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学美学思想下人工智能写作的文学真实性悖论
2020-03-18朱辉
摘 要:随着人工智能发展的第三次高潮的到来,人工智能在文学领域的尝试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在以传统文学创作理论为依据的视角下,对人工智能写作的批评,归根到底是有关文学真实性的问题。真实地反映社会现实、表达真实情感和价值诉求与炫技性的人工智能写作相悖。但从符号学角度看,人工智能写作的文学真实性是一个悖论,且当下越来越多的套路文学写作本身就具有符号编码性,因而人工智能写作可以成为反思人类写作的一面镜子。
关键词:人工智能写作;符号学美学;文学真实性;悖论
“梦在悬崖上一片苍空/寂寞之夜已如火焰的宝星/你是人间的苦人/其说是落花的清闲”[1]2。当我们读到这首语言凝练、意象生动的诗歌时,是否能想到它的作者并非人类?而是出自机器人之手,是微軟小冰通过捕捉一幅图画里所包含的信息写出的《你是人间的苦人》中的一小节。人工智能写作是人工智能触角向文学领域伸展的结果,它的出现使我们以创作主体的不同将文学写作分为人类写作与人工智能写作。文学写作曾被认为是人类特有的精神活动,而人工智能写作的出现,则意味着人类作家在文学领域里独一无二地位的动摇。对于人工智能写作这一问题的讨论已经不是基于大数据和人工神经网络的人工智能写作是否具有情感和创造力,而是对没有个性化生命体验和真情实感的人工智能写作的这一行为,应该如何认识的问题。
一、人工智能在文学领域内的尝试及成果
从20世纪50年代起,科学家们就已经开始研发人工智能,期间经历了两次高潮和低谷。目前,我们正处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第三次高潮。人工智能的定义在历史上历经多次转变,现在依旧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定义:“AI就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计算机程序;AI就是与人类思考方式相似的计算机程序;AI就是会学习的计算机程序等等”[2]。基于人工神经网络和深度学习来模仿和延伸人的某些方面的人工智能,在逻辑推理、理性分析、判断等方面可以等同于人类,甚至超越人类。如人工智能曾在棋类运动中战胜人类,1997年IBM的“深蓝”击败国际象棋冠军卡斯珀罗夫而震惊世界;到2016年,谷歌的“AlphaGo”战胜世界杰出围棋高手李世石。这甚至引起了人们即将被人工智能所取代的恐慌。除了在“智力”上碾压人类,人工智能的触角早就向人类的精神领域伸展,如人工智能谱曲、人工智能作画、人工智能写作。
人工智能写作即以人工智能作为文学创作主体的文学活动,其在文学领域内所取得的成果被称为人工智能文学。根据王明宪的《人工智能文学离我们还远吗?》,可知人工智能在文学领域内的尝试其实从20世纪中叶就开始了。20世纪中叶的美国已经成功设计出诗歌创作软件“Au-to-beatnik”,开始尝试人工智能写作,并且在20世纪末还研发出了电脑小说家Brutus,据说只需花费十余秒就能“创作”出一部短篇小故事。而我国人工智能文学的发展也可追溯到1984年,上海育才中学的梁建章成功设计了诗歌程序,该程序可以用不到30秒的时间“创作”出一首五言绝句诗。当然,这些人工智能文学的初步作品及此后的一些相关尝试,并没有在社会上引起太大的反响和关注。
2017年被誉为“人工智能元年”,人们对人工智能的研究热情在这一年达到了新的高度,一些人工智能的文学尝试及成果也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和讨论。在2017年以前,知网上只有两篇关于人工智能创作的文章,而在2017年发表的文章就有19篇之多。在这一年还出版了被誉为“人类历史上首部由人工智能创作的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其中不乏意象奇特、富有诗意的诗篇。在小冰正式出版诗集之前,曾匿名在豆瓣、简书、天涯等发表诗歌,尚未被人识别出是机器人写作。在《阳光失了玻璃窗》这首部人工智能诗集的推荐序中提道:人工智能研究者们为了更好地复制人类的情感和创造力,已经提出“人工智能创造三原则”——如“人工智能创造的主体(如小冰),须是兼具IQ与EQ的综合体,而不仅仅是具有IQ”[1]序,并称“人工智能创造的时代,从今天开始”。
