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贸法律专业来华精英项目课程设计及“双导师”培养方案的研究
2020-03-17李勇全丽娜穆小帅
李勇 全丽娜 穆小帅
[摘 要] 2014年起开始设立并运行的“发展中国家卓越青年人才计划”是在“一带一路”大背景下,建设“民心相通”工程的重要环节。着重讨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青年卓越经贸法律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中国对外经贸法律子项目在课程设计及“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培养方案的考量。
[关 键 词] 经贸法律专业;项目课程设计;“双导师”培养方案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0)32-0224-02
华东政法大学(简称“华政”)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批建立的政法类高校之一,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的留学生工作起步较早,自20世纪80年代起我校就开始招收留学生,举办了中国法律暑期项目。学校也是国内首家获得美国律师协会学分认可的高校。进入21世纪以来,学校始终将国际化发展作为重要发展战略,遵循“扩大规模,优化结构,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的指导方针,努力在留学生规模扩大和结构层次优化及创新培养方案等方面不断提升。
一、设立运行英文授课高层次法学学位项目的重要意义
政法类院校的优势专业是法学,但法学专业的学习对留学生的汉语水平和专业文化背景要求较高,一直以来都不是留学生市场上的热门专业。近十几年来,留学生选择的专业主要集中在汉语言、文学、中医、经济等学科领域,选择法学专业的留学生较少。2015年来华留学生总人数为397635万,其中法学专业的人数为8350,占总人数的比例为2%。法律具有很强的本土属性,学习中国法律对多数留学生来说实用性不高,留学生在华所学的中国法律知识在其母国一般派不上用场,在华及归国后均不能得到法律职业的准入资格。
受此制约,政法类院校的留学生规模较难有大幅度扩大。学校通过顶层设计,开设英文授课法学硕士项目,并积极鼓励教师开设英文授课课程,通过课程国际化的建设带动留学生工作的开展。近几年,在留学生规模和留学生类型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学校留学生规模由2008年的140名发展到2019年的850名,增长率达507%,其中长期生569人,长期生中50%以上为学历生。
学校于2013年获得接收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资格,并在此基础上于2014年成为首批全国接收“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留学生的高校之一,首批获此承办资格的高校仅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以及我校。2013年以来,教育部只增加了东南大学一家作为新的承办院校,目前具有承办资格的院校是七家。“卓越项目”已经成为“一带一路”“金砖五国”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与外交政策下的品牌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学校2014年首届招收了8名学生,2015年招收了15名学生,2016年招收了20名学生,2017年招收了35名学生,2018年招收了22名学生,迄今为止五届共100名学生全部顺利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
卓越项目学生都是来自“一带一路”和“金砖国家”的当地杰出青年,且具有非常可期待的职业发展潜力。他们在我校学習法律和中国文化,有机会客观了解我国的法律、政治、经济制度,这对我国法政文化的推广具有很大的积极作用。
二、卓越奖学金项目中国对外经贸法律子项目的课程设计
中国对外经贸法律硕士项目旨在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高层次法律行业和职业部门的复合型、应用型涉外法律人才。学生通过学习和了解中国法律基础理论和实务知识,能够掌握中国经济贸易领域法律问题与解决方法,具备在涉及中国的国际经贸领域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并能掌握一定程度的汉语,具有基本的汉语交流能力。培养期限一年,以课程教学为主,采用全英文授课。项目采取学分制,总计须修满41学分,其中必修课为17学分,选修课为10学分,实践课程为6学分,学位论文为8学分。
项目主干课程及学分安排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1.公共必修课
基础汉语(72学时,4学分)
中国社会与经济(36学时,2学分)
2.专业必修课
中国法律制度(36学时,2学分)
中国民法(54学时,3学分)
国际贸易法(54学时,3学分)
国际投资法(54学时,3学分)
3.专业选修课
中国视角下的国际知识产权专题研究(36学时,2学分)
国际商事仲裁(36学时,2学分)
中国涉外税法(36学时,2学分)
涉外法律服务实务(36学时,2学分)
涉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36学时,2学分)
