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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斯坦贝克的狗

2020-03-18GULU

新青年 2020年10期
关键词:斯坦贝克狗崽托比

GULU

美国小说家约翰·斯坦贝克,是出了名的“爱狗派”作家。他曾养了一只名叫托比的爱尔兰杂种猎犬,有天,它将《人鼠之间》——斯坦贝克凭此赢得1962年诺贝尔文学奖——唯一的手稿啃去了一半,使主人两个月的辛苦付之东流。

即使犯下如此错误,约翰·斯坦贝克仍向出版人解释:“可怜的小家伙,这一次的表现并非无可指摘。”看来,如他在《愤怒的葡萄》中所写,“住惯了的地方是很难离开的,想惯了的道理也很难丢掉。”爱惯了的狗狗更难责备。

到底是手稿中的哪段文字使得托比的情绪如此暴躁?据说,《人鼠之间》最初叫《發生了的事》,我想知道托比与手稿之间那些“发生了的事”。

小说中,在农场打工的清洁工坎迪,与他的老狗相依为命,从还是狗崽时开始养它,养了好多年,它是坎迪见过的最棒的牧羊犬,但现在它太老了,半盲,没了牙,还浑身散发着臭味,同住的工人说:“它对你已经没用了,他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他愿意帮助坎迪在狗的后脑勺那儿来一枪。

老狗的生命终止于“远处一声枪响”。当如家人一般的爱犬被打死,坎迪却无法庇护、无力反抗、无可奈何,只能“盯着天花板看了一会儿,然后慢慢转过身冲着墙壁,沉默地躺着”。

当坎迪与老狗诀别时,力大无比的低能儿莱尼,正在谷仓陪着刚出生的狗崽,他喜欢其中棕白花的一只。然而,完全出于柔情,他掐死了它:“我没想伤害它,我只是想摸摸它。”——新生的狗崽是新生命的象征,它的死亡象征着来自社会底层人物梦想的彻底破灭。

看来是书中一老一小两条狗的死亡,激得书外的托比发了狂。可事实上,在斯坦贝克的笔下,“人狗之间”的故事更多讲述的是友谊的安抚与温暖的陪伴。58岁时,他带上自己的另一只爱犬查理,驾驶一辆小卡车,在3个月内漫游美国40个州,创作出经典游记《横越美国》。游记中,他以富有经验的观察家和说理者的身份,对地方风貌做了系列考察,重新发现他的国家和人民——以及他的爱犬。

尽管天生胆小,查理仍是一头非常优秀的看家犬。斯坦贝克称“他”——不是“它”——是“旅游的好同伴”,是“外交大使”,是“我的老巫师”:他们一起乘车穿梭在州际公路和乡间小路,一起用餐、散步、睡觉,一起去河里抓鳟鱼,一起在繁星交织的夜晚仰望北极星……

当斯坦贝克在“发现美国”时,查理也用嗅觉在进行“创作”。虽然不知道创作些什么,但斯坦贝克相信:“在树丛里与树干上阅读属于他的特别文学,并留下他的信息,或许他留下的东西,在无限的时间里,将跟我写在会腐坏的纸上的这些鬼画符一样重要。”

书中,斯坦贝克带着查理来到黄石国家公园。原以为胆小的查理不会在熊的世界里掀起一丝涟漪,可当他们遇到第一头熊时,查理的表现出人意料:他用刺耳的叫声辱骂那头熊,仿佛在详细说明如果熊落在他手上,他会怎样怎样。继续往前走,又遇到两头熊,查理依旧又吼又叫,“他成了一个原始的杀手,渴望着敌人的鲜血。”看上去,如果被放出去,他会攻击经过的每头熊。

忽然明白斯坦贝克为什么将旅行车起名为“驽骍难得”——堂吉诃德坐骑的名字——当查理遇到熊时,像极持着长枪扑向风车的堂吉诃德。从他的咆哮声中可以听出,这只浑身散发着贵族气质的绅士狗,一路上,都在以中世纪骑士的精神,创作属于自己的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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