人工智能创作在古体诗领域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IBM公司开发的“偶得”是一个玩诗的小软件,引起人们关注的是其模仿宋代词人秦观的《金山晚眺》“创作”了一首七言绝句。韩少功在《当机器人成立作家协会》这篇文章中曾拿两者举例说:“当他将其拿去某大学做测试,三十多位文学研究生,富有阅读经验和鉴赏能力的专才们,也多犹豫不决。”这个例子表明,现阶段的人工智能文学甚至已经发展到,专业的文学评论家也难以区分其究竟是人工智能的作品还是人的作品的程度。还有清华研发的古体诗创作软件“薇薇”,也可以在几秒之内写出“春信香深雪/冰肌瘦骨绝/梅花不可知/何处东风约”的诗句。
人工智能创作除了诗歌领域,在小说领域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日本公立函馆未来大学一个名为“任性的人工智能之我是作家”的团队,用人工智能机器人创作的短篇科幻小说《机器人写小说的那一天》,通过了日本著名科幻文学奖“星新一奖”的初审,评委们的意见是:情节无破绽。人工智能从写作篇幅短小的诗歌到尝试小说创作,是人工智能写作发展史的一个不小突破。
人工智能创作的小说能从1400多篇小说中遴选出来通过了初审,创作的古体诗远超一般民众水平,还有已经出版的小冰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人工智能在文学领域里的尝试从写诗到写小说,其研发进展的事实不可以被忽视,虽然仍处于人工智能文学发展的初级阶段。
二、人工智能写作存在的主要争议
文学曾被认为是人类特有的精神活动,而人工智能写作似乎将文学创作的那层神秘面纱彻底揭开,它的出现意味着文学写作将不再是人类所特有的文化活动,冰冷的机器也可以写作,这一“入侵”行为在当前学术界引发争议。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
例如杨守森认为“人类的文学艺术创作,是通过人脑进行的一种与情感、知觉、记忆与思维等相关的复杂的精神活动。而在电脑尚难以具备人脑功能的情况下,所谓人工智能性的文艺创作,当然也还只能是一种奇异的梦想。”[3]张荣翼认为,“在数值计算上人工智能碾压人类,但在涉及到想象力、情感、意志等头脑的功能方面,人的个体经验要发挥作用,人工智能则对此并无大的进展。”[4]他们认为人工智能不具有人脑的某些重要功能,也不具有独特的个性经验,没有真挚的情感表达欲望,因而无法动摇人类作家在文学领域的重要地位。韩少功也在《当机器人成立作家协会》中明确表示,“拥有价值观”是机器人永远无法克服的难题,认为它只是作为一种高效的仿造手段而存在,具有“二梯队”里跟踪者和复制者的性质。黄桂元则认为“重复性与创造性之间的属性有天壤之别,诸如冥想、直感、顿悟、灵性……为人类精神世界所独有,不会被类型化、程序化的大数据取代”[5]。这主要批评人工智能不具有作家深刻的思想,不可能在作品中表达真实的价值诉求,而且不具有创造力。根据以上观点,可以总结出关于人工智能写作的主要争议在于,它缺乏个性化的生命体验积累、真挚的情感愿望和深刻的人生思想等因素。这主要是以传统文学理论为依据,从文学真实性角度对人工智能写作进行了批判。
因为文学在传统文学理论里被认为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是社会生活在人的头脑里能动反映的结果,因此真实性是人们对文学作品首先和基本的要求,它是一切优秀文学作品得以立足于世界文学之林的重要基础,是文学的生命和灵魂。值得注意的是,我们这里所谈到的文学真实并不是机械的“真实”,文学真实有客观真实与主观真实两方面的要求。其一,文学是社会生活在人头脑中能动反映的结果,因此文学应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抓住生活的本质和规律,这就是客观真实。而人工智能缺乏个性化的生命体验,是因为人工智能写作过程中只有间接经验的参与而无直接的个性化的生活体验,依靠“知识库”的写作本身就远离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自然不能真实地反映客观社会生活的本质。其二,在传统文学理论观点看来,文学创作绝不是对生活的简单复制和机械摹仿,而是一种主客融为一体的意义创造,文学作品自然会蕴含作家的思想和情感倾向,因此文学要表达主体真实的感情和价值诉求,这就是主观真实的要求。而人工智能写作只是基于“写作程序”(语言生成模型)生成公式化作品,不可能蕴含作家真实情感和价值诉求。因而总的来说,以传统文学理论为依据的学者们批评人工智能写作缺乏个性化的生命体验积累、真挚的情感愿望和深刻的人生思想等因素,而为达不到文学真实性的要求,不可能创造出与人类作家比肩的优秀文学作品。
