给人不真实的印象。公益诉讼工作是一项非常艰难的工作。特别是水污染、非法采砂、盗伐滥伐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地区广,作案手段隐蔽,取证困难,工作开展可谓是困难重重。新闻宣传要想引领检察工作,就要如实反映工作全貌,敢于反映工作遇到的难题,通过客观的新闻报道,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难处,依靠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智慧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应该是今后这项工作新闻报道的侧重点。
对公开听证的报道,要防止一次听证,就化解了多少年积案、让申诉人口服心服的简单化倾向,让人误以为公开听证无所不能。其实,这也违背常识。公开听证的案子往往是上访多年、矛盾纠纷大、经过一个部门甚至多个部门都长期解决不了的事。主办部门迫于无奈或苦于无策,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律师、村社组织等“第三方”参与,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推动问题解决。因此,申诉报道的重心在于听证前后,办案人依法做了哪些息诉罢访的工作,如何解开申诉人的心结、法结,如何最大限度地寻求社会各方的支持进而推动问题的真正解决。
司法是一项艰难的工作,如何反映“难”,考验宣传智慧。任何一项工作的推进,都不是敲锣打鼓轻轻松松完成的,往往是磨破了嘴皮、跑断了腿,操碎了心、加足了班。检察宣传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始终围绕检察业务发展需要开展精准宣传、精准服务,不断提高新闻报道的深度、温度、精度、可信度。
检察宣传最重要的是要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要让老百姓爱看、满意。切忌浮在表面,防止违背常理常识常情,防止表扬式、自嗨式的倾向。要说人话,接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