中国公司法及证券法(36学时,2学分)
中国司法制度(36学时,2学分)
4.公共选修课
法律汉语(36学时,2学分)
中国文化与中国法律文化(36学时,2学分)
三、创新建立“校内+校外”“双导师”培养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争当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经过一定的卓越项目运行经验积累,学校积极探索推进“一带一路”在经贸、法律和教育方面的合作,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与上海市律师协会、静安区司法局及在沪多家顶级涉外律师事务所通过卓越项目中国对外经贸法律硕士子项目来助力构建“一带一路”经贸法律实务共同体和教育共同体。根据各自有利的优势条件,努力围绕推进“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重大国家发展战略,于2017年探索建立校内外“双导师”联合培养机制。其培养方式为:建立“校内+校外”实践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旨在为国内外法律行业和职能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涉外经贸法律人才,为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提供法律服务。在校外实训活动中开展对外法治宣传,向“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和地区宣传我国法律制度及投资、贸易、金融、环保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法律制度的了解和认知。并积极贯彻《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大力推广“一带一路”高端经贸法律人才合作培养项目,以实现司法实践与学术研究共同繁荣和发展,共同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提供法律服务。
2017年,学校留学生管理部门协同校研究生教育院与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静安工作委员会经多次反复协商并达成一致,决定围绕卓越项目签订《“一带一路”高端经贸法律人才合作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约定由静安区司法局、律协静安工作委员会为我校卓越项目留学生提供实训岗位和调研机会,学校负责遴选和委派卓越项目的外籍研究生参加实训或调研活动,并聘请静安区司法局、律协静安工作委员会指定的在沪顶级涉外律师事务所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带教老師,担任留学生实训法律实务指导教师,负责留学生的社会实践指导与实务技能培养。
实训以社会调查、实务工作锻炼、教学实习等形式展开,内容包括:
1.常规性实践:留学生在实训单位学习基础法律知识及实践。
2.个性化实践:留学生参加律协讲座、旁听法院庭审、参加街道法律咨询等。
3.专业化培训:留学生参加实训单位安排的内部法律专业培训等。
参与实训的律师事务所均需在项目启动期间提供全程的法律实践指导,积极筹备及参加项目在各阶段组织的各项仪式及活动,具体包括以下职责及实训内容:
1.指派律所内政治素质过硬、执业能力较强、个人思想品德良好的执业律师作为实践学员的指导老师,负责实践学员法律实践活动的安排、管理和辅导,并审阅和反馈实践学员提交的实习周记。
2.积极筹备及参加项目组安排的工作、会议、仪式等各项活动,在工作需要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排人员发言,提供场地、人员等其他支持。
3.严格执行项目组对分配至本所参与实践学员的管理要求,例如实施“一导师一学员”的机制、请假申请、行程汇报等。
4.根据项目组的要求,精心组织安排日常的法律实践活动,布置相应的实践任务,并及时向项目组反馈。
5.对参与实践的学员做出实践鉴定意见。
6.完成“一带一路”卓越经贸法律实训项目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7.律所内部实践:学员学习“一带一路”基础法律知识、学习中国法律制度与体系、参加律所内部专业培训及实践。
8.项目拓展实践:学员参加律协讲座、参加“一带一路”法律交流、到相关机构或部门进行参观与学习等。
四、小结
校内外“双导师”制度培养方案的设立有利于在短时间内让“卓越项目”学员获得经贸法律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的指导,令学生获得更高密度的锻炼。更为重要的是,司法局、律师协会和顶级律所为“一带一路”沿线高层次经贸法律人才搭建了更为广阔的交流平台。一方面从多个角度向沿线青年宣传了我国法律实务制度和法治建设成就,另一方面也建立了当地法律从业人员与国内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双边经贸投资等公司的双向联系,有利于构建教育共同体和经贸法律共同体,促进政策沟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和文化融合。
参考文献:
王军.我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基本定位与应对策略[J].中国高教研究,2014(8):88.
◎编辑 马燕萍