这一类以传统的文学理论为依据对人工智能写作的批评,归根结底是文学真实性的问题。第一要求文学要真实反映社会现实;第二文学要表达真实情感和价值诉求。这两个方面都和炫技性的写作相悖,而人工智能写作达不到文学真实性的要求,常常被看作只有技巧,只会复制和摹仿,缺乏独创性。但实际上,在20世纪文论的独特视角下,文学真实性和文学创造本身也在被重新定义。
三、人工智能写作的文学真实性悖论
现代符号学是由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和美国哲学家皮尔士分别从语言学和逻辑学角度创立的,当他们在给符号学命名时,分别使用了“semiology”和“semiotics”两个不同的词汇。但真正使符号学产生影响并在文艺学领域付诸实践的是卡西尔和苏珊·朗格。在符号学美学思想下,我们将会发现思考人工智能写作其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以传统文学理论为依据对人工智能写作的文学真实性进行否定的论点,从符号学美学角度去看则出现了自相矛盾的问题。
首先,对于艺术与客观现实之间的关系,苏珊·朗格认为“诗与现实世界的关系与绘画同现实世界的关系一样——一当现实的事件进入诗的运行轨道之中的时候,便变成了诗的题材或材料,……不管它们展现出来的意象何等逼真,它们仍然是一种纯粹的意象,丝毫不会与现实世界混淆起来”。[6]141在此处,现实世界的存在对于文学艺术来说,只是为其提供素材。这些进入文学艺术的素材并非为了反映现实世界,而是为了加强一种“幻象或表现性形式”的符号表现而存在。我们需要注意,这里的“幻象或表现性形式”并不是一种抽象的结构,而是直接呈现出富有活力的感觉和情绪的形式,是作家所认识到的人类共性情感。很明显,在符号学美学这里,艺术被认为是表现作家所认识到的人类情感,客观现实世界不是文学艺术的表现对象,文学艺术与客观现实世界的关系也并非所谓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客观现实世界所提供的只是经过加工改造之后成为诗的组成部分——意象,而其真正要表达的只是作家所认识到的“人类共性情感”,而非素材来源的客观现实世界。客观现实世界并不是文学艺术的表现对象,那么自然不要求文学艺术所表现的内容具有客观真实性,即文学艺术并不要求以客观的社会生活为描写对象,抓住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反映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因而在符号学美学思想下,人工智能写作不能反映客观现实、揭露社会矛盾、达到反映社会生活的要求等方面并不能成为其不足之处。根据“知识库”和程序来进行的人工智能写作,间接的知识储备可以把客观世界作为文学艺术的素材,那么以其缺乏人类个性生命体验、无法真正把握客观世界而不能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缺乏客观真实性的批评就没有说服力了。
其次,苏珊·朗格把艺术定义为“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7]51。以传统文学创作理论为依据,对人工智能写作的批评主要是认为其缺乏情感,是冷冰冰的机器,而情感是文学艺术所要表达的重要内容之一,因而缺乏情感是人工智能写作的致命缺点。符号学美学也要求文学艺术表达情感,那么要求作家是具有真情实感的个体是理所当然的。为什么它可以为人工智能写作缺乏真情实感进行辩护呢?因为我们要注意的是“人类情感”的概念。苏珊·朗格认为艺术家的确是在表现人类情感,但如果认为艺术家是在表现个人情感则是错误的。因为表现个人情感的文学艺术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文学艺术,原因在于这种表现个人情感的说法忽视了“幻象”,忽略了艺术的符号性质。符号学美学认为艺术所要表现的不是带有个性化的作家思想情感,而是人类情感,即共同性情感,一种在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情感。因而主张艺术表现的是一种关于情感的概念,是艺术家所认识到的人类普遍的共性情感。作家以自己是具有真情实感的创作主体而驳斥被人工智能写作代替的可能,可是在符号学美学这里,艺术所表达的“人类共性情感”否定作家个性化思想情感内容的表达,具有普遍性的人类情感不就具有可复制性和可编辑性吗?这不正是人工智能写作可以做到的吗?
