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万琼:被当事人记住是最高荣誉
2020-03-19法人王洪禹
◎ 文《法人》特约撰稿 王洪禹
2019 年11 月20 日,重庆百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刑辩中心主任王万琼参与辩护的“国内首例论文版面收费入刑案”,正在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期间,来自湖南邵阳的三个人一直焦急地守候在现场,希望王万琼律师同时能够帮他们的父亲辩护,其父疑似精神病发作砍死6 岁孩童。
念及家属信任及一片孝心,并考虑到我国社会普遍对精神病患者权利的漠视。最终王万琼接下此案,当天的庭审结束后便直赴邵阳。
两起案件同时开工,连日开庭忙于奔波,王万琼明显感到疲惫。《法人》记者见到王万琼的当天,她的以前的一个当事人给她发信息称:谢谢您,您给我们家带来了生的勇气和活的希望。
王万琼在朋友圈发文感慨:这位当事人说,我让他看到法律是有光的,其实我想说,他的话也给了我更多坚持刑辩职业的勇气。
律师王万琼
声名鹊起 大学生无罪释放
1995 年,王万琼从院校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直接分配到四川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任教,后单位被并入到西南石油大学。2000 年考取律师资格后,王万琼一直是兼职律师。
执业之初,王万琼因“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张宇(化名)故意伤害致死申诉改判无罪案”声名鹊起。该案源于两名大学生毕业前夕聚餐时发生肢体冲突,被告人张宇打了被害人一拳,被害人后被诊断为“因受外力刺激引发畸形脑血管破裂死亡”。因此,张宇以故意伤害致死罪一审被判刑7 年,二审维持原判。
此后,被告人张宇的母亲一直坚持申诉,在成都各地奔走于大大小小几十个律师事务所,都被告知“申诉无望,安心改造”,直到找到王万琼。
王万琼了解案情后认为,张宇的一拳与被害人死亡并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被害人的死亡应是意外事件。于是她专门写了一篇《论故意伤害(致死)罪认定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文章发表,探讨了司法实务中经常罔顾故意伤害罪的主观与因果因素,以及简单粗暴地唯结果论、客观归罪的问题。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万琼的意见,再审撤销了原审判决,宣告被告人张宇无罪。
张宇出狱后恢复了学籍,进入下一届同专业学习并顺利毕业,后回到家乡北京工作。最初的3 年,张宇父亲每年都会给王万琼打电话致谢和问候。2016 年底,张宇还专程到成都看望王万琼。
王万琼律师就此感叹:“被自己的当事人一生铭记,这应该就是刑辩律师的最高荣誉吧。”
经典案例 最高检无罪抗诉第一案
2013 年,王万琼介入“海南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申诉案”,并与律师李金星、张磊等发起成立“拯救无辜者”洗冤行动,将陈满案列为拯救无辜者洗冤行动的首个援助案件。
2016 年2 月1 日,陈满案再审开庭宣判,陈满当庭无罪释放。该案作为最高检无罪抗诉第一案,被国内外媒体大量报道。王万琼作为陈满申诉代理律师之一,在接下来的半年时间中,几乎每天都能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求助电话。
对于陈满的申诉历程,王万琼说,“陈满及家人持续23 年的控告申诉,在各级领导关注批示、多名律师接力提供法律帮助,以及专家学者数十年的呼吁下,才最终得以平反。”可见,冤案生成容易,平冤却比登天还难。
王万琼认为,在法治建设尚在初期的转型社会,能正视冤案的存在,并能给予一定国家赔偿,似乎已经是了不起的进步了。但如何修复当事人因冤案受损的心理创伤,帮助受害人正常融入社会,目前配套规定尚属空白。蒙冤者如何回归社会,是值得关注的议题。
公益援助 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2014 年,王万琼参与“山东龙口李淑莲案”。当事人李淑莲因“龙口发展局房屋租赁纠纷案”上访,2009 年在当地政府办的学习班中遭受殴打死亡,其女李宁为了弄清母亲死亡真相,亦踏上上访之路。
王万琼介入后,多次前往山东当地要求追究相关主管官员责任。2018 年该案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李淑莲办强制学习班的4 名官员,及接受指令直接殴打李淑莲的3 名保安,均受到刑事处罚。
此外,2013 年,王万琼还公开发表声明援助“山东东平性侵女童案”;2017 年,援助“四川达州性侵幼童案”,就涉嫌跨省人口拐卖线索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调查。
多年来,王万琼一直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对涉及留守儿童、家庭暴力、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多次公开发声或呼吁帮助。作为一名女律师,特别是在刑辩领域凤毛麟角的女律师,她深知女性权益保护还需要走很长的路,“传统固有观念的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能做一点就做一点吧。”王万琼说。
辞职读博 学者型律师的法治愿景
2014 年,王万琼从西南石油大学辞职,前往北京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徐昕教授为其导师。徐昕是一名从书斋迈向刑辩战场的法律学者,更注重刑事实务,师生二人理念一致,都认同并践行“以个案推动法治进步”。两人还合办了多起案件:成都郑某诈骗案,检方撤诉;江西走私案,二审减刑;九江蔡晓伟案,实报实销;陕西反杀案,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引起社会争议,二审上报最高法至今未判。总之,这些案件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和效果。
读博期间,在导师徐昕的鼓励下,王万琼以陈满案为切入点,撰写了博士论文,深入剖析了冤案的形成机制与申诉机制。
陈满案历经7 年才得以裁判,又历经23 年获得平反,其间经历了中国法治建设进程最快的30 年。这期间,无论从法律案件的数量到质量,还是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都有极大的提升。观察和剖析陈满案,对全面了解中国刑事司法的变迁,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王万琼的博士论文《陈满回家——中国的冤案与洗冤》将在近期出版,并被列入徐昕教授与清华大学出版社合作策划的“大案文丛”系列书籍,
博士毕业后,王万琼再次进入高校,在常年阳光明媚的攀枝花学院任教。
在刑事辩护领域耕耘近20 年,王万琼承办了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天价鉴定费案”,被新华社报道且获得时任司法部部长张军在两会访谈中正面回应,直接推动了四川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加速出台;“陕西反杀案”,引发社会舆论对正当防卫标准的激烈讨论;“某发改委原后勤中心主任涉嫌职务侵占案”,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二审后改判无罪;“上海苏某涉嫌敲诈勒索案”,经二审后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这些成绩的背后,是王万琼一次次的坚守和执着,促成了案件的一次次反转。
如今,王万琼希望能够放慢脚步,抽出更多时间思考总结,发挥学者型律师的优势,深度记录转型中国的个案与法治,为推动司法制度改革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