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协同京津冀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研究
2020-03-19高伟
高 伟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科技发展与校企合作部,河北 石家庄 050081)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趋势下,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必然要与市场接轨,培养市场真正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校企协同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这一理念的提出,是高等职业教育为企业培养一线技术人才的必然要求。现代高职教育只有培养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才能真正实现产教融合,完成其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使命。
一、 研究背景
培养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必然要在校企合作教学的过程中以理论指导实践,深化对校企协同培养人才的理解,积极探索在产教融合的基础上增强院校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研究校企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规律,创造性地提出实现这一背景下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路径。本文重点研究构建校企协同京津冀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从国内外已有的高技能人才校企协同培养方案中提取有价值的经验,结合河北省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京津冀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的构建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指在一定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的指导下,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采取的教育组织样式和运行方式,这些组织样式和运行方式在实践中形成固定的风格和特征,具有明显的计划性、系统性。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既具有一般人才培养方案的共性,又具有其自身的个性,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是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指导下,为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而采取的人才培养活动的组织样式和运行方式[1]。
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方案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亟待探索的课题。学校和企业合作的关键问题在于双方的供需对接,实现共赢。这需要高职院校研究开发自身对社会服务的输出能力,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推动下,与地区企业的需求实现同步,将培养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纳入教育方针中。高等职业院校应积极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服务,激发企业与院校协同进行人才培养的热情,积极倡导在校企之间以深度联合求得利益共赢,为满足企业需求和当地经济建设需要,着力于校企协同发展进行人才培养,完成高质量办学和服务社会的使命。要给予校企协同开展人才培养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在实践中进行研究性探索,创造性地提出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方案的新思路、新办法,这对促进产教融合和深化院校服务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综合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河北省关于校企合作的研究很多,关于高职院校面向企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研究也很多,现有成果主要集中在培养方案和机制建设方面的研究,例如,河北大学齐飞的硕士学位论文《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研究》[2]和河北师范大学魏东新的硕士学位论文《高职院校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研究》[3],这两篇论文虽然偏重于理论研究,但是从目标体系、内容方式体系和保障体系等方面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建模探讨,有一定的实践指导价值。此外,近几年河北省一些学者还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趋势,从政府支持、培养体系和企业培训等方面对校企协同人才培养进行了初步的探索性研究。
针对京津冀地区校企协同发展的环境和现状,有必要研究校企协同京津冀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河北省的实际情况和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提出构建校企协同京津冀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的建设性对策。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思路
主要依据协同论、系统论和整合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校企协同方案构建进行研究,探索提高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研究工作路线如图1所示。
校企协同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的背景、目的及意义⇨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特色及成功经验⇨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的构建⇦校企协同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主体(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及其地位⇦校企协同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中各主体间的运行及案例分析
图1 研究工作路线图
(二)研究侧重点
1.构建校企协同机制
从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将知识、技能和素养融合于一体,培养高技能人才是具有中国职业教育特色的综合课题。要实现这一融合,需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如何定位职业教育层次;如何进行职业教育改革;如何使职业教育在全社会范围内获得认同。
纵观国际职业教育发展历史,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职业教育专门化、高技能人才薪资合理化的进程。中国职业教育在经历了初步探索之后,随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入,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当前,高技能人才能够享受良好的薪资待遇和发展空间,高技能人才的评定来源于社会和企业,因此,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重大课题就在于高职校企协同机制的探索与创新。要想提高高职院校服务社会的能力,必然要在合作共赢的前提下实现与企业的同频共振;要想满足企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的需求,必然要在校企深度协同前提下为社会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主动携手企业开展人才方案的研究。综上所述,本文的研究重点在于构建校企协同京津冀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
2.契合区域经济发展