按传统文学创作理论来看,缺乏真挚情感的人工智能是无法写出动人诗篇的,认为只有表达作家自己真挚情感的诗篇才能引起讀者的共鸣。而在符号学美学思想下,艺术表现的可编码、可复制的人类共性情感,或许为人工智能写作的抒情诗篇提供了理论依据。苏珊·朗格在坚持艺术表现人类共性情感的前提下,主张研究诗歌的最初问题不是“诗人在试图说什么?”而是“诗人已经创造了什么?”她认为“诗人用语言创造了一种幻象,……用这一形式所表达的感情既非诗人或诗中主角的,又非我们的。它是符号的意义”[7]240。人类共性情感是由符号表现出来的,因而我们可以称微软小冰的《阳光失了玻璃窗》这部诗集不乏新奇意象,富有诗意的“抒情”诗篇。如《我的爱人在哪》:“快把光明的灯擎起来/那里有美丽的天/问着村里的水流的声音/我的爱人在哪”[1]33。在这首诗中,小冰从一幅夜晚车流的画面联想到寻找自己的爱人,从眼前的“灯”联系到“村里的水流”,追寻爱人的踪影。我们可以理解为这首诗描述了人类共同情感之一,对爱情的向往。又如《你是人间的苦人》:“这孤立从悬崖深谷之青色/寂寞将无限虚空/……梦在悬崖上的一片苍空/寂寞之夜已如火焰的宝星/你是人间的苦人/其说是落花的清闲”[1]2,这也是一首诗,而不是对某人苦难的一则报道。诗中所提及的事物,创造了一个全然主观的境况,而常识意义上为何感到寂寞,为何是人间的苦人等则被彻底删除。人孤立于悬崖之上,梦、虚空等奠定了全诗孤独寂寞的情感基调,最后两句更是试图倾诉却又无法收到情感反馈的一种反讽。于是,浅近简明的描述袒露了人类的情感。你我、悬崖、苍空、梦、孤独、寂寞等都是诗的元素。在这整首诗歌中,没有不具有情感价值的东西,读者也能形成明确而熟悉的人类情境之幻象的东西。在读者眼里本身缺乏情感的微软小冰却也写下不少“抒情”诗篇,苏珊·朗格的“人类情感”为其提供了理论依据。
此外,人工智能写作在文学创作上总被认为是模仿者,根本不具有独创能力。可是“艺术创造”这一概念在符号学美学这里也有不同于传统文学创作理论的见解。苏珊·朗格认为“创造与其它类型的生产活动之间的区别就在于……绘画是通过将色彩涂在画布上‘创造出来的,但绘画本身却不是一件‘色彩——画布构造物,而是一种特定的空间结构,这个空间结构是从可见的形状和色彩中浮现出来的”[6]27,而其他类型生产出来的产品虽然在形状上有所差异,但其根本性质并没有改变。如果从上述定义出发的话,人工智能写作本身就是“艺术创造”,具有创新性意味。因为文学作为一种语言艺术,被认为“模仿者”的人工智能所写作的诗歌却不是生产一连串的词语,而是借助词语来创造“幻象”。正如我们前面所分析的《你是人间的苦人》。因此,依据传统文学创作理论认为人工智能写作只是单纯的复制性活动的观点就值得商榷。
总之,符号学美学认为艺术是把人类情感转变为一种可见或可听的形式符号手段,认为艺术就是将人类共性情感表现出来供人观赏。文学艺术既不要求反映客观真实,也不要求表现作家情感和思想的主观真实。因此,在符号学美学思想下,人工智能写作的文学真实性就成为一种悖论,而人工智能写作也是一种“创造”行为,而非只是简单的复制、摹仿活动。
在这里,我们并非为人工智能写作“翻案”,也并不知道人工智能写作的未来将如何。但目前文学写作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套路越来越多。其本身也具有了符号编码性,因此人工智能写作可以成为我们反思人类写作的一面镜子。
参考文献:
[1]小冰.阳光失了玻璃窗[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7.
[2]李开复,王咏刚.人工智能[M].北京:文化发展出版社,2017:25.
[3]杨守森.人工智能与文艺创作[J].河南社会科学,2011(1):188-193.
[4]張荣翼.“狗”来了吗?——关于人工智能与文艺创作[J].长江文艺评论,2017(5):4-8.
[5]黄桂元.文学如何直面人工智能的“战书”[N]//文艺报,2017-06-26(003)
[6]苏珊·朗格.艺术问题[M]//滕守尧,译.南京:南京出版社,1983.
[7]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M]//刘大基,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作者简介:朱辉,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艺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