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研究
2020-03-19王影
王影
摘要 现阶段我国农产品质量与消费者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四川省紧抓不断健全标准体系、强化产地环境监测、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等工作,但仍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薄弱、农业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薄弱、监管难度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该文提出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完善法律法规、监管机制和检测体系、增强农产品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意识等措施,旨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农业部将2018年确定为“农业质量年”,十九大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质量兴农已提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将成为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工作重点。在回顾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多方面提出提升管理水平的措施,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充分应用大数据技术,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上升到新的高度。
1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
1.1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一是标准体系不断健全,现行有效省级农业地方标准859项。已在90个产粮重点县和44个产油大县联动实施部、省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累计建成现代经作产业标准化基地40万hm2,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 040个,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34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61个、面积58.4万hm2;二是农产品品牌不断壮大,培育“天府龙芽”、“四川泡菜”等省级区域品牌、优质品牌农产品100余个。
1.2稳步推进农产品产地管理
一是强化产地环境监测,建设农产品产地环境与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184个,布设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监测点10 339个、农产品产地环境例行监测点1 811个、种植业产品长期定位监测点1 000个;二是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资源化利用、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程;三是强化农药废弃物管理,探索构建“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机制;四是启动耕地分类管理,在12个县试点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指导60个粮油大县和45个蔬菜大县启动耕地分类保护,启动受污染耕地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暨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1.3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
一是连续多年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近年累计销毁种子、农药、饲料、肥料等假劣农资800余t,并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二是建成省级农资追溯平台,入驻门店491家,涵盖农药等5类农资产品,3 560家兽药经营企业入驻国家兽药追溯平台,入网率超过84%。
1.4建成省、市(州)、县为基础的农产品质检体系
已建设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检机构185家,已竣工验收159家,配备专业人员1 476人、仪器设备14 178台套,覆盖全省21个市州,形成了以省为龙头、市州为骨干、县为基础的农产品质检体系。
2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农业产地环境污染仍较严重
全省农业产地土壤污染和水污染较严重,耕地土壤污染点位超标率为34.3%,高于全国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19.4%)。且土壤污染分布不均,丘陵地区土地质量以良好级为主,而山区和成都市主城区周边农村如彭州、都江堰及大邑北部山區重金属含量较高,同时存在工矿企业排放废水、城乡生活污水处置不当污染周边农田环境的现象,水污染较严重。
2.2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仍然薄弱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06年颁布实施已有12年,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势,致使一些新问题处于无法可依状态,也存在处罚轻、违法成本低等问题,且较难与《食品安全法》对接。
(2)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涉及到生产、流通、加工等诸多环节,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权限分散在农业、环保、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公安等诸多部门,缺乏统一的规划和信息共享机制,工作存在交叉、重复,且难以配合。
(3)目前省、市农产品检测机构较多,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关键在县、重点在乡、基础在村,但县以下区域农产品检测机构较少,且缺乏专业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运行能力较差。
2.3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小且分散,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农业经营主体存在分布不集中、生产方式传统、缺乏技术支持、管理粗放等问题,具体表现为种子采购质量低、滥用化肥农药、储存方式不科学等,使农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 2.4“互联网+”的智慧农业监管有待提升
农业产业链长且复杂,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和“成都智慧动监”信息系统自投入使用以来,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入驻的经营主体较少,2018年经营主体4 959家、产品5 872个,较2017年有较大增长,但应用推广还有待加强;二是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仅有追溯和政府监管系统,未开发监测、执法等系统;三是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与“成都智慧动监” 信息系统因分属不同部门开发,信息未能共享。
3提升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
3.1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是先决条件
3.1.1规范化管理和扩大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一方面,加快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技术标准体系,使农产品生产有标可依;另一方面,加大标准化生产推广力度,推进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保护区、现代化产业标准化基地、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建设。
3.1.2加强产地环境治理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修复;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规模,探索产地环境、品种、肥料、灌溉水及农耕农艺措施对农产品重金属含量的影响,创新探索环境治理办法;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耕地保护行动,进一步加强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不断提升环境质量。
3.2完善的法律法规、监管机制和检测体系是保障
3.2.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进程,应着重考虑与《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同时应参照《食品安全法》的处罚标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3.2.2完善农产品监管机制,加大监查执行力度一方面,建立横向农业部门、食品药品监察部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等多部门和纵向省、市、县、乡镇间的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并探索建制整合的新思路;另一方面,多部门协同不定期开展农产品生产、流通、使用过程大检查,特别是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及科学使用,重点查处非法非标生产、违规经营、超限使用行为。
3.2.3加强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一是推行农产品检测机构改革,加大对技术实力拔尖、工作质量一流的机构的支持力度,集中优势做大做强;二是结合市、县农产品检测机构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分级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测技能培训;三是针对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等相对落后地区的檢测站,定向培养和引进检测人才;四是缺少检测技术人员和设备的区域,可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加强管理。
3.3应用“大数据智慧监管” 是技术保障
应用大数据思维、“物联网+”的理念,建立从生产、流通、加工、销售全过程的农产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管控体系。
3.3.1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作用建议农业部制定统一的农业采集指标、追溯信息编码标准和格式等,并面向全国普及;开发将数据从采集到分析进行统一、规范的数据处理软件,同时整合来自不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的信息,有利于发挥追溯体系信息共享和实时共享的作用,提升数据的使用价值。
3.3.2加快农产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移动端APP的开发对影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中的土壤、水、农药、化学添加剂等因素进行监测,通过物联网将信息上传至追溯平台,并与质量安全监管检查、风险监测、应急管理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制度和建立“全程可追溯”农事档案,将追溯系统的实施转化为一种激励工具,提高经营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3.3.3不断扩大农产品追溯管理范围加快农产品追溯标识建设与市场准入,引导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规模主体入驻国家及省级追溯平台;打造农产品追溯示范样板,树立优秀追溯企业典型;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实施农产品追溯管理。
3.4增强农产品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是关键
一是线下培训与网上培训相结合,展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和基本知识培训;二是发挥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对农户进行培训,特别是农药、化肥及生物激素施用知识和技能培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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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