从国内外已有的高技能人才校企协同培养方案中提取有价值的经验,结合河北省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京津冀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的构建提出有指导性的方案和建议。
(1)依托教育产业
校企协同进行人才培养的最大优势在于教育产业化,依托教育产业完成学生成为高技能人才的一切准备,为就业铺平道路。校方与企业联合,从专业课设置、实训课安排以及就业指导着手,给予学生心理、技能和职业素养上的引导和教育。这是协同进行人才培养的考量,是学校对内服务学生、对外服务社会的责任使命。在当今经济背景下,学校各职能部门分配任务应该转变观念,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理念。
(2)服务社会需要
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是高职教育的终极使命[4],是检验校企协同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终极标准。融入社会表明高职院校在社会中有所收获,服务社会则强调了高职院校对社会的价值贡献。 毕业生来自社会上的家庭个体,经历了高职教育后,还将以就业的形式回到社会。社会对毕业生认可,认为毕业生具备高技术技能,这就实现了高职院校的社会价值。校企协同京津冀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是否可行,人才就业后的社会反映是最有效的检验标准。
三、校企协同进行人才培养方案共建的策略
立足于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重点研究如何培养学生面向企业的综合素质。强调提升学校主动联接企业的能力,以及结合企业需求进行自我革新的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构建校企协同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要想促进校企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从现有人才培养方案的研究经验来看,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有三种方案:一是校企合作培训方案,高职院校设立“校中厂”,利用现有资源和资金,集中优势专业创建校办企业,承担集产学研功能于一体的任务;二是企业经营方案,即政府将主办企业按行业划分,和高职院校进行专业对接,对接过程由企业牵头管理,形成校企深度协同模式;三是校企混合所有制方案,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职院校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股份制的形式开展校企合作,企业以设施、场地、技术、师资等多种形式向高职院校注入股份,作为持股者直接参与办学全过程,分享办学效益。
无论采用哪种校企协同的方式,都应在三个方面完善共建人才培养方案。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校企协同进行人才培养,首先是个体的校方和个体的企业方协同进行人才培养,在此基础上才能相互沟通,积累经验。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由个体扩展到群体,群策群力探讨高技能人才校企协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这必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校企协同的认识和共赢分享需要一个过程才能做到互信互利。在校企双方都有协同合作主动性的基础上,政府应当强化引导作用,加大对这一协同的参与支持力度。政府应加强对校企协同进行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作用,制定相关法规,出台优惠政策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以良好的政策环境来进一步促进校企协同,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2.健全内部办学机制
只有健全高职院校内部办学机制,才能真正解决校企协同表面化的问题。当前,河北省高职教育正处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过程,具体特点表现为高职院校不再追求单纯的规模扩张,而是转向重视自身内涵发展。校企协同作为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过程中,高职院校目前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未能建立起有效的财政支持、未能形成校企协同长效动力机制和校企协同实际操作形式单一等。这些问题使合作的校企双方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题开发、资源共享等方面难以深度合作。
解决这一问题,应从三个方面去健全高职院校内部办学机制。首先,构建政、校、企三方共赢的高职校企协同体系,通过改革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方式和投资体制,实现办学、投资多元化,激发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主动适应京津冀一体化经济发展趋势的内在动力,形成政、校、企三者之间的新型互动机制。其次,探索办学体制的多种可能性以实现合作主体多元化,通过高职院校与企业的深度协同,积聚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实现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多元投入、合作共建的校企协同新体制机制,实现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再次,建立企业化运作的高职内部管理机制,依法治校、科学管理,采用去行政化、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反映各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的管理机制,提高校企协同管理的决策水平,构建科学、高效、充满活力的校企协同内部运行机制。
3.培育校外管控系统
建立健全校企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运行机制,必须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和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首先,政府的主体作用在于其宏观调控的引导作用,政府制定政策鼓励学校和企业合作,颁发相应条例引导发展,激发企业的内在动力,促进校企协同发展。其次,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在于民间组织有着灵活的信息渠道和运作方式,通过一些中介机构和组织,可以广泛联系有合作意愿的行业、企业,也可以有中介机构或组织向行业、企业推广校企协同的合作经验,促进协同进行人才培养的发展。在我国南方部分城市,政府出台政策,鼓励在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建立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负责牵头校企协同进行人才培养事宜,进行企业化校企合作培训,这不失为一种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的有益探索。企业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面有了话语权,便有了参与校企协同进行人才培养的动力,高职院校就真正成为了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土壤。
结语
只有在专业培养方案上实现观念的转变,才能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举措落到实处。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摆正,厘清主客体关系以实现产学衔接,是校企协同进行人才培养的发展方向,这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背景下尤为适用。京津冀协同发展,之所以不以学生就业的数量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是为了强调就业的质量。校企协同进行人才培养应遵循市场规律定位人才的培养方案。以培养适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的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方案能否真正落到实处,要以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为保障,明确校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交流,合作共赢,促进校企协同育人深入开展。
(课题组成员:高伟、陈亮、华芷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