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之墙
2020-03-19法人伍洲奇
◎ 文 《法人》全媒体记者 伍洲奇
“如果有企业需要开具‘不可抗力’证明,可以找我们协助办理。”3 月8 日,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章武告诉《法人》记者,此前他参与了抗“疫”公益律师联盟。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众多企业因“不可抗力”,其生产、销售活动受到影响。日常经营合同中常见的“不可抗力”条款,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而变得重要和复杂。
疫情期间被频频提及的“不可抗力”证明,是对与“不可抗力”有关事实进行证明,能减轻或免除企业相应责任。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申请,持续开展为企业开具“不可抗力”证明工作。截至3 月3 日,全国贸促系统101 家商事证明授权机构,累计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4811 件,涉及合同金额约3737 亿元人民币。
更多政府机关和公证、司法部门也参与到这场活动中。近日,司法部印发的《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明确要求律师积极参与协助企业提供开具“不可抗力”证明等系列工作。
企业可申领“不可抗力”证明
“一个合同的直接损失就有数万美元,如果我们造成对方日本工厂不能及时生产的话,会有近1000 万元人民币的损失要我们来赔偿。”3 月5 日,广西柳州振锌五矿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振锌”)负责人陈伟向记者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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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中国贸促会相关部门为柳州振锌出具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有了这个证明,企业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
陈伟告诉记者,目前公司已将证明书转交给了日方企业。“我们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免予赔偿责任,同时还能和客户继续保持合作,对今年外贸业务有一个提振士气的作用。”
和柳州振锌有类似遭遇的企业还有很多。例如,西梅卡亚洲气体系统成都有限公司(简称“西梅卡公司”)是中国常温气体设备制造龙头企业,服务众多世界500 强企业,受疫情影响,这家公司涉及美国、越南等多个国家价值32 万美元的合同订单,面临延期、罚款甚至取消的可能,或将承担巨额违约赔偿责任。
3 月4 日,西梅卡公司营销总监汪治平告诉记者,在律师的咨询帮助下,公司及时告知客户,积极沟通协商、咨询准备“不可抗力”证明,有效降低了因疫情可能造成的损失,增强了客户的信心。通过和客户协商,最终达成订单延期的共识,目前公司已经复产。
此前的2 月27 日,四川省成都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协助企业出具“不可抗力”证明减少疫情导致涉外贸易违约损失的通知》,并安排专业律师团队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热线咨询服务,协助企业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办理“不可抗力”证明,帮助成都市涉外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商事证明处处长张瀚蓉透露,截至3 月3 日,全国贸促系统101 家商事证明授权机构累计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4811 件,涉及合同金额约3737 亿元人民币,帮助企业减少因疫情带来的损失。
刘章武律师告诉记者,外贸企业申办“不可抗力”证明,大多是通过各级贸促机构来办理。实际上,公证处开具的公证文书,从公证法维度为企业维护权益也同样具备法律价值。刘章武律师提醒,涉外公证文书需要得到外事部门认证,否则不会被认可。
“不可抗力”可能不被认可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造成的危害有目共睹。但是,也有些国家和企业对疫情“不可抗力”属性不予认可。
2 月7 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表示,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的迅速传播,已暂时停止与至少3 家供应商的合同。中海油告知供应商,因疫情影响遭遇“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履行部分液化天然气进口合同,但这一请求却被欧洲最大的两家能源公司拒绝。
据悉,中国目前是全球第二大液化天然气进口国,中海油是中国最大的液化天然气进口商,占中国液化天然气总接收能力一半左右。
彭博社和数据供应商Kpler 汇总的船舶跟踪数据显示,因疫情限制了中国液化天然气货物接收能力、液化天然气需求下降,至少有5艘原本计划前往中国的液化天然气船选择改道或者在海上闲置。
对于中海油的遭遇,中国船舶集团旗下中船租赁总法律顾问,曾经担任中国和美国纽约州持证律师的赵申表示 ,“不可抗力”的概念和具体内容,在不同国家法律项下不尽相同。在法定“不可抗力”的国家中,“不可抗力”的法律效果直接由法律作出规定,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后果是否对合同当事方生效,取决于合同条款具体约定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
赵申同时认为,包括美国、英国等国法律项下“不可抗力”的效果则由合同条款具体约定,根据合同履行受影响程度包括了延长履约时间、在受影响期间暂停履约及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义务等。
相对于大型企业“不可抗力”请求被拒绝,国内也有普通民众因疫情主张“不可抗力”被拒绝的情形。
2 月25 日,消费者“小迷糊不胖只是膨胀”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投诉商家“钱站”称:本人受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居家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防疫管控越来越严,本人所住的城镇已经封城,高速封路,火车、客车停运,除受疫情影响外,之前账单都是按时履约还款,于昨日提前与客服沟通,客服态度差,直接拒绝延期还款。
随后,商家“钱站-消费借款服务APP”在黑猫投诉平台回复:“尊敬的客户您好,您在微博的反馈我们已经关注,为了更好地核实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尽快致电钱站客服热线400-812-8018,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谢谢。”
但时至2 月28 日,“小迷糊不胖只是膨胀”继续投诉称,“钱站”依然拒绝其主张的“不可抗力”,所以将逐级举报“钱站”暴力催收及涉及嫌高利贷的违法行为。
不被认可后的法律救济
“‘不可抗力’主张不被认可,这在司法实践中并不罕见。”3 月9 日,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黎家骏表示,例如大多数国际油气买卖合同中均包含Take—Or—Pay 条款,买方很难主张因“不可抗力”拒绝付款,如合同条款未就此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查看准据法的规定。因处理疫情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涉外合同可能涉及适用国际公约或外国法律,企业可寻求法律专业机构协助,将疫情对企业的冲击降至最低。
黎家骏认为,及时补充提供贸促会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如此前通知时未提供),尽快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和准据法的规定审慎评估能否主张“不可抗力”免责,就未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或仲裁及时做好应对准备,这些措施能有效保障“不可抗力”主张的法律效力。
对此,刘章武补充说,关于“不可抗力”认定的起止时间,可以根据省级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的时间来确定。例如湖南省至今仍保持一级应急响应,因此,自2020 年1 月23 日起至今均可以主张适用“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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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章武告诉记者,“不可抗力”不被认可后,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通过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或与对方协商、诉讼或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若当事人收到相对方因“不可抗力”而提出的不合理的要求甚至“霸王条款”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依据,保留相关资料,如果确实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诉诸法院,以维护自身权益。
3月8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连大有表示,确实有些情形是不适用“不可抗力”来主张免责,如疫情发生后,基于疫情签订的口罩加工、消毒液、药品的生产运输等行业,由于合同订立上已经充分考虑了疫情对合同的影响变量,也不能以“不可抗力”进行抗辩。
“总之,对于疫情的影响要根据行业、企业及合同履行者自身来具体分析,不必然构成免责。企业面临此类问题时,要咨询专业人士,积极与合同相对方进行沟通,熟悉纠纷解决的法律法规,收集好相关证据,做好协商、仲裁和诉讼等多种准备。